农村环境治理满意度的影响因素研究
——基于CGSS2015数据的实证分析
2021-09-16王春鑫李芬芬
王春鑫 李芬芬,2
(1.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南 湘潭411105;2.贵州省高校乡村振兴研究中心,贵州 安顺561000)
我国环境治理效果的提升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公众参与,公众对政府的信任水平会影响到环境治理满意度。那么,农村居民对于政府环境保护工作是否满意?村民参与程度、自评健康状况和政府信任感的提高是否会提升村民对政府环境治理工作的满意度?本文以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2015年的调研数据为基础,利用SPSS17.0软件构建线性回归模型探究村民对政府环境治理满意度的影响因素,实证分析村民参与、自评健康和政府信任与环境治理满意度的关系及其影响程度,以期探寻到政府环境治理满意度的提升路径。
一、文献综述与研究假设
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持续推进,提升公众对政府治理的满意度已然成为政府考察乡村治理的一个重要目标,学界在此方面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公共服务满意度研究。从研究范围来看,一些学者开展了关于城市公共服务满意度及其影响因素的研究[1],也有一些学者从农村公共服务满意度的视角出发进行实证分析[2]。从研究内容来看,除了聚焦于整体公共服务满意度以外,还有主要分析某个领域的满意度分析,如公共体育、教育和文化等满意度。从研究区域来看,全国性的研究相对较少,大部分集中于省市等区域性的调查分析。截至目前,专门对环境治理满意度展开研究的文献较少,主要探讨个人与家庭特征、环境问责与投诉[3]、环保行政透明度[4]、空气质量和环境污染感知[5]、环保绩效体验和政府信任[6]、政府监管[7]和公众参与[8]、媒介使用[9]等对环境治理满意度的影响。关于农村环境治理满意度的影响因素研究更是较为缺乏,随着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的凸显和对环境治理需求的增加,迫切需要对农村居民环境治理满意度的影响因素进行研究。
(一)村民参与与环境治理满意度
本研究用村民参与的有效性衡量村民对环境治理的满意程度,包括参与过程的有效性和参与结果的有效性。村民参与过程的有效性指村民有更多的渠道来反映环境问题。当村民通过各种途径来参与到环境治理中,其期望需求得到反馈的可能性会增加,对于环境治理工作的满意度也会提升。村民参与结果的有效性指的是村民所反映的环境问题能够切实得到解决,环保利益诉求得到满足。在实证研究方面,陈卫东等研究表明公众参与过程和结果的有效性会显著促进环境治理满意度的提升[7];毛晖等研究表明公众参与程度的提高,有利于环境治理的“趋好竞争”,进而会推动环境的改善[10];汪红梅等认为政府部门应该关注和尊重农村环境治理的具体需求,建立不同需求的开放式回应机制,提高供给与需求的匹配程度[11]。在现实生活中,信访日益成为公民与政府部门进行交流互动以解决环境问题的重要途径。信访过程的有效性和结果的有效性不仅可以让村民表达自己对环境利益的诉求而且还可以真正满足村民期望,从而提升村民对于环境治理的满意度。基于此,本研究提出如下假设:
H1:村民参与过程的有效性能够显著正向促进其环境治理满意度。
H2:村民参与结果的有效性能够显著正向促进其环境治理满意度。
(二)自评健康与环境治理满意度
自评健康是指个体对于自身客观身体健康状况和主观心理期望的综合性评价。世界卫生组织(WHO)已经提出,健康不仅指不存在躯体疾病,而且还应包含心理健康等要素[12]。自评健康作为居民根据自身身体、心理等各方面作出的健康状况综合评价,是较好的评价健康水平的指标[13]。满意度在心理学上被定义为需求被满足后的愉悦感,与幸福感是相似的概念,因此居民幸福感和满意度之间存在相当强的联系,居民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也是其中一个层面。在此基础上,国内外也出现了很多关于居民幸福感和政府满意度关系的研究。从已有的研究可以看出,居民幸福感和政府满意度之间存在显著一致[14],因此,若自评健康可以影响到居民幸福感,那么作为居民幸福感的一个影响变量也会影响到政府工作的满意度,也就是说会对作为政府工作满意度之一的政府环境治理满意度产生影响。张彤进等研究发现,身体健康提升以及环境满意度高的农村居民会更加幸福[15]。韦惠兰等研究结果显示农户健康状况对农户生活满意度的正向影响显著[16]。王鹏等研究发现农户健康状况越差,幸福感和生活满意度越差[17]。聂建亮等研究发现环境卫生状况的主观感知和身体健康状况显著影响了农村老人的幸福感[18]。李静等研究发现农民健康状况与其主观福祉高度正相关[19]。基于此,本研究提出以下假设:
H3:自评身体健康能够显著正向促进村民的环境治理满意度。
H4:自评心理健康能够显著正向促进村民的环境治理满意度。
(三)政府信任与环境治理满意度
政府信任是公众对政府能够代表他们利益的一种心理期待和信念[20],是建立在政府回应基础上的一种互动、合作关系[21],是公众确认政府公信力和政府合法性的心理体现[22]。现阶段,如何恰当地处理社会诉求推动政府问责成为公众对于政府信任的重要标尺,提升政府信任最为关键的便是完善行政问责制。因此,政府信任包含两个最基本的维度,即政府问责力度和依法治理水平。政府信任作为个体对政府某项服务工作的重要情景变量,当个体的政府信任较低时,便会由于担心政府的规范和公平程度而产生较低的政府治理满意度。环境问责机制能够倒逼政府在进行决策时,充分考虑环境因素,保障公众的环境权益,提升政府公信力,提升村民对政府环境治理的满意度。依法治理环境问题可以对参与主体进行明确的权责划分,反映公众的环境利益,增强公众的获得感,治理有效性和政府满意度也会随之提升。王浦劬等认为公众对于政府的满意和信任具有内在的结构性[22]。易承志研究发现,地方政府信任对城市居民的环境公共服务满意度具有显著正向影响[6]。基于此,本研究提出以下假设:
H5:环境问责力度能够显著正向促进村民的环境治理满意度。
H6:依法治理程度能够显著正向促进村民的环境治理满意度。
二、研究设计
(一)数据来源
本研究所采用的微观数据全部来源于2015年的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2015)项目。该调查始于2003年,是中国首个全国性、综合性、连续性学术调查项目,最新开放的是2015年调查数据。CGSS2015项目调查覆盖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的478个村居,分为A、B、C、D、E、F六个模块,其中A、B模块所有受访者均须回答,C、D模块抽中概率均为1/6,E、F模块抽中概率均为1/3,共计完成有效问卷10,968份。根据研究需要,在进行变量操作化之前,把无法回答、拒绝回答、不知道、不适用的选项设置为缺失值,剔除所有含有缺失值的个案。本文所选取的变量涉及到A、B、F三个模块,考虑到每个模块的回答概率不同,F模块抽中回答的样本数据为3,777个,剔除城市居民样本,最终本文的数据涵盖为1,156个样本量。
(二)变量及测量
村民参与。个体在面临环境污染问题时,较为普遍的维权方式是信访或者举报。随着中国的信访制度不断完善,信访在环境治理中的作用也越来越明显。在现实生活中,个体的信访权利得到保障,公众反映的问题也基本能够得到解决。村民通过信访渠道参与解决环境污染问题,需要具备信访过程和信访结果的有效性,本文便从信访是否会被阻碍和信访是否能够解决问题两个方面分别测量村民参与的过程和结果的有效性。在CGSS2015项目F模块中,原始问题为“下列关于我国当前信访工作的说法,您是否同意:(1)信访不会受到阻碍(2)信访能够解决问题”,完全不同意到完全同意5个等级分别赋值为1~5分,得分越高说明村民参与程度越高。
自评健康。自评健康能够较好地反映受访者的综合健康信息,其包括身体、心理及社会功能影响等评价,借助这一指标所进行的研究日益普遍。在CGSS2015项目A模块中,原始问题为“您觉得您目前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很不健康、比较不健康、一般、比较健康、很健康”,该问题作为身体健康评价指标;“在过去的四周中, 您感到心情抑郁或沮丧的频繁程度是:总是、经常、有时、很少、从不”,该问题作为心理健康评价指标;“在过去的四周中,由于健康问题影响到您的工作或其他日常活动的频繁程度是:总是、经常、有时、很少、从不”,该问题作为社会功能评价指标。选取的3个指标从低到高分别赋值为1~5分,得分越高说明个体身体、心理和社会功能越健康。
政府信任。目前对政府信任的测评方式主要有直接测量和间接测量,直接测量便是让受访者直接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值得信任的程度进行评价,间接测量是通过对政府工作的态度进行测量,如依法办事水平、监管问责程度和秉公办事满意度等。结合数据资源,本研究采取间接测评方法对政府信任进行测量。在CGSS2015项目中选取测量指标,原始问题分别为“您认为政府在环境污染治理工作中,依法办事的水平如何:非常低、比较低、一般、比较高、非常高”“政府领导片面追求产值,对企业排污疏于监管,造成环境恶化,您认为他们是否会被问责:很少、有时、基本上、通常、总是”“您对政府在秉公办事方面的表现是否满意:非常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非常不满意”。同时对政府的秉公办事测量题目进行数据转换处理,将答案项进行倒置,处理完毕后,所有答案分为5个等级,由低到高赋值为1~5分,得分越高说明村民对政府信任程度越高。
环境治理满意度。在CGSS2015项目B模块中,对政府治理工作的满意度进行了综合考量,其中包括政府环境保护工作。原始问题为“您对政府在环境保护工作方面的表现是否满意:非常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非常不满意”,本研究对该问题的受访者答复数据进行由低到高的转换,处理后的数据同样分为5个等级,由低到高分别为1~5分,数值越高表示对政府环境治理的满意度越高。
人口社会学因素。选取人口社会学因素作为控制变量,具体包括:性别、年龄、民族、教育程度和政治面貌。其中,关于性别,原始问卷中“男=1,女=2”,本研究将赋值转化为“男=1,女=0”;关于民族,原始问卷中“汉=1,蒙=2,满=3,回=4,藏=5,壮=6,维=7,其他=8”,本研究将其赋值转化为“汉族=1,0=少数民族”;关于教育程度,将原始问卷选项整合,值越大表示教育程度越高;关于政治面貌,原始问卷中“群众=1,共青团员=2,民主党派=3,共产党员=4”,本研究将赋值转化为“中共党员=1,非中共党员=0”。各变量的具体定义及描述性统计见表1。
表1 变量说明及描述性统计
三、实证分析与结果
(一)描述性统计分析
本文利用SPSS17.0软件进行数据分析,研究数据共包含1,156个样本。环境治理满意度均值为3.490,高于中值3且低于4,也就是说,满意度处于一般与满意之间,大部分村民对环境治理的评价大多数为“一般”或者“满意”。村民参与的均值为2.723,说明村民参与中关于信访过程和结果有效的同意程度处于一般以下;自评健康的均值为3.652,说明村民对自身身体和心理的综合评价处于“一般”和“比较健康”之间;政府信任均值为2.844,说明村民对于政府问责力度及依法办事的信任程度处于良好水平。性别均值为0.490,说明女性占比略多于男性;民族的均值为0.900,说明受访者中汉族人口数量明显多于少数民族;教育程度的均值为3.230,平均教育程度处于“小学”与“初中”之间;政治面貌的均值为0.060,说明非中共党员占比明显高于中共党员。
(二)回归分析
模型因变量为环境治理满意度,自变量为村民参与、自评健康和政府信任,控制变量为人口学变量,包括性别、民族、教育程度和政治面貌等。模型1仅加入控制变量,由结果可知,性别、民族和政治面貌均对环境治理满意度无显著影响,教育程度显著负向影响环境治理满意度。究其原因,生活在农村地区的老年人较多,他们的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农村污染程度相对低于城市,村民对农村环境的满意度较高,对政府环境治理的需求并不是那么迫切,这些主客观因素都会导致此现象的出现。模型2在模型1的基础上加入了村民参与变量,包括参与过程和参与结果,可以看出村民参与对环境治理满意度具有显著正向影响,假设H1和H2得到验证。模型3是在模型2的基础上增加了自评健康变量,自评心理健康可以显著正向促进环境治理满意度,自评身体健康对环境治理满意度无显著影响,假设H3没有得到支持,假设H4得到验证。模型4是在模型3的基础上加入政府信任变量,囊括全部自变量,政府信任的两个维度即依法治理水平和问责力度都对环境治理满意度有显著正向影响,H5和H6验证结果得到支持。政府信任变量的加入,削弱了控制变量中教育程度的显著性水平,同时村民参与变量的显著性水平也被削弱,参与过程对环境治理满意度的影响变为不显著,说明村民参与结果的有效性比过程有效性更能够促进环境治理满意度的提升。
(三)稳健性检验
为了验证研究的可靠性与稳健性,本研究将用于测量村民参与的两个题项进行替换,村民参与环境治理和环境权利救济的途径有多种。在CGSS2015调查项目问卷F模块中,原始问题F9为“如果在您家附近有一家企业违反规定排放废气或污水,严重损害居民健康。如果向有关部门举报这件事,政府会如何处理?”F11原始问题为“居民向法院起诉要求上面这家企业赔偿损失”“如果法院判决居民胜诉,但是那家企业不履行判决,居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您估计执行情况最可能怎样?”F9、F11两个题项反映了公众进行环境维权时,政府部门处理的执行过程有效性与执行结果有效性,两者可以分别衡量村民参与过程和结果的有效性。问题得分越高说明村民参与的过程和结果有效性越强。替换后回归分析结果见表3。模型5仅包含控制变量的回归分析,结果与表3完全一致。模型6加入替换后的村民参与变量,结果显示参与结果对环境治理满意度有正向显著影响。模型7是加入自评健康变量后的回归分析,结果显示参与结果和心理健康对环境治理满意度具有显著正向影响。模型8是加入全部变量后的回归分析结果,政府信任的两个维度均能够正向促进环境治理满意度,其加入削弱了参与结果有效性的显著性,最终结果与模型4一致。综合来看,表2与表3的结果基本一致,说明本研究的实证分析结果具有一定的稳健性。
表2 回归分析结果
表3 稳健性检验
四、结论与启示
本研究利用CGSS2015调研数据,应用SPSS17.0统计分析软件,建立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实证分析农村环境治理满意度的影响因素。研究结论和政策建议如下:
第一,增强村民的环境治理参与意识,保障公众参与的结果有效性。上述实证研究显示,在村民参与变量中,村民参与结果的有效性可以显著影响环境满意度。也就是说,相对于参与过程的有效性而言,更需要保障村民参与结果的有效性。一方面,农村环境作为公共物品,政府等多主体需要担负起应有责任,农村环境治理中需要激发村民的主体性和积极性,这就要求政府应进一步提高村民参与意识,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另一方面,应该注重环境问题的真正解决,把过程导向转化为以问题、结果为导向。政府有关部门在接到村民的反馈或举报时,需要及时作出处理回应,提升村民作为治理主体的实际价值,以此来提高村民对政府环境治理工作的满意度。
第二,全面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关注提高村民的健康水平。实证研究已经表明村民的健康水平特别是心理健康能够促进环境治理满意度的提升。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将健康中国上升为国家战略,确立了人民健康的重要地位。应该进一步向农村居民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共同参与建设有利于健康的生态与生活环境。在此过程中,需要特别注重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工作,积极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建设。
第三,增强村民对政府信任度的正反馈。通过实证研究分析,村民对政府的信任感越强,环境治理满意度越高,换句话说,村民对于政府的信任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转化为政府工作的满意度,包括环境治理满意度。政府在环境治理中的依法办事水平和问责力度都可以提升环境治理满意度。一方面,需要提高农村地区环境治理的法治化水平,完善关于农村环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体制机制,使农村环境制度体系走向成熟。另一方面,应该进一步加大利用环保问责的积极作用,转变片面追求产值的发展思路,将环境保护工作在绩效考核中的比重提高,同时增强环境监管和问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