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化发展对现代法治建设的启示探析
2021-09-14石美
石美
摘 要:法律文化的研究由来已久,它是一种法律思维也是一种文明,它贯穿于人类活动的方方面面。法律文化既是历史文化的写照,也是现实的人类创造。人们在不断更新和定义法律文化。本文从法律文化的概念入手,从古代法律文化、传统法律文化和现代文化的递进式发展,从三个方面阐述法律文化发展对现代法治建设的重要启示,以期为法律文化的进一步发展和现代法治建设的实践提供一点补充。
关键词:法律文化;古代法律文化;传统法律文化;法治建设
0 引言
任何历史都是其当代史,因此研究法律文化要从时间、空间等多维度来研究。法律文化存在于特定的空间。不同的空间,导致不同的法律文化。法律的文化传统,也有轻重之分。法律文化更是一个时间的现象。没有时间,就没有传统,也就没有文化。
1 法律文化概述
1.1 法律文化的概念
关于法律文化的概念,先看国外学者的观点。美国学者认为美国的“法律文化概念”是从政治领域借来的,深受政治文化的影响。主要有弗里德曼、埃尔曼和梅里曼、温伯格、沃森等人的观点。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法律文化”在我国引起关注。主要有潘汉典、孙国华、吴树臣、刘学灵、张文显等教授大家的观点。总结以上学者的观点可以看出法律文化,是一个既有古代韵味又有现代感的法律概念。“文化”与“法律”,从来没有精确的定义,思想史上只留下了许多的描述。因此,法律本身就是文化现象的一部分。
1.2 法律文化的递进:古代法律文化-传统法律文化-现代法律文化
研究法律文化要从古至今,区分古代法律文化和传统法律文化的关键是先要区分古代法和传统法。二者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概念。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马小红认为:古代法是已经静止了的过去,而传统法则是一代又一代人对古代法的阐释。由此可以分析出古代法是静态的,而传统法则是动态的。可见,古代法侧重于对过去静止的法律文化进行研究,传统法则侧重于是人们对古代法的理解和分析。
2 古代法律文化
简单地说,古代法是历史上已经发生并静止了的过去的法,比如夏商西周的出礼入刑、春秋战国的法律变革、汉代的废除肉刑、唐代的律与律疏等。古代法中 “刑”的作用明显。中国古人历来对“刑”的作用都有全面的认识,即刑罚是一面双刃剑,使用得当可以惩恶扬善,使用不当会助纣为虐。因此,清人纪晓岚总结道:“刑为盛世所不能废,而亦盛世所不尚。”纵观中国古代思想家的法律主张,慎刑而不是重刑曾是主旋律。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梁涛教授认为:自生自长形成的规范,也就是自下而上生长出来的一套秩序和原则,这就是礼。梁教授一语中的,中国古代法的主导是礼而不是法。可以看出,古人对礼的推崇,在古代,没有成文的民法,人的行为规范主要依靠“礼”来约束,人们心中的伦理道德、规则、秩序起到了“法”的作用。
3 传统法律文化
在历史长河中,传统法律文化的观念在人们心中地位颇高,受儒家思想影响颇深。因此构筑传统法应从儒学寻找资源。汉朝后,多数王朝和思想家都主张用儒家思想指导法制,注重礼法结合,把礼摆在比较高的地位上,尤其是唐朝李世民,更是十分注重礼为首,特别强调社会和百姓的重要性。法律源自王权,向来是维护王权的。古代的帝王是万人之上,王权威严不容触犯。每个朝代掌权者都通过各种手段来维护王权,并通过立法的形式加以确认。秦始皇由此确立了至高无上的皇帝制。 中国传统法是行政和司法一体,皇帝有生杀大权,最终审判裁决皇帝一人独掌。
4 现代法律文化
现代意义上的“法治”是件舶来品。明确提出法治的是柏拉图,他在《法律篇》中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方略。亚里士多德追随其后,给“法治”下了一个至今人们沿用的定义,提出“法治优于一人之治”的观点。被称为古希腊七贤之一的必达库斯也提出“人治不如法治”的主张。西方的法治大致沿着两条进路发展:一是以英国、美国为代表的英美法系,建立起判例法制度,走上經验主义的法治道路。二是以法国、德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建立起成文法制度,走上了建构主义的法治道路。西方法治经验有许多精华值得我们在建设中国当代法治文化中借鉴。
4.1 自由平等的理念
自由平等理念是西方法治的基石,也是西方法治社会最基本的原则,没有自由平等观就不会有古希腊的民主政体,也不会有近现代的西方法治。自由与平等应当成为人类社会最低要求的生活法则,英国思想家詹姆士哈林顿提出“以自由为最高价值准则,以法律为绝对统治”的治国构想,可见,法律是维护自由的前提。洛克则把维护个人的自由权利视为法治的奠基石。西方有诸多思想家与文学家阐释自由的理念。近代西方资产阶级在反对封建专制的过程中,又形成“自由、民主、博爱”的思想。这些关于自由平等的理念和思想,值得我们在建设中国当代法治文化中借鉴。
4.2 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
人权的哲学基础是自然法,宪法是保障和实现人权的一种手段,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民主政治的基本价值观及其制度安排。人权思想溯源于古希腊的斯多葛学派,近代意义上的人权理论起源于文艺复兴运动,之后的古典自然法学派提出了“天赋人权论”。
4.3 法律至上的理念
伯尔曼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法律至上的思想最早源于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指出,“法律应在任何方面受到尊重而保持至上的权威”,罗马时期的西塞罗更加明确地强调了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性。
5 法律文化发展对现代法治文化建设的启示
5.1 中华传统文化精髓是中国当代法治文化的重要渊源
5.1.1 现代法治是法律文化发展的延续
法治与“礼治”,内容不同,呈现形式也不同,但彼此有诸多联系。法治是礼治的延续,法律文化的发展离不开对古代法律文化和传统法律文化的研究和继承,现代法治的进步离不开人们对前人优秀法律文化成果的总结和借鉴。法律文化发展一脉相承,现代法治的进步与提升是人们不懈的研究古代法和传统法的成果,是在前人研究基础上的提炼和升华。致敬前人是每一个时代前行与发展的基础和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