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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贤回流助推乡村振兴的约束条件与路径选择

2021-09-14方小姣周毕芬

台湾农业探索 2021年3期
关键词:新乡贤乡村振兴

方小姣 周毕芬

摘 要:【目的/意义】乡村振兴迫切需要一批爱乡村、知乡村、肯奉献的新乡贤,但是当前乡村仍面临着人才短缺的问题,因此以在外地的新乡贤为研究对象,对其回流的路径展开论述,以期从人才引进的角度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输入途径,推动乡村人才振兴。【方法/过程】对其在乡村振兴中发挥的作用展开机制分析,在探讨约束其回流的不利环境和制度缺位等因素的基础上,提出助推新乡贤回流的路径对策。【结果/结论】结果显示:新乡贤在乡村振兴中对乡村经济、民主自治、精神文化等方面起到了引领作用,但是面临着地方政府的忽视、人居环境吸引力的缺乏等环境约束以及土地产权制度的阻碍、鼓励性制度的缺失等制度约束。因此,地方政府应从制度平台建设、人居环境优化、文化力量感召等方面着手打造新乡贤回流路径。

关键词:新乡贤;人才回流;乡村振兴

Abstract: 【Objective/Meaning】The rural revitalization is in urgent need of a group of new rural sages who love and know the countryside and are willing to contribute. However, the countryside is still facing the problem of talent shortage. Therefore, by taking the new rural sages in other places as the research object, the path for their return was discussed, so as to provide the way of talent introduction for the rural revitalization and promote the revitalization of rural talent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alent introduction.【Methods/Procedures】The mechanism of the role they played in the rural revitalization was analyzed. And then on the basis of discussing the factors such as the unfavorable environment restricting their return and the absence of system, some countermeasures were put forward to boost the return of new rural sages. 【Results/Conclusions】 The results showed that the new rural sages have played a leading role in the aspects such as rural economy, democratic autonomy, and spiritual culture of rural revitalization. However, they were faced with the environmental constraints such as the neglect of local government and the lack of attraction of human settlement environment, and the institutional constraints such as the obstacles of land property right system and the absence of encouraging system. Therefore, the local government should build the path for the return of new rural sages from the aspects of the construction of system platform, the optimization of human settlement environment, and the inspiration of cultural force, etc.

Key words: new rural sages; return of talents; rural revitalization

習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并进一步明晰了“乡村振兴”包括的内容和具体内涵。乡村振兴,关键在人才振兴,人力资本拥有巨大的增值潜力,因此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在乡村可持续发展的各个环节和乡村振兴中具有重要战略意义。2015年和2016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以乡愁乡情为纽带,凝聚广大能人回乡,支持乡村建设,培育创新乡贤文化[1]。201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建设,强调发挥新乡贤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培育富有时代精神和地域特色的新乡贤文化[2]。2020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中再一次强调要推动人才下乡,畅通大学生、退役军人、企业家等各类人才的下乡渠道[3]。这充分显示出国家对于积极推动新乡贤反哺乡村,大力弘扬新乡贤文化,加快乡村地区发展的高度重视。

对“新乡贤”概念和分类的界定,学界暂未形成统一的看法。高万芹[4]按照是否在场和是否精英将新乡贤交叉划分为4类,并分别探讨其作用。龚丽兰等[5]将新乡贤界定为能够动员和组织村民、具有村庄治理能力并热心为当地作贡献的乡村精英和权威。姜亦炜[6] 认为,从地域范围看,新乡贤有外出、本土与外来精英3类。接着,他从政治影响力(强和弱)以及制度生成类型(内生和外生)将新乡贤组织划分为协商型、互益型、辅助型、分利型,并对4种组织类型进行举例探讨。学界对新乡贤的研究开始于2014年左右,从2017年起呈现快速增长趋势,研究领域大多集中于新乡贤与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研究内容包括新乡贤的类型界定[4,7-8]、新乡贤在乡村治理中扮演的角色和实现的功能[9]、新乡贤治村面临的困难和治村实现路径[10-11]等方面。这些研究对新乡贤的内涵和外延、发挥的作用和功能、治村过程中面临的困境以及解决路径等进行了深入地探讨,为其他研究者了解这一领域奠定了一定基础,但是现行研究大多集中在新乡贤在进入乡村后如何融入乡村治理,事实上在进入乡村之前,潜在的新乡贤回归乡村成为真正的新乡贤,即乡贤人才的引进也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因此,本文聚焦于不在场的潜在新乡贤(不论是否成长于当地,只要其在政治、经济、科技、道德等任意一方面具有突出的能力,道德高尚且愿意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即可),探讨应如何将其引入乡村,激励其投入乡村振兴的人才队伍中。

1 新乡贤助推乡村振兴的机制分析

1.1 新乡贤支持乡村经济发展

笔者认为,新乡贤群体可分为几个大类,如能够在经济发展上提供帮助的突出人士;拥有嘉言懿行的道德模范、熟练掌握独特技艺的手工艺者;还有声名远扬,重要专门资源的获得者等,如若能恰当发挥各行专业从业者的长项,那么就能为乡村振兴注入新鲜活力。2020年是我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完成“十三五”规划纲要的收官之年,在此之前,新乡贤群体中的经济致富能人深入乡村,因地制宜发展生产,带动了许多村民脱贫致富。在未来,虽然我国已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实现小康社会的基本目标,新乡贤群体作为一股自然而又有力的力量,对助推乡村经济发展仍有着关键作用,该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有助于农户和村集体增收。在经济能人或者技术能人的帮助下,许多乡村采取“合作社+公司+农户”或农业特色项目入股分红的经营模式,通过土地流转因地制宜发展农业,并辐射带动更大的地区发展种植业,以此帮助农户创收,帮助村集体增加产值。(2)有助于带动乡村就业。通过对乡村地区直接的产业投资,如开办公司、创立合作社、投资特色乡村旅游业或其他特色产业等形式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使其实现当地就业。(3)有助于完善农村基础设施。这种作用主要体现在有一定经济能力的新乡贤直接捐款捐物,改善乡村基础设施条件,或者一些具有高度使命感和责任感的产业能人从收益中捐出一部分,帮助乡村改善基础设施,如“公路”“路灯”“文化场馆”等。

1.2 新乡贤壮大乡村民主自治力量

新乡贤是乡村治理创新的参与者、引领者和推动者[9]。在农村基层自治的进程中,由于乡村独特的环境和氛围,如果仅依靠传统的行政委托治理方式,其治理效果和效率都有限。虽然在古代由于乡绅的存在有过“皇权不下县”的传统,但是随着近现代西方文明的冲击,农村的经济和精英等資源长期大规模从乡村向城市单向流动,以至于新中国成立后,乡绅群体正式退出历史舞台[12]。但是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乡村治理的进一步深化,新乡贤群体作为乡村内生秩序力量的回归显得更加有时代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新乡贤助力建设和谐乡村。和城市不同,中国的农村是一个典型的“熟人社会”,“生于斯,长于斯”是这个“熟人社会”中每一个成员的基本特征[13],这是因为传统的农耕文明将农民世世代代牢牢地拴在土地上,所以乡村中户与户之间往往以地缘远近和血缘亲疏来进行关系亲密度的划分,因此,在乡邻纠纷中,多数纠纷事实上没必要诉诸法律来加以解决。在村委或者法院介入之前,有影响力的新乡贤可作为调节中介,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和劝导,这样既节约了公共资源,又有利于维护乡村公共秩序,建设和谐乡村。(2)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可发挥协同治理作用,提高村民自治水平。村委会的合法性产生于1982年宪法,自产生起,村委会一直都在基层治理中扮演者重要作用,党的十九大之后,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使得关于基层民主自治的方法和实践被广为探讨,新乡贤作为内生力量参与乡村协同治理也成为了学界广泛关注的话题,此类实践最为广泛且比较成功的莫属江浙闽一带,如浙江省上虞市,截至2018年底,依托区乡贤研究会,上虞区已设立9个研究中心,组建20个乡镇街道乡贤参事会、228个村级乡贤参事会,吸收乡贤会员8615名,聘请乡贤顾问685位,形成了乡贤研究会到乡镇街道乡贤参事会和村级乡贤参事会的三级联动,进一步理顺、加强了社会基层治理工作格局[14]。

1.3 新乡贤引领乡村精神文化

乡贤文化扎根于中国乡村,其以“善”为核心价值取向,孕育了一方精神文化,并对当地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传统乡贤文化的内涵和外延相比于以前均有所变化,现在我们称之为“新乡贤文化”。新乡贤文化的精神内核蕴藏于传统的乡贤文化之中,十九大报告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将乡风文明作为任务要求之一,就是要净化乡村社会风气,营造出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和谐氛围,这与传统的乡贤文化相契合。另外,古代传统的乡贤文化更多的是一种权威文化,古代在较长一段时间内的“皇权不下县”就可达到的“天下治”状态,其原因莫过于地方宗族乡绅凭借其强有力的政治经济势力的主导性介入,其他人只能被迫接受,因此传统乡贤文化是在阶级社会长期的长老制之下形成的,而现代新乡贤文化则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阶段形成的协商文化,更具有民主性质,并且它以法治为底线重塑乡村秩序,与古代乡贤社会所倡导的“无讼”和“人治”有着根本的区别。

新乡贤群体作为推动乡村治理的重要力量,他们既是新乡贤文化的主体,又是弘扬新乡贤文化的主力军。例如,结合上虞新乡贤文化建设经验,新乡贤组织通过成立协会,形成了乡贤组织三级联动机制,通过向下渗透,新乡贤现已成为乡村建设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参与者、参谋者、联动者、执行者。基于上虞地区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新乡贤群体充分发挥自身主动性和创造性,继承了传统乡贤群体的特质,通过不断挖掘本地珍贵的历史文化资源,著书立说,帮助上虞新乡贤文化发扬光大,所以,新乡贤本身在建设乡贤文化方面起主要作用,新乡贤文化的繁荣反过来又会鼓励更多人投身乡村建设,这也是一个互相作用的过程。

2 新乡贤回流的障碍:环境与制度约束

新乡贤对于乡村振兴影响深远,并且不止上述这些方面。如刘同君等[9]提出,新乡贤的内生性权威力量有助于凝聚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的价值共识。但是,构建新乡贤引进机制还未成为普遍共识,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实践经验均有所缺乏,特别是在地区实践方面,助推新乡贤回流还未被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提上日程。具体来看,新乡贤回流受到以下环境和制度的约束。

2.1 地方政府思想和政策上的忽视阻碍新乡贤回流

在地缘和血缘的影响下,乡村对于在场乡贤和不在场乡贤的重视程度远超外来乡贤。并且,由于引进新乡贤需要耗费大量人力、财力和物力,构建引进机制的探索对于物力财力等有限的乡村地区来说成本较大,从国家层面来看,新乡贤回归乡村仅属于一项促进乡村地区可持续发展的倡议,人才引进数量以及质量无法纳入基层考核。因此,新乡贤回归乡村在政策层面并未得到基层的广泛了解和重视,地区政府难以将“惜才”“爱才”“用才”落到实处,难以树立正确人才观念,引导新乡贤回流往往遭到地区政府的忽视。一旦在思想上遭到忽视,在鼓励政策上也会出现相继缺乏的现象。人都具有趋利性,单纯的奉献精神很难保证新乡贤心甘情愿投入乡村建设,然而对于一些偏远地区的乡村,新乡贤引进难、留不住人才的现象比较普遍和突出,除了乡村在场新乡贤数量方面没有优势之外,薪资水平较低,工作环境较差,晋升渠道狭窄等物质或精神条件也是重要原因。因此,地区政府制定各种鼓励性和引导性政策将会加大新乡贤的“虹吸效应”,减小新乡贤回流的阻力。

2.2 乡村生产生活环境吸引力的缺乏阻碍新乡贤回流

乡村地区无论是在生产生活要素还是人口环境方面均与城市有较大差距,这降低了新乡贤回流积极性。(1)乡村基础设施相对落后。人口迁移的“推动-吸引”理论认为,促进人口迁移的因素有流出地的推动力因素和流入地的吸引力因素,这两者共同作用人口从一地向另一地迁移。在我国城镇化和工业化开始之后,城市地区由于在可获得资源和生活环境方面远超乡村,因此城市的人才“拉力”远大于乡村。现如今,随着国家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乡村扶持工程的持续推进,乡村和城市的差距逐渐缩小,乡风乡貌、经济水平、基础设施完善程度等都有所提高,具备新乡贤引进的基础,但是与城市相比還是存在较大差距,且乡村地区的发展也呈现出严重的地域不平衡现象。以现代生产生活重要条件——网络为例,据统计,2019年,城市宽带接入用户达31450.53万户,而农村宽带接入户数还没有达到城市的一半,仅为13477.33万户[15]。因此,乡村基础设施相较于城市落后成为了制约人才回流的重要环境因素,也是乡村地区人口外流的极大“推力”。(2)乡村劳动人口流失造成乡村建设主体缺位。改革开放以来,城乡产业结构均在进行转型升级,城市地区从乡村吸纳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乡村地区人口大量流失,人口“空心化”现象突出,一方面,在乡村的民众无法扛起建设乡村的大旗,另一方面,外出务工的青壮年不愿意轻易回村。农村青壮年的大量流失,不仅造成了“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空巢老人”等社会问题,更加制约了乡村地区的产业发展潜力,造成不景气的乡村产业环境和资源市场,并且久而久之,乡愁情节和恋乡情绪将会日渐淡化,这样没有“人气”和生命力的乡村,产业不兴旺,文化以及政治文明建设不兴盛,极易造成“落后-人才外流-落后”的怪圈。2015-2019年,城镇就业人员从40410万人逐渐增加到了44247万人,乡村就业人数从37041万人逐年减少至33224万人[16],乡村劳动力的流失造成乡村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等领域建设主体缺位,乡村建设活力受限,人才回流遭到阻碍。

2.3 乡村的制度性封闭阻碍新乡贤回流

乡村以“三农”为根,“三农”以土地为本。土地既是养育乡村的源头,又因为人们对它的依赖性及土地产权的封闭性,一定程度上也阻碍了城乡人才资源的交换和流动。(1)农村土地产权流转的有限性阻碍新乡贤返乡。农业用地的流转仅限于农村集体经济内部,不在场乡贤和外来乡贤几乎不可能以合法途径获得农村用地所有权,又由于其外来身份,也不能在乡村取得免费的宅基地。因此,一部分回流的新乡贤连最基本的住所都无法得到彻底保证,而中国自古以来“家”的概念就和拥有房屋所有权相联系,没有自己的房产,新乡贤对乡村的归属感和依赖感会大大降低。(2)和土地产权制度的封闭性相联系的村籍制度也易成为新乡贤参与村治的阻碍。现如今,村“两委”仍然处于乡村治理的中心地位,然而,由于外来新乡贤无法获得合法村籍,因此无法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其合法性地位得不到保证,进而无法真正参与到村务治理中。这种制度性的阻碍使得新乡贤在参与村治时有心无力,也降低了新乡贤回流的积极性。

2.4 支持性制度平台的缺位阻碍新乡贤回流

对于许多乡村来说,即使当地有一定的新乡贤资源,但是往往缺乏统一的新乡贤管理平台以及组织制度的支持,村“两委”也缺乏正式的对接程序和引导方式,因此极易造成新乡贤“资金没处投”“资源没处引”等两头无法对接的情况,因此,在村庄内部建立支持性新乡贤回流平台和配套制度非常有必要。有学者总结出了新乡贤参与村治的4种主要模式[17]:新乡贤理事会模式(浙江德清模式、广东云浮模式等)、乡贤个体参与村治模式(浙江丽水“乡贤+x”模式等)、乡贤与传统治理资源相结合模式(广东清远市九龙镇“长老(村长)+房头”模式等)、乡贤研究会治理模式(浙江上虞模式等)。在这4种模式之中,乡贤个体参与村治模式和乡贤与传统治理资源相结合模式对村庄的传统力量和团结性要求较高,而新乡贤理事会模式和乡贤研究会治理模式对于普通的村庄来说更具有借鉴意义,不管是新乡贤理事会还是乡贤研究会,在联系发动新乡贤、聚集各类资源、整合村治力量方面均发挥了巨大作用,不仅如此,此类平台的建设将会提高新乡贤群体的凝聚力,产生更大的吸引力和影响力,推动更多的新乡贤回乡。但是,现在众多乡村的新乡贤都处于无组织无秩序状态,无论是在场的新乡贤还是不在场新乡贤抑或是潜在外来新乡贤均无法形成一个村治“场域”,这给新乡贤回流带来了一定难度。

3 促进新乡贤回流的路径思考

3.1 强化人才返乡激励

3.1.1 制定新乡贤回流激励政策

新乡贤回乡,人才能够回流只是一个良好的开端,能够将他们留下,降低人才流失率,增强乡村发展稳定性也是关键点。因此政府要主动作为,制定良好的政策和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程序将其“引来”并“留下”。

对于有意愿回乡再就业的新乡贤人员,一定要制定人才保障政策,以保证有足够的“拉力“吸引其返乡。(1)制定新乡贤回乡就业技能适应培训制度,尽管新乡贤在回乡前已经掌握了必要专业技能,但是要将技能与乡村发展需要结合起来,就要对其进行适应性技能培训。(2)制定新乡贤回乡就业补贴制度,在基本薪资、绩效、住房、教育等方面应有所倾斜,以减小其回乡就业的机会成本,增强薪酬竞争力。(3)构建科学的激励机制,增强返乡人才活跃度。激励机制对于人才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具体包括工作激励、目标激励、评价激励与考核激励几个方面[18]。每一项激励政策都要明确具体标准和规则,不仅在新乡贤选拔上要做到公开透明,在新乡贤考核评价等方面也是如此。

在大众创新,万众创业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人投身于创业浪潮中,也有越来越多的人看到了乡村市场的发展潜力,农村电商、特色农产品加工、乡村特色旅游等领域兴起,这不仅对于自身而且对于农民都有重大意义。对于返乡创业的新乡贤,可以通过定点邀请,村企合作,招商引资等方式,将创业人员引进来,再者优化贷款程序,增加贷款种类和额度,畅通融资渠道,另外实施减税降费、税收补贴等政策,为创业人员创造良好的创业环境。

3.1.2 搭建回流新乡贤议事平台

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应是科学有序的,应有制度、组织、纪律保证,因此,其施展才华应有平台保障。(1)应开辟专门的新乡贤分类别信息库,做好日常记录和管理,建立新乡贤理事会、新乡贤协会、新乡贤工作室等合理合法的新乡贤工作组织,这样即方便日常管理,又可最大限度发挥新乡贤群策群力的作用。(2)要借助基层民主的力量,建立村两委,基层政协和人大与新乡贤群体协商议事制度并将其常态化,赋予新乡贤群体参与村治的正规性和严肃性,拓宽其参与村治的渠道。

3.2 优化乡村人居环境

与城市不同,乡村自身散发着独特的魅力,最大限度利用并扩大乡村魅力能够增大乡村“拉力”,促使新乡贤回流,而要达成这一目的,最根本的是要加强乡村社会建设,构建和谐美丽乡村。(1)加强乡村统筹规划管理。如今,可以看到有些乡村无论是基础设施还是建筑都规划整齐,而有些乡村则都杂乱无章,毫无生气。无论是建筑规划还是产区规划等都应该协调统一,外在条件是增加乡村吸引力的重要“美丽点”。(2)加强乡村污染治理。由于产业转移的实施,许多乡村地区是工农业污染的“重灾区”,这对于美丽乡村建设是“致命打击”,因此,既要从源头严格把控乡村水体、土壤等污染,建立排放标准,准放制度,又要严厉打击已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和相关单位,依靠群众,建立联防联控制度,加大处罚力度,提高污染成本,还要加大乡村环境治理投入,实施清洁工程,鼓励使用环保材料和工艺,降低源头清洁成本等。(3)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加强乡村公路、水电、网络等生活配套设施建设,进行危房、旧房改造,加大公共卫生整治力度,优化人居环境,释放乡村魅力。

3.3 培育并弘扬新乡贤文化

新乡贤文化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相契合,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取向相一致,与民众道德感知相符合,是值得继承和发扬的优秀传统文化。认同新乡贤的社会价值不仅对于新乡贤群体本身还是对于社会价值观念的塑造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但是作为其主体的新乡贤对于民众而言暂时是新兴概念,并未被广大民众所熟知和了解,因此提高新乡贤的社会价值认同度刻不容缓。(1)要将新乡贤文化教育融入国民基础教育体系中,在地方特色文化课程中开辟新乡贤文化普及教育课程,积极展开新乡贤综合教育实践活动,让年轻一代感知新乡贤,学习新乡贤文化。(2)设立突出新乡贤奖励和展示机制。增加新乡贤文化场馆建设,设立突出贡献奖,加大新乡贤事迹宣传展示力度,在全社会形成崇敬新乡贤的氛围,增强新乡贤的身份认同感和荣誉感,形成一种无形的内在精神激励。

3.4 合理利用“乡愁”情节

乡愁是服务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纽带。乡愁的内生价值表现为对人类性的认同,对传统价值的重塑,对主体社会价值的衡量[19]。乡愁作为一个文化价值符号,已深深植根在中华传统文化中,并在新时代迸发出独特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价值。我们要正确认识乡愁的二重作用,既不能秉持极端“复古论”,也不能坚持极端的“虚无论”。正确认识和利用“乡愁”这一纽带,要做到以下几点。(1)挖掘乡村特色文化。一方水土孕育一方文化,乡村地区拥有丰富的文化资源,无论是古代历史文化名人还是文化遗产,都是值得保护和挖掘的珍贵历史文化资源。有条件的地区可尝试进行区域特色文化的挖掘,抢救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名胜古迹,形成专题文化,打造特色文化品牌,增强出门在外游子的文化认同感和地区归属感。(2)打造乡愁文化产业链条,增强乡愁文化输出。文化产品是文化的载体,将乡愁通过产品进行宣传和输出無论对于乡村经济还是乡村文化来说都大有裨益。可以打造乡愁特色文化产业,承接乡村特色项目,利用现代媒体和信息技术手段加强文化宣传,打造特色文化品牌,延长文化产业链,扩大乡愁影响力,这有利于让拥有乡愁情节的新乡贤找到共鸣,从而心甘情愿回到家乡,投身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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