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医药伦理思想探论
2021-09-13史君榕
摘要:苗族医药文化是中国古代卫生医药科学的瑰宝,其伦理思想包含着丰富的文化意义和哲学思想,体现着重要的文化价值。苗族医药起源于古代苗族人民的生活和生产实践,治病救人时主张神、药并用,苗族医师常常举行画水、占卜、唤师、采药、谢药等仪式,遵循严格的传承规则以及自身的行为禁忌,并伴有“蚩尤、祝融传授医术”“神农尝百草”的神话。苗族医药伦理思想的内涵表现为:(一)以人为本、敬祖尊师的生命观;(二)巫医合一、一心赴救的疾病观;(三)博施济众、疏财重义的药物观;(四)一视同仁、谨慎认真的诊疗观。苗族医药伦理思想的作用则体现在文化传承、社会整合和心理调适方面。
关键词:苗族医药;伦理思想;文化现象
中图分类号:R29;B82-05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6916(2021)16-0026-03
我国是一个拥有五千年悠久历史文化且多民族融合的国家。各民族在长期对抗疫病疾患的斗争历史进程中,结合自身特点,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医药资源。其中,维吾尔族的维医、水族的水医、侗族的侗医、藏族的藏医、苗族的苗医等民族医药沿用至今。苗族医药是苗族文化传统的瑰宝之一, 是我国传统中医药宝库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显示,我国人口中的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25亿,占全国人口的8.89%。贵州省占比最大的世居少数民族苗族,现有人口900多万。苗族医药文化包含着丰富的文化意义和哲学思想。它有着源远流长的历史,深沉持久的影响力,丰富独特的内涵,其“高效、便利、廉价、简单”的优势,在诊治少数民族很多地方病、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方面常有独特疗效。但目前的研究大多停留在简单的民族志介绍,对苗族医药文化蕴含的丰富伦理思想缺乏深度的挖掘。加强对苗族医药伦理思想的研究,有利于对苗族医药伦理思想的人文精神进行全面认知,有利于增强民族自信和文化自信。本文拟从现存的民族志资料中发掘有关苗族医药伦理思想,分析和解读苗族医药伦理思想所包涵的生命观、疾病观、药物观、诊疗观,并进一步探讨苗族医药伦理思想在民族群体的文化传承、社會整合、心理调适等方面的作用。
伦理是社会文化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伦理,即人伦道德之理,指人与人相处的各种道德准则。苗族是一个有着丰富道德传统和道德情感的民族,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和生存斗争中形成了独具本民族特色的伦理思想和道德观念。医药伦理属于医学人文范畴,是研究人类医药实践活动中医药道德的产生、发展和变化的规则,运用它可以认知、理解以及解决医药实践中人与人之间、医药团队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苗族人民在历史发展进程中,生活环境常常处于艰辛险恶,被迫频繁地迁徙流离,而苗族人民历史悠久的医药活动,确保了该民族的繁衍生息。苗族医药伦理思想的人文精神在苗族医药活动中产生和发展,至今仍绽放着自身独特的光芒。
一、关于苗族医药伦理的有关文化现象的描述
(一)苗族医药起源于古代苗族人民的生活和生产实践
古代苗族人民频繁地迁徙流离,生存环境荒僻、所到之处瘴疠盛行,迫使他们为了生存不断与恶劣的自然条件作斗争,苗族医药很多有名的用药经验和治疗方法,大多来自这种生存斗争。《宋史·蛮夷列传》载,蛮夷人(主要指苗瑶民族)狩猎活动“以药箭射生,取鸟兽尽,即徙他处”。苗族在应用弩药的漫长过程中形成了苗医著名的糖药针疗法,广泛流传于贵州关岭镇宁、紫云等地,在患处用特制的排针或三棱针蘸药汁刺扎,操作简单,疗效迅速。
(二)苗族医药治病救人时主张神、药并用
在实际诊治中,一些苗族医师主张神、药并用,既使用药物治疗,又祈求神灵和祖先保佑。传说远古黎苗族的巫师名苗父, 苗父治病主要是祈祷施咒,后来也逐渐使用一些药酒药草。这里讲的就是苗族早期“巫医合一”的情况。巫术是苗族始于殷商开始的巫鬼文化传统样式之一。苗族巫术不仅时间久远,而且涵盖面广。生活在崇山峻岭中的苗民, 从出生到死亡一直处在被巫鬼文化氛围笼罩之中,浸润在苗族的宗教、神话、艺术、语言中,苗族的传统医药必然也受到重大影响。因为苗民认识的局限,无法理解患病原因,更无法理解由危重疫病疾患导致的死亡,只能无奈求助于神灵,医药与巫师巫术“合作”,既相互利用,又相互对立,从而使苗族医药呈现出“医巫一家、药神两解”的特性。
(三)苗族医师举行形式多样的仪式
苗族医师常常举行形式多样的仪式,有画水、占卜、唤师、采药、谢药等。其中,唤师仪式是苗医在医治病人之前,先在口中要不断地一一念叨自己已逝的祖师父们的名字,目的是请他们前来帮助自己获得除病消灾的神力。采药仪式,一般是苗族医生在上山采药之前,行仪式称为“合山”,一方面祈求上山不会因山路崎岖而滑倒摔伤,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另一方面是保佑自己在山上时不遇毒虫毒蛇;还有就是对山林、土地的敬重,能让他们尽早地采集到治病所需的草药。谢药仪式,由苗族医师和病人及其家人共同进行。将病人医治好后,必须要举行感谢仪式。这既是病人及其家人对治病医师的感谢,也是感谢苗族医师对已逝的祖师父们的感谢。
(四)苗族医药遵循的传承规则
苗族医药一直都遵循着传男不传女,传内不传外的规则。女子出嫁被称为“归”,即女子本来就是别家的人,出嫁便是归家。男子随祖姓,可能是为了保持医药技能的独特性,避免外传。虽然现在也有少数苗族医师会传给外人,黔南地区也有父传子、母传女,但很多苗族医师还是会认为如果把医术传给了外人,就会令自己的医术失灵。
(五)苗族医师自身的行为禁忌
苗族医师在学习和之后的治疗中,都必须遵循着一定的禁忌。苗族医师们不能吃四爪的动物,特别是狗肉,一旦吃了就会导致医术失灵,也要忌食黄鳝、泥鳅等。还有,日常生活中苗族医师忌说一些凶神恶煞的东西,如蛇、蛟龙、虎、豹、鬼怪等或者是其他不吉利的、污秽的言语。随地吐痰也是苗族医师绝对被禁止或忌讳的行为,就算要吐也必须吐在干净的地方,厕所是绝对不能吐痰的,否则其医术也会失灵。
(六)民间神话传说中的苗医苗药
苗族民间有“千年苗医,万年苗药”之说,有“蚩尤传神药”“祝融传授按摩强身术”“神农尝百草,日遇七十二毒”。传唱着“药王药王,身明晶亮,穿山越谷,行走如常,披星戴月,身在四方,三千苗药,八百单方”的歌谣。
二、苗族医药伦理思想的内涵
(一)以人为本、敬祖尊师的生命观
苗族医师认为医理艰深,疾病千变万化,必须具有“爱人、知人”的精神。医师以救人活命为本,以仁爱精神为准则,“仁心”“仁人”“仁术”成为民间苗族医师的自律准则。苗族医师的“请师”和“谢师”仪式,实际上是一种尊师的表现,认为只有师父显灵许可时,用药才灵,治病才好。苗族医师会施法念诵法术口诀,呼唤山神、树神、土地爷、观音菩萨,最频繁念及的是已逝师父们的名字,大致三代以上的师父们都会被念及。形成了具有独特内涵的苗医人文道德观,代代薪火传承至今。
(二)巫医合一、一心赴救的疾病观
苗族医师中流行着“病有一百单八症”的说法,并将一百单八症分解为“三十六经、七十二症”。较早期的苗族医药特点主要体现为“巫医一家,神药两解”。其中的白巫术现在仍旧保存,即用来为人治病的。民族志与文献有很多关于早期苗族巫术的记录,同时包含有科学和巫术的内容。由于长期实践积累,一些苗族巫师具备了医护病人的实用技能。他们利用山上采集来的草药和有效的方法进行救治,同时又施用生辰八字诊断法、空亡诊断法等巫术。成为职业苗医后,巫鬼的成分仍然时常出现在其看病、治病过程中,也不乏体现着苗族医药重要的伦理道德规范。
(三)博施济众、疏财重义的药物观
苗药自成体系,素有“千年苗医,万年苗药”“三千苗药,八百单方”之称。苗药品种繁多, 由《中国民族药物志》《贵州少数民族药物集》收载的苗药,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常见的药可达1500种之多,含植物、动物、矿物等,以植物药最多,常用的约200种。在苗族地区,苗医治疗一个病人,从诊断、采药、用药,到取得较显著的临床疗效,收钱很少,所能获得的报酬是极低的。自古苗族医师秉承祖上训示,修德行善,广施恩惠, 拯救众民。
(四)一视同仁、谨慎认真的诊疗观
苗族医师认为治病救人要不分贫富贵贱、亲友仇人都一视同仁。苗族医师历来没有专门的护理员,医护同为一个整体。表现为“行医上门,送药到手”的医德。他们很多人拥有一技之长,有长期积累的实践经验,以符合苗民行为特点的方式行医。苗族医师由于受文化程度的限制,只具备初浅的医药知识,不能总结整理医护经验,因而苗族医药的传播方式仅靠父授师承或以苗歌、谚语、口诀等,缺乏医药论著等文字记载。苗医兼有参加社会劳动的群众、行医治病的职业苗医的双重角色,数量庞大,在苗民社会称为土医、草医。所谓“多诊知病,屡用达药”,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解除病患的痛苦,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
三、苗族医药伦理思想的作用
(一)文化传承作用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2019年10月20日)中指出: “少数民族医药是中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和完善促进本地区少数民族医药发展的相关政策举措。”“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使中医药成为群众促进健康的文化自觉。”苗族具有悠久的历史,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文化, 苗族医药是苗族人民在长期与恶劣的自然环境斗争中的产物。其中包含着许多苗族人民对大自然和人的生命的认知,承载着传承与发展苗族医药文化的作用。客观地说,现在要考证研究其医药历史和文化全貌确实存在一定困难。由于苗族先祖没有形成自己的民族文字,只能借助一些文化符号,诸如生活习俗、民间故事、神话传说等“活化石”来理解。伴随苗族医药活动存在和发展的苗族医药伦理思想的人文精神,是苗族先民在生活和医药实践中创造出来的智慧的结晶,世代口耳相传才得以流传下来,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但目前存在传承不足、创新不够、作用发挥不充分的窘境。继承和弘扬苗族医药文化,我们只有充分呈现少数民族地方特色,加大民族医药文化保护,使民族医药文化有效融入健康中国战略,服务以人民为中心的新时代卫生事业。
(二)社会整合作用
2021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省南阳市考察时指出:“过去,中华民族几千年都是靠中医药治病救人。特别是经过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非典等重大传染病之后,我们对中医药的作用有了更深的认识”。我们不仅要解读中医药科学原理,也要善于发掘作为中华医学分支的苗族医药传统文化精髓,弘扬其蕴含的优良伦理思想,发挥对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的积极作用。苗族社会自古就有尊祖敬师的传统。这种传统是一种社会群体行为而非个人行为,这种传统作为族群的共同记忆,共同的民族心理素质,构建了苗族人民的价值观念和道德认知。苗族医师的“唤师”“谢师”“谢药”仪式为主体的群众性活动成为其象征。仪式是以血缘、亚血缘关系为纽带,以一定的文化模式把苗族人民集合起来,提升了集体观念和社会意识,使整个苗族社会增强了凝聚力,呈现一种团结互助的态势。
(三)心理调适作用
心理调适是指对个体或群体的认知、情感、意志、意愿等心理活动进行调整,以保持正常稳定状态的实践行为。通常既可以自己进行心理调适,也适用于帮助别人。苗族医药实践有增强人与自然斗争的勇气和信心的一面。虽然它其中的一些操作方式和观念缺乏科学性,但是以“敬祖驱邪”的方式达成“祈福呈祥”的积极人生态度,体现了苗族人民在生死疾患面前的坚强抗争。在现实医药卫生实践中,确实会对患者起到一定的安慰作用,保持一种良好的心理功能状态,使患者增强战胜病魔的信心,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恐惧畏难情绪, 增强勇气。
苗族医药文化是苗族人民的伟大创造,是中国古代卫生医药科学的瑰宝,也是打开中华民族文明宝库的钥匙,为中华民族的赓续传承作出了重大贡献。苗族医药伦理思想本身是苗族人民自觉的、应然的选择,是社会的、历史的必然选择。是苗族医药文化价值的必然回归。从整体上看,苗族医药伦理思想尚无系统性和完整性,为促进新时代民族地区的卫生事业发展,促进文明互鉴和民心相通,弘扬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有必要继续绘制苗族医药文化发展的“全景图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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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史君榕(1969—),女,汉族,海南文昌人,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社科部基础教研室主任,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民族医药伦理思想、心理健康教育。
(責任编辑:董惠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