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寓教于乐理念的小学语文快乐教学方式探讨
2021-09-12李荣荣
李荣荣
摘 要:伴随着新课程改革的推进,传统刻板的教学方式已经不适应现阶段的小学语文教学。现阶段教学中要渗透寓教于乐理念,将趣味教学与快乐教学相融合,遵循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教学原则,围绕学生兴趣点进行快乐教学,从而达到教师轻松教、学生快乐学习。现结合寓教于乐的教学价值,并提出新时期下的语文快乐教学策略。
关键词:寓教于乐;小学语文;快乐教学;研究探讨;教学策略
顾明远教授指出:关于快乐教育,它的本质、目的就是让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所以教师必须转变教育观念,尤其是小学语文教学,其是一门基础学科,不仅具有工具性,还具有思想性。在小学语文课堂教学中,运用快乐教学法可提升学生语文核心素养,这就给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不仅要深入研究新课标要求,精心设计教学内容,而且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人格吸引力,要将枯燥的语文知识更好地传授给学生,激发学生的探索欲望,提高学生的学习动力,挖掘教材中的隐含元素,延伸学生喜闻乐见的课外知识,将所学内容与课外知识相结合,抓住学生猎奇的心理,从而完成寓教于乐理念下的快乐语文课堂的构建。
一、寓教于乐的教学价值
寓教于乐是指课堂上通过教师与学生产生的情感共鸣来激发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的热情。研究寓教于乐的教学价值,应先分析教师快乐教学法与学生快乐学习的内涵,两者的核心内容均是将枯燥的语文知识借助新颖的教学方式和方法,促进学生对语文知识的接受力。即便是知识的讲解,教师也要运用自身幽默风趣的教学语言、多样化的教学方法组织有趣的教学活动,在课堂上牢牢抓紧学生的好奇心理,以此建立起学生对语文学习的关注度。寓教于乐的教育价值就体现于此,让学生在主观意识上喜欢学语文、愉快地学语文,从而提升学生的语文学习效率。
二、寓教于乐理念下小学语文快乐教学方式
(一)借助互联网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
现阶段小学生对互联网内容的兴趣大于对学习的兴趣,教师应利用学生这一特点,将互联网技术和网络资源应用到小学语文课堂中,利用移动互联网信息获取便捷、灵活、丰富的优势,深度挖掘语文教材的内容,备课时教师可以结合本节课内容,利用互联网资源创设适合的学习环境,让学生真切地感受到语文的魅力,并且能提高学生的求知欲,满足学生的好奇心,此种方法的运用不仅能促进互联网在语文课堂中的应用,还能丰富教学内容。在课堂教学中,教学内容和教学策略都要以学生兴趣为出发点,任何教学方式都不能脱离教材内容,教师在课下还应严谨备课,通过备课筛选视频内容,确保视频内容价值最大化。
例如,在教学《一个豆荚里的五粒豆》时,借助互联网中大量的教学资源,找到适用本文学习的视频在课前播放,这可大大提升学生对于文章内容的兴趣。同时,画面相比于板书,在内容的展示上更为直观,可以迅速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此外,教师利用课件在课堂上为学生提出本节课的学习问题“多角度全方面思考本文中心思想”和“美好心灵与爱的重要意义”,可令学生在寓教于乐的课堂中认真思考老师提出的问题,这是创新语文课堂的具体表现,更是利用媒体教学完成德育的基本路线。
(二)丰富的教学活动
教学活动的趣味性可丰富快乐教学方式,为促进寓教于乐教学举措在语文教学中的合理应用,教师应注重情景构建,强化学生语文课堂体验,这也是优化语文教学策略多样化的必然选择。值得一提的是,在语文课堂中为保证教学过程的合理性,教师应结合高年级学生的身心特点进行活动内容的针对性设计,杜绝为情境而情境,创设的情境必须是服务于教学内容的。在实际教学过程中,为进一步优化学生的课堂体验,教师可组织学生开展相关内容的表演,将教材内容可进行表演的部分设置课堂表演环
节,让学生真正参与到课堂教学中,真正成为课堂的主體,以此增加学生的学习乐趣。在表演环节,教师可将学生科学合理地分组,由教师充当裁判,最先完成任务的小组取胜,并给予获胜的组别以物质和精神奖励,这个过程中要多一些民主,少一点“纪律”,让学生畅所欲言,这样学生才能感觉到尊严感、安全感和愉悦感。通过此类型的教学活动,教师不仅调动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也可帮助教师检验课堂教学成果。而学生在活动过程中处于和谐交互状态,也能够养成合作交流意识,进而可显著提升学习能力,促进自身的全面发展。
综上所述,在小学语文教学中,教师要改变传统教学理念,通过教育活动丰富快乐教学内容,将寓教于乐理念与学生学习问题融合分析,可有效解决目前小学语文快乐教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教师在快乐教学中要加大对学生的引导力度,让学生获得深刻的学习体验,从而打造高效的语文活力课堂。
参考文献:
[1]黄燕.小学语文课堂中快乐教学法的应用探究[J].科幻画报,2020(11):250.
[2]刘虹.快乐教育理念的小学语文课堂教学中对寓教于乐的实施体会[J].课程教育研究,2020(18):46.
[3]欧阳宝明.基于寓教于乐理念的小学语文快乐教学方式分析[J].小学生(下旬刊),20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