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海产品的进出口结构与要素分析
2021-09-11严晨
严 晨
(复旦大学,上海 200433)
中国海洋渔场范围广阔,渔业资源丰富。但由于新鲜的海产品极易腐败,所以其最初的销售范围大多仅局限在沿海地区,直到冷藏、盐藏、淡干等保存方式的出现,海产品销售的市场范围才逐步扩大。特别是近代以后,中国海产品的生产和加工方式不断进步,机制冰、罐头等新式海产品保鲜和加工技术也陆续出现,使得海产品的产量大规模增加,保质期明显延长,贸易范围进一步扩大,不仅大量销往远离沿海的内陆地区,而且也越来越多地出口到国外市场。同时,国外的海产品也源源不断地涌入中国,客观上丰富了中国海产品市场的商品种类和数量,也提升了中国民众的生活内容和品质。
正是因为中国近代海产市场的这些变化,才引发了学术界日趋浓厚的关注兴趣。起步较早的研究成果,有李士豪和屈若搴所著的《中国渔业史》一书,在相关章节论述了1935年之前,中国海洋类水产品贸易的历史沿革、进出口贸易概况和关税变化等问题。[1]改革开放后的较新研究,是吴有为和徐荣二人合著的学术论文,从鱼商与鱼行、鱼市场和对外贸易三个方面,对中国近代水产品的贸易概况特别是海洋水产品的交易方式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讨论。[2]然而,限于系统性统计资料的欠缺,学界有关中国近代海产品进出口结构及其影响因素等方面的深层次探索,迄今尚付阙如。本文拟运用详细的海关统计数据,从中国近代海产品进出口贸易的角度出发,系统梳理近代海产品进出口贸易的发展过程和商品结构,进而分析其影响因素,特别是造成中国海产品贸易严重入超的原因与历史启示。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近代进出口贸易中的水产品主要为海产品,淡水鱼类并未在相关统计数据中单独统计,所以本文讨论的水产品主要指海洋鱼类,鱿鱼、墨鱼等软体动物,淡菜、牡蛎等甲壳动物,海带、海菜等海洋植物,以及其他可食用的海产品和海洋水产加工品,但不包括贝壳装饰品等非食用类的海产品。在研究时段上,受核心资料的限制,上限为《六十五年来中国国际贸易统计》中相关统计开始的年份1868年,下限为《中国旧海关史料》中相关统计的结束年份1942年。
一、中国近代海产品进出口贸易的数据来源与发展进程
学界已有的相关论著,虽然简述了中国近代海产品进出口贸易的基本过程,但因缺乏系统而连贯的统计数据,所以很难进行分门别类的深度分析。笔者经过对近年来陆续整理出版的各类“中国旧海关史料”深入解读与分析,解决了相关统计数据不足的旧有难题,进一步厘清了中国近代海产品进出口贸易的基本发展进程。
就本文关注的海产品进出口贸易统计数据来说,1867年开始有全国性的海产品进出口贸易统计数据,但1887年以前的进口海产品分海参、干鱼、墨鱼、海带等类别单独统计,且海产品种类统计不全面。1887年进口海产品统计开始有了相对明确的类别,其中1925年以前进口海产品大致分为“海参”,“鱼类及渔业产品(不包括海参、鱼胶和海藻)”,“鱼胶”,“海带、海菜”四类统计;1925年开始所有进口海产品归为“鱼介、海产”一大类,下分“海菜、石花菜”,“散装鲍鱼”,“黑刺参”,“黑光参”,“白海参”,“江瑶柱(干贝)”、“鱿鱼、墨鱼”等多个子类。1932年开启的子类划分更为详细多样。1935年开始将不同子类海产品的各国进口数量详细统计在内。
出口海产品统计数据方面,1913年以前出口海产品全部归为一类,该类别名称自1867年至1882年为“鱼类”,1883年改名为“所有鱼类”,1887年改名为“鱼介海味”。1913年“鱼介海味”类下开始有子类的划分,分“鲜鱼”,“干鱼、咸鱼”,“蚶子、蛤蜊”,“鱿鱼、墨鱼”,“虾干、虾米”,“海蜇”,“鱼翅”,“他类鱼介海味”八小类,1926年改分为“鱿鱼、墨鱼”,“干鱼、咸鱼”,“鲜鱼”,“虾干、虾米”,“海蜇”,“罐头鱼介、海产”,“未列名鱼介、海产“七类。1932年子类划分更加细化,共计达二十多种。1935年开始亦是将不同子类海产品出口各国的数量也详细统计在内。
在计量单位上, 1925年至1931年进口海产品统计数据中“上等鱼肚(每个重一斤或以上)”采用“斤”为计量单位,其他均使用“担”作为计量单位。1926年以前出口海产品皆以“担”为计重单位,1926年开始出现“罐头鱼介、海产”类以“打”为计量单位。1932年以后,无论是进口海产品还是出口海产品,随着子类划分的细化,计量单位皆更为多样,甚至部分无法计量的海产品仅统计其价值。
对于海关统计资料的缺陷,杨端六、侯厚培等人在《六十五年来中国国际贸易统计》编制动机的说明中称:“海关册内历年报告,虽颇完备,惜未能按性质详细分类,以致中国产业兴盛衰弱的情形,不能一目瞭然。本编统计编制的动机,即根据于是点”。[3]155因此,本文放弃从《中国旧海关史料》逐年摘录海产品进出口贸易统计数据的方法,而直接采用《六十五年来中国国际贸易统计》中所整理的1868—1928年中国海产品进出口贸易统计数据。
在李士豪和屈若搴于1937年所著的《中国渔业史》中,也有中国近代海产品进出口贸易统计数据,时间为1868—1935年,虽然并未说明统计数据来源,但经过对比发现,《中国渔业史》中1868—1928年统计数据与《六十五年来中国国际贸易统计》相同,故两者应是同一来源。不过,《中国渔业史》中1929—1935年海产品进出口贸易统计数据,自“二十一年份起,入口数字为金单位,出口数字为国币,惟二十一年出口数字为海关两”。[1]175所以为了统计单位的统一,本文仅采用其中1929—1931年的统计数据。
自1932年开始的中国海产品进出口贸易统计数据,笔者全部从《中国旧海关史料》中逐年摘录,其中因日本占领东三省成立伪满洲国,所以1932年全国海产品进出口贸易统计数据仅有东三省一月至六月半年的数据,下半年数据没有。1933年开始,全国海产品进出口贸易统计数据不包括东北。但因为《中国旧海关史料》中东北统计数据并不完全,缺1937年的统计数据,所以为保持数据的相对完整性,本文并未将1933年起的东北海产品进出口贸易统计纳入全国海产品进出口贸易统计数据之中。
由于1930年开始海关统计数据采用海关金单位代替海关两,所以1932—1942年从《中国旧海关史料》逐年摘录的统计数据使用海关金作为单位,1932年以前的统计数据按《六十五年来中国国际贸易统计》和《中国渔业史》中所使用的海关两作为单位。
通过表1和表2可以发现,虽然历经了清末、民国的不同历史时期和各种重大政治军事事件的强烈冲击,中国近代海产品的进出口贸易仍然能够克服种种困难而曲折前行,无论在出口还是进口方面都有了成倍的增长。只是相比较而言,近代中国海产品的贸易结构,却一直处于入超价值不断增长的状态。1924年中国海产品入超价值增长到顶峰,达25081004海关两,并在此后入超值一直处于两千万海关两以上的高位,直至1930年以后才不断减少。
表1 1868—1931年中国海产品进出口贸易价值统计表 (单位:海关两)
表2 1932—1942年中国海产品进出口贸易价值统计表 (单位:海关金)
二、近代中国海产品进出口贸易结构分析
为了对近代中国海产品进出口贸易结构作进一步的分析,笔者将1868—1942年的中国海产品进出口贸易价值统计表制作成折线图。但由于上文统计的进出口海产品价值,自1932年开始由海关两为单位变成以海关金为单位,所以为了完整反映海产品进出口贸易的变化情况,笔者将1932—1942年的海产品进出口贸易统计数据单位由海关金换算成海关两,采用1932年海关公布的海关金与海关两的换算比例,“民国二十一年度按照上海平均市价核算,每一海关金单位折合关平银一两一钱八分四厘”。[4]5经换算后,得到的1868—1942年中国海产品进出口贸易价值折线图如下。
首先是进口方面,近代中国海产品进口数量巨大。通过图1发现,20世纪30年代以前中国海产品进口数量逐步攀升,尤其是进入20世纪以后增势迅速,其中仅1915—1918年因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进口数量出现较小幅度的下降。1924年中国进口海产品数量达27495939海关两,为近代海产品进口数量的巅峰,之后的六年里海产品进口数量一直处于较高的状态,直至1931年抗日战争爆发,受战争的影响,海产品进口数量开始出现较大规模的下降。另外自1933年开始,东三省的海产品进口数量不包含在全国海产品进口数量统计之中,这也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海产品进口统计数据的下降。
图1 1868—1942年中国海产品进出口贸易价值折线图
近代中国内地进口海产品以日本和香港运来为最多,澳门、朝鲜、新加坡、俄国、加拿大、美国、爪哇、安南、暹罗、菲律宾等处次之,但各运入处并非都是海产品原产地,例如香港海产品多是由日本及南洋等处转口而来的,即内地海产品由香港转口者亦不在少数,其中日本是经香港转口输入中国最多的国家,香港市场上一半的海产品几乎都是由日本运入的,[5]尤其是抗日战争爆发以后,国人大多自觉抵制日货,日本为了继续向中国输入海产品,“多藉香港为转运口岸,有时且改变商标转运中国,以图鱼目混珠”。[6]除此之外,澳门的干咸鱼也有部分为中国渔船所制,由日本输入中国的海产品产自朝鲜及俄属勘察加、海参崴等处也不少,其中朝鲜海产品多由日本长崎转口,俄属勘察加一带的海产品多由日本北海道转口。[7]
在所有进口的海产品中,“咸干鱼为最多,鱿鱼、海带、海参、鱼翅、江瑶柱、虾米等次之”。[7]销路方面,以南方各埠输入最多,中部次之,北部又次之,闽粤两省的九龙、广州、厦门、拱北、汕头、福州、江门、三水等处,均是重要的海产品销售市场,长江沿线各省的海产品主要经由上海输入,北方各省的海产品主要经由天津、大连输入。[7]
其次是出口方面,近代中国海产品出口一直处于较低水平,虽然有逐年增加的态势,但增势非常缓慢,与进口海产品增幅不可同日而语。且在如此低出口量的情况下,进一步考察出口方向发现,近代中国海产品“出口方面,以香港、新加坡为主要,安南、暹罗、爪哇、日本、台湾、菲律宾、印度等处次之”。[8]甚至有一部分出口香港的海产品仍转口至西南各省份,[9]120由此可见,实际出口的海产品更少。
自1929年中国关税自主以后,国民政府曾通过增加进口税率的手段来抑制国外产品的输入,改变入超严重的状况。在海产品方面,1930年增加鱼翅、鱼肚及海参、鲍鱼等奢侈品类海产品的进口税率,1933年除对奢侈品类海产品继续加税外,还对普通海产品中的青鳞鱼、鳘鱼、干鱼和未列名鱼介等大宗输入品,亦加课百分之六十以上之税率。[10]这一措施取得的成效非常明显,“念二年七月颁布新税则,水产物各种税率均较前增加,一部分受惠于保护税的作用,故进口减少”。[6]但可惜的是,仅一年以后,“二十三年七月,政府因日政府之要求,重行修正税则,凡大宗输入之水产鱼介,均较二十二年减低,如鲍鱼、海参、江瑶柱、鱿鱼、墨鱼、海带、海丝等,无不减低,其最低者减百分之十四,最高者减低百分之二十六”。[1]178
三、影响中国近代海产品进出口贸易结构的主要因素与历史启示
(一)生产技术水平
在近代中国海产品进出口结构当中,海外市场对中国长期入超的根本原因,是中国渔业生产的落后。因为近代中国海产品出口数量虽然呈不断上升之势,但出口数量并没有出现数量级上的增加,说明当时中国渔业生产的技术水平,长期处于一个较低水平,无法实现生产力质的飞跃。
中国传统海洋渔业的生产方式多样,不同地区所使用的渔船种类也不尽相同。以沿海主要渔业省份为例,福建省主要使用钓船和对网船;广东渔船有对网船、大渔船、牛拖船、拖什船、两头船、尖浅海船、海南船、钓艇、密尾渔船、虾窖船等;浙江主要使用大对渔船、墨鱼小对船、溜网船、张网船、捞网船;江苏以大张网渔业、小张网渔业、拖网渔业、流网渔业、空钓渔业为主;山东有挂网渔业、圆网渔业、流网渔业、曳网渔业、元网渔业、张网渔业、风网挂渔业、大网渔业。[11]即便进入近代以后,各省沿海渔民依旧沿用传统的海洋渔业生产方式,然而这些渔业生产方式所采用的渔船全部都是无动力渔船,不仅不耐风浪,而且因行船仅依靠人力或风力,出渔时间受天气影响极大。
但是在国外,如1882年的英国,即已发明单船拖网渔轮,“利用轮船伟大之动力,以拖引较大之网具于海底而捞捕游泳或蛰伏于海中之鱼类”。[1]154单船拖网渔轮极大地提高了远洋捕捞效率,很快在世界各国推广开来,广泛运用于渔业生产捕捞之中。
到了1918年,日本发明了“机船底曳网渔业”,即手操网渔业。“将大对渔业之渔船,改为发动机船,可以减少其受天时之影响,乃将大对渔业之渔具,改为适合于海底拖曳之渔网,因此改动而可以终年捕鱼,使渔汛时可捕大群洄游之鱼,而非渔汛时,亦可捕栖息底层之鱼类。”[12]由于手操网渔业的发明,日本很快成为当时世界上渔业最为发达的国家。
中国虽然也曾于1904年购入德国“万格罗”号渔轮(购入后改名为“福海”号),从而拉开渔业生产机械化的序幕,但是一直到1934年,全国也仅有渔轮141艘,其中烟台64艘、青岛35艘、上海21艘、福建晋江10艘、天津4艘、辽宁营口3艘、浙江定海2艘、厦门2艘。[13][14][15][16][17]相比之下,日本1932年蒸汽机关船有244艘,发动机引擎船有45225艘,渔轮数量共计45469艘。[18]
由于渔船的落后,中国渔业生产的范围也被局限在了近海之内。以中国近代最大的近海渔场——舟山渔场为例,20世纪20年代以前,其核心渔场还主要集中在舟山岛、岱山岛、衢山岛等大岛周围海域,或离岸较近的普陀岛、桃花岛、虾峙岛、六横岛等小岛附近海域,东北部嵊泗列岛仅大、小洋山附近海域的大黄鱼资源和嵊泗列岛各岛周围的墨鱼资源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开发。直至1917年春“福海”号渔轮在佘山洋面发现大规模的小黄鱼渔汛后,嵊泗列岛外海丰富的小黄鱼和带鱼资源才开始得到开发,开启嵊泗渔场的黄金时代。
而同一时期的日本,因近海渔场捕捞过度、渔业资源衰退,所以早在1911年,就规定汽船底曳网渔业不得在日本近海区域捕捞,迫使渔船向远方洋面探索渔场,1914年扩大禁渔范围,限定汽船底曳网渔业的捕鱼区域为东经130度西北及朝鲜禁渔区域以外的海面,[19]147日本渔业生产进一步向远洋扩张。除了以日本为根据地的远洋渔业外,至1935年日本还发展了“以俄领沿海桦太,朝鲜,关东州,台湾,及委任统治之南洋各岛为根据之远洋及沿海渔业”。[20]
至于近代世界渔业先进国家发明的利用飞机探索鱼群,以及鱼群探检的电气装置和渔船上的无线电信设备,[19]421则更是近代中国所不能及的了。
(二)加工技术水平
除了渔业生产水平落后外,中国海产品加工技术水平也不够高。中国传统水产加工方式以盐藏和淡干两种方式为主,加工制成的海产品一般称之为咸干制品。咸干制品中最多的是鱿鱼、墨鱼、章鱼、比目鱼、虾干、黄鱼鲞,其次是淡菜干、虾干、蠔脯、鱼肚等。咸干制法利用食盐的防腐功效,并通过将渔获物晒干的方法,来达到延长渔获物保质期的效果。但干制手段主要依靠太阳曝晒或风干,仅少数使用火烘干,由于太阳曝晒或风干所需时日少则一天,多则七八天不等,所以一旦遇到阴雨天,渔获物不能完全干燥,就极易发生腐败。[21]
在海产品加工规模上,中国也是以渔户自行加工和小型作坊为主,常年的加工厂很少,更没有大厂。[22]但近代其他渔业发达国家的水产加工业大多采用的是工厂模式,海产品加工厂会建立专门的渔获物干燥室,用铁管将干燥室与蒸汽机相连,使室内渔获物受热而干燥,不仅不受天气的局限,而且因干燥室内的温度可以自由调节,渔获物烘干的时长亦可以自由控制。[21]
而同一时期的近代世界水产加工技术,最为突出的是罐头制造。早在1810年法国就已发明了玻璃罐头,随后英国在法国玻璃罐头的基础上发明了马口铁罐头,[23]1871年日本研制成世界上第一个海产品罐头——油浸沙丁鱼罐头,并于1877年在北海道创建了官办的石狩罐头制作工场,开创了鲑鱼罐头产品工业。[24]至1936年除了沙丁鱼和鳟、鲑鱼外,还有蟹、鲔鱼、鳁鱼等多个品种的罐头制品,[25]甚至还发明了以大型轮船为基础的蟹肉罐头工船事业。
近代日本的蟹肉罐头工船,其作业渔场为自勘察加东西两岸沿岸起,至阿拉斯加沿岸一带公海,每年4月20日左右自北海道出发,8月底离开渔场,9月上旬回抵北海道。工船上设有罐头工厂,除船员外,每艘工船搭乘约200名左右的装罐工人,满载空罐头和总吨数达一二十吨左右的发动机船五六艘,[9]1-2规模非常之大。
对于罐头制品的好处,当时中国已有相当之认识,时人称:“盖此种制品,能使内容物永久贮藏,并保持固有之滋味,不因气候之寒暖而受影响,且运搬携带甚易……实可称贮藏食品中最完全而最便利者矣”。[26]1934年中国上海也有罐头厂26家,其他地区罐头厂34家,全国共计60家罐头厂,但这些罐头厂并非都生产水产罐头,大多为兼营水产罐头的工厂,有很多还是专门的糖果饼干、果实肉类、 火腿食品等罐头厂。[27]
除了水产罐头制造业规模小之外,中国水产罐头的制作工艺和品质也较为落后,“一般制罐头工厂,因设备简陋,技术幼稚,绻缔之不佳,容器之不良,加热之不适当,杀菌之不完全,以及内容物酸度增加激烈,致成腐败,甚至因调味材料中之酸类,与容器上存在之铅化合物而成铝盐中毒”。[26]
(三)历史启示
综上所述,造成中国近代海产品进出口贸易入超严重的根本原因,在于中国渔业生产技术落后、海产品加工技术水平低,无法满足国内外庞大的海产品消费市场。据史料记载,近代中国除了东部沿海地区有食用海产品的习惯外,中西部内陆地区对海产品的需求也是非常大的,以墨鱼干为例,根据表3,1873年宁波墨鱼干出口最多的为上海,其次为湖北汉口和江西九江,而“汉口渔商又是供应四川之墨鱼集散地,四川是墨鱼消耗量相当大之一省”。[28]近代国外海产品大量输入国内,无疑是在客观上丰富了中国的海产品市场。
表3 1873年浙海关墨鱼干出口数量及抵达地 单位:担
而在国外大量入超的进口海产品中,又以日本输入中国的海产品数量为最多,虽然中国并不是日本海产品的最大输出国。据统计,1934年日本海产品输出数量以国别论之,英国为第一,美国次之,1935年美国超越英国成为日本海产品对外输出国的第一位,中国则排第三。[29]另一方面,在销售种类上,因各国海产品消费习惯的不同,日本输入中国的主要为咸干鱼,输入欧美市场的主要为罐头。[30]所以,尽管近代日本侵入中国海域捕捞确实属于非常恶劣的侵渔行为,但是其海产品对中国的输入,却同样也在客观上满足了中国海产品消费市场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