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海”模式下的公安舆情引导对策研究
2021-09-10周海赟张舒
周海赟 张舒
摘要:在新媒体爆炸性发展的今天,如“蓝海”一样,各类舆情事件会带来怎样的可能性是个未知数。本文结合近年来一些典型的网络舆情事件,分析在新媒体发展迅猛的情况下如何正确认识当前公安舆情引导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提出从理念、格局、工作方式、团队建设等角度探索做好公安宣传工作,引导公安舆情,形成警民间良好的沟通和互动,实现良好的公共秩序管理。
关键词:“蓝海”模式;新媒体;公安舆情;引导对策
中图分类号:D63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8883(2021)04-0030-02
基金项目:本论文为2020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公安宣传工作与新媒体的融合应用与实践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20SJA0588
一、“蓝海”模式定义
“蓝海”是一个经济名词,指的是市场类型的一种,代表当今还不存在的产业,即市场未知空间。在新媒体爆炸性发展的今天,各类舆情事件俨然是当下网络上的一种新型模式,这种模式将带来怎样的可能性是一个未知数,因此将这种未知称为“蓝海”模式。
2016年7月15日夜,土耳其发生军事政变,政变力量占领了电视台,宣布已接管国家政权。然而这次的历史却演绎出了新的可能性:总统在秘密地点通过苹果手机的FaceTime功能接受了CNN的采访,很快就扭转了整个局势,一场武装政变不到24小时就宣告失败。这个颠覆历史的案例让我們看到了在飞速发展的技术支撑下,新媒体所展示出的威力和魅力,甚至可以说这一案例是互联网时代新媒体“打败”传统媒体的一个重大的标志性事件。但反之,如果不能把握住新媒体形势下的舆情导向,必然招致被动和失败。因此,“蓝海”模式下的舆情应对工作成为摆在公安机关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二、正确认识当前公安舆情引导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新媒体发展迅猛,已经远远超乎人们的想象。根据新浪微博发布的2020年第一季度财报,其净营收为3.234亿美元,截至2020年3月的月活跃用户数为5.5亿,较上年同期净增约8500万。而微信数据就更抢眼了,腾讯公司发布的2020年第一季度财报显示其第一季度收入为108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6%;2020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为29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微信及WECHAT的月活跃账户12亿,同比增加8.2%。微博、微信,这“双微”已经融入了人们的日常生活,并极大地影响着生产、生活等各个方面。
在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简称《通知》)中,对各地区各部门政务舆情回应工作作出部署。《通知》指出,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新型传播方式的不断涌现,政府的施政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舆情事件频发,加强政务公开、做好舆情回应日益成为政府提升治理能力的内在要求。在新媒体蓬勃发展的过程中,舆情事件呈现高发态势,逐渐形成舆情“蓝海”模式。从网络发酵出的舆情通过传统媒体二次发酵,形成一波又一波舆情事件,新媒体的发展也形成了人人都是记者、个个都有麦克风的新格局,一些正面向上的新闻确实增强了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但是还有一些负面舆情,尤其是公安机关最易成为负面舆情的焦点。这些不实或负面舆情通过新媒体载体,以一种势不可挡的裂变冲破原本新闻宣传的理论“篱笆”,对新闻舆情引导工作者提出了新的挑战[1-2]。
三、新媒体时代的公安舆情引导工作路径探析
(一)厘清一个“核心”理念:舆情引导须有强大内心
现在的舆情工作环境与过去的完全不同。在新媒体时代,自媒体蓬勃发展,撤稿灭稿的传统做法已经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新时期舆情的最大特点就是爆发迅猛,一个舆情事件出现后,往往呈现出几何级增长的关注率,瞬间爆发,成为网络热点。这就对从事舆情引导工作的宣传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需要有更强大的“内心”[3]。
舆情事件还容易出现次生舆情,当事人的家庭、工作、生活等某一件小事都有可能成为新的舆情爆发点,会使这起舆情不断发酵,成为一起持续的舆情事件。另外,舆情事件还有社会模仿效应,例如校园暴力事件、大学生通信贷款诈骗案及大学PUA事件等均呈现出此类效应,导致舆情热度不减。这一类舆情大有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之势,对舆情引导工作者的内心是一种极大的考验。一旦自我心理状态调整不好,就容易自乱阵脚。此时最忌讳被发酵的舆情冲昏头脑,而需要沉着冷静,明确责任主体,在最短的时间内确定回应对象、回应内容和回应渠道。
(二)抓住一个“中心”工作:舆情引导须有“大宣传”格局
舆情引导不仅仅是宣传部门的事情。在以往的情况下,宣传部门扮演着“灭火队员”的角色,而在目前形势下,更应当承担起“联络员”的职责。
“联络员”是指在舆情引导中,对外要做好与新闻媒体的公关联络,对内还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因此在舆情引导中,必须构建一个部门协同参与的“大宣传”格局。在遇到舆情事件时,宣传部门的每一次发声、每一篇微博、每一个文字都需要相关部门的支持和支撑。而宣传部门则是将事实通过一定的新闻技巧进行表达,有效化解舆情事件,一旦离开有效的配合,宣传部门则“巧妇难为无米之炊”。2016年8月24日晚,有300万人关注量的“南京公安”微信公众号在深夜突然推送一条《南京一汽车销售经理因散布谣言被行政拘留!》的消息,短短几十分钟内,该条推送信息阅读量就超过了10万+,点赞数超过了5000,成为有效遏止谣言的成功案例。该舆情的成功处置,正是新闻宣传部门、微警办、属地分局等多部门相互配合、及时推送取得的效果。因此,一些更为复杂的舆情,就更需要各部门的通力配合,才能拼合、还原事实真相,如果缺少这种“大宣传”格局的有效整合,就不可能进行有效的沟通,舆情引导不仅不会取得正面效果,反而容易陷入被动,引发更为严重的次生舆情[4]。
(三)突出一个“重心”时机:舆情引导须择机而动
舆情引导讲究战术战法,有的需要暂时沉默,有的需要不断发言,有的需要突然“袭击”。每一起舆情背后都有不一样的故事,需要研究后区别对待,从而择机而动,取得最佳效果。一是抢先发言型。2015年10月16日上午,南京水游城接报发现有炸弹。闹市区发生涉恐警情,如处置不当,极易引发人员恐慌。在市局宣传部门的指导下,秦淮分局第一时间抵达现场,在排除疑似放置爆炸物警情后,抢在新闻媒体赶到现场之前就发布了信息,成功占据了舆情主动权。二是持续发言型。2019年云南“孙小果案”,《昆明日报》宣传报道以后,一些相关单位忽视了新媒体时代的网络舆情发酵的新特点,以“高调介入、低调通报”的方式来拖延舆情,认为只要不发声,时间长了,事件热度自然就会消失。然而随着案情的进展,各类媒体不断深挖孙小果的经历和家庭背景,造成该事件隔段时间就被提及和讨论,反复引发了舆论的关注和讨论,舆情起起落落出现了多个节点,造成舆情反复发酵、时间拉长,反而让各部门的工作处于被动和不利局面。三是关键发言型。在南京“6·20”宝马肇事案中,面对前期舆情极其不利的局面,南京警方用答记者问的形式,直击重点,直面问题,及时对舆情中网友最质疑的部分进行解答,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四)培育一个“贴心”团队:舆情引导须有一批“拥趸”
一般舆情事件中,公安机关极易成为受关注甚至攻击的焦点,即便只言片语,无论对错,都容易受到网络上网民的“炮轰”,因此,公安机关汇聚一批忠实“拥趸”十分重要,直接关系到舆情引导的成败。
在2016年发生的“江宁万达持械群殴”舆情事件中,正值全国网约车和出租车对峙最为严重的时候,舆情事件处置不好,极易引发大的群体性事件。面对前期“南京发布”等微博发布的信息未能快速澄清事实的不利状况,一直以来深受网民喜爱和信任的“江宁公安在线”仅用一篇微博发布消息就扭转乾坤,被媒体称为史上最长的辟谣通报。从这一成功案例来看,对于网上很多舆情热点事件,网民往往根据生活常识和质朴的情感作出判斷,因此舆情引导更是一种专业知识普及的过程,通过法律和权威来释疑解惑、扶正抑偏,帮助网民更全面和正确地认识事情的本质。而“江宁公安在线”以及“博物杂志”等运营较为成功的微博无不以其专业权威为前提,赢得了各方网民的信任拥护,自然能够在舆情事件中呈现出明显的“晕轮效应”。
四、结语
当今社会,网络信息日新月异,信息传递快速方便,诉求渠道自主畅通,不需要复杂的审批和程序,一件小事、一声叹息都可能会引发一场未知的舆论风暴,形成“蓝海”模式。公安民警身处一线,工作在基层,广泛接触群众,时刻处理各种案件、事件和矛盾纠纷,容易成为网络舆情聚焦的对象。只有正确认识、及时应对,引导社会公众舆论,创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才能促进警民关系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 付文波,陈钦佩,侯英奇,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涉警舆情应对策略研究[J].辽宁警察学院学报,2020(9):16-20.
[2] 王欢.新时代网络涉警舆情的内蕴风险及治理方向[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8,31(4):120-127.
[3] 安璐,代园园,周亦文.公共安全事件衍生舆情形成与演化研究——基于话题与时间序列分析[J].公安学研究,2020(2):14-31+123.
[4] 邱文康,韩春梅.涉警网络舆情引导的影响因素及应对机制——基于扎根理论的分析[J].广西警察学院学报,2019(10):53-59.
作者简介:周海赟(1980—),女,江苏南京人,博士在读,副教授,研究方向:治安学、公安技术。
张舒(1981—),女,江苏南京人,本科,助理记者,研究方向:媒体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