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康德的至善理念在实践哲学中如何可能

2021-09-10毕圣唯

今古文创 2021年3期
关键词:幸福

【摘要】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将至善看作是道德律的客体,至善由德行和幸福相连接而构成,若其不能达到,道德律也不能实现。而德行与幸福分别作为现象界与本体论的两种概念,将二者强加结合必然引起二律背反,如何为德行和幸福构建桥梁就成为现实需要解决的问题。只有使至善在实践理性中取得合法性地位,才能让道德律在客观上成为意志的规定根据、在主观上促成对法则的敬重情感成为可能。

【关键词】至善;德行;幸福;道德律;实践理性

【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1)03-0076-02

在理性的实践运用中需要一个无条件的总体使意志的规定根据达致完满,道德律在规定理性存在者的过程中要排除建立在爱好和需要之上的东西,以满足人对义务的坚决服从,但生活在感性世界中的理性存有习惯于接受自然的感官体验,如何使道德律能够发挥其绝对命令使人摆脱对消极愉快的偏爱成为了康德要研究的问题。在此情况下,康德提出至善的概念,以至善的名义去寻找纯粹实践理性之对象的无条件的总体。①

一、至善引发的二律背反及其解决

道德律作为一种至上条件本身已包含至善,这样一来至善也成为了意志的规定根据,②为至善找到一条现实的途径就成为了迫在眉睫需要解决的问题。康德赋予了至善以两种层次上的概念,在感性世界中,至善是谋求幸福的先天条件,在知性世界中又是衡量可获得多少幸福的标准。前者是存在于现象界中与爱好交相辉映的主观意愿,后者是独立于经验、并且是能够支配行动的实践动机。人作为有限的理性存有所欲求的最高级的善是不能通过幸福而达到的,那么幸福就没有资格与德行并列,如果将二者结合就会引发实践理性中的二律背反:要么对幸福的欲求必须是德行的准则的动因,要么德行准则必须是对幸福的起作用的原因。③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康德明确地将现象界与本体论区分开来。在二律背反的第二个命题中,道德意向必然产生出幸福不是绝对错误的,当我把感官世界中的存有当作有理性存在者实存的唯一方式时,才是错误的。但若将我的存在规定为理智世界的一个本体,在道德律上对我(在感官世界中)的原因性有一种纯粹智性的規定根据,那么就与感性世界建立起间接的联系。④

人作为拥有最高善的创造者的被创造物以智性的思维表象着世界,并不因为其存在于时间和空间中就与自然经验融为一体,全然抛弃理性。适用于现象世界中的感官喜爱可以被我们接受,而拥有先天被给予的、与动物相区别的知性不单纯使人只有感性的表象方式,在道德实践中我可以运用理智去规定意志,使人的行为符合道德律直至达到至善,这样一来,德行和幸福之间才真正有了一种衔接和融合的可能性。

如果自由的知性世界与自然的感性世界完全不相谋,那么道德律的定言命令就会永远只是一个空洞的教条而不会发生任何实际的作用。⑤康德实现了两者的承接,人不仅有感性的存在方式,同时也具有知性的理解能力,前者追求的结果是幸福,后者则在实践的运用下将道德律作用于意志以规定我们的行为。通过二者的切换,理性间接地与感性产生关联,这就将我们的理性人格为义务而义务建立起对道德内涵情感的敬重,在感官世界中让人获得与德行相当比例的幸福。二律背反的取消表明能够到达至善必须有两大条件,一是幸福,二是德行,但幸福是否能够产生以及产生多少是由德行所决定的,德行作为一种至上条件存在于人类的道德内涵中并由此控制着我们对智性满足的获取,它才是至善乃至道德律发挥作用的实在原因。因此,只有在这种隶属关系中至善才是纯粹实践理性的全部客体,实践理性必须把至善必然地表象为可能,因为尽一切可能促使至善的产生是它的一条命令。⑥

二、灵魂不朽、上帝存在的悬设

既然至善作为意志与道德相契合的必然客体,那么在此生中追求至善就成为了我们的目的,但人作为不完满的被造物本身不能使自身的意志完全的适合于道德,这就意味着我们在现世是不可能达到至善的高度的。如果这样的想法贯穿于人的思维中就会使人产生倦怠的情绪,全然追求自己的爱好,道德律就成为了束之高阁的空洞理论。康德为了使人拥有不竭的寻觅至善的动力以及让实践理性得到尽可能的运用提出了灵魂不朽的悬设。

对于至善的探索是一个无止境的过程,人本身是可朽的被造物,在到达生命的极限后将肉体就会死亡,那么至善就永远不会被我们得到。如果能够使灵魂不朽,人就有了无穷的能力和动力去谋求最高的善,才能得到永福的希望。至善在实践上只有保证灵魂永恒存在的前提下才有可能实现,因而灵魂不朽当其与道德律不可分割地结合着时,就是纯粹实践理性的一个悬设。⑦由此人就可以通过自己的德行造化不断地从道德的低级层次上升到高级,最后与上帝的意志相适合,实现德行与幸福的完美统一,保证幸福的获得是公正的,人可以超过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在永恒中得到至善。灵魂不朽在理论上服务于道德实践,本身摒弃了人思维和行动的有限性概念,在实践中虽然无法得到证明,但却给人创造了一条通过自我努力可以拥有完满的善的途径,在此境遇之中使至善得以可能。

解决了人生存的不完满性之后,又一个问题接踵而来:幸福学说是否可以与德性学说拥有同等地位以合适的比例相交?幸福是人在现世中所欲求的最终愿望,拥有不完满理性的存在者会通过偏爱和私心等处于自身利益的形式之下的行为作为追求幸福的手段,道德法则建立于自由意志之上以控制人类理性和配得同比例幸福的合理性就会失去效用。此时就需要一位法官来监督人的行为,康德预设了上帝的实存。

上帝是最高的派生善的现实性的悬设,自然的至上原因,只要它必须被预设为至善,就是一个通过知性和意志而成为自然的原因的存在者。⑧如果上帝存在就会使人产生对至善的信仰,这种神圣性并不是不可实现,仅当一个人不是出于需要,而是出于义务的情况下去致力于至善的探索时,就会像以最高智慧存在的上帝一样能够得到足够的幸福。康德在这里不仅展示了人类需要对最高善即上帝拥有理性的信仰,而且再次强调道德律先于幸福,而且是幸福的先决条件。个体的意志会在感性经验的诱惑下不择手段的失去道德兴趣,但信仰的力量可以让人服从上帝的命令,实践意图的圆满秩序就会被实现。

三、至善主观运用的方法论

至善的得以可能使道德律首先在客观上取得了正当地位,但个体出于义务对道德产生的敬重未必会引起主观上的道德意向,德性法则虽取得了在行动上的合法性,却为实现在意向上的道德性,人们对道德律的理解仅仅存留于对义务的敬重阶段,没有使其深入人心,道德内涵在实践中就成为了一道幻影。人们对于德的研究以及至善的实现必须保证主客体的协调一致,纯粹德性只有在主观上表象为唯一可能的趋向于善的动机才是设立道德法则的最后目的。

在通常情况下,人们总是对道德榜样加以崇拜,却未考虑过他们的动机是否纯粹,基于这种崇拜之下,德行只能成为完满的却空洞的希望,使人迷失自己的使命并将道德置于玄想中去了。在康德看来,纯粹的道德内涵只有摆脱为了幸福而去行动的目的因,才能确保道德原理在主观上形成自发的意向。对义务的由衷服从会对人的道德行动产生长久的动力,从而使纯粹实践理性在主观上与客观上达到双重沟通机制。人的知性与意志会促使人产生对道德的判断,正确的判断模式是不断地促进义务的进行,我们平时听到的道德榜样必须检查其是否有为自己谋求福利的动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德行并未符合法则的标准,唯有抛去自身的偏爱的行动才是使人真正敬重的行动。

四、总结

康德在對至善的研究中,不仅解决了人的理性局限性问题给道德带来的阻碍,而且也架构了道德判断的体系。虽然为了建立最高的善的信仰康德把幸福的概念纳入道德律当中,但是他在讨论道德的实际运用时还是首先肯定德行的重要性,幸福只是人在不完善阶段所欲求的东西。他对于道德判断的重新解构使人有更多空间思想道德内涵,建立起个体与世界关系的融通性。他所强调的不仅是空洞的道德理论,更是主客观平衡一致的特殊形态,打通了以往形而上学的单向逻辑线索,着眼于具体的实际因素,致力于解决阻碍道德运用的问题,打破了固有的“只发生于理论上的实践”思维方式,基于自由意志建立起人类理性所要追求地对主观上纯粹道德兴趣的感受性。从这个角度来说,道德主体不能仅仅被表象为纯粹自我,而是应该在与经验的交互性中展现出实践的运用主体。

注释:

①康德著、邓晓芒译:《实践理性批判》,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135页。

②康德著、邓晓芒译:《实践理性批判》,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137页。

③康德著、邓晓芒译:《实践理性批判》,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142页。

④康德著、邓晓芒译:《实践理性批判》,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143-144页。

⑤邓晓芒:《康德哲学诛问题》,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90页。

⑥康德著、邓晓芒译:《实践理性批判》,人民出版社2016年年版,第149页。

⑦康德著、邓晓芒译:《实践理性批判》,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153页。

⑧康德著、邓晓芒译:《实践理性批判》,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156页。

参考文献:

[1](德)康德.实践理性批判[M].邓晓芒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

[2]邓晓芒.康德哲学诸问题.[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

作者简介:

毕圣唯,女,辽宁大连人,黑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德国古典哲学研究。

猜你喜欢

幸福
从边沁、密尔的思想角度去分析伦理学即功利主义
柳美里家庭观初探——以《水边的摇篮》为中心
浅析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
露潼的“幸福”
幸福、德行与至善——康德至善学说探析
“幸福”之下,真实的不丹
地球上最“幸福”的国家是哪些?
为了“幸福”的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