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光
2021-09-06陈河
陈河
海明威
我书架上有一本上海译文出版社的《海明威短篇小说集》,定价1.05元,1981年5月第一版,这证明我至少在1981年5月就开始接触海明威的书。四十年过去了,我还会经常拿起海明威的书看看,他对我的影响是终身的。在读海明威之前,我是读过不少外国文学的,比如雨果、巴尔扎克,莫泊桑、屠格涅夫、托尔斯泰、高尔基等等诸多西方名作家的作品,但从来没有读过获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小说。1978年之后外国当代的名作开始在中国翻译出版,我才慢慢知道了一些获诺贝尔奖的作家名字,第一个就是海明威。记得刚听到这名字时,觉得这名字很时髦,像是个美国电影明星。但是读了他几篇小说之后,我马上被这个人带进了一个完全不一样的文学世界。我后来把所有能找到的海明威作品都买来或借来读了,从而不仅是喜欢读海明威本人的作品,还喜欢读和他一样有现代气息的一批作家的作品。
从阅读西方传统文学转变到阅读现代派文学作品,我看见了一片新天地。这一改变可以用我后来的一次经历来说明。1996年我第一次到巴黎卢浮宫看画,看到的都是最有名的经典,但是看到后面都觉得是一个色调,不能让我兴奋。第二天到了奥赛艺术馆看印象派画展时,却觉得心情愉悦,每一个色调都喜欢,每一个细节都能看出来,非常开心轻松。这说明印象派的艺术合我的审美,一下子就接受了。进入海明威小说世界,对我来说就像从卢浮宫转到奥赛艺术馆看印象派画展一样感觉清新。
最初接触海明威时他是贴着标签的,那就是硬汉的形象、电报式的语言、最简练的描写景物的方法,还有所谓的冰山理论(三分之一露在水面,三分之二沉在水面之下)。我不知道那个时候是不是有很多人模仿过他这种写法。李杭育的《最后一个鱼佬儿》曾经风靡全国,邓刚的一系列写海碰子的小说红火过一阵子,这些可能都受海明威的《老人与海》影響。我自己那时刚刚写作不久,写过一个《孤岛牧人》,明显模仿了海明威的短篇语调,小说发在云南的《滇池》上。
不久之后我觉得海明威了不起的地方是在文字里有强烈的情绪隐藏着。在那些简练的文字中,有那么强烈的感染力。《乞力马扎罗的雪》这篇小说被他认为是自己最好的短篇。小说结尾处有这样一段文字:“两个男仆抬起帆布床,绕着那些绿色的帐篷兜了一圈,然后沿着岩石往下走到那片平地上,走过那两股浓烟——现在正亮晃晃地燃烧着,风吹旺了火,野草都烧光了——来到那架小飞机前。”这一段文字的背后有一种别人永远无法效仿的节奏,有一种他本人独有的内心悲郁,对于死亡的深深忧惧。全世界很多写作的人模仿了他的硬汉和简练的风格,可他这种深层的伤感是无法学到的。我从他的小说里看到了一种全新的写法,那就是强烈的画面,像是在放电影,还有加上现场的氛围,如果还有气味就更好,这样就造出了临场的感觉。在我后来的写作生涯中,这几点成了我遵循的法则,或者是我文字中的DNA。我说这些话的意思是:对我写作最有影响的人可能就是海明威了。
在他的短篇出名之后,海明威才开始写长篇。他那时在巴黎文学圈的名气已经很大,在还没动笔写作之前,他的长篇已经红火起来,成为出版商最期待的文稿。他后来写出《太阳照常升起》《永别了,武器》《丧钟为谁而鸣》为代表的一批长篇。这三部长篇一直是我最喜爱的书,常年放在书架中。《太阳照常升起》这本书我早年读了两次,因为它写得太好了,是无法模仿的,只能是带着读经文一样的心情去读。有意思的是,我虽然后来没有拿起这本书再去读,心里却会经常想着书里的人物形象,这是一种非常奇怪的阅读方式。我一直会想起书里写女主人公出现在酒吧时的一段文字:“勃莱特非常好看,她穿着一件针织紧身套衫和一条苏格兰粗呢裙子,头发朝后梳像个男孩子,这种打扮是她开的头,她身材的曲线如同赛艇的外壳,羊毛套衫使她的整个体型毕露无遗。”三本书中我经常拿起来读的是《永别了,武器》,读了很多次。这是一本写战争的小说,西方现代战争题材小说几乎全是反战的,比如《西线无战事》《弗兰德公路》等等。战争是荒诞的,但是其中人物的英雄行为是有意义,有价值的。我后来写的不少和战争有关的小说,深深受到《永别了,武器》的影响。《永别了,武器》这本书的结构不复杂,至少表面上是这样。对于初学长篇的人来说可以学到很多。里面精彩的描写也非常多。比如主人公受伤后被救护车送往医疗站。救护车中他的位置上面还有一层。一路上他看到上铺的血往下滴,到了终点,血不滴了,上面的那位已经死了。这一个细节写得非常好。《丧钟为谁而鸣》这本书我是晚一点买到的,看得也比较晚。这本书讲了一个炸桥的故事,好莱坞根据这书拍了由派克和英格丽·褒曼主演的电影。
海明威对我的影响还有他的生活方式。他的生活是无法模仿的,到处冒险,身上全是伤疤,有无数的女人,常年生活在大海边。但是他尽可能到各个遥远地方去生活是一种好的生活。作家最好的生活方式是到远方去,我努力去做到了这一点,尽可能多去世界各地。我后来去过三个海明威居住过的地方。一个是在古巴哈瓦那的“瞭望山庄”,在那个地方他写成了《老人与海》。“瞭望山庄”不在海边,是在山坡上,要下山才能到海里。那个庄园算是豪宅,当时海明威已经靠出版挣了大钱。在一层可参观的宽大客厅里,好多个大书架上全是牛皮面精装的书籍,我之前以为海明威就是个喜欢打猎钓鱼的粗人,没有想到他会读那么多的书。他的客厅里还有他在非洲打猎的猎物标本,还有很多幅毕加索的画。2013年我去田纳西州的孟菲斯看福克纳故居之前到了芝加哥,当地一个朋友带我去了芝加哥附近的奥克帕克小镇,去看了海明威的出生地,那是一座不是很大的房子,据说现在里面开设了一个供作家写作的写作营。还有一次是2017年我去迈阿密坐游轮回来后,自己开车去了有名的海景城市Key West。海明威从古巴回来后就住在这里。海明威喜欢猫,在古巴的“瞭望山庄”有一个他养的猫的墓地,而在Key West的故居里则还有很多活猫走来走去。我那天看到一只黑猫正睡在海明威卧室的床上。
帕斯捷尔纳克
在所有我喜欢的诺贝尔文学奖作家中,帕斯捷尔纳克的书我是读得最少的,大概只有一本半。说实话,到现在帕斯捷尔纳克的名字我还记不住,太长,还有点拗口。我读了他的《日瓦戈医生》,还有一本是《阿佩莱斯线条》,后面这本的印象不是很深,只记得题记上写了什么曲线,所以说只能算读了半本。但是《日瓦戈医生》我是读了很多次的,如果让我在一秒钟内马上说出一本世上最伟大的小说,我会脱口而出的大概是《日瓦戈医生》。
作者的身世不用我介绍。他是从俄罗斯丰饶的文学传统中走出来的。他和欧洲最优秀的诗人作家交往,为里尔克画过像,和里尔克与同一个女人茨维塔耶娃有过书信三角恋爱。弗吉尼亚·伍尔夫说俄罗斯人是半开化的人种,还保持着一种原始的直觉,所以俄罗斯文学会更加抵达人心。伍尔夫说的是沙皇时代的事,而帕斯捷尔纳克后半生是生活在苏联的社会主义体制下。沙皇时代的作家、音乐家、艺术家一部分流亡到了国外,一部分留在了苏联。流亡国外的蒲宁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留在苏联的也有几个获得此奖,其中就有帕斯捷尔纳克。苏联斯大林时代的文化是很专制的,帕斯捷尔纳克为这本书受尽折磨最后早早死去。但是在这样的制度下照样能写出伟大的小说来,足见俄罗斯的文学渊源是多么了不起。
《日瓦戈医生》介绍到中国的时间不是很早,我出国前没听说过这本书。后来知道了有这本书,但书的名字让我有点不喜欢,是写一个医生的,我对医生不感兴趣,而且还知道了是一个写诗歌的人写的。那时我有太多的书可以看,所以就忽略了这本书。2006年,我因出国而终止十多年写作后,又开始发表作品,而且开始产生写长篇《致命的远行》的想法。我没有写长篇的经验,就开始读这一本早已是如雷贯耳的《日瓦戈医生》。我一读就读进去了,可能这回是要用到了,临时抱佛脚,有针对性,目的性。这本书写了日瓦戈医生,其实最让人难以忘怀的还是拉拉护士,写出了一段我认为是人类最为动人的爱情。
不同的人对一本书的阅读感觉可能都不一样,有不同解读。这本书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它的诗性。诗性,我觉得是一切文学最主要的一个元素,在文学中,西方和东方都把诗当作最高的境界。我看一本书好不好,一个标准是看书里是否有诗性。诗性不是所谓的诗情画意,而是一种难以言传的非常重要的文学品质。比如卡夫卡写官僚写异化的小说《城堡》里,色调是那么灰暗压抑,依然会透出浓郁的诗性。残雪在介绍卡夫卡作品时一直会尊敬地称他为诗人,我觉得是很有道理的。《日瓦戈医生》这部小说中,从头到尾贯穿着诗性的芬芳。
这本书的时间跨度挺大,从童年写到了日瓦戈医生之死。在每一个时间阶段,都会有让人难以忘怀的片段描写。作者在细致的地方会把一段场面还原出来,尽管有些细节看上去和情节没什么关系。有一小节文字经常会在我脑子里流动:“突然有一条水银似的带子,像草尖上的露珠一样在离他几步远的地方流过,它不停地流过去,也不向土里渗透,骤然间这带子猛地弯向一边消失不见了,原来是条赤练蛇呢,尼卡打了一个冷战。”这节文字是在写日瓦戈童年的时期,有两个小孩在池塘里采摘睡莲,发生争论,之后一齐跌倒水中。虽然银链一样的小蛇和故事没关系,但比情节更牢固地保持我记忆中。书的中间部分写日瓦戈医生一家在冬天的雪原里坐火车从莫斯科到西伯利亚一个叫瓦雷金诺的地方,俄罗斯的地理在这里展开了。这一部分文字很长,全是精华,需要耐心去领会。读到这些文字我明白了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喜欢这一本书,因为有浓郁的俄罗斯文学气息在里面,有托尔斯泰、屠格涅夫、契科夫的气息,甚至还有柴可夫斯基、肖斯塔科维奇、拉赫玛尼诺夫的气息。而在这之上,是帕斯捷尔纳克独有的特别清晰的画面感,强烈的诗性和象征。我很喜欢《带雕像的房子对面》这一章。日瓦戈在尤里亚金市图书馆里见到了拉拉,拉拉表面装不认识,他打听到她住在城里“带雕像的住宅”对面,就去找她。我相信这一段一定是他的真实经历,要不然不会这么动人。他在井台上看见她打水,和她一起把水提进一个摇摇欲坠的房子里面。“医生跟在颤动的水桶下微微摆动的拉里莎·费奥多罗夫娜的后面穿过低矮的拱门。这是一楼的昏暗过道,拉里莎·费奥多罗夫娜迅速蹲下来,把水桶放在泥土地上,从肩膀上抽出扁担,伸直身子,开始用不知从什么地方掏出来的一块小手绢擦手。”这一个场面一直在我心里。这本书的高潮情节是在日瓦戈医生被游击队绑架一年多后逃出来,找到了拉拉,在拉拉的照料下恢复了健康。之后他们在荒原的一个小屋里有一段宁静而美好的时光。但是,荒原上的野狼嚎叫象征着灾难就要来临。那个毁灭拉拉的科马罗夫斯基到来了,要把拉拉和她的孩子带到西伯利亚去。在苦难的命运面前,日瓦戈别无选择,只能眼看着拉拉在雪地里离去。这种无奈痛入心扉,到了形而上学的高度,是一种绝对的环境下的痛苦,呈现出人性的美感。人世经常是無奈的,你得忍受,适应。在这一本篇幅很长的书里,充满了战乱、动荡、不安,真正有着绝对快乐的时刻就是日瓦戈和拉拉在一起的这一段生活。我会想到,和平岁月里人的生活虽然少了苦难,但也会不断遇到不安的诸多因素。很可能的一点就是平庸会统治你的生活。人生的意义需要有一个短暂的时间里的奇遇来证明和实现。在那一个短暂时间里人生所呈现的景象完全是不一样的,会闪着绝对意义的幸福光辉。
当时为了学习写长篇,我把《日瓦戈医生》反复读了很多遍,用技术的角度,把它拆开来研究,看看每个人物和情节是怎么装搭起来。我是拆卸名著的生手,后来看到高手也会这样做。马尔克斯说自己在写《霍乱时期的爱情》时,细心把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和《情感教育》这两本书都拆了仔细读,想从中学点办法。当时马尔克斯已经获得诺奖,快六十岁了。按照他那个地位完全可以端起大师的样子,但是他居然对记者详细叙述了自己拆读前辈经典的事情。这个例子说明写作这个事情真的是在不断学习前人的经验上向前推进。
我读过很多西方文学的书,但只有《日瓦戈医生》这一本看得最仔细,甚至把相关的几个版本电影和电视剧都找来看了。有个版本的电影有一首《拉拉主题曲》让我深深爱上。有一回在法国马赛,看到一个街头艺人用手风琴拉这个曲子,赶紧跑过去往他琴盒里扔钱。我后来写了长篇《在暗夜中欢笑》,这书写的是一段乱世中的爱情。我在写作过程中一遍又一遍听着那首《拉拉主题曲》。从《日瓦戈医生》书里面获得的养分一直滋养着我后来的写作。
帕慕克
帕慕克的书在中国出版的时间是比较晚的。我第一次听到他的名字是在《我的名字叫红》中。这本书最初反应不一。一部分人说看不懂,不喜欢,也有一部分人说这书是真正的锦绣文章。当时还有本《追风筝的人》很走红,我买来读了,觉得这只是一本滥情的宣扬美国价值的畅销小说。而这本书后来一直居于中国畅销书榜首,让我觉得很奇怪。我读了《我的名字叫红》之后,马上放不下手。这书一点不难读,如果一个人读过福克纳的书,读过法国新小说派,读过《弗兰德公路》,读这本书一点不会有障碍。我为有喜欢这本书的读者而高兴,觉得有这些高品位的读者存在,就值得继续去写小说。后来的时间,我一看见有帕慕克的书,就会马上去买来读,还特别喜欢他的诺奖感言《父亲的手提箱》。
帕慕克出生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我出生在五十年代末,算是同时代人。还有一个原因,是我在1995年就到访过土耳其的伊斯坦布尔,因此我对帕慕克的伊斯坦布尔故事有熟悉感,有亲切感。我对他的写法很感兴趣,很现代的,但不是表面的形式,没有那些不断句的意识流,没有剪碎组合等等花招。我开始读《我的名字叫红》的时候,就注意到他一直变化叙述者,都用“我”的人称。这个变化人称的写法我之前在福克纳的《我弥留之际》里看见过,我觉得帕慕克大概是从福克纳那里学来的。这一个发现让我找到了拆读他作品的入口。《我的名字叫红》一书用了破案侦探的结构,这也是现代小说的一种创作方法。博尔豪斯认为小说技巧中还没有用完的就是侦探方法。《白色城堡》写了两个外貌酷似的人,这个套路很多现代作家在用,纳博科夫就写过一个。《黑书》里面有个写专栏的人。书里很多章节就是那个人的专栏文章。帕慕克说《黑书》是学了一个美国作家的写法。这种写法让我想起了纪德的《伪币制造者》,这书里就有一个写小说的人。帕慕克讲故事的能力非常强,以至诺奖的评委马悦然说他的讲故事能力可能太强了,言下之意说他有点饶舌。比如在《博斯普鲁斯海峡干涸的那天》一章里,他假设海水枯干了海底会出现的东西,整整写了好几十样东西。“悬崖边有几只700年前的鞋子和靴子,零零落落凑不成对,早已被螃蟹占据为巢,还有骆驼骨骸、玻璃瓶,里头装着写给不知名情人的情书,下方的斜坡满满覆盖着海绵与贻贝。偶尔钻石耳环汽车瓶盖和金属项链闪烁其中。”别的作家几句话就会完成的地方,他却会展开一幅奇异的画卷。
我非常喜欢《雪》这一本书,读的次数很多,书脊出现了撕裂,我用透明胶纸小心地做了修复粘贴。这本书看起来像是个非虚构作品,很真实,但用的是小说写法。我认为要是我能在书中说的那个地方卡尔斯生活一段时间,比如说新疆南部偏僻的地区,我也能写出这样的作品来的。这样的想法是很有意思的,说明我没有把帕慕克当成圣贤来看,而是把他看作是一个优秀的写作同行。他的小说是可以学习可以分析的。我还觉得帕慕克是可以批评的,他有几部书写得并不好。他的《纯真博物馆》我就觉得是一部矫情的注水的小说,而《红发女人》则是主题先行的,就是俄狄浦斯情结的故事。
我写《甲骨时光》时把《我的名字叫红》作为参照的标杆。当时我觉得殷墟的发掘过程很有意思,可以写成一部小说,但是无从着手。我仔细阅读了《我的名字叫红》,想从中找到一些解决问题的方法。这书写的是土耳其细密画历史故事。帕慕克本人年少时一直立志当一个画家。在《伊斯坦布尔》书里他写了自己的童年和少年,最后一段渲染足了气氛,就为了最后的两句话:“我不想当画家,”我说,“我要成为作家。”所以他对绘画是很有研究的。他是个学者型的人,会做很多的研究。在《我的名字叫红》的里面有很多关于细密画的秘史野史,他勾引了出来。我看到了一篇报道说他到中国访问,在北京荣宝斋买了一大堆中国古画摹本。在《我的名字叫红》里他一再写到细密画甚至整个东方绘画的源头都在中国,说明他对中国古画的研究有心得。这批画大概价钱不菲。他说了一句:我写个小说就能把钱挣回来。《我的名字叫红》这本书就是在一堆细密画的往事里面,加上人物加上情节完成的。这就给我一个启发。我觉得相对于他那一批细密画的材料,我所掌握的殷墟往事和甲骨文研究更有意思,更有文学的发挥余地,而且我这事是关于中华文明的源头,完全可以写出一本有文化深度又好看的小说来。他书里的两个暗杀故事安排得非常好,运用了侦探破案的套路。我用了另外一个模式,在古庙的壁画里设置了古人的密码,根据星象运转破译了密码找到了甲骨宝库。这些都是表面的。主要的是我学了他对于古代文化的高度尊敬,钻进了历史资料深处做研究,像树虫一样把树里面的精华提炼出来。
《我脑袋里的怪东西》这本书出来得比较晚,我已经反复读了很多次。这书出来不久,有一回在北京做活动时听到邱华栋说了一句话:帕慕克把一个卖酸奶的人写成了一个圣人。邱华栋这句话其实意味深长,一个卖酸奶的人如果由中国作家去写,大概就会写成所谓的底层文学。但在帕慕克的书里,被写成了圣人模样。这就是帕慕克的不同之处,因为他心里有光。
上面我说了三个影响我的作家,但这不是说这三个就是最好的,只是我觉得这三个人对我的影响比较容易说得清。事实上我觉得诺奖作家中最伟大的应该是福克纳,他是达到神灵一级的作家。他的书直接影响了全世界,尤其是拉美的作家,马尔克斯在自传《活着是为了讲述》里面很明确说明了这一点。福克纳对中国作家的影响也是极大的,只是他的书比较难以模仿。我曾经像朝圣一样专程去过他的家乡奥克斯维尔——他所谓的邮票那么大的地方。我探访了他的“花楸和橡树”故居,还找到几公里外他寂寞的墓地。小镇上我买不到鲜花,看到墓前有个空酒瓶,就往酒瓶里投了一颗口香糖。马尔克斯对中国当代文学影响是最大的,他给中国带来了魔幻文学的滥觞,很多人都模仿他的写法,大部分是低级模仿,到现在还有人在玩这一套。相对于《百年孤独》,我更喜欢《霍亂时期的爱情》。还有他的中短篇《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一件事先张扬的凶杀案》《雪地上你的血迹》《礼拜二午睡时刻》都是最棒的。奈保尔在诺奖作家中算上乘的。他的《抵达之谜》文体很特别,很优美但没故事。这本书曾登上英国畅销书榜首,英国民众能赏识这本书真是显得很有文化。他的《大河湾》《游击队员》语言有点粗粝,有非虚构的意味。他的叙述力量非常强,我在阅读中觉得接下来会遇上危机的地方他都能强行通过。这好比前面有检查站,眼看他酒后驾驶要被扣,但他一踩油门开足马力冲了过去。下面几个作家我就说一本书,纪德的《伪币制造者》非常了不起,里面有学不完的东西。川端康成我只喜欢他的《雪国》。索尔·贝娄有很多大部头长篇,我最喜欢的还是他那个短篇《寻找格林先生》。总的来说,大部分获诺奖的是了不起的作家,也有几个平庸的,我们应该去阅读去追随那些优秀的诺奖作家。
责任编辑:杨?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