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多措并举为铝灰渣处置找出路
2021-09-01丁媚英
丁媚英
佛山市是广东省铝材加工企业最主要的集中地之一,产能约占全省的65%。面对新政施行后铝材加工行业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产生的重大变化,佛山市坚持“自我承诺、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原则,积极开展调查摸底和全面排查、科学论证、及时启动应急处置工作,妥善解决铝材加工企业铝灰渣出路难、处置成本贵、环境风险高等问题。
贮存能力接近饱和
解决出路迫在眉睫
目前,佛山市排查涉铝灰渣产生的铝材加工企业129家,预测全市年产铝灰渣超过8万吨。其中南海区68家,产生量约占全市50%;三水区25家,产生量约占全市25%;高明区16家,产生量约占全市20%;顺德区20家,但由于辖区企业非传统铝型材,只有从事铝制品熔铸,铝灰渣产生量较少,产生量约占全市5%。
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中,只有一次铝灰属于明确列入名录的危险废物,二次铝灰和除尘灰通常按一般工业固废管理。一次铝灰因其中铝单质含量高,具有回收价值,通常交由专门的回收公司进行金属铝回收(豁免)利用,铝材加工企业和铝单质回收企业产生的二次铝灰则按一般工业固废管理,由企业委托综合利用,主要用于制砖、水泥原材料等,大部分由周边城市肇庆、清远等砖厂、水泥厂利用。
2021版危废名录实施后,原先的铝灰渣综合利用已不符合危险废物管理要求。佛山铝型材大企業如坚美、兴发等仅能自行将一次铝灰提取铝变成二次铝灰,但二次铝灰占比仍高达95%。二次铝灰没有利用价值,按新规定必须按危险废物进行处理处置。但由于2021版危废名录实施过渡时间短,目前佛山乃至广东有资质处理铝灰渣的单位较少,处置能力严重不足,导致铝灰渣的处置价格一路飙升,提高了4至10倍,超出铝材加工企业的承受范围,不少铝材加工企业因此将铝灰渣暂存厂内。
据统计,截至2021年7月,佛山全市铝材加工企业铝灰渣贮存总量约1.7万吨,贮存能力已接近饱和,环境安全隐患日益突显,解决铝灰渣出路问题已迫在眉睫。
委托开展科学论证
落实应急处置单位
当前,铝材加工企业和铝单质回收企业产生的二次铝灰主要依托水泥窑、砖窑等工业炉窑进行协同(利用)处置,而佛山市内虽无大型水泥生产企业,但制砖企业较多且生产管理水平较高,也因此,产生单位的二次铝灰可由市内大型砖厂应急接收并协同处置。
为规范应急处置,从今年3月份开始,佛山市委托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开展铝灰渣定向利用技术论证,并在三家砖厂开展实验性生产试点论证,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解决佛山市铝灰渣出路难、处置成本贵、环境风险高等问题。
在前期技术论证的基础上,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于7月19日印发《关于启动我市铝灰渣应急处置方案的通知》,正式启动佛山市铝灰渣应急处置工作。截至目前,佛山一次铝灰渣豁免利用单位和4家二次铝灰渣应急处置单位已投入运行。据了解,符合条件的二次铝灰的应急处置单位为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福日建材厂、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精亿新型建材厂、佛山市闽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四联环保砖厂。4家应急处置单位均为环保手续齐备的大型砖厂,二次铝灰渣协同处置能力达到 200 吨/日以上。
全面开展摸底调查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从2020年11月份开始,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多次召集铝型材协会以及部分重点企业召开宣贯会议,并多次组织开展现场检查。今年以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更是多次下发文件,要求各区对辖区内产生铝灰渣的企业开展全面摸查;各区也迅速行动,通过召开会议、写告知信等形式,并开展全面检查,将相关要求传达到企业并指导做好贮存环境安全,严禁非法转移、倾倒。
铝灰渣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污染环境防治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切实压实企业主体责任,7月22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会议,要求各区分局在前三轮排查的基础上,用一周的时间完成全覆盖“回头看”排查,并要求企业签订承诺书;7月23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队开展现场检查,现场要求企业签订承诺书。
在前几轮排查和企业签订承诺书的基础上,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继续抓紧组织开展铝灰渣产生、利用和处置情况的核查,完善环境监管企业清单并动态更新,指导和督促涉铝灰渣企业在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上申报铝灰渣产生量、利用和处置等有关材料,实现对铝灰渣全链条智能监管。强化申报数据校核,特别是核实自2021年1月1日以来,铝灰渣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情况,掌握铝灰渣全过程污染防治信息。
截至8月5日,佛山市铝回收利用单位和砖厂在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共开出危险废物转移联单140份,合计4116.43吨。
不断提升处置能力
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8月3日,广东省省长马兴瑞赴佛山市,就强化铝灰渣环境监管、推进固废危废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进行调研。随后,马兴瑞主持召开全省铝灰渣利用处置暨危废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座谈会。会上,马兴瑞强调,要分阶段推进铝灰渣监管和利用处置工作,加快推进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建设。要严厉打击跨省非法转移倾倒处置行为,进一步强化监督执法。要鼓励企业加强技术改造,支持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自建利用处置设施,支持省属国有企业参与投资运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筛选成熟先进技术,不断降低铝灰渣利用处置成本。
对此,佛山也坚决表态,后续在依法依规、确保环境安全的前提下,准备用一年左右时间(2022年6月底前)开展应急处置,解决当前铝灰渣持证单位处置能力严重不足、铝灰渣处置难、处置贵的突出问题。同时,坚持多元化、多途径、多主体开展铝灰渣能力建设,依托大企业、服务同行业,鼓励铝加工领军企业配套建设利用处置设施,减少中转、一次铝灰和二次铝灰一并处理,高标准建设铝灰渣利用处置设施,在2022年上半年前形成3—4家、不少于15万吨的铝灰渣利用处置能力。同时,深化危险废物非法转移联防联控合作,持续开展铝灰渣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铝灰渣非法转移、倾倒、处置违法犯罪行为。
2020年以来,佛山市部署持续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将铝灰渣作为重点打击范围,严厉打击非法收集、转移、处置和倾倒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据统计,2020年以来,佛山市共查处固废违法案件164宗,处罚金额1110.55万元,移送公安涉固废案件36宗。针对少数铝加工企业存在侥幸心理以及受利益驱动,存在非法转移铝灰渣环境违法行为,市、区公安、生态环境部门成立专班,专案专营,加快铝灰渣环境案件侦办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