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中的羌与姜
2021-08-30李莎莎
摘 要:通过对甲骨文、金文中羌、姜二字字义的解读比较,认为甲骨文中的羌与姜并非一字,而是具有不同含义的两个字,不宜混为一谈。同时从羌与姜各自所代表的部族来看,二者或许同种同源,但并不能作为羌与姜系同一字的说明。
关键词:甲骨文;金文;羌;姜
殷墟甲骨是中国最古老的一种成熟文字,其解读分析对探求殷商时期的社会状况有着重大的意义。羌族作为中国古老的民族之一,其活动踪迹在甲骨文中有所体现,且羌族与姜姓氏族有着纷繁复杂的关系。因此,对于甲骨文字羌和姜的分析,不仅能够梳理该文字的渊源、含义,同时也能了解与这两个字相关的民族情况,进而洞悉殷商时期的民族关系。
1 羌、姜同字说与异字说
长久以来,学者多将甲骨文中的羌字同姜字等同。是故,在《殷墟甲骨刻辞类纂》《甲骨文字诂林》等重要甲骨文书籍中仅收录了羌字而无姜字。于省吾先生释羌时,直接从《国语·晋语四》:“黄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成而异德,故黄帝为姬,炎帝为姜”中的“炎姜”入手,由姜至羌,笔者认为甲骨卜辞中通称男羌为羌,女羌为姜。①
傅斯年先生在《姜原》中指出周的习俗是“男称氏、女称姓”,故姓之字多从女。但母系制度离殷周甚远,且文字并不起源于母统时代的蒙昧,故这一习俗并不是姓从母系氏族的缘故。鬼方之鬼在殷墟文字中或从人,或从女,因此女子称姓这一习惯在商代未必如周朝严谨。殷墟文字中出现羌字从人,而未出现从女的姜字,在当时或许两字并无甚大的差别。同时,他还认为汉晋儒者也将羌、姜二字等同。王充的《论衡》中有“晋襄公率羌戎要击秦”,《左传·僖公三十三年》记载:“晋人及姜戎败秦师于殽。”两书同述一事,但一个称“姜戎”,一个称“羌戎”,可见汉晋时期的学者认为羌、姜系同一字。
章太炎先生在《检论·序种姓》中也认为羌者姜也,童书业先生亦谓:“姜之即羌,已成为定说。”②《后汉书·西羌传》:“西羌之本,出自三苗,姜姓之別也。”西羌的祖源为姜姓氏族的别支,这就将西羌与姜姓氏族相连,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将羌姜两字相连。在这基础之上,再结合傅斯年等人的论述,羌、姜二字似乎等同无疑。但近年来,学界逐渐出现了不同的声音。姜允玉在《羌、姜同源说辨正》一文中认为,就殷周羌族、周代姜姓诸族、考“姜炎文化”三者关系来说,羌、姜同源之说非也。羌姜二字是否具有相同的真相,离不开对其相关甲骨和金文文献的探究。
2 甲骨卜辞之羌
据《新甲骨文编》统计,“羌”有43种不同的写法,在五期中的写法也各不相同。第一期多写为,而后增加绳索表俘虏(一说表赶羊绳)写法逐渐复杂化,三期写为,四期写为。五期写法虽有所不同,但都似人形并头顶羊角。《集韵》:“音蜣。”《说文解字》:“羌,西戎牧羊人也,从人从羊,羊亦声。”徐中舒进一步解释:“从羊,从人,或从象绳缚之形,或又从火等,皆为羌之随意异构。”③晚期羌字增幺作“”,或再增山作“”,都是“羌”。④
孙诒让在《契文举例》中首次将卜辞中的释作羌字。卜辞中有关羌字的词条甚多,学界对其研究成果也颇盛。羌字在卜辞中的具体含义主要有四:一是借作商的先王名;二是借作族名;三是借作地名;四是借作方国名。⑤
考商代世系,羌字作为商的先王名,即羌甲,早期学界有所争论,主要在沃甲和阳甲之间。罗振玉释羌为羊,认为羊甲即《史记》中的阳甲,并以《汉书·古今人表》中有“乐阳”师古注“乐羊”为证。①但该说法在卜辞世系之中不可解,“己丑卜,大鼎(贞):于五示告:丁、且(祖)乙、且(祖)丁、羌甲、且(祖)辛?”(《合》22911),卜辞以祖辛羌甲祖丁相次,祖丁为阳甲之父,故羌、羊阳音虽相通,但羌甲不能作阳甲。且甲骨文中羊字已有“羊”,又何须多此一举以羌代羊。之后,郭沫若在《卜辞通纂》中将“羌”释为,谓狗之象形文字,与沃为通假,以羌甲为沃甲。虽有学者以甲骨文的和金文的提出质疑,认为以犬之象形释羌不通,并进一步指出,释“羌”已成定论,释羊、释狗均非是。于省吾认为由商迄汉千余年中,文字的音与形已然衍变甚剧,地下发掘资料与地上文献资料虽同记一事、一物、一名,但因音之转或形之伪往往不能完全吻合,且羌与沃音既不可通,当是形伪。②至此,以羌甲作沃甲这一观点广为学界所认同。
羌借作族名在卜辞中多有所见,武丁时期有“贞:其有来羌自西”(《合》6597正),即羌族在商王朝以西的地域。除此以外,羌族的活动范围还包括殷东、殷北和殷中,在今内蒙古西南部、陕西、甘肃、宁夏、青海、山西北部和四川西北部等地。③
武丁以后的卜辞记羌族事者主要可分为三类:
一是记征伐羌,其动词为伐、追、逐等。羌族作为商在外的一大劲敌,常年战争不断,“鼎(贞):庚申伐羌,二告”(《合》466),又“癸未卜,宾鼎(贞):惟卓往追羌”(《合》493正)。
二是记俘获羌人,其动词为获、执、来等。商在伐羌中,羌人多为所俘,“丙寅卜,子效臣田,不其获羌。丙寅卜,子效臣田,获羌”(《合》195甲乙),又“丙子卜,殻贞:今来羌勿用,二告”(《合》248正)。
三是记俘获的羌人用途,其用途可分为两类,即用作从事劳作的奴隶和用以祭祀。④前者人数较少,主要以后者为重。据统计,殷墟甲骨中人祭卜辞有近2000条,记载人牲总数14000多人,而这其中羌人就有近8000人,占总数的一大半。⑤武丁时期,卜用羌人数量最盛,“丑卜,宾,鼎(贞):□三百羌于丁。”(《合》294),又“鼎(贞):御自唐、大甲、大乙、且(祖)乙,百羌、百,二告”(《合》300)(图1),一次便有百人之多。之后世代,人牲用羌人的数量有所下降,如廪辛至文丁时期“己巳卜,彭贞:御于河,羌三十人,在十月又二,卜”(《合》26907正)。
羌借作地名,多同在、田、步等搭配,“戊午王卜,在羌贞:田旧,往来无灾,兹御,获鹿、狐”(《合》37434),又“……巳卜,贞:王其田羌,无灾,擒鹿十又五”(《英》2289)。除了与商为敌的羌人之外,亦有臣服于商、不必为奴为祭的羌人。“贞:多羌不其获”(《合》156),又“……寅卜,宾,贞:令多马羌、御方,二告”(《合》6761),殷商自然是在“多羌”“多马羌”臣服的情况下才会贞问其狩获等相关事项,同时这也反映了商朝是以商为中心的方国联盟,是一个统一的贵族国家。卜辞中羌作地名的所在范围大抵就是该类羌人的区域,当在今河南沁阳附近,他们的职责主要包括进贡、田猎及征战。
此外,羌借作方国名多指羌方,在今甘肃北一带。“王惟羡令五族戍羌方”(《合》28053),又“惟商方步立于大乙羌方”(《合》27982),可见羌方与商的关系多处于敌对状态。
以上便为羌在卜辞中的大体含义,从中可见除商代先王羌甲外,余下释义皆与羌族有关。殷商时期,羌族虽与商王朝多有征伐,但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加强了羌族同中原民族的交往,丰富了中华民族的内涵。
3 甲骨卜辞之姜与金文羌、姜
20世纪60年代以前,独立的甲骨姜字几乎不见于相关著作之中,该现象的出现与羌、姜系同一字的观点密不可分。之后,甲骨文字典及相关考释中姜字逐渐独立分化,而这也反映出学者们逐渐认识到将羌、姜简单地等同并不妥,并开始有意地细分两者的差异。
《说文解字》:“姜,神农居姜水以为姓,从女,羊声。”《集韵》:“音疆。”赵诚释:“姜,象女子头上有羊角之形,指从羌族俘虏来的女俘。”①该说同于省吾的观点相似,认为羌族有戴羊角的习俗,造字者遂以为象,且卜辞中的女羌统称为姜。
《新甲骨文编》中仅收录了姜字的一种写法“”,除此之外,甲骨姜字还可作“”“”和“”等形,多作左右结构。卜辞中有关姜的词条甚少,故相应地对其卜辞释义的研究成果也不多。姜在卜辞中大致有以下四种含义:一是羌的支族,用作奴隶、祭牲。“……寝于小乙三姜”(《合》32160)(图2),又“己未卜,王(侑)兄廿姜”(《甲》182),此处的“寝”和“侑”皆指祭祀的一种,故该姜释为祭牲之义。二是借作方国名,姜方。“己未卜,壬(有)兄伐姜”(《甲》182)。三是借用作妇名,即“……妇姜……”(《乙》6585反)。②四是疑为人名。武丁后期卜辞有“戊午卜,姜力”(《合》22099)。③由上可见,姜字在甲骨文中除作羌族的别支之外,多作“名”词解释,与甲骨文中的羌义恰恰相反。是故,将含义截然不同的两字混为一字显然不是明智之举。
姜字在卜辞中的记载虽少,但在金文中却很常见,《新金文编》中收录了71件器物中的姜字。金文中姜字皆下从女、上从羊声,多用作周王后妃、女子之姓。“王姜令乍(作)册睘安夷伯”(乍册睘卣),又“乍(作)册令尊宜于王姜”(乍册令),王姜即指姜姓的周王后妃。“白家父乍(作)孟姜朕鬲”(白家父鬲),孟姜则指姜姓长女。有学者认为,金文中姜字皆用为女子之姓,且不见于商器,乃周金文特有。④
与金文多姜字相反,羌字在金文中的记载屈指可数,《新金文编》中仅收录了11则,且金文羌字之义同甲骨文的羌义相比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甲骨文中羌义多与羌族相关,然而金文中的羌义则多为氏名或人名。“奠义羌父乍旅盨”(奠义羌父盨)中的羌父为郑国名羌父者,又“羌乍(作)戎厥辟韩宗彻”(羌钟)中的羌为韩氏臣子之名。“奠(郑)羌白乍(作)季姜尊鬲”(奠羌白鬲)中羌姜同铭,羌为郑羌伯的氏名,姜则作姓。
由上可见,无论是在甲骨文抑或是金文中,羌、姜二字实则皆各有其义。若硬是将二者等同,不仅让人难以接受,还可能会造成史实混乱。
4 羌、姜中的民族性
实际上,羌、姜是否系同一字不仅仅是文字演变的问题,更是涉及了中华民族的融合。姜之一姓,《国语·晋语》:“昔少典取于有蟜氏,生黄帝、炎帝。黄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成而异德,故黄帝为姬,炎帝为姜。”又姬姓周朝之祖后稷为姜嫄之后,《诗经·閟宫》:“赫赫姜嫄,其德不回。上帝是依,無灾无害。弥月不迟,是生后稷。”可见,姜姓氏族实为中原民族内一重要部族。
夏民族以禹为始祖,《史记·六国年表》:“禹兴于西羌。”又《后汉书·西羌传》:“西羌之本,出自三苗,姜姓之别也。”根据卜辞中羌人多为人牲的事实以及羌方的地望,陈梦家于《殷虚卜辞综述》中推断“羌与夏同族,概为姜姓之后”。周族人又称自己是夏民族之后,如此一来,羌族与中原华夏,尤其是姜姓之族的关系更是密切。
羌见于古书中,或谓之羌,又或谓之氐羌,羌为其大名,氐为其小别支。⑤《后汉书·羌传》:“武丁征西戎鬼方,三年乃克。故其诗曰:自彼氐羌,莫敢不来王”,即氐羌就为鬼方。又《大戴记·帝系》:“陆终氏娶于鬼方氏”,陆终为颛顼之后,则鬼方(氐羌)在当时与华夏族实有姻亲之说。殷商至汉上千年,随着版图的扩充,华夏中原对四方民族的认识不断变化,同各族之间的关系也显得更为复杂。如中原民族与羌族之间既有长期的战争纷乱,又有一时的姻亲联谊。羌族与姜姓氏族有着密切的关系,以及羌、姜二字的形近音似,使过往以羌同姜的情况变得不难理解。
但若羌、姜两字可同为一字,那以一字替换另一字之后,其所含句义应不会发生任何变化。然而通过以上甲骨文、金文中羌、姜字义的分析,不难看出羌和姜的含义除了在羌人俘虏这一方面有所交集之外,各方面的释义实乃千差万别。如若真将羌、姜二字随意替换,其所含句义明显会发生变化,甚至还会出现解释不明的情况。
综上所述,羌族虽同姜姓氏族关系密切,但甲骨文中羌、姜系同一字的观点实则经不住仔细推敲。从各方面的情况看,羌族和姜姓氏族或许同种同源,但羌与姜应是两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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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李莎莎,女,天津师范大学在读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先秦史和历史文献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