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新托育政策背景下高职院校早期教育专业人才培养路径分析

2021-08-27李晓芳陈畅

现代职业教育·高职高专 2021年22期
关键词:托育早教婴幼儿

李晓芳 陈畅

[摘           要]  随着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家卫健委一系列关于0~3岁婴幼儿托育文件《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指导意见》的发布,国家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体系初步形成,开启了0~3岁婴幼儿托育事业发展的新时代。新时代的新托育市场对早期托育人才培养的规格提出了新的要求,分析新托育政策体系出台前高职院校早期教育专业人才培养问题,探索和研究早期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有效路径,培养品德高尚、富有爱心、敬业奉献、素质优良的高素质应用型早教人才成为高职院校早期教育专业的责任和使命。

[关    键   词]  新托育政策;早期教育专业;人才培养;路径分析

[中图分类号]  G715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21)22-0200-02

一、问题的提出

0-3岁是人一生的奠基阶段。2010年5月,国务院审议并通过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要求:“重视0~3岁婴幼儿教育”。从2016年开始,政府在相关政策法规中多次提及发展托育。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幼有所育”,2018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要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精准施策,解决好婴幼儿的照护问题。2019年两会,“托育”一词被反复提及,成为热点话题。2019年5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随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继出台相关托育服务的地方政策。2019年10月14日,国家卫健委制定并发布了《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和《规范》)。至此,我国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体系初步构建,开启了托育事业的新时代,2019年被称为中国的“托育元年”。据国家统计局2018年的统计数据,我国0-3岁的婴儿有5000万,按托育人员与照护对象1∶7的比例,整个行业存在数以百万计的专业人才缺口,0-3岁早期托育专业化人才严重缺乏。

高职院校0~3岁早期教育专业是培养早期教育人才的主要阵地,国家政策出台前各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数量较少,且学生就业主要倾向民办性质的早教机构,人才培养的需求更多结合早教机构的人才需求进行,课程设置中重“教”轻“保”不同程度存在,原有的人才培养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新托育事业发展的需求。研究国家的政策导向,剖析国家对托育人员的专业要求,改革0-3岁早期教育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根据新的政策体系研究早期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有效路径,培养能够有效适应新时代托育发展事业需求的托育人才已经成为高职院校0-3岁早期教育专业人才培养面临的重要课题。

二、新托育政策对人才培养需求的分析

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指导意见》,国家卫健委发布了《标准》和《规范》,未来5-10年托育事业将会快速发展,行业的专业人才数量需求急剧增长,对专业人才的培养规格和要求不断提升。

(一)完整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的构建,需要大量的专业人才

《指导意见》强调,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重点是为家庭提供科学养育指导,并对确有照护困难的家庭或婴幼儿提供必要的服务。到2020年,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初步建立,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到2025年,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大量托育机构的设置,需要大量的专业人才。

(二)托育服务内容和形式的多样化,对人才培养质量提出高规格要求

《指导意见》强调要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为家长及婴幼儿照护者提供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要加大对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力度。按《标准》和《规范》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在就业人群密集的产业聚集区域和用人单位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要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支持用人单位、有条件的幼儿园、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强调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建设,依法逐步实行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要培养适应各种类型的体育服务形式的人才,需要提高人才培养的规格和要求。

(三)鼓励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办好相关专业,是专业发展的机遇和挑战

《指导意见》强调要加强队伍建设。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要根据需求开设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合理确定招生规模、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将安全照护等知识和能力纳入教学内容,加快培养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人才。增强从业人员法治意识,大力开展職业道德、安全教育、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和水平。要建设一支品德高尚、富有爱心、敬业奉献、素质优良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队伍。

(四)托育服务内容的具体化,直指人才培养过程中课程体系的改革

《指导意见》强调:加强对家庭的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通过入户指导、亲子活动、家长课堂等方式,利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为家长及婴幼儿照护者提供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增强家庭的科学育儿能力。切实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保健服务工作,为婴幼儿家庭开展新生儿访视、膳食营养、生长发育、预防接种、安全防护、疾病防控等服务。托育服务既重视婴幼儿的教育,又重视婴幼儿的保育与健康,为专业人才培养中的课程体系架构提供了依据。

猜你喜欢

托育早教婴幼儿
无创吸痰法在婴幼儿呼吸道护理中的应用研究
全面二孩政策背景下公共托育服务体系构建研究
家政服务员应如何发现并应对婴幼儿异常情况
我国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的现实问题及其解决路径
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管理模式研究
全面两孩政策下我国托育服务发展的对策建议
“二孩政策”背景下宁波市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现状与对策
勿将“早教”与“早教班”混为一谈
图解婴幼儿窒息紧急处理
早教Q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