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优化政治权力运行的机理与路径
2021-08-27周鹏
周鹏
摘要: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政治权力的重要行使者,肩负着优化政治权力运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使命。领导干部优化政治权力运行需要辩证地处理好决策科学、执行坚决与监督有力三者之间既相互制衡又相互协调的关系,通过优化决策思维、规范决策程序、追究决策责任实现科学决策,通过激发权力执行意愿、增强权力执行能力、营造权力执行环境实现坚决执行,通过拓展权力监督主体、丰富权力监督手段、加大权力监督力度实现有力监督。
关键词:领导干部;优化政治权力运行;机理;路径
中图分类号:C9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5103(2021)06-0099-04
基金项目:2020年度陕西省社科界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重点研究项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权力向度研究”(SX-40)。
作者简介:陕西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
领导干部是人格化的政治权力,是党和国家政治权力的重要行使者,肩负着优化政治权力运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使命。领导干部能否最大效度地运行政治权力,保证其运行的高效性、廉洁性,对于我们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至关重要。基于此,本文着重探究领导干部优化政治权力运行的机理与路径,以期对增强领导干部的政治权力驾驭能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所裨益。
一、领导干部优化政治权力运行的机理
领导干部优化政治权力运行需要遵循政治权力运行的一般规律。政治权力的运行涉及的是在政治权力人格化完成后,获得政治权力的权力主体以什么方式行使权力,即如何决策、如何执行,以及如何通过有效的监督使其围绕政治权力配置主体的意志和利益运行权力的问题[1]。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指出,要保证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坚持民主集中制,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2]。结合政治权力运行的一般规律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可以看出,领导干部优化政治权力运行需要辩证地处理好决策科学、执行坚决与监督有力三者之间的关系。
第一,决策科学、执行坚决与监督有力相互制衡,追求权力运行的廉洁性。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分别属于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这是在坚持和改进党的全面领导的基础上,依据权力运行的环节及其权力职能对公共权力所作出的组织性权力分解。将完整的公共权力分解成为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个组成部分,不同性质的权力分别由不同的权力主体所掌控,形成了多元权力主体相互制衡、共同掌握行使公权力的权力格局,杜绝了单独的权力主体具有完整事权的可能性,有效压缩了权力专断滥用、自由裁量的空间。
第二,决策科学、执行坚决与监督有力相互协调,追求权力运行的高效性。在权力运行系统中,决策科学、执行坚决与监督有力所扮演的角色、所发挥的功效有所不同。其中,决策是核心,决策规定了权力执行、权力监督的方向和内容;执行是关键,执行确立了决策的实施方式和监督的对象;监督是保障,监督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3]90。决策科学、执行坚决与监督有力通过分工协作的方式来提升公权力运行的效率。一方面,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之间的权力分离有助于分解繁杂的公共事务,以专业化、科学化的方式运行公权力[4];另一方面,三者相互照应、相互协作能够消解权力分离碎片化所带来的消极影响,在彼此的相互配合、协调统一中更高效地实现权为民所用的价值目标。
二、领导干部优化政治权力运行的路径
1.科学决策
决策是权力运行机制的首要环节,是一个加工处理信息、确定决策目标、选择最优备选方案并进行实施、评价的分析决断过程。决策的科学性与否决定着所确定的权力目标是否符合政治权力配置主体的心理预期,是否能够择优选定可行性的实施方案并加以实施,是否能够最终满足政治权力享有者的利益需求。
第一,优化决策思维。决策思维是指决策者在进行决策时按一定的方法和程序表现出来的、相对稳定的定型化思维样式。决策者的思维样式对于决策的科学性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拍脑袋”决策、专断决策、违法决策等错误的决策思维往往会导致决策失误甚至会造成严重的后果。要避免因错误的决策思维而导致的决策失误,就必须优化决策者的思维样式。领导干部在进行决策时要秉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思维方式,娴熟运用科学技术和方法,广泛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遵守法定权限,从科学性、民主性、法治性三个层面确保决策思维的合理性。
第二,规范决策程序。决策程序是对决策者决策步骤的刚性规定。规范决策程序可以通过对行政决策权的程序控制规避决策资源垄断风险,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可执行性。2019年,国务院审议通过并公布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并对公众参与模式、专家论证机制、风险评估路径、合法性审查的法律效力、集体讨论决定的操控流程等进行了明确细化的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了严格的程序设计,从重大行政决策的启动、草案拟订、决定和调整等各个环节促进行政决策规范化。
第三,追究决策责任。本着“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领导干部必須对自己做出的决策负责。为了督导领导干部能够真正对自己的决策负责,党确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终身责任追究制度打破了任职期限、任职岗位的界限,无论决策者是否还在任期内、是否还在决策岗位,只要造成决策严重失误就要追责。责任倒查机制是一种自下而上的责任追查机制,不仅要追究直接负责人的责任,而且要顺藤摸瓜,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给予决策者足够的震慑,是确保决策科学性的最后一道防线。
2.坚决执行
执行坚决是权力运行的生命。再科学的决策如果没有坚决有力的执行也是枉然。
第一,激发权力执行意愿。权力执行本质上是权力行使者自觉地、有意识地运用公权力以实现权力配置主体的意志和利益的主体性活动。权力行使者的主观意愿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了权力行使者是否能够坚决有力地执行公共决策。这种主观意愿与权力行使者对公共权力的理性认知有关。对领导干部进行权力观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是促进领导干部认清权力公共性质的有效方法。只要对公权力姓公有着理性的认识,领导干部就会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行使权力的最高位置,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
第二,增强权力执行能力。执行坚决不仅要有执行的意愿,更要有执行的能力。权力执行能力是权力执行者在运用公共权力时所表现出来的综合素质。权力执行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权力执行绩效。公共政策执行不力、执行不坚决多与权力执行者的能力不足、本领恐慌有关。领导干部补足能力不足短板,战胜本领恐慌,增强权力执行能力最有效的方式就是推进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建设。习近平指出,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就要把学习科学理论和先进知识在全党形成制度、形成风气,以有效的学习提升党的创新能力,增强党的生机活力[5]。学习科学理论主要是为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是党赢得人民认同支持的关键。对共产党人来说,只有理论上清醒才能有政治上清醒,只有理论上坚定才能有政治上坚定。党要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就必须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当下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要在学精悟透用好马克思主义上下功夫,既要品读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用心体悟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又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分析解决我们所面临的现实问题。学习先进知识主要是为了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领导干部只有在学习中不断地提升知识化、专业化水平,才能为坚决执行公共决策提供坚实可靠的能力支撑。
第三,营造良好的权力执行环境。权力执行环境对于权力执行者的执行意愿和执行能力有着重大的影响。良好的权力执行环境能够激发执行者的执行意愿,增强执行者的执行能力,反之则会走向反面。为了能够最大程度地激发执行者的执行意愿、增强执行者的执行能力,领导干部需要极力营造“撸起袖子加油干”的权力执行环境,同时兼顾激励和容错两个层面。在激励层面,要通过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的方式建立起具有足够吸引力的激励机制,鼓励担当作为,选拔任用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在容错层面,要建立起能够免除后顾之忧的容错纠错机制,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鼓励创新、宽容失误,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3.有力监督
权力具有天然的扩张性,没有约束的权力必然会导致公权力滥用。监督有力是避免公权力滥用,确保权力运行系统得以有效运行的重要手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公权力姓公,也必须为公。只要公权力存在,就必须有制约和监督。不关进笼子,公权力就会被滥用。”[6]
第一,拓展权力监督主体,实现对权力的多元监督。权力监督主体涉及的是由谁来监督权力的问题。权力监督本身极为复杂,权力监督主体过于单一,难免会留有监督死角,给腐败分子以可乘之机。为了加大权力监督力度,需要把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结合起来、融为一体,逐步形成多元化的权力监督主体。党委、纪委、党的工作部门、党的基层组织、党员等监督主体分别结合自身的本职工作对权力运行监督,不仅拓展了权力监督的场域、压缩了腐败发生的空间,而且形成了权力监督的合力、降低了腐败发生的概率。此外,拓展权力监督主体还需要抓好责任制这个关键环节,落实各级各类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责任,对没有充分履行监督责任、监督不力的监督主体必须要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只有确保各个监督主体真正履行监督职能,才能切实实现对权力的多元监督。
第二,丰富权力监督手段,实现对权力的协同监督。权力监督手段解决的是运用何种方式监督权力的问题。领导干部需要把多种监督手段纳入到监督体系中来,不仅要有占主导地位的党内监督,还要运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多种监督手段相辅助。每一种监督手段都有着自身的功能和优势。多种监督手段的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打造了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督网络,形成了监督方式的优势互补,极大地增强了权力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
第三,加大权力监督力度,实现对权力的深度监督。在权力监督设置层面,需要前置监督关卡,对权力运行进行全过程监督。权力的监督不应当只是秋后算账,而应当从权力决策环节着手,贯穿于权力决策、权力执行、权力监督的全过程。在权力监督客体层面,做到抓大而不放小,实现监察对象全面覆盖。领导干部不仅要监督“关键少数”,而且要监督全体公职人员;不仅要对全体公职人员本人进行监督,而且要对公职人员的家人、亲戚以及密切往来的朋友进行监督。在权力监督结构层面,领导干部需要依据权力运行的方向和脉络,将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以及同级之间的相互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疏通权力层级之间的监督梗阻。
参考文献:
[1]张杰.政治权力配置的时空维度分析——一种关于政治制度的分析框架[J].理论学刊,2012(7):81-85.
[2]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N].人民日报,2020-01-14(1).
[3]習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2016.
[4]陈国权,皇甫鑫.功能性分权体系的制约与协调机制——基于“结构—过程”的分析[J].浙江社会科学,2020(1):4-12+155.
[5]习近平在中央党校2009年秋季学期第二批进修班开学典礼上强调积极推进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建设[J].理论学习,2009(12):1.
[6]习近平.在新的起点上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J].思想政治工作研究,2019(4):8-10.
责任编辑:常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