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设置对企业人工成本影响的调查与分析
2021-08-26王磊姜兆刚
王磊 姜兆刚
[摘 要]假期设置对企业人工成本有着较为重要的影响。以辽宁省企业为调研对象,通过问卷调查和重点调查相结合的方式,系统分析假期设置对企业人工成本的影响以及企业承受能力等情况,提出优化假期设置要在保障劳动者休息权和企业对职工休假的承擔能力间寻找平衡点。为此,要鼓励企业分行业分段灵活休假,加强对企业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的管理和监督,增强企业和劳动者休假意识,畅通劳动者维权渠道,合理维护劳动者休假权益。
[关键词]假期设置;人工成本;辽宁
[中图分类号]F275;D92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21)05-0041-07
假期①设置是一个国家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反映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文化传统、政治理想和价值理念。[1]假期设置与公民休息权利保障息息相关。休息权是宪法赋予每位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受保护的劳动者基本权利之一。因而,假期设置及其调整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近年来,随着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休假制度提出了新的期待和要求,原有休假制度中的一些问题也逐步显现出来。因此,建立既符合我国国情和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又能充分保障公民休息权的休假制度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研究课题。本文采用问卷和访谈相结合的方式,对辽宁省100多家企业的假期设置及其影响进行调查与实证分析,旨在为科学规范我国假期设置提供可参考的政策建议。
一、研究现状
目前国内学界有关休假设置对企业用工成本影响的研究比较少。杨淑芳(2008)从《劳动合同法》实施的角度分析了其对企业成本的影响,从中提出带薪年休假政策的落实对企业人力资源的总体配备、日常管理和调配使用造成影响,加大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难度,提高了企业的管理成本,并对企业的竞争优势产生负面影响。[2]金星彤(2009)在研究《劳动合同法》施行对企业显性成本的影响中指出,企业不安排带薪休假会增加企业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成本,企业安排带薪休假则会因现有员工不足而导致增加员工数量的相应成本增加。[3]汤云周(2012)在分析企业职工工龄对用工成本的影响中指出,年休假的计算依据是职工的一般工龄,工龄和福利待遇(病假、事假、探亲假、年休假)有密切关系。[4]林燕玲(2018)以女性职工为研究对象,对其婚假、产假、护理假/陪产假等休假制度及待遇进行了分析,并以产假为例分析了延长产假对企业劳动关系的影响,发现延长产假打乱了国有企业、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而非公企业难以负担延长产假带来的成本压力导致该制度难以执行,同时通过构建女职工假期成本分析模型,发现延长产假在孕期成本和替代成本两方面使得企业的用工成本大幅增加,并总结出企业成本增加的两个主要原因是生育“二胎”和产假时间的延长,所以政府补贴企业因延长产假而增加的用工成本才能保障女职工的就业。[5]
总体看,关于职工休假对企业用工成本的影响,国内学者一般以《劳动合同法》为出发点,对法律规定进行解读,从中提及带薪休假制度对企业造成的影响,但缺少针对性的专题研究和系统的问卷调查与分析。部分学者以某一类休假制度为例,分析单一假期的影响,缺少对各类休假制度对企业用工成本影响的全面分析。
二、调研对象基本情况
本研究根据辽宁省企业分布情况抽取问卷样本,共发放企业问卷110份,收回有效问卷104份,有效回收率为95%。调研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从地域分布情况看,受访企业分布数量较多的三个地区分别为沈阳市68家、盘锦市8家、丹东市8家,其他地级市企业分布较为零散。从受访企业所属行业来看,企业的行业分布较为广泛,主要涉及12个行业,其中分布较为集中的主要有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住宿和餐饮业。从受访企业规模情况看,在所有受访企业中:大型企业14家,占比13.59%;中型企业27家,占比25.96%;小型企业46家,占比44.66%;微型企业17家,占比16.50%。从受访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来看:国有企业20家,占比19.23%;民营企业71家,占比68.27%;其他类型企业13家,占比12.5%。整体而言,受访企业中,民营企业所占比重较大,且以中、小型企业为主。
三、假期设置对企业人工成本影响分析
(一)假期设置对企业人工成本影响程度分析
调查发现:1.92%的受访企业认为现有假期设置对企业人工成本影响非常大,严重影响到人工成本;15.38%的受访企业认为影响较大,相对承压较大;53.85%的受访企业认为影响普通,能接受;28.85%的受访企业认为影响较小,可忽略不计。由此可见,绝大多数受访企业能够接受劳动者假期对企业人工成本的影响。为了进一步了解假期对企业人工成本的影响程度,分别从企业规模、登记注册类型和所属行业进行分析。研究发现,不同规模企业的人工成本受劳动者假期的影响程度不同。大、中、小、微型企业中认为“影响很小,可忽略不计”的比例分别为57.14%、33.33%、17.39%、29.41%。整体来看,劳动者假期对企业人工成本的影响基本与企业的规模成反比,对大、中型企业的人工成本影响较小,对小、微型企业的人工成本影响较大。
不同登记注册类型企业的人工成本受劳动者假期的影响程度不同(见表1)。调研数据显示,45%的国有企业认为劳动者假期对企业人工成本的影响很小,可以忽略不计,只有22.54%的民营企业认为如此;2.82%的民营企业认为劳动者假期对企业人工成本的影响非常大,严重影响到人工成本;多数民营企业认为影响普通,且可以承受劳动者假期带来的影响;国有企业的承受能力虽优于其他类型的企业,但仍有20%的国有企业认为影响较大,相对承压较大。由此可见,劳动者假期对各类企业人工成本有不同程度的影响,相对而言,国有企业的承受能力更强,但依旧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二)假期种类对企业人工成本的影响分析
在各类假期中产假是对企业影响最大的假期,58.65%的企业认为产假对企业人工成本或企业正常运行造成影响;其次为病假,36.54%的企业认为病假对企业人工成本或企业正常运行造成影响;而婚假、育兒假、陪产假/男方护理假、独生子女护理假、探亲假、2.5天休息日等假期对企业人工成本或企业正常运行的影响较小。
从企业的登记注册类型来看:在国有企业中,除产假外,病假、探亲假、育儿假、陪产假/男方护理假也对企业人工成本或企业正常运行造成较大的影响;民营企业中,病假、育儿假、婚假对企业人工成本或企业正常运行造成较大的影响。
从企业的规模来看,病假、产假是大型企业选择比例较高的对企业人工成本或企业正常运行造成影响的假期,产假、育儿假、病假、2.5天休息日等是中型企业选择比例较高的对企业人工成本或企业正常运行造成影响的假期,产假、病假、陪产假/男方护理假、探亲假、婚假等是小型企业选择比例较高的对企业人工成本或企业正常运行造成影响的假期,产假、病假、育儿假是微型企业选择比例较高的对企业人工成本或企业正常运行造成影响的假期。整体而言,产假和病假对大、中、小、微型企业人工成本或企业正常运行造成的影响比较大;产假对企业的影响与企业规模基本成反比,即规模越小受影响越大;小微型企业受各类假期的影响相对较大。
从企业的所属行业来看,病假、产假对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企业人工成本或企业正常运行会产生影响,其中对制造业的影响最大;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还受其他各类假期(婚假、育儿假、陪产假/男方护理假、独生子女护理假、探亲假、2.5天休息日等)不同程度的影响。
(三)企业对职工同时休假的承受能力分析
当企业带薪休假的职工达到一定数量时,企业的生产秩序和运营会受到影响。通过“多少员工同时休假会对企业的正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这一问题设置,判断企业对职工休假的承受能力,结果发现,2.88%的受访企业认为1名职工休假就会对企业的正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50%的受访企业承受能力在1—10名职工同时休假,18.27%的受访企业承受能力在10—20名职工同时休假,10.58%的受访企业承受能力在20—50名职工同时休假,18.27%的受访企业承受能力在50名职工以上同时休假。企业的生产运营情况对职工休假的敏感度较高,10名及以下职工同时休假就会对近半数受访企业的正常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从企业的登记注册类型来看,国有企业的生产秩序和运营受职工带薪休假的影响最小。调查数据显示,国有企业承受能力在50人以上的企业数量最多,其承受能力最强;民营企业和其他企业的承受能力在1—4人的企业数量最多,民营企业和其他类型的企业的承受能力较差。
不同规模的企业对职工休假的承受能力也不同,大型企业和中型企业的承受能力明显大于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其中,大型企业的承受能力最强,大多数大型企业的承受能力集中在50人以上;小型企业的承受能力集中在1—10人;微型企业的承受能力最弱,微型企业的承受能力集中在1—4人。一般而言,企业对员工休假的应对能力与企业规模相关,规模越大的企业人力资源配备越充分,对职工同时休假的承受能力越强。
不同行业的企业对职工休假的承受能力不尽相同。数据显示:制造业企业对职工同时休假的承受能力集中在1—10人,且在1—4人、4—10人、10—20人、50人以上等范围内承受能力明显高于其他行业企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的承受能力集中在20—50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的承受能力集中在1—10人;批发和零售业企业的承受能力集中在4—10人;其他行业承受能力参差不齐。
(四)企业应对职工休假不利影响的措施分析
为了减轻员工休假对企业产生的不利影响,企业会选择相应的手段最大程度地维持企业正常经营秩序。针对员工休假对企业正常运营造成的不利影响,不同类型企业的承受能力和采取的解决措施不同。在受访企业中,13.46%的企业选择增加长期雇员数量,15.38%的企业选择雇用短期雇员,39.42%的企业选择增加现有员工工作量,25.96%的企业选择休假员工远程工作,还有5.77%的企业采取其他措施来减轻职工休假带来的影响。从中可以看出,近四成的企业会将休假职工的工作内容转嫁到其他劳动者身上,超半数企业不会选择通过增加雇员的形式减轻不利影响,增加长期雇员和短期雇员会给企业带来额外的用工成本,而将休假职工的工作内容转嫁到其他劳动者身上和远程办公能够以最小的用工成本保障企业的正常经营。
从企业规模来看,企业缓解员工休假产生不利影响的措施,在选择增加长期雇员数量的企业中,小型企业占比50%;在选择雇用短期雇员的企业中,中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各占33.33%;在选择增加现有员工工作量的企业中,中型企业占比34.14%,小型企业占比51.22%;在选择休假员工远程工作的企业中,大型企业占比25.93%,小型企业占比40.74%,微型企业占比22.22%。从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来看,企业缓解员工休假产生不利影响的措施,在选择增加长期雇员数量的企业中,民营企业占比92.86%;在选择雇用短期雇员的企业中,民营企业占比80%;在选择增加现有员工工作量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比17.07%,民营企业占比68.29%;在选择休假员工远程工作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比29.63%,民营企业占比51.85%。可以看出,中、小型企业和民营企业在应对员工休假的不利影响时采取的手段与大型、国有企业相比更加不利于充分落实休假制度。
(五)企业职工是否按时休假、足额休假分析
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享有的最主要、最普遍的假期,但在调研中发现企业在这类假期的实施过程中,难以保证职工按时、足额享受假期,只能实现一定比例的员工休假。
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落实方面,只有23.08%的受访企业能够按国家规定让企业内100%员工都足额享受带薪年休假,有27.88%的受访企业按国家规定足额休假的员工比例低于50%。企业对带薪休假制度的实施情况较差,很大一部分企业职工的带薪休假得不到落实。
就企业规模而言,大、中、小、微型企业能够实现企业职工100%按国家规定足额带薪休年假的企业比例分别为7.14%、18.52%、26.09%、52.94%,大、中、小、微型企业能够实现企业职工90%—100%按国家规定足额带薪休年假的企业比例分别为42.86%、18.52%、23.91%、23.53%。可以看出,50%的大型企业和50%的小型企业能够实现90%以上的职工按时足额休假,76.47%的微型企业能够实现90%以上的职工按时足额休假,大型企业和小、微型企业的落实情况较好。就企业登记注册类型而言,20%的国有企业能够保障企业职工100%按国家规定足额带薪休年假,26.76%的民营企业能够保障企业职工100%按国家规定足额带薪休年假。虽然民营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略好于国有企业,但二者的比例都较低,带薪年休假制度仍需进一步加强落实。
从不同行业企业职工休假制度的实施情况来看,采矿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企业休假制度实施情况较好,卫生和社会工作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的企业休假制度实施情况较差,企业数量分布较多的制造业中只有近一半的企业能够实现90%职工足额带薪休假,建筑业的所有受访企业职工足额带薪休假比重都在70%以上,不同行业之间的职工带薪休假制度的实施差异是比较明显的。
(六)企业对职工未足额享受带薪年休假给予补偿情况的分析
针对未足额享受带薪年休假的职工,不同类型的企业采取的补偿措施不同。从调研结果来看:29.81%的受访企业会在员工下一年度带薪年休假中累加;12.5%的受访企业会按照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12.5%的受访企业会给予一定经济补偿,但不足日工资收入的300%;45.19%的受访企业没有经济补偿。可以看出,只有极少数企业能够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给予未足额带薪年休假员工三倍工资作为劳动报酬,甚至近半数企业并没有任何的经济补偿,这严重违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也表明制度条例与现实之间存在差距,休假制度的落地实施和监督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
结合企业规模和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来看,按照日工资收入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的企业比例与企业规模是正向关系,即与其他规模的企业相比,大型企业中支付三倍报酬的企业比例较高;然而,实际上大、中、小、微型企业中大多数企业都对未足额带薪休年假职工不给予经济补偿,其中微型企业不给予经济补偿的比例最高,中型企业次之;国有企业支付经济补偿的比例高于民营企业,民营企业不给予经济补偿的比例高于国有企业(见表2)。相比较而言,大型企业、国有企业对未足额带薪休年假职工的补偿力度更大,但是对职工的休假补偿水平仍然较低,未达到相关规定要求的补偿标准,职工休假权利没有得到充分保障。
四、研究结论与对策建议
(一)研究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得出如下主要研究結论。一是受访企业对职工休假的承受能力偏低,职工同时休假会对企业的正常运营产生一定不利影响,而且,不同类型企业对职工休假的承受能力不同,规模越大的企业对职工同时休假的承受力越大。企业为了节约用工成本,一般将职工休假期间的工作任务转嫁到其他劳动者身上,通常会选择增加现有员工工作量而较少通过增加雇员的方式去减轻职工休假对企业正常生产和运行的不利影响。二是不同类型假期对企业的用工成本会产生不同影响,其中产假和病假对大、中、小、微型企业人工成本或企业正常运行造成的影响比较大。三是不同类型企业的职工休假落实情况差异显著,总体上大型企业、国有企业的企业职工带薪休假实施情况比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更到位,但企业休假整体落实水平仍需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休假制度的落实与完善需要社会各方力量的共同努力,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劳动者个人都在推动休假制度改革中扮演重要角色。
(二)对策建议
1.鼓励企业分时段灵活休假,细化假期设置。职工同时休假会对各类企业的正常运营产生一定不利影响。为此,一方面,企业要从工作安排的实际情况出发,根据企业生产运营情况合理配备人力资源,制定灵活休假的企业规章制度,明确职工错峰休假的流程和具体实施细则,在保证企业正常运作的同时释放错峰休假供给;另一方面,要充分了解企业职工的休假需求,掌握劳动者的休假时间选择,参考职工期望的休假时间做好企业工作计划,在保证企业稳定运行和不增加成本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满足职工的休假需求,努力寻找劳动者休息权保障和企业休假承担能力之间的平衡点。不仅如此,优化假期设置还要综合考量企业规模、企业所在行业和企业所有制性质等因素的影响。要进一步细化假期设置,完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法规,在假期设置中更多体现企业规模、行业特征。特别是要关注假期设置与企业规模的关系以及产假、病假对各类企业人工成本的影响。
2.加强对企业的管理,充分发挥外部监督作用。针对企业执行不力,劳动者不能按时休假、足额休假等问题,要加强对企业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的管理和监督,尤其是加强对民营中小微企业休假制度落实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民营企业按照相关法律制度进行休假安排。一方面,政府要完善执法监督,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人事、劳动等政府部门要制定详细的衡量标准和量化细则,多角度制定对企业休假制度执行不力的惩戒措施,严厉打击企业侵犯劳动者带薪休假权利的违法行为,并进行严厉处罚,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另一方面,畅通监督管理渠道,构建“线上+线下”的投诉举报机制,广泛听取企业职工的诉求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反馈,充分发挥第三方监督作用。
3.增强各主体的休假意识,合理维护职工休假权利。劳动者休假权利的保障。不仅依靠法律的强制性,还需要劳动者和企业具备较强的休假意识。一方面,要增强带薪休假的宣传和普法教育,通过多种途径宣传当前我国带薪休假的相关政策与规定,让劳动者明确宪法和其他法律赋予自己的休假权利;要普及维权渠道和合理方式,构建畅通的维权路径,当职工的权利受到侵犯时,为职工提供有效的维权渠道,在第一时间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休假权益不受侵害。另一方面,职工的休假权利得到充分保障能够提升职工假后的工作效率,也会增强职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归属感和企业忠诚度。因此,政府要积极引导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重视职工休假,让企业意识到落实职工休假制度的重要意义和为企业带来的潜在效益。
注释:
①“假期”是指国家法定的假日,也指单位规定的休假日。假期依其是否基于过节而产生,又分为法定节日假期和法定非节日假期。法定节日假期是国家法律规定的用于开展庆祝、纪念活动的假期,如我国的五一劳动节、春节、国庆节、端午节、中秋节等;而法定的非节日假期,是主要用于满足劳动者个人生活的假期,主要包括带薪休假、婚丧假、产假、陪产假、独生子女护理假、子女护理假、探亲假等。本文所研究的假期主要指法定非节日假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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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魏亚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