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 将组建食品安全检查员队伍
2021-08-26
中国食品 2021年7期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指示精神,全面提升安徽省食品安全治理水平,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并印发了《安徽省食品安全检查员管理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分别从资格条件、职责权利、使用管理、纪律要求等方面对全省食品安全检查员队伍建设、管理、使用作出规定。《办法》明确,检查员分为省、市、县(市、区)三个级别,分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两个类别,涉及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特殊食品生产经营四个领域。《办法》指出,检查员队伍管理实行分级、分领域建设、分类考试、分级管理、严格考核、动态调整的原则。《办法》还对检查员的派遣程序、培训考核、人员聘期和廉政保密要求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食品安全檢查专业性要求较高,目前安徽省尚无系统完整的食品安全检查员队伍,整合现有分散在各级各部门的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和专业技术资源,组建一支食品安全检查员队伍,对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实施严格的监督检查,是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的具体举措,是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是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有效方式。为此,安徽省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等法规和文件的有关精神,并紧密结合该省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全省食品安全检查员队伍的建设、管理、使用,提升该省食品安全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权威性。(孙志云 沈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