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性红斑狼疮妊娠期用药的安全研究
2021-08-22闫琳毅
闫琳毅
(临汾市人民医院,山西 临汾)
0 引言
SLE 是一种常见自身免疫疾病,与遗传和环境因素的相互作用有关。SLE 患者具有多种系统、受损多器官和血清中多个抗体(尤其抗核抗体、抗ds-DNA)存在等特征。现阶段随着SLE 研究深入,病人存活率大幅度提高,生活质量大幅度提高,SLE 不再是一种无法治愈疾病。SLE 病人不仅可结婚而且还可有下一代[1-2]。本次研究对正常妊娠期间治疗SLE 症状和为患有狼疮孕妇提供治疗做出分析。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收治的20例系统性红斑狼疮妊娠期患者,研究SLE 患者妊娠期用药安全。将患者分为SLE 非活动期患者:8例,占总例数40.00%。将患者分为SLE 活动期患者:12例,占总例数60.00%。SLE 非活动期患者:最小年龄为22岁,最大为39岁,平均(30.5±5.9)岁。SLE 活动期患者:最小年龄为23岁,最大为38岁,平均(30.5±6.2)岁。6例患者为初产妇、12例患者为经产妇。9例患者曾有死胎、流产史,其中5例患者为1 次、2例患者为2 次、1例患者为3 次、1例患者为5 次。孕期首次诊断为SLE 活动患者4例,婚前诊断为SLE 患者2例,2例患者在前次妊娠或者妊娠流产后诊断为SLE 患者,孕前诊断例中孕期SLE 活动2例。
1.2 方法
所有患者在确定妊娠反应后实施孕期监护工作,实施检测血、尿常规、血沉、尿蛋白、肾功能、补体(C3C4)、免疫球蛋白、抗体ds-DNA。监测心电图、血压、心脏彩超等指标变化。使用腹部超声检查患者胎儿生长及发育情况,密切检测胎动情况。患者在SLE 活动期使用泼尼松(规格:5 mg×100 片;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3021207;生产厂家: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60 mg/d,对光过敏、皮疹患者使用羟氯喹(规格:0.1 g×14 片;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0263;生产厂家:上海上药中西制药有限公司)2~4 片/d,观察患者具体身体及胎儿情况对用药剂量进行调整。无SLE 活动期可将波尼松剂量降至5~10 mg/d,其他用药剂量无变化,可适当按照患者具体情况调整剂量。在分娩前3 天,每天给予患者地塞米松(规格:0.75 mg×100 片;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4618;生产厂家:广东南国药业有限公司)5~10 mg。在分娩时按照患者病情斟酌能否运用大剂量激素,紧急情况可使用丙种球蛋白、输血制品静脉滴注治疗。若患者处于严重活动期、重要脏器损伤等,需终止妊娠。
1.3 效果判定
比较两组患者妊娠并发症、妊娠围生儿结局、用药不良反应情况。
1.4 统计学方法
应用统计学软件SPSS 22.0 对资料进行分析处理,计量数据通过t检验,计数资料通过χ2检验,P<0.05 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所有患者妊娠并发症比较
SLE 活动期患者妊娠并发症发生概率比SLE 缓解期高,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详见表1。
表1 所有患者妊娠并发症比较[n(%)]
2.2 所有患者妊娠围产儿生产结局比较
SLE 活动期组早产、治疗性流引产、胎儿生长受限、新生儿重度窒息、死胎概率比SLE 缓解期高,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详见表2。
表2 所有患者妊娠并发症比较[n(%)]
2.3 用药不良反应情况比较
SLE 活动期用药不良反应情况比SLE 缓解期高,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详见表3。
表3 用药不良反应情况比较[n(%)]
3 讨论
SLE 患者妊娠期药物安全是需要特别重视。应避免使用非甾体抗炎药和水杨酸盐,必要时可在怀孕中期使用,因为前列腺素的合成抑制是导致胎儿畸形、早产和产后出血、增加抑制生产周期等不良生产结果的最大原因[3]。大部分免疫抑制药物如环磷酰胺、酶酚酸酯、甲氨蝶呤、来氟米特等都会造成胎儿畸形和抑制新生免疫反应,因此必须谨慎使用。已经接受过药物治疗病人,一旦怀孕需要稳定治疗,免疫抑制剂将暂停12 个月以上。怀孕时,糖皮质激素使用根据疾病状况受到严格控制,在稳定健康状况基础上,以最低维持剂量适当控制剂量[4]。如果病人在怀孕期间具有SLE 活动,糖皮质激素使用可以适当增加。除了需要病人在医生监督下使用药物外,还需要在医生监督下慎用硫唑嘌呤或CsA。目前,怀孕期间使用羟基氯喹被认为是安全的,降低感染SSA 风险[5]。本次研究结果显示:所有患者妊娠并发症比较:SLE 活动期患者妊娠并发症发生概率比SLE 缓解期高。所有患者妊娠围产儿生产结局比较:SLE 活动期组早产、治疗性流引产、胎儿生长受限、新生儿重度窒息、死胎概率比SLE缓解期高,SLE 活动期用药不良反应情况比SLE 缓解期高。
为了避免复发或病情恶化,最好使用泼尼松,因为在胚胎产生11-β 去氢酶可对波尼松氧化形成11-酮基形式,从而避免药物对胎儿产生不利影响。地塞米松不会因11-β-脱氢酶氧化而失效,因此不适用于孕期的正常用途[6]。当病人病情稳定时,通常可以在怀孕期间使用5~10 mg/d,如果病人活动期能够增加适当剂量,则可在妊娠结束时使用地塞米松促进胎儿肺成熟。过去,临床治疗中的系统性红斑狼疮用免疫抑制剂、非甾体抗炎药物和糖皮质激素等相关药物治疗,但免疫抑制剂可导致胎儿生长受限、流产、死胎等,以及使用非甾体抗炎药物可导致胎儿畸形、胎儿过度成熟、产后出血和延长生产过程。免疫抑制剂和非甾体抗炎药在怀孕期间不太适合患者。泼尼松目前是治疗与妊娠有关的系统性红斑狼疮主要药物,泼尼松是一种糖皮质激素,在临床上常用,具有抗炎、抗过敏、非特异性免疫抑制等效应,并且可以改善免疫异常和系统性红斑狼疮的症状及改善分娩结果。综上所述,当病人病情稳定时,通常可以在怀孕期间使用5~10 mg/d,如果病人活动期能够增加适当剂量,则可在妊娠结束时使用地塞米松促进胎儿肺成熟。对于SLE 妊娠期患者肾上腺皮质激素能够改善母儿结局,且安全性SLE 活动期用药不良反应情况比SLE 缓解期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