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意度与需求交互视角下城市社区适老化实证研究
——以合肥市为例
2021-08-20马贵侠于竞宇
马贵侠,于竞宇
(1. 合肥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合肥 230601;2. 合肥工业大学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安徽合肥 230009)
当前中国正步入深度老龄社会。截至2019 年底,全国6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5 388万人,占总人口的18.1%,其中65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7 603 万人,占总人口的12.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2020)。我国老龄化呈现“未富先老”“空巢化”等多重特征。伴随老龄化程度加深,既有城市居住社区的服务设施也在老化,我国城市正面临“双重老化”的困境。随着我国进入老龄社会,社区适老化程度较低与老年人居住之间的矛盾日益加深。2016 年,全国老龄办、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要提升新建住房的适老化水平,推动老旧住房的适老化改造,改善社区环境的适老化状况,提升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 (2017 年) 将推动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营造安全绿色便利生活环境、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列为重点工作内容。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 (2019 年) 提出,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2020 年,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指导意见》。概言之,推进适老化宜居环境建设,提高社区服务设施的适老化水平,已成为保障老年人生活质量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元素。社区适老化水平应是衡量中国特色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标准,对于最大限度保障老年人独立生活能力和社会融入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探讨的问题是:老年人对现有城市社区服务设施适老化水平的满意度如何?城市新、旧社区老年人对社区适老化水平的满意度和需求存在哪些层面的差异?在社区适老化改造政策的推动下,老年人对城市社区适老化改造的需求有何共性?希望通过对以上问题的探讨,为我国社区适老化改造,进而为创建示范性老年友好社区提供实证支持。
一、相关研究与分析框架
(一) 相关研究
提升居住环境和养老服务设施的适老化水平是建设老年友好型城市的重要内容(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2007)。国内外关于社区适老化探讨的基本出发点在于,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全球老年友好城市、老年友好社区建设。关于“适老化”的概念,姜洪庆等(2020)认为,适老化是从老年人视角出发,以适应老年人特点,满足老年人的生活需求为目的的一种方式。国内外学术界围绕社区适老化建设的构成要素展开了较多探讨,成果颇丰。关于社区适老化建设与规划,Alley 等(2007) 认为,适老化社区须具备的特征包括:能够契合老年人的服务需求,方便老年人得到更多的社会支持,有利于老年人积极参与社区活动以及实现自身价值。
也有学者指出,建设适老化社区关键是要专注老年居民的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应通过推动老年人的社会参与来促进社区的适老化(Gonzales et al.,2009;Emlet et al.,2012)。由此可见,国外学者有关社区适老化建设的关键点在于,提高社区的为老服务能力和提升老年人的社会参与度。
近年来,国内学术界关于社区适老化的探讨多集中在居住社区适老化改造的必要性和适老化改造的内容与路径上。在社区适老化改造的价值和意义方面,张天新(2018) 认为,以社区为基础对现有住宅、设施和环境的改造与提升是符合现实的选择。李慧等(2018) 认为,社区适老化改造的内容应包括:社区安全保障设施、无障碍设施、养老功能设施、智能化设施等。也有学者从老年人需求出发,提出从既有社区无障碍化、打造集中的室内外活动空间、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进行改造(田文波 等,2018;陈思佳等,2019)。于一凡(2020) 认为,应将住房改造、外部环境改造、服务设施改造这三个方面作为基本适老化改造内容,并建议完善基本法规和适老化住区方面的专项法规和标准。曾鹏等(2020) 指出:应建立政、企、学、民多元合作的适老化更新制度;以社区为更新单元,推动存量空间适老化再生;建设综合护理系统支撑的老龄化社区。
针对居住社区建成时间的差异,城市社区适老化改造包括新建社区和既有(老旧) 社区适老化改造。社区生命周期为70 年,从可持续发展角度看,改造是比新建更为经济环保的做法。新建社区有条件引入先进设备和公共设施,因此可直接达到适老化要求。目前我国适老化改造的服务对象仍局限在具有较高消费能力的人群,很难做到普遍适老化(裘知 等,2014)。旧社区由于交通便利、人缘熟悉,对老年人来说更具归属感,因此更应对老旧社区加以改造,对其加以妥善利用(洪毅等,2017)。在社区适老化的评价体系方面,评价指标主要围绕公共服务设施、外部交通环境、住宅建筑和社区提供的养老服务等方面选取(贾巍杨,2016)。胡刚钰等(2016) 从老年人视角出发,构建了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覆盖度和可达性的评价指标。
综上,既有研究多聚焦社区服务设施的适老化改造具体案例,基于老年人满意度与需求相结合视角进行适老化评价的研究成果较为缺失。已有研究或者侧重于对社区服务设施的评价,或者侧重于对社区养老服务的评价,从二者深度融合的角度,探讨不同建成年代社区老年人对适老化的满意度以及社区适老化改造需求的差异性与共性的系统性探讨仍然较为缺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于2020 年发布的《关于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意见》指出,当前我国居住社区仍然存在规模不合理、设施不完善、公共活动空间不足、物业管理覆盖面不广、管理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和短板,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本文拟运用人-环境契合理论,以合肥市为例,立足国家社区适老化改造的系列政策推进,从老年人满意度与需求交互视角,对城市新、旧社区适老化水平进行深度分析,并据此提出城市社区适老化改造的方向与路径。
(二) 分析框架
十九届五中全会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提升社区适老化水平是建设老年友好社会和老年友好社区,进而形成中国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的应有内容。社区适老化建设及改造能够提升人与环境之间的适应性(Menec et al.,2011)。人- 环境契合理论(Person-Environment Fit Theory) 是研究老龄化过程的一个重要理论。在该领域做出最具影响力贡献的学者是Lawton 等人。该理论的核心观点是:当老年人的个人能力受到环境的挑战时,他们必须增强其能力;这种环境可以是社会、心理和(或) 身体环境,可以支持或抑制老年人的能力和功能(Lawton et al.,1973)。居家社区养老是我国最重要的养老方式,实施社区适老化改造,营造老年宜居环境,是增强老年人自主自助养老,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的重要抓手。本文将人-环境契合理论作为参考性的理论分析框架,尝试构建“社区适老化”与“老年人满意度及需求”之间的内在逻辑关联,并通过实证研究进行系统论证。本文理论分析框架如图1 所示。
图1 理论分析框架
二、数据来源
(一) 分析维度和问卷设计
本次调查拟运用人-环境契合理论,基于各级政府部门的社区适老化改造推进政策,调查城市新、旧社区老年人对社区的服务设施、公共活动空间的满意度及改造需求。样本选取区域为安徽省省会城市合肥市。合肥是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之都,2016 年,合肥市被国家发改委纳入长三角城市群规划,计划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世界级城市群。截至2018 年末,合肥市常住人口中65 岁及以上人口101.8 万人,占合肥市总人口的12.6%,老年抚养比为17.6%(合肥市统计局,2018)。长江三角洲是中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合肥市辖区内有包河区、庐阳区、瑶海区、蜀山区四个主城区共457 个城市社区。本研究依据的社区界定依据为,2020 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发布的《关于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意见》。完整居住社区是为群众日常生活提供基本服务和设施的生活单元,也是社区治理的基本单元。
通过梳理世界卫生组织关于老年友好城市、老年友好社区的评价标准,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2013 年)、全国老龄办等部委关于《关于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 (2016 年)、《“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2017 年) 等国家政策文件中关于社区适老化改造的内容,参照《上海市地方标准:老年宜居社区建设细则》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结合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 年),依据本研究的理论框架,梳理出社区服务设施的分析维度。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包括:社区警务室、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食堂、室外健身器材、社区绿化、社区照明、社区步行道路、社区无障碍设施。社区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包括:超市、菜市场、家政服务中心、药店。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包括:医院、公共交通设施、公共厕所。本研究中的社区公共活动空间主要是指周边公园/广场。基于老年人对城市社区适老化的满意度和社区适老化改造需求相结合的视角设计调查问卷。问卷的具体内容包括:居住社区概况、社区老年人的基础信息、老年人对社区服务设施的满意度、老年人对社区适老化改造的需求。为细分新、旧社区老年人对城市社区适老化设施的满意度与对社区适老化的需求,问卷中将“有无电梯”和电梯建成年代作为区分新、旧社区的主要标准,将无电梯、建成于2000 年前的社区界定为老旧社区,反之则为新社区。
(二) 调查基本情况
调查过程中,在抽样方面,选取了合肥市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包河区、瑶海区。参照社区建成年代,分别选择代表性较好的9 个典型社区作为调查点,共选择18 个社区;然后利用简单随机抽样方法,抽取60 岁及以上老年人入样。在样本老年人选择方面,选取年龄60 岁以上、在社区生活超过6 个月的新、旧社区老年人。调查时间段为2019 年4 月8 日至2019年7 月20 日。调研地点为受访者家中、社区公共区域、公园、社区食堂、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站等老年人聚集地。受访者基本上都使用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和社区公共活动空间。调查共发放问卷1 500 份,回收1 480 份,有效问卷1 426 份。就受访老年人分布而言:643人生活在新社区,占45.1%;783 人生活在旧社区,占54.9%。受访老年人的年龄分布情况:60~<70 岁者占37.6%,70~<80 岁者占41.6%,80~<90 岁者占19.4%,90 岁及以上者占1.4%。性别分布情况:男性老年人709 人,女性老年人717 人。居住情况:48.9%的老年人与配偶居住,11.5%的老年人独居,38.5%的老年人与子女、孙子女共同居住,1.1%的老年人与亲戚居住。自评健康是研究对象对自身健康状况的主观评价,其与客观健康的相关性和有效性已在国际上得到广泛认可(Maddox et al.,1973)。世界卫生组织的研究报告中将其用来测量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健康状况(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2006,2011)。在老年人自评健康方面,81.4%的老年人自评“健康”,16.4%的老年人自评健康“一般”,2.2%的老年人自评健康“不好”。在自理能力方面,68.8%的老年人能够生活自理,30.3%的老年人生活半自理,0.9%的老年人生活无法自理。在收入水平方面,58.2%的老年人月收入低于2 500元,月收入在5 000 元及以上的老年人仅占8.5%。在受教育水平方面,84.3%的老年人受教育水平较低(小学以下、小学、初中、高中),仅有15.7%的老年人接受过高等教育。在社区的电梯配置方面,45.1%的老年人所居住社区有电梯,54.9%的老年人所居住社区无电梯。(见表1)
表1 新、旧社区受访老年人的基本情况
在数据分析方面,本研究采用独立样本T 检验,对比分析新、旧社区老年人对社区服务设施的满意度。在满意度赋值方面:1=“非常满意”,2=“比较满意”,3=“一般”,4=“不太满意”,5=“非常不满意”。采用配对样本T 检验,比较新、旧社区老年人对社区服务设施适老化改造的需求。在需求度赋值方面:1=“不需要”,2=“比较需要”,3=“非常需要”。
三、社区服务设施适老化评价实证分析
(一) 老年人对社区服务设施适老化评价的差异性分析
通过对合肥市城市社区无障碍设施(电梯、坡道、扶手) 建设的总体情况的调研发现:社区有电梯的占45.1%,社区无电梯的占54.9%;社区住宅楼有入口坡道的占60%,无入口坡道的占40%;住宅楼楼道内有扶手的占71.3%,无扶手的占28.7%(见表2)。这表明,整体而言,样本社区住宅楼电梯的配置比例较低,社区住宅楼坡道、扶手的适老化水平较高。
表2 受访老年人所居住社区无障碍设施情况
对社区住宅建成年代、电梯两组关联数据的交叉分析发现:调研样本所居住的1970—1998年间建成的社区中,有电梯的仅占5%;2000 年以后建成的社区中,有电梯的占35.1%;同时,老旧社区中的老年人比例高于新社区。从老年人活动能力的角度来看,亟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卫健委等部委协力推进老旧社区电梯加装与改造。
对受访老年人自评健康、生活自理能力、居住方式和社区无障碍设施的数据进行交叉分析,就受访对象自评健康而言,自评健康“不好”的老年人所居住社区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安装电梯的占47%,无电梯的占53%;住宅楼有入口坡道的占55%,无入口坡道的占45%;住宅楼有入口扶手的占81%,无入口扶手的占19%。这表明,自评健康“不好”的老年人所居住社区住宅楼扶手、坡道方面的适老化情况较好,但电梯配置比例较低。
就受访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来看:57%的部分自理老年人所居住社区未安装电梯,36%的部分自理老年人的住宅楼无入口坡道,31%的部分自理老年人的住宅楼无入口扶手;50%的失能老年人所居住社区未安装电梯,58%的失能老年人的住宅楼无入口坡道,25%的失能老年人的住宅楼无入口扶手。这表明,部分自理老年人所居住社区的电梯配置比例较低,失能老年人所居住社区住宅楼入口坡道配置比例低。
就受访老年人居住方式来看:46%的独居老年人所居住社区未安装电梯,34%的独居老年人的住宅楼无住宅入口坡道及扶手(见表3)。这表明,独居老年人所居住社区的电梯配置比例较低,亟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等部门协力配合,结合独居老年人占比较大的老旧居住社区特点,重点推进电梯加装工程。
表3 不同特征受访老年人所在社区无障碍设施情况 (单位:%)
对受访老年人身体健康状况、生活自理能力、居住方式和社区服务设施的调研数据进行交叉分析。就老年人自评健康而言,自评健康“不好”的老年人对社区服务设施的满意度:药房距离,“非常满意”“比较满意”者合计占74.2%;医院距离,“非常满意”“比较满意”者合计占67.7%;医院数量,“非常满意”“比较满意”者合计占59.4%;社区卫生服务站数量,“非常满意”“比较满意”者合计占55.2%;居家养老服务站数量,“非常满意”“比较满意”者合计占51.7%;居家养老服务站距离,“非常满意”“比较满意”者合计占44.8%;家政服务中心数量,“非常满意”“比较满意”者合计占43.8%;社区食堂,“非常满意”“比较满意”者合计占41.4%(见表4)。这表明,自评健康“不好”的老年人对社区周边药房、医院配置的社区适老化水平的整体满意度较高,而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家政服务中心、社区食堂的整体满意度较低。针对身体健康水平较差的老年群体,在社区适老化改造中,国家卫健委、老龄办、民政部等部委应联合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站、家政服务中心、社区食堂等与老年人生活紧密相关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改造工作。
表4 自评健康“不好”的老年人对社区服务设施的满意度评价 (单位:%)
就受访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而言,生活部分自理老年人对社区服务设施的满意度:药房距离,“非常满意”“比较满意”者合计占66.1%;医院距离,“非常满意”“比较满意”者合计占59.7%;社区卫生服务站数量,“非常满意”“比较满意”者合计占59.2%;医院数量,“非常满意”“比较满意”者合计占58.6%;居家养老服务站数量,“非常满意”“比较满意”者合计占58.5%;社区卫生服务站距离,“非常满意”“比较满意”者合计占57.3%;居家养老服务站距离,“非常满意”“比较满意”者合计占53.5%;家政服务中心数量,“非常满意”“比较满意”者合计占49.5%;社区食堂,“非常满意”“比较满意”者合计占43.5%(见表5)。这表明,生活部分自理老年人对社区周边药房的整体满意度水平较高,而对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家政服务中心、社区食堂的整体满意度水平较低。因此,针对生活自理能力较差的老年群体,在社区适老化改造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卫健委、老龄办、民政部等部委宜联合推进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家政服务中心、社区食堂等与老年人生活紧密相关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改造工作。
表5 生活部分自理老年人对社区主要服务设施的满意度 (单位:%)
就受访老年人的居住方式来看,独居老年人对社区服务设施的满意度:药房距离,“非常满意”“比较满意”者合计占67.7%;医院距离,“非常满意”“比较满意”者合计占67.7%;医院数量,“非常满意”“比较满意”者合计占64.8%;社区卫生服务站距离,“非常满意”“比较满意”者合计占62%;社区卫生服务站数量,“非常满意”“比较满意”者合计占58.1%;居家养老服务站数量,“非常满意”“比较满意”者合计占56.4%;居家养老服务站距离,“非常满意”“比较满意”者合计占49.3%;家政服务中心数量,“非常满意”“比较满意”者合计占49.3%;社区食堂,“非常满意”“比较满意”者合计占46.5%(见表6)。由此可见,独居老年人对社区周边药房、医院配置的整体满意度较高,而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家政服务中心、社区食堂的整体满意度较低。针对独居老年群体,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卫健委、老龄办、民政部等部委宜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家政服务中心、社区食堂的社区适老化改造工作。
表6 独居老年人对社区主要服务设施的满意度
(二) 新、旧社区服务设施适老化评价的对比分析
在新、旧社区老年人对服务设施的满意度差异方面,独立样本T 检验结果表明:在社区步行道路平坦情况、社区照明情况、社区警务室、公共厕所数量、社区绿化情况、周边公园距离、社区食堂、公共交通设施等方面,新社区老年人的满意度均高于旧社区老年人。与旧社区老年人相比,新社区老年人对道路平坦情况、社区绿化情况的满意度较高(见表7)。新社区老年人对各类社区服务设施的整体满意度均高于旧社区老年人。这表明,相比老旧居住社区,住建部门已经开始强化对新建居住社区的适老化设计工作。
表7 新、旧社区老年人对服务设施满意度的T 检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意见》指出,当前,我国居住社区存在规模不合理、设施不完善、公共活动空间不足、物业管理覆盖面不广、管理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和短板,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本次调研结果也表明,城市老旧社区的社区服务设施适老化水平整体较低,老旧社区老年人对社区适老化水平的满意度较低(见图2)。
图2 新、旧社区老年人对服务设施的满意度水平比较
四、新、旧社区老年人的适老化改造需求分析
在新、旧社区老年人对社区适老化改造的需求方面,通过对受访老年人自评健康、生活自理能力、居住方式和社区服务设施的调研数据进行交叉分析发现:66.7%的失能老年人需要增加社区休憩设施,58%的独居老年人需要增加社区娱乐设施,55.5%的部分自理老年人需要增加社区娱乐设施,53%的部分自理老年人需要增加社区休憩设施,50%的独居老年人需要增加社区休憩设施(见表8)。这表明:对于独居老年人而言,他们无家人陪伴,主要在社区活动,对于增加社区娱乐设施和休憩设施的需求较强烈。
表8 新、旧社区老年人对社区服务设施改造的需求比较 (单位:%)
独立样本T 检验结果表明:在社区服务设施适老化改造方面,新、旧社区老年人在机动车道与人行道划分明确、增加公共厕所方面的需求有极其显著的差异。新社区老年人在机动车道与人行道划分明确(T=3.267,P=0.001)、增加公共厕所(T=3.904,P=0.000) 方面的需求较高。新、旧社区老年人在增加娱乐设施、改善社区绿化、增加休憩设施、增加菜市场方面均有较高需求,但无显著差异(见表9)。这表明:在社区适老化改造中,应增加社区娱乐设施,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考虑到老年人体力较弱,应适当增加休息座椅和菜市场,方便老年人随时休息和买菜。
表9 新、旧社区老年人的服务设施需求T 检验
对新、旧社区老年人的服务设施需求的比较表明,新社区老年人对机动车道与人行道划分明确、增加公共厕所的需求比旧社区老年人更高(见图3)。由于新社区多为老年人与子女同住,家庭拥有车辆较多,所以对机动车道与人行道划分明确的需求比旧社区老年人高(赖文波等,2018)。此外,新、旧社区老年人在增加娱乐设施、改善社区绿化、增加休憩设施、增加菜市场方面均有较高需求。
五、结论与建议
十九届五中全会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居家养老是绝大多数老年人的现实选择,实施社区适老化改造对于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构建老年友好社区乃至老年友好社会,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 结论
本文基于样本城市合肥市的城市新、旧居住社区不同人口学特征(身体不好、部分自理、独居、失能等) 老年群体的调研数据,对新、旧社区老年人对社区服务设施的满意度和适老化改造需求进行对比分析,得出如下主要结论:
第一,综合老年人的自评健康、自理能力、居住方式等,应重点加强自评健康“不好”、部分自理和失能、独居这些特殊老年人较为集中的城市社区的无障碍设施改造。在不同类型老年群体对社区服务设施的整体满意度方面,自评健康“不好”的老年人对医院数量、社区卫生服务站数量、居家养老服务站的数量和距离、家政服务中心数量、社区食堂整体满意的占比均低于60%。生活部分自理老年人对医院距离、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数量和距离、医院数量、居家养老服务站的数量和距离、家政服务中心数量、社区食堂整体满意的占比均低于60%。独居老年人对社区卫生服务站数量、居家养老服务站的数量和距离、家政服务中心数量、社区食堂整体满意的占比均低于60%。因此,亟须对特殊老年人较为集中的城市社区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居家养老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食堂)、社区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家政服务中心)、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周边医院) 进行适老化改造。
第二,通过对新、旧社区老年人对社区服务设施的满意度进行对比和分析发现,在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社区警务室、社区食堂、社区步行道路、社区照明、社区绿化)、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公共交通设施、公共厕所)、社区公共活动空间(周边公园/广场配置) 方面,老年人的满意度有显著差异:新社区老年人对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市政配套基础设施、社区公共活动空间的满意度均高于旧社区老年人;相比旧社区老年人,新社区老年人对社区步行道路、社区绿化的满意度较高。
第三,在社区服务设施的适老化改造需求方面,自评健康“不好”老年人、部分自理和失能老年人、独居老年人对社区娱乐设施和休憩设施的需求度较高,有需求老年人的占比均超过50%。在新、旧社区老年人对服务设施适老化改造的需求差异方面,新、旧社区老年人在增加娱乐设施、改善社区绿化、增加休憩设施、增加菜市场方面都有较高需求。新社区老年人在机动车道与人行道划分明确、增加公共厕所方面需求较高。这表明,亟须根据新、旧社区老年人身心特点及其差异化需求,加强对新、旧社区各类服务设施的适老化改造,以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精细化的需求。
(二) 建议
1.有效发挥社区适老化改造的政策合力
当前,国务院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卫健委、老龄办、民政部等部委针对社区适老化改造出台了系列政策。2016 年,全国老龄办等部门发布《关于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2019 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2020 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2020 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发布《关于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意见》。在社区适老化改造过程中,应深度融合顶层政策设计所涵盖的居住社区标准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制定新建居住社区适老化建设和老旧居住社区适老化改造的行业标准;各级财政部门宜加强对社区适老化改造的财政政策设计,有效撬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区适老化改造;各级卫健委和老龄办宜出台区域性、示范性社区适老化改造政策;各级民政部门宜加强对社区适老化改造补贴政策的设计;此外,宜建立部门间合力监管的联动机制,以充分发挥政策合力。
2.协力推进社区服务设施的适老化、智慧化改造
结合城市新、旧社区的老年人满意度和需求特征,以社区适老化建设的顶层政策为依托,对城市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市政配套基础设施、社区公共活动空间的适老化进行优先设计与改造。同时,结合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建设进程,将智慧化纳入社区服务设施的适老化改造中。2017 年,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发布了《关于开展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示范的通知》;2020 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具体到社区适老化改造层面,政府部门宜有力引导互联网企业、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及其他涉老服务类社会组织、社会企业,积极参与社区适老化、智慧化建设。在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示范及后续推广过程中,以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社区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市政配套基础设施、社区公共活动空间的适老化为出发点,配齐配强城市街道(社区) 智慧养老服务中心(站)、智慧养老产品租售中心、智慧养老智能终端设备,使老年人能够共享社区智慧化养老服务。
3.以社区适老化改造为基点构建老年友好型社区
应以助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为目标,以社区适老化、智慧化改造为基础,通过改善老年人所需的社区服务设施,提升社区为老服务质量,扩大老年人的社会参与空间,提升老年人的自主自助养老能力,从而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2020 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示范性全国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该通知包含了《全国示范性城乡老年友好型社区标准》。未来宜以此为契机,使城市社区适老化改造与智慧健康养老、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形成一体化布局,打造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充分发展、医养相结合、人工智能为辅助的特色社区智慧养老服务体系。
本文对样本城市合肥市新、旧社区老年人对社区服务设施适老化的满意度和社区适老化改造需求进行实证研究,研究结果对于推进城市居住社区适老化改造及打造老年友好型社区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我国城市社区适老化改造在各城市发展程度不同,发展基础也有较大差异。本研究通过对一个长三角区域省会城市老年人对社区适老化的满意度和社区适老化需求的调查来测度社区适老化改造的方向。其能够在多大程度上为城市社区适老化改造的方向提供经验支持,尚需基于更多的数据资源和分析方法进行持续追踪和对比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