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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时代农村青年妇女的新赋权之路
——以农村电商的实践为例

2021-08-19聂召英王伊欢

山东女子学院学报 2021年5期
关键词:赋权妇女电商

聂召英,王伊欢

(中国农业大学,北京 100193)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数字经济时代的来临,以互联网为载体的新媒介技术下沉到农村社会,农村电商应运而生。2018年中国电子商务发展总报告显示,全国农村网络零售额达1.37亿元,同比增长30.04%[1]。截至2019年底,在国内最大的农产品上行平台P电商平台上销售农产品的活跃商铺中,女性店主占51.8%,男性店主占49.2%,女性店主数量是男性店主的1.05倍。女性撑起了农产品电商的半边天,成为农产品电商的主力军[2]。在T电商平台的女性店主,2018年年均交易金额超20万,超出2014年的两倍,比男性店主的增幅高出三成[3]。互联网时代的溢出效应催生出“互联网+她时代”的来临,农村妇女亦成为女性店主中的主要构成者。以山东省H市C县为例,截至2019年底,全县妇女开设网店2万余家,带动近5万名当地妇女就业。全县4万多家网店中,妇女客服人数占总客服人数的60%以上。农村妇女在经济上的全方位崛起,与中国推动两性平等、提高女性地位的政策和观念密不可分。正如习近平在2015年全球妇女峰会上指出的:“各国各地区妇女发展水平仍然不平衡,男女权利、机会、资源分配仍然不平等,社会对妇女潜能、才干、贡献的认识仍然不充分。中国将更加积极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支持妇女建功立业、实现人生理想和梦想。”[4]

在农村电商的迅猛发展中,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和知识的农村青年妇女以夫妻合作或个人经营的方式成为中坚力量。同时,处于“生育”和“照料家庭”人生阶段的农村青年妇女,其新型的生产经营活动又不可避免地与现存农村传统制度产生矛盾和不匹配的现象,使其赋权状况出现了某种程度的变化。目前,学界研究范畴多局限于农村电商对农村社会经济[5-6]、文化自觉[7- 8]、空间重构[9-11]、乡村城镇化[12]、乡村治理[13-14]等产生的影响,缺少性别视角的系统研究。对农村青年妇女赋权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两个群体。一是外出务工的农村青年妇女。潘毅认为外出务工妇女虽然暂时反抗了父权和夫权,但仍然无法摆脱父权制文化的影响[15]。杰华认为农村青年妇女在都市务工和生活依然充满艰辛和挣扎,是低福利式赋权[16]。二是留守妇女。学者对于留守妇女的讨论集中于农业女性化、“客厅工厂”和“客厅妈妈”等主题。有学者认为农业女性化使妇女的经济贡献显性化,同时男性的缺位提高了妇女的权力,动摇了传统的父权制[17]。有学者则认为农业女性化贡献隐形化,无益于提高妇权,反而约束了妇权的增长[18]。另有学者认为这一分工模式无关乎农村留守妇女的权力问题,是农村留守妇女出于“家庭本位”的考量下心甘情愿的选择[19-21]。

综上,农村电商作为农村青年妇女的一种新生计方式,其工作场所、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劳动强度、经济效益幅度、主体建构方式等完全迥异于传统的生计方式,对农村青年妇女的赋权程度、性别关系以及家庭关系的影响等与从事其他生计方式的妇女有较大差异。农村青年妇女作为农村电商发展的主体,既在农村电商研究中被忽视,也在妇女研究中缺失。

妇女赋权(women’s empowerment)这一概念的提出,源于20世纪80年代的全球妇女运动,第三世界女权主义者斯里莱瑟·巴特里沃拉针对发展中国家妇女发展战略和基层干预活动未能改善妇女地位所提出的批判性结果,融合了性别、能力和权力视角[22]。然而,妇女赋权至今未形成一个明确的定义,其概念呈现出模糊性和复杂性的特征,学者大多根据自己的研究需要对其进行不同的界定[23]。因此,本文基于研究需要和中国经验,将妇女赋权定义为:为改变不平等的两性关系,使妇女建立性别平等和主体意识,增进妇女平等享受参与权,增强其掌控自我身体、资源和两性关系的能力,从而具备对资源分配进行决策的权力以及对他人产生影响的能力。

基于此,将本研究的研究问题设定为:农村电商作为新生计方式是否能使农村青年妇女实现新自我赋权?农村青年妇女的赋权状况如何?具体的赋权路径与机制究竟是怎样的?本研究以农村青年妇女电商实践为例,重点讨论数字经济时代农村青年妇女的赋权之路。

二、研究框架、方法及案例概况

本研究将非洲社会性别和发展顾问拉萨·朗维的妇女赋权框架作为研究分析框架。朗维妇女赋权框架从“资源支配、参与、觉悟、资源使用、福利”五个概念分析妇女赋权状况,以探究妇女赋权与平等在实践中的意义,使妇女获得与男性在多维度上同等的地位,平等参与发展过程,从而与男性在平等基础上控制各种生产资料[24]128。因朗维妇女赋权框架基于智利项目而建构,所以在解释中国妇女故事时有一定的局限性。智利妇女从事捕鱼业等边缘性活动,处于维持基本生存的阶段,很难拥有积累性的资本进行独立的生产性活动。而中国农村青年妇女已基本解决了生存问题,享有更高程度的福利(1)政府以行政村为单位提供周期性的电商培训(不分性别)和创业资金等公共服务,家庭内部有充足的代际劳动力支持、场地以及设备等。,可通过一定的途径获得生产性活动的初始资本,并通过再生产获得积累性资本,实现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张。基于此,本文将朗维妇女赋权框架“资源支配、参与、觉悟、资源使用、福利”的五个概念改为重点讨论“意识、参与权、支配权、使用权、福利”五个概念,并根据调研结果增加对妇女赋权异化的分析和总结。

农村电商对青年妇女的影响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的互动过程,本研究采用质性研究方法进行实地研究。笔者深入到当地农村地区,进入研究对象的生活世界,观察和记录她们的生活,具体研究方法为半结构式访谈法和参与观察法。本文的经验材料源于笔者从2017年3月到2019年8月在多个电商村(2)山东省菏泽市曹县大集镇D村、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W村、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青云镇M村、山东省临沂市费县上冶镇S村和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B村。进行的实地调研,内容包括农村青年妇女电商经营状况、特点和赋权状况等。深入访谈对象为:在农村地区,利用电商平台销售产品的农村青年妇女,年龄范围为16岁至45岁(3)文中对于青年农民网商年龄的界定来源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青年群体年龄段的界定,即16~45周岁。。

因访谈问题涉及高度私人化的问题,在一次访谈中,很难展开深入的互动和交谈。因此,笔者一般先以女性的身份,通过与农村青年妇女多次线上线下的互动,建立起较好的私人关系,以此了解访谈对象真实生活经历和体验。与此同时,笔者对访谈对象的亲属以及邻居进行访谈,以实现交叉验证(4)基于学术伦理,下文所涉及的受访者名字用英文字母编码匿名化处理。。通过多次实地访谈、微信交流以及查阅二手资料的方式,笔者共获得34名从事农村电商的青年妇女的案例(见表1),其中有13名农村青年妇女的案例信息来自媒体报道。

表1 从事农村电商的青年妇女的基本信息

从事农村电商的青年妇女年龄在16~45岁之间,其中31~40岁者占绝大多数,有19人。学历分布比较分散,中低学历者21人,高学历者13人。农村青年妇女的销售种类主要是以村庄产业为基础的轻手工业产品,例如演出服、草柳编、泥娃娃和运动服等。两性分工上主要表现为三种类型:独立型、合作型和协作性,其中合作型是主要的两性分工形态。

三、新自我赋权:农村青年妇女电商经营的实践模式

数字经济时代,农村青年妇女从城市回流到农村,通过挖掘新商业机遇来改变打工妹命运,并通过主动参与资本积累过程形成了“新自我赋权”。这种新形式,既不同于20世纪50~80年代行政赋权造就的“妇女解放”,也不同于20世纪80年代后资本主义以嵌入父权制家庭组织方式进行的“掠夺性”的低福利式赋权,而是一种通过对性别关系和福利分配方式进行颠覆和重构的高福利式赋权。

(一)商业意识的觉醒及成熟化

面对农村电商在农村社会日渐渗入、发展的趋势,有些农村青年妇女较早意识到这将是改变其家庭经济状况的重要机遇,其思维、眼界和魄力在某种程度上超越了村庄和家庭中的男性。

D村ZAH,女,中共党员,中专文化程度。2005年,其从曹县棉厂下岗,回村种地,闲暇时帮影楼手工制作服装,过着基本满足温饱的日子。2009年,听闻回乡探亲的朋友讲述现在网上开店赚钱的消息后,ZAH认为这是一条出路,下决心经营网店。她跟丈夫RQS商量:“要不,我们也开个网店试试。”RQS坚决反对,怕妻子被骗,害怕赔本。ZAH却非常坚定地说:“别人能卖得,咱咋卖不得?”在ZAH的坚持下,夫妻两人最终达成共识,共同经营网店销售演出服。当面临缺乏资金购买电脑和宽带等运营设备的问题时,ZAH向父亲借了一千元,丈夫RQS周转了400元(2019年4月21日)(5)以上案例来自于调研地政府自制的宣传册,笔者在保留基本信息的基础上,对其进行了编辑和整理。。

在农村电商“能赚钱”的商业“神话”影响下,ZAH敏锐地意识到农村电商的可预期性和可操作性。但面对“要不要做电商”的决策时,丈夫RQS表现出犹豫、质疑甚至反对,试图阻拦ZAH的“冒险”行动。ZAH并没有屈服于丈夫的权威,而是更加坚定了做电商的决心,并以“别人能卖能赚钱,我们肯定也能行”的话语影响和说服犹豫不决的丈夫加入到农村电商的资本投入和运营工作中。ZAH和RQS经过十年多的探索和发展,成为D村农村电商领域的“领头羊”。34名从事农村电商的青年妇女,有8名率先意识到农村电商的发展前景,并力劝丈夫辞职回乡共同经营。有9名农村青年妇女独自运营网店,其丈夫并未参与网店的运营活动。

外出务工的农村青年妇女除了承受着与亲人的分离之苦外,其工作本身也不稳定,且工作中缺乏安全感和尊严感。当外出打工之路因工厂破产或家庭再生产等问题被切断后,农村青年妇女不得不留守村庄从事劳动附加值低的农业和手工业,导致其劳动力价值被严重低估和贬值。因此,农村青年妇女遭遇着外出务工和留守村庄两重生活导致的“进退维谷”的处境,不得不在夹缝中寻求新的生计和出路。在此情境下,同乡从事农村电商的成功就很容易唤醒她们的商业意识,而其商业意识的觉醒也激发其内驱力,促使其以破釜沉舟的态度将全部的时间、资本和资源等投入到农村电商的运作之中。农村青年妇女置身于电商市场,在日趋激烈的同质化竞争的倒逼之下,其商业意识从萌芽阶段逐渐走向成熟。

D村,FMH,女,37岁,初中毕业,现在T电商平台经营一家XM家居店。2010年,她开始经营网店。由于资金和资源有限,FMH就从别的工厂寻找货源进行代销或分销。随着订单的增多和经验的积累,FMH越来越觉得从别的厂家拿货很被动。因为存在着产品同质化程度高、质量差、出货慢等缺点,她无法进行品控以保障产品质量。FMH不顾丈夫的反对,将所有的资本投入到建立工厂之中,以实现自产自销,保障产品质量和创新度(2019年4月22日)(6)以上案例来自于调研地政府自制的宣传册,笔者在保留基本信息的基础上,对其进行了编辑和整理。。

D村,LY,女,24岁,初中文化,在T电商平台销售演出服,有8年的经营经验。2020年,新冠疫情期间,D村多家销售演出服的网店进入了休眠期,LY网店的汉服销量也受到了影响。LY在访谈中说:“这次疫情给我敲响了警钟,现在打算拓宽销路,不仅做成人汉服,也要做儿童汉服。”疫情期间,LY天天在家琢磨样式,设计款式,上网查资料,一遍遍地修改,直到设计出自己满意的样式(7)以上案例信息来源于对微信公众号“菏泽电子商务”的文章《曹县农家女孩李燕:电商点燃创业梦想》的整理与概括(2020年8月31日)。。

当面临农村电商发展的转折点时,诸多像FMH、LY一样的农村青年妇女能依靠自身的电商经营经验、地方知识以及信息技术等进行判断,并迅速作出决策和行动。甚至面对丈夫的不同意见时,她们能依靠自身知识和理性判断坚持自己的决策,并将其决策付诸于实践。朗维妇女赋权框架对妇女性别意识和觉悟的定义是,在劳动分工方面应公平合理并得到两性认可,避免使一个性别在经济上或政治上统治另一个性别,建立两性平等的理念[24]131-132。当农村电商遭遇疫情风险,导致网上订单减少甚至为零时,农村青年妇女积极进行转型,以创新产品种类的方式增加网上流量,破除疫情风险造成的经营困境。LY在疫情风险的冲击下,形成了反思性的危机意识,提高了应对和处理风险的能力。

(二)参与权的平等化

在农村工业化背景下,农村青年妇女从城市返回农村的逆向流动,是遭遇结婚生子和照料家庭的人生关键节点而“被回家”“被留守”[25]的结果。在农村数字化背景下,现阶段的流动是从事农村电商的青年妇女主动选择和出于自愿而形成的“新流动”,并以“新流动”重新定义了自身与农村、城市和现代市场体系的关系和位置。她们通过电商平台销售产品的方式直接进入资本市场的上游体系,彻底挣脱了任由资本市场层层盘剥的“低端加工”的下游命运,改变了在父权制家庭组织内赚取“零用钱”的低福利处境,获得了与男性几乎一样的外在性发展机会。

S村,WKY,女,30岁,高中肄业,在T电商平台销售泥娃娃。她反复强调,“女人一定要去上班,有自己的工作和事业”。在抚养孩子阶段,WKY有相当长的时间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和收入,依靠丈夫外出打工的收入维持基本生活。WKY依附丈夫的生活状态,导致她从内心里觉得自卑,觉得“家里的事不该管,管得没道理”。为改变这种状况,WKY在其第二个小孩一岁多后,开始代销其他店家的商品进行网上销售。当拥有稳定的客户源后,WKY让外出打工的丈夫回家帮忙送货(2019年12月31日)。

D村,XYY,女,34岁,小学文化,有两个孩子,一个孩子10岁,一个5岁。丈夫在青岛打工,从事建筑行业。XYY生完孩子后留守农村。2016年春节,XYY决定开网店。XYY代销其他厂家的滞销演出服,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收购,再以高价在网上销售。2019年,因网店订单量激增,缺乏人手,后与丈夫商议后决定让丈夫留在家中帮她发货。同村的AF在扩大农村电商运营规模之际,也动员在济南创业的丈夫回村一起运营电商(2019年4月22日)(8)以上案例来自于调研地政府自制的宣传册,笔者在保留基本信息的基础上,对其进行了编辑和整理。。

外出打工和留守家庭这两个选择范畴,实际上意味着可获得的不同层次的资源级。在家庭理性主义的影响下,一级资源——外出务工成为农村男性的“特权”,相当部分的农村青年妇女往往只能选择留守家庭的“二级生存资源”。与WKY和XYY一样的众多农村青年妇女,为了家庭再生产而被迫放弃打工机会,将其给了家庭中的男性,而使自身陷入“无工作”“无底气”的低水平生活状态之中。也就是说,职业资源优先选择权掌握在农村男性手中,农村青年妇女根本无法进行自由选择。激进女权主义者凯特·米利特(Kate Millett)指出,这个社会所有通向权力的途径,全都掌握在男人手里[26]。农村电商的发展重构了权力的归属性问题,通向权力的途径逐渐转移到农村青年妇女手中,农村青年妇女拥有了自由选择权和参与权。朗维妇女赋权框架认为,参与层面必须让妇女自己分析和判断她们的期望和需要,而不是被外部观念强加于自身之上[24]136。农村青年妇女在电商经营过程中通过与厂家、线上客户、电商平台、加工制造者、原材料制作商、辅料商等进行互动和谈判中,积累了稳定的客户源和丰富的电商经营知识,这也成为其获得与农村男性平等的参与权的根基。

WKY刚开始代销其他厂家的泥娃娃,后来发现自己的客户越来越少。她通过询问线上客户得知,自己让其他厂家发货时,厂家将名片放入装货箱,将她的客户截走了。WKY为了改变在货源上的被动状态,决定自己开厂,在稳住客户资源的同时,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利润率。34名农村青年妇女中的RYY、ZAH、FAY、LY、CL、SLY等均基于类似的原因,自己开办工厂,实现了“线下生产+线上销售”的一体化经营模式。WKY在经营电商时,除了在T电商平台付费营销外,也在DY、KS、BL等短视频平台上进行宣传。WKY说:“我有时拍几个泥娃娃的视频,花几百元在DY上进行宣传,多渠道宣传总是没错的。”

农村青年妇女通过掌握店铺经营权、店铺客户资源和店铺运营知识等,拥有了电商事业规划与发展的话语权,并逐渐构建起“做电商比打工强”的话语体系,从而能说服丈夫返乡共同参与店铺的经营和管理。农村青年妇女通过经营电商事业这一支点,在职业发展上获得了与农村男性完全平等的参与权。

(三)资源支配权和使用权的重构

农村电商的经营需要时间和精力的高强度投入,这使农村青年妇女的时间成为“无时间性的时间”,其表征为正常的生物钟被彻底打乱,常常“昼伏夜出”,以服从于电商经营的时间。从事农村电商的青年妇女一般是早上9:00~10:00起床,然后守在电脑或手机前处理线上消费者的咨询和订单,直至晚上11点至次日凌晨1点结束后休息。在电商活动日,她们的时间重点将完全放置于晚上24点至早晨7点这段时间。她们日常生活时间的改变,表明其时间、注意力和精力的分配方式已完全从一般化的实践和决策内容中抽离出来。农村家庭日常生活中的农业生产安排、人情往来、大型家电购置等的决策逐渐退居于农村电商实践之后。因此,厂房和仓库的扩建、商品选择、人员招聘、资金投入、存货量等成为主要的决策内容(见表2)。农村电商生产经营实践中新决策内容的出现为农村青年妇女进行决策提供了契机。朗维妇女赋权框架指出,平等地参与有关资源的决策过程比平等地使用资源更重要,而参与和使用资源都不如平等地控制资源重要[24]130。

表2 农村电商运营初期的主要决策内容以及权力分配(基于34个家庭的观察和调研)

农村电商生产经营的一个显著性特点是“丈夫在场”。34名农村青年妇女均和丈夫生活在一起,避免了女性农业化中出现的“丈夫暂时性缺席”造成的妇权增加的“假象”。对于男性而言,他们也认可妻子的决策权和拥有权,有3名男性主动承认所经营的店铺是“夫妻店”,任何经营上的问题都商议,进行互助式运营。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B村,销售运动气垫的DCK说:“我们就是夫妻店,一起经营,一起打包,什么事都商量着来”。实际上,夫妻双方作为利益共同体,在电商运营和日常生活的过程中形成了稳定的分工协作机制,“谁有空谁干”成为两性分工和协调的普遍特征;22名男性不断提及妻子在电商运营过程中的故事、贡献和付出。独立经营型的9名农村青年妇女,从扩建厂房/仓库,到商品选择、人员招聘,再到资金投入、存货量等运营上的方方面面,都是主要的决策者,甚至是“拿主意”的人。

男性依仗的“体力”优势在农村电商经营中不再显著,这为农村青年妇女权力的提升和潜能的发挥提供了空间,农村青年妇女利用农村电商这一现代性的媒介和掌握的电商运营知识,撬动并整合农村资源,使农村资源通过与现代市场的对接得到了最大化的开发和利用。在农村电商领域,农村青年妇女以“运营知识”(9)运营知识包括如何选择爆款,如何引流,如何维持基本的销量,如何管理评价体系,如何宣传,等等。为支点,从资本市场中获得了较高的货币化收入,也使妇权的内涵和外延得以延伸。未来学家阿尔文·托夫勒(Alvin Toffler)认为信息时代权力的真正来源是暴力、金钱、知识,而其中知识将彻底改变权力格局[27]。农村青年妇女在电商生产经营中的权力权重显著提升,成为权力格局中的重要一极,与男性达到了几乎平衡的程度。

W村,YBB,女,初中学历,31岁,已有五年从事农村电商的经验,运营了三家T电商集市店,销售草柳编,丈夫从事草柳编原材料生意。YBB做电商赚钱后,在村边缘处购买了地皮,建设了房子和仓库,仅仓库就占地300平方米,解决了电商普遍存在的仓库紧张的困境。目前他们雇佣了YBB娘家村庄的一个客服和打包人员,每天支付给客服人员80元工资,每天支付给负责打包、发货等杂活的妇女100元(2018年2月31日)。

WKY和YBB在运营电商的过程中运用“地方性知识”处理产品制作的原材料选取、产品更新、人员雇佣、制作指导和监督、厂房建设等生产性问题,同时使用平台销售知识和技巧解决产品的销售、运输、售后等问题。WKY和YBB毋庸置疑地拥有了对人力资源、自然资源、社会资源、金融资源等的绝对支配权和分配权。WKY多次表达明年她打算“先不在县城买房,先扩大厂房”的意愿。其余受访妇女与WKY、YBB情况类似,她们打破了传统农村社会中以男性成员为主导的资源决策与分配格局和话语体系。农村青年妇女多次使用“我购买了地皮和盖了房子”“我雇佣了几个客服和干杂活的”“我打算明年扩大厂房”等带有“我”的话语。话语体现着社会关系和权力关系,展示着社会关系之中的权力运作,表达了社会关系中的社会位置[28]。农村青年妇女运用自己掌握的权力将资源分配的意志付诸于事业发展规划的行动中,形成了完全独立于男性的资源分配方式,重构了权力的范围和体系。

(四)福利的扩增化

在农村商品化和市场化程度日益加深的背景下,农村青年妇女的现金收入来源主要有两种渠道:一是外出务工,妇女与丈夫一起外出打工,赚取较高的打工收入,但不得不将子女留给长辈照料,长期承受与子女分离之苦;另一种是“半工半耕”经济,丈夫外出打工,妻子留守家庭照顾孩子。妇女在有限的条件下赚取“零花钱”,持续忍受薪酬水平低、无保障的临时性工作。无论选择何种生计方式,农村青年妇女的福利均受到负面影响,需要其牺牲情感需求或降低收入水平。福利作为妇女赋权的终极目标和目的,朗维妇女赋权框架将其定义为妇女在获得食物、收入和医疗等资源方面与男性相比享有平等的机会[24]131。本研究将情感需求与食物、收入和医疗等共同纳入系列指标之中,作为衡量妇女福利是否增加的标准之一。

D村,XYY为了照顾两个孩子留守家庭,丈夫外出务工。除了两个孩子外,她还要赡养婆婆和供养小叔子读书,依靠丈夫微薄的工资以及自己开实体店每月2000元左右的收入,勉强维持一家七口的生活。但是在家庭整体收入偏低、人口负担重的情况下,XYY的个人福利因需要转让给家庭内的其他成员而被迫摊薄。XYY印象最深刻的是,冬天冷的时候,炉子舍不得烧,自己也一直舍不得购买衣物。2016年,XXY经营网店赚钱后,给家里安装了暖气,给自己置办了新衣物(2019年4月22日)(10)以上案例来自于调研地政府自制的宣传册,笔者在保留基本信息的基础上,对其进行了编辑和整理。。

S村,YBB留守家庭照顾孩子,未从事电商运营时,丈夫外出务工。丈夫掌握家庭的收入,每月只付给YBB生活费。有时候YBB会因丈夫频繁更换工作、薪酬不稳定而难以获得基本的生活费用。YBB直言:“村里人都觉得我是村书记的儿媳妇,我家应该什么都有,什么都不缺,我享不完的福,都羡慕我。其实自己过着几斤几两的日子,自己知道。”WKY在生第一个孩子时,因是未婚生子怕去正规医院被罚款,就在村里的小卫生所生育。WKY说:“第一胎生娃剖腹产,那疤痕不能看。”生完第二个小孩后,WKY开始在T电商平台销售泥娃娃,逐渐积累了一定的财富,在偿还家庭债务的同时,也实现了基本的消费自由。WKY的公公SBC说:“你这嫂子很能花钱,天天去超市买东西。你家婶子看着很心疼,但是人家自己赚钱,也没法说人家。”2020年下半年,WKY智齿发炎,她去了正规医院进行医治,治疗效果极佳(2020年4月15日)。

如YBB、XYY、ZY、AF以及WKY一样,农村青年妇女在经营农村电商后获得了资源支配权和使用权,同时衍生出对家庭收入的掌控权,实现了相对的消费自由。WKY和YBB表示,电商经营的收入均进入她们的银行账户,丈夫并不掌握电商经营的收入。农村青年妇女对家庭收入的掌握促使其拥有了足够的消费能力,在最大程度上满足了自身购置食物、美容、衣物,以及电商培训、医疗等消费需要,直接改变了以往日常生活长期低消费和物资不充裕的被动节制状态。

在实现消费相对自由的同时,农村青年妇女通过掌握及应用农村电商这一生计方式,解决了家庭和生计长期以来难以兼顾的问题,实现了家庭成员的团圆,提升了农村青年妇女的情感福利。ZY在丈夫回归村庄、两人一起经营农村电商后表示:“经营电商赚钱后就有车有房了,老公守家,能照顾孩子,觉得很幸福,这是我一直以来的心愿。”34名农村青年妇女均和丈夫生活在一起,共同照顾孩子,解决了中国农村家庭中的留守儿童问题。

最根本的是,经营电商使农村青年妇女直接在资本市场上分割“蛋糕”,改变了一直以来的低收入状态,使农村家庭总收入实现了扩增甚至翻番。34名农村青年妇女的家庭除WKY因家庭债务问题外,均在县城购买了楼房和轿车。在家庭总收入增加的情况下,农村青年妇女的福利因家庭总福利的溢出效应而得到了有效的保障,也使其能够享用现代化的居住环境和出行工具。

四、新赋权异化:农村青年妇女的实践困境

随着农村电商的深度发展以及男性参与度的提高,农村青年妇女的赋权状况发生异化,权力逐渐再次转回农村男性手中。

(一)权力的再转移:农村青年妇女的生育及其影响

因政府、媒介以及人们的口耳相传,农村电商成为一夜暴富的致幻剂,成为农民甚至是在外地奔波的打工者实现人生梦想的捷径。在此社会背境下,农村电商成为稀缺性和排外性的资源,导致了不同经营者甚至是夫妻之间某种程度的竞争。而在这场竞争之中,妇女的生育成为权力转移的关键性节点。西蒙娜·德·波伏瓦直接指出,妇女面对的主要问题之一是她生育的作用和生产劳动的作用如何协调[29]。

W村,JPX,男,40岁,专科毕业,计算机专业,与妻子MLL是大学同学,2004年开始边工作边在网上卖东西。2006年,他和妻子一起辞职回W村做电商,开始网上销售图书。2008年,因本村的草柳编已形成了产业,他们决定销售草柳编。2009年注册进入M商城,成立“MN店”。“MN店”的名字由妻子MLL所起。2009年营销额70万元,2010年150万元,2011年300万元,截止目前是1000万元,且基本保持稳定。刚开始是夫妻店,夫妻共同创业。JPX和妻子做客服,经常忙到凌晨2点左右。随着电商销售额和销售业务的增长,后逐渐增加了3~4人做客服。此后因受限于农村社会专业性人才的匮乏,他们将团队转移到杭州,在杭州运营,从村里发货,JPX在网上看报表。2018年2月2日笔者入户访谈时,MLL由于生了第三个孩子正处于哺乳期,便不再参与电商运营事务,而是安心照顾刚出生的小孩。JPX利用做农村电商的收益又开了一家冷冻食品公司,同时由于其村内首位从事农村电商的大学生的影响力,获多家媒体报道,并荣获“第九届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2013—2014年度山东省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标兵”等多个荣誉称号。JPX受到政府、A电商公司、A研究院和各个大学的邀请,多次参加国际、国内等高端论坛和会议。

JPX和MLL在创业之初一起辞职回乡从事农村电商运营,其运营模式是典型的“夫妻店”式的家庭经营形式。但随着电商规模的扩张,电商运营的战略从“夫妻合作式”逐渐过渡到“团队模式”,受传统性别分工观念影响,经营权完全转移到了丈夫JPX手中。而MLL由于受传统性别文化的影响,并不认为自身的参与权、支配权和福利等正在丧失,而是高度认同丈夫的经营理念和分配方式。MLL在接受Q报社记者采访时如此“评价”自己的丈夫:“他说的每一句话,我都觉得是对的。”[30]笔者去作访谈时,正处于哺乳期的MLL说:“现在电商走向了正轨,我正好在家照顾孩子,没精力管这些事了,都交给他吧。”但是,MLL与JPX在能力、学历、素质等方面旗鼓相当,两人均拥有大学学历,在从事农村电商之前均在公司工作(11)笔者在调研中问夫妻两人,为什么将店铺取名为“MN”。MLL主动回答说:“店铺名字是我取的,寓意为‘目中恬淡,心生温暖’,这也是我运营店铺的理想所在。”JPX承认,刚开始是夫妻店,两个人做客服,经常忙到凌晨2点。从关于夫妻两人经营电商的大量访谈报道中可获悉,在电商运营奋斗期,MLL的抗压力、吃苦耐劳的能力、交际能力以及运营思维均对店铺的经营和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在从事农村电商经营时,MLL对店铺命名、管理方式、发展方向等均有着独特的见解和贡献。然而,农村青年妇女普遍正处于“生育”的生命历程中,这影响了其生产劳动功能的发挥,形成了她们电商运营的“空白期”。在她们的“空白期”,男性恰逢其时地起到了填补的作用,顺理成章地收编了农村电商运营的权力、资本和资源。

在这里,农村电商运作的权力、资本和资源逐渐完全被男性所掌握,男性成为最根本的受益者。地方政府、电商机构以及社会媒体进行对接和宣传时,均瞄准JPX返乡创业的大学生的身份,对其进行社会宣传、政策扶持以及经济支持,并未将青年妇女MLL纳入其中。因此,JPX利用经营农村电商所获得的收益拥有了开辟商业版图的物质资本。与此同时,他也获得了政治影响力、社会认同、社会地位等象征资本,并实现了物质资本和象征资本的相互转化、相互强化。正如皮埃尔·布迪厄(Pierre Bourdieu)所言,物质资本和象征资本难以分开、相互纠缠,物质资本能转换成其本身能够再转换成物质资本的象征资本[31]。

(二)电商运营与家庭照料的双重挤压:营商天花板的生成

农村电商经营的家庭化使得家庭内部分工除基本遵循着传统的性别分工之外,妇女亦以独立、合作、协作等姿态主导或参与经济生活。相较于外出务工型经济中妇女或为生儿育女放弃务工机会,或为务工机会舍弃生儿育女的责任和义务,农村电商则助推农村妇女实现了赚钱养家和生儿育女在某种程度上相抵牾的两种生产方式的协调。但这在无形之中加重了农村青年妇女的负担,给其身体、精神和心理等带来了巨大压力。农村电商实际上使农村青年妇女的时间安排已完全置身于传统时间和现代时间的交织中,即她们在忙碌于电商经营的生产性活动实现个人价值的同时,不得不挤压日常休息和娱乐的时间处理家务琐事和照料小孩。

AL(女,32岁,初中学历,在T集市店和M商城店卖草柳编家具)的每日时间安排如下:

9:00~10:00起床。

10:00-14:00为丈夫和雇佣的客服(5个人)做午餐,接小孩放学回家吃饭,收拾家务。

14:00~16:00送小孩上学后,休息。

16:00~18:00接小孩回家,做晚饭,收拾家务。

18:00~06:00客服下班,接替丈夫和客服处理店铺订单(2018年2月2日)。

电商经营和家庭再生产的同时运转,颠倒和透支了AL的睡眠时间,使其成为了24小时随时待命的“老板娘”。AL日常生活中的“非正常作息表”,表面上是围绕着电商运营时间规律而设计的,实际上是为了保障丈夫AD电商运营安排实践成本的最低化。由此可见,农村电商家庭化的经营方式能在最大程度上节省人力成本,使得家庭电商经营实现福利最大化,但却是以完全牺牲农村青年妇女的个人时间为代价的,造成农村青年妇女个人生活体验的痛苦,导致其个人时间、价值和潜能完全消解于忙碌、繁琐的重复性劳动之中。实际上,农村青年妇女运营农村电商所获之福利与付出是完全处于失衡状态的。而其丈夫AD因有AL时间上的牺牲和支持,其时间安排则比较科学、合理。AD不仅作息正常,而且拥有充足的闲暇时间(12)笔者入户调研的时间为下午3:00左右,此时AD正趴在电脑桌上睡午觉,而他周围的4个工作人员正在电脑桌前运营,其妻子刚睡醒,准备进行家务劳动和照料工作。。AD承认自从雇佣了客服、美工、店长等四五名居家式工作人员后,他现在时间安排灵活,不需要每天使用电脑运营电商业务,只需进行管理。AD闲暇时,经常和村庄内同样从事电商经营的FS、ABK等聚会消遣。

YBB说:“11月11日后开始忙起来,每天都得通宵,晚上抱着手机继续运营店铺,一直回复消费者的咨询。早上8:00起床,白天就一直在电脑前处理信息和订单。那些日子出现了心慌、乏力、头晕的症状,甚至手都有些发抖。”在日夜忙碌于电商经营的同时,YBB每天必须兼顾接送儿子上学放学以及日常照料等工作。在个人时间和身体严重透支的情况下,YBB被完全禁锢在家庭之中,无法参与村庄以及对外的电商经营经验的交流活动,导致其产品长期无法得到创新。YBB的产品因无法定期得到更新,只能销售固定款式和样式,导致其在电商市场中的竞争力日渐降低。YBB销售的储物凳从初期利润的30~40%,降低为10%左右。YBB直言,电商行业“越干越够”,但是为了儿子和老公没法出去工作,只能留在家里。而有AL支持的AD(AL的丈夫)除了参加了村庄的电商协会外,每个月还有机会去杭州、广州等城市学习电商经营的经验,以持续更新店铺销售的商品。AD的电商规模、收益和版图不断扩张,12年的电商生涯中,将两个集市店的等级做到评价体系内的顶端,并收编了村内MYF的高级商城店(2018年2月3日)。

AL和YBB的个体经验并非个案,其日渐成为农村家庭中运营电商的青年妇女的日常生活状态。农村电商经营占据了农村青年妇女的大量时间,但传统的性别分工依旧要求其承担照顾孩子、做家务等事务。在电商运营和家庭生活的双重影响下,农村青年妇女的日常时间完全被肢解,呈现出碎片化、无界限、无尽头的特征。34名受访妇女均无法定期参与村庄内电商协会举办的经验交流活动,更无法外出参与平台企业举办的线下交流会或培训班。无形中,农村青年妇女的电商运营事业遭遇了天花板,其事业的发展受到制约。

(三)失衡的两性关系:农村青年妇女依附程度的加深

在家庭内部,合作型的夫妻共同负责选品、销售等环节,两者互相依赖、相互尊重,实现了生产上两性关系的平等。与之相关联的是,农村青年妇女的劳动价值不再因难以量化而被忽略,而是被男性所认可和尊重,并确保了其福利获得与享用的合理性。但随着初期资本积累的完成,当电商经营的扩张成为家庭化经营的必然趋势时,两性之间的暂时性平衡关系逐渐被打破。男性在扩张运营规模的过程中逐渐掌握了几乎全部的资源和权力,并逐渐建构起有利于其自身的关系网络和运行机制,妇女被迫退出运营的中心位置,渐渐沦落至“忙时替补、闲时打杂”的附属位置,成为男性所构建的电商运营网络中“可有可无”的一个角色。实际上,男性的占有与农村青年妇女的退出其实反映了“谁真正拥有生产资料”的问题。

W村,ABK(男,1986年出生,本科毕业,专业是艺术设计,2009年大学毕业后到县城工作两年)在县城工作2个月后,私下注册T电商店铺,在农村老家的妻子AQQ运营网店,负责安排选品、发货、包装、雇佣人员等一切相关事宜。两年后,AQQ逐渐打开了电商销售的局面,ABK辞掉工作返回农村老家做电商。截止到2018年,他们开设了3个T电商集市店,销售120多种产品,雇佣了3个客服,4~5个妇女帮忙打包、发货等杂事。ABK的父母也帮忙干杂活,母亲还帮忙照顾两个小孩。ABK掌管电商经营的全局,包括选择产品的种类、雇佣人员、仓库购置、注册品牌等。AQQ则只负责照顾小孩和做客服(2018年1月9日)。

AQQ虽然最先从事农村电商的经营,貌似拥有经营权,但ABK返乡后,经营权理所当然地被ABK所掌握。AQQ成为听从丈夫安排的一方,完全处于被动状态。在农村现行的“从夫居”制度下,宅基地、土地、代际支持等电商运行所需的资源是属于男性一方的,被冠以夫姓。当农村电商运行所赖以支撑和使用的资源嵌于父权制家庭组织形式时,农村青年妇女对电商运营所需资源的掌握,只有共同享用权,而无实际拥有权,容易被男性一方理所当然地“占有”和“攫取”。在劳动力雇佣和供给方面,除两位独立经营的农村青年妇女外,其余妇女劳动力价值的获取方式主要依靠男性家庭成员。因农村电商的运行嵌于家庭内部之中,难以形成确定性的“归属”的性别认同,造成资本、权力、资源和福利“归属”的问题。AL、AQ等农村青年妇女几乎24小时均被限定于家庭场所之内,完成电商运营与家庭照料的双重任务,难以有机会享受使用汽车等现代交通工具。李小云认为,经济赋权异化是由于“内和外”不同的空间所产生的不同性别赋权效应,暗示了性别作为一个文化结构的坚固性和经济赋权途径的复杂性[32]。

更为极端的状况是,在从事农村电商经营的某些家庭中,青年妇女被直接排除在外。她们被完全安置在照顾家庭的位置上,自身的福利完全系于男性身上,成为男性运营电商背后的隐形的无偿付出者,实际上成为劳动价值被予取予求的“工具人”。一名做农村电商的男性FS(13)虽然FS家从事农村电商,但由于他的妻子并没有参与,所以在本次农村青年妇女从事农村电商的人数统计中,并未将其纳入,只是作为一个案例进行论证说明。表示:“女人,不让她干这些。我不让我媳妇做电商,家里有双胞胎,她的工作就是看好小孩就行。”由此可见,正如金一虹所言,父权制家庭的父系世系核心、男性优势的本质特点仍未有根本的改变,家庭父权制在新流动中不断延续和重建[33]。实际上,父权制的韧性和坚固性依然是农村青年妇女依附性地位形成、身心痛楚加剧、潜能受限制的无形的制度性约束。

五、结语

农村电商在工作场所、时间制度、技术门槛以及体力上的非限制性,为农村青年妇女开辟出一条与传统生计方式截然不同的谋生之道,并在此基础上实现了农村青年妇女的新赋权,继而改变了农村社会的性别权力关系。在电商市场场域中,农村青年妇女经过电商运营实践的锻炼,商业意识日趋成熟,并获得了与农村男性在电商经营上的平等参与权,掌握了电商资源的支配权和使用权。

然而,随着家庭化电商经营的发展和经营方式的改变,性别权力关系逐渐发生了异化。正如美国传播学家曼纽尔·卡斯特(Manuel Castells)指出的,网络社会中不平等的现象有再生产/复制自身的趋势[34]。农村青年妇女承担了维系家庭基本生活状况的任务,依然被限定在传统的两性分工的框架之内,以无偿的形式承担着家庭内部循环所产生的各类琐碎家务。一部分农村青年妇女因处于人生中生育、哺乳和照顾幼儿的时期,导致其无暇经营店铺,不得将农村电商这一生产和生计资源让位于自己的丈夫。农村青年妇女从事农村电商的选择是出于家庭再生产的考量,而在从事农村电商后,又深受家庭再生产对其身体、时间以及精神上无限制的剥夺和制约,导致其无法进一步发展电商事业。最根本的是,在农村“从夫居”的传统制度之下,农村青年妇女从事电商运营所需要的人力资本、社会资本、经济资本以及生产资料(房屋、库房、电脑、网线等)均嵌于丈夫的家庭以及村庄之内,从而导致其难以真正拥有农村电商经营的所有权和管理权,导致权力存在被隐性转移和异化的风险性和可能性。资源的真正拥有者才是资源的终极支配者和决策者,否则其资源的支配权和决策权如同建筑于沙土之上。这一中国本土化的经验和分析,进一步延伸和丰富了朗维妇女赋权框架中关于资源的支配权和决策权是赋权关键性要素的概念,即在现实的生产生活中资源支配权和决策权的背后实际上是资源的产权问题。

因此,我们不得不探讨在新自由主义经济下,如何实现男女真正的平等,何为男女真正的平等?如何规避所谓“权利平等,结果不平等”[22]的假平等陷阱?如何分析“家庭本位”忽视、漠视和牺牲农村青年妇女福利的本质?这都是亟待学术界关注的问题。随着农村青年妇女电商实践的深入,若要在“资源支配、参与、觉悟、资源使用和福利”五大方面实现男女平等,需要政府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才能突破性别权力固化问题。与此同时,相关机构可根据农村青年妇女生产生活规律,提供线上培训服务课程和指导,使其能够在家庭场所内掌握电商运营规范、产品更新等现代知识。这也是能够满足妇女战略性社会性别需求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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