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参与主体分析及质量提升对策研究

2021-08-17徐蓁

现代商贸工业 2021年24期
关键词:产教融合职业教育质量

摘要:本文针对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联盟稳定性低与政府缺乏有效监管的现实情境,对政府部门、职业院校、企业、第三方四个主要参与主体的利益关系、定位与职责进行分析,并提出有利于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质量水平提升的对策,拟为产教融合工作有效开展提供理论建议。

关键词: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质量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1.24.062

1研究背景

随着职业教育现代化的不断推进,产教融合在促进校企人才对接和健全职业教育发展体制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国家将产教融合作为人才培养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各地职业院校和企业热情高涨,纷纷加入产教融合阵营,极大地提高了职业教育办学水平,但同时也暴露了较多弊端,政府监管缺位、产教融合层次浅、持续时间短、质量差等问题依然突出。究其原因,一是由于我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政策支撑和法律保障制度尚未完善,各参与主体的权责划分和利益分配不明确;二是职业院校和企业的利益诉求存在较大差别,再加上二者间存在信息不对称,仅依靠市场机制难以保证产教融合联盟的长期稳定。

2018年2月,教育部印发《职业学校产教融合促进办法》的通知,明确指出各级教育部门要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督导委员会等相关部门,联合行业协会、社会评价组织等第三方机构,落实对产教融合的业绩评价、目标考核和政策支持等重点内容,切实发挥政府部门监管职能,督促校企合作工作的有序开展。由此,如何提高校企合作的政府监管有效性,切实发挥行业协会、公众、社会组织等第三方主体的辅助监督作用,已成为促进校企合作必须解决的关键性问题。

2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参与主体分析

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主要包括四个参与主体,分别为政府部门、职业院校、企业和第三方,各主体在社会定位、目标追求及利益体现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必然存在内在的博弈关系。尤其对于职业院校和企业来说,极易在权责划分、利益分配等方面产生冲突,引发双方的信任危机,若缺乏政府的行政干预及第三方监督,任何一方均可在不付出较大代价下随意退出联盟,给对方造成巨大损失,导致校企合作流于形式。

2.1政府部门

作为产教融合的宏观政策制定者,主要为产教融合提供政策引导、宏观调控及财政金融支持等资源,其目标是通过产教融合为社会培养专业型人才,提高就业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进步,但由于自身行政监管资源有限,往往导致“政府失灵”问题的出现,单纯依靠政府部门保障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质量水平。

2.2职业院校

职业院校作为公益性组织,其目标是培养多技能高能力人才、提升办学水平及增加社会声誉等,为社会输送大批企业所需的专业型复合型人才,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供给。

2.3企业

企业作为盈利性组织,其目标是通过产教融合获取自身需要的技术、人力等资源,实现自身经济利润最大化,保障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展开。对于企业来说,包括获取人力资本、科技资源、经济利益及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等。

2.4第三方

第三方作为产教融合的间接利益相关者,主要包括行业协会、公众、社会组织等,其目标是监督政府、职业院校和企业是否认真履行自身职责,保障产教融合的质量水平。第三方监督同政府监管具有协同性和替代性,能在一定程度上为政府分担监管成本,有效缓解政府行政监管资源的不足。

3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质量水平提升策略分析

3.1健全政策法规制度体系

各级政府要加强产教融合发展战略制定与产业布局,出台与完善一系列政策与法规,同时还要加快推进产教融合的配套制度建设,包括产教融合标准体系、统计分析体系等。此外,加大对产教融合环境的重视程度,一是大力推进产教融合示范点的建设,通过发挥示范点的辐射作用,带动其他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积极性;二是设立专门的产教融合管理机构,统筹资源配置与管理,还要对产教融合的开展经验及教训进行深刻总结并大力推广,降低企业参与产教融合所面临的风险;三是打造专业化的信息服务平台,发布和推荐精准化的产教融合信息,企业还可通过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信息查询与检索,通过平台搭建企业与高校对接的桥梁,为企业参与产教融合创建良好的外部环境。

3.2提升第三方参与水平

在传统的产教融合政府监管模式基础上,引入第三方能有效解决政府职能缺位和市场调节作用的不足,提升校企联盟的稳定性。由此,一是要完善第三方参与机制,由政府部门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支持和鼓励第三方参与产教融合监督,还要加强与第三方的信息互通和共享,让第三方能够高效地配合政府部门的行政监管工作;二是加快建设产教融合第三方监督信息服务平台,及时获取并实时披露第三方的监督情况,并发布产教融合的进展、绩效评价等相关信息,督促职业院校和企业提高参与产教融合的努力水平。

3.3建立产教融合惩罚机制

职业院校和企业具有有限理性特性,当其选择消极参与产教融合行为获得的期望收益小于积极参与时,积极参与将成为首要选择。由此,政府部门应制定并完善惩罚机制,对职业院校和企业的消极参与行为进行约束,保障产教融合工作的正常推进。一是经济惩罚,在相关政策法规中制定产教融合经济惩罚机制,对职业院校和企业的消极参与行为处以不等量的罚金,提高其“机会主义”行为的经济成本;二是非经济惩罚,通过新闻媒体、政府及行业协会网站等途径,对校企联盟的消极参与行为进行通报、公示,降低其社会声誉,增加社会责任成本,降低社会对职业院校和企业的声誉评价,情节严重的还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3.4完善产教融合激励机制

对于职业院校和企业来说,产教融合的短期效益并不明显,当双方投入的成本一直未有效益体现时,将会极大降低校企联盟的参与积极性,导致产教融合质量和水平下降。由此,一是政府应通过出台税收优惠、项目补贴等扶持政策,或成立产教融合专项资金,对职业院校和企业的积极参与行为进行奖励,补偿投入的直接和间接成本,增强双方参与产教融合的内生动力。二是建立合理的利益协调分配机制,职业院校与企业项目合作相关成本费用,根据合作协议予以列支,职业院校与企业项目合作取得的收入或收益,根据合作协议依法依规进行合理分配。

4结束语

新时代背景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主线,是职业院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是对接经济发展转型的必然要求。完善職业教育产教融合政策体系,引入第三方参与协同监督,旨在形成产教融合政策和法规高度完善,校企联盟内部利益需求得以协调,企业通过职业院校获得大量的专业技术和人才资源,职业院校通过与企业合作提高了学生培养质量和办学声望,双方逐渐形成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良好格局。

参考文献

[1]华婷.高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困境及出路[J].中国高校科技,2017,(11):56-57.

[2]多淑杰,易雪玲,黄新谋,等.基于四维分析模型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现状调查与分析[J].职教论坛,2015,(12):12-16.

[3]万兵.产教融合背景下高职校企合作的问题与路径[J].教育与职业,2019,(15):32-38.

[4]刘春玲,杨鹏.高职教育校企合作问题及内涵发展路径[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4,(01):118-120.

[5]彭晓红.政府介入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动因、现实问题与破解思路[J].教育与职业,2018,(8):12-18.

[6]朱小军.多元合作共治: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路向选择[J].职教论坛,2016,(07):31-35.

基金项目: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新时代下重庆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质量评估及优化机制研究”(2019-GX-200);重庆市商务职业学院教改课题“优质校一流专业群课程建设研究——以电商物流专业群《新媒体营销》教学设计为例”(SWJWJG202020)。

作者简介:徐蓁(1984-),女,汉族,重庆人,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信息经济学。

猜你喜欢

产教融合职业教育质量
做梦导致睡眠质量差吗
产教融合背景下高职院校“双师型”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研究
校企协同应用型软件人才培养机制
产教融合提升课程有效性的思考
“动能教育”模式下的工匠人才培养路径研究
论七年一贯制体系下本科学科建设中职业教育的重要性
刍议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有效性
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在《PLC应用技术》课程教学中的应用
质量投诉超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