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社会化检验的思考
2021-08-15张夏丰晖
张夏 丰晖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是农业生产的重要工具。随着我国农民收入的不断提高和国家农机购置补贴力度的不断加大,农民投资、使用高性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积极性也越来越高,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国家粮食安全生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随着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种类和数量的增加,农机安全生产隐患也在增加,保障农机安全生产的任务变得日益艰巨[1]。现结合当前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免费实地检验工作存在的问题,探讨推行社会化检验的必要性及具体措施。
1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免费实地检验存在的问题
1.1 检验人员不足
做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检验工作关键在人。由于目前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普遍存在农机检验人员不足问题,在集中开展免费实地安全检验时,因机具检验量大、检验时间短,难免会出现检验质量下降等问题,给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生产埋下隐患。
1.2 工作量大
农业机械面广量大,分布在农村千家万户。近年来,随着农机购置补贴力度的加大,越来越多的农民有能力购买先进高效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用于农业生产,农村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种类越来越多,保有量逐年增加,分布范围也越来越广,进一步加大了农机监理机构免费实地安全检验的工作量。
1.3 农机送检难
近几年,各地越来越重视农机免费实地安全检验工作,不断加大检验设备投入力度,有效提升了农机免费实地检验水平。但由于安全检验设备的使用受场地、天气、安装、搬动等因素的制约,部分地区的实地检验只能采用人工检测方法。另外,国家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部分地区的安全检验工作人员只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村入户开展实地检验,工作效率较低。
1.4 检测水平参差不齐
虽然国家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免费实地安全检验标准做了相应规定,但有些检测需由人工目测和凭经验检测,检测人员的检测水平对检测结果影响很大。同时,由于各地购置的检验设备不同,也会影响安全检验的结果。
2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社会化检验的必要性
实施社会化检验是解决现阶段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免费实地安全检验过程中存在问题的重要途径,其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2.1 能够有效解决农机检验人员不足的问题
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社会化检验,一方面,能够解决目前农机检验人员人手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也能发挥专业化检验机构的技术优势,提升农机检验水平。
2.2 能够有效解决农机送检难的问题
通过合理设置社会化检验机构,实施社会化代检服务,能提高检验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有效解决广大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所有人送检难题。
2.3 能够有效解决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检验数据不一致的问题
实行社会化检验后,社会化检验主管部门可通过制定行业规范,有效解决检验报告不统一的问题,进而为实现全国农机安全监理信息化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3 实施社会化检验的法律依据和政策依据
3.1 拖拉机社会化检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将拖拉机纳入机动车管理范围。《条例》第十五条明确规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由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施。”将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这一纯专业技术性工作从农机管理中分离出来,不再作为农机监理部门的工作内容,而是作为农机安全监理的技术支撑。这就从根本上消除了管理部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弊端[2-4]。
3.2 联合收割机社会化检验的政策依据
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已将联合收割机纳入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机械进行管理,与拖拉机同样实行年检制度。由此不难看出,虽然国家没有出台相关的联合收割机社会化检验法律法规,但已将联合收割机视同拖拉机管理,因此,联合收割机也可参照拖拉机实行社会化检验。
4 关于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社会化检验的思考
4.1 明确社会化检验的监管职责
社会化检验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必须由专业化机构的具有专业知识技能的人员担任。为了提高检验质量和工作效率,实行社会化检验必须明确以下几点:
1)明确社会化检验机构资质。无论是外资、独资还是合资,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体,只要符合条件的都可以开展此项工作。
2)明确社会化检验标准。无论哪个社会化检验机构,都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开展安全检验。
3)明确社会化检验主体责任。社会化检验机构应对检验结果负责,并当场将检验结果通知送检人;检验不合格的应说明具体原因。
4)明确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所有人可以自由选择社会化检验机构,农机监理部门不得指定或变相指定社会化检验机构。
5)明确惩戒办法。社会化检验机构如有不按标准检验、乱收费、出具虚假检验报告、越权检验等行为,应给予相应的惩戒和处罚。
6)明确各级农机行政主管部门对社会化检验的管理职责。各级农机行政主管部门在对社会化检验机构的管理过程中,应履行相应的职能,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2 规范社会化检验收费标准
相关部门应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收费政策,在不增加送检人负担的前提下,参照机动车安全技术社会化检验收费标准制订适合本行业的社会化检验收费标准;还应制订代检收费标准,包括代检过程中发生的人工费、运输费、检验费等收费标准。应加大对社会化检验机构不公示收费标准、不开具收费发票、变相加价收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收费行为。
4.3 建立社会化检验责任倒查机制
责任倒查是约束社会化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按照相关检验标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有效手段。应借鉴机动车社会化检验经验,建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社会化检验倒查机制,为重特大农机事故的责任追究提供制度保障。
4.4 加强社会化检验机构建设
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应充分利用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系统现有资源,开发相应的社会化检验机构接入模块,实现社会化检验数据实时传输和存储,让数据多跑路、机主少走路。要加大对违规社会化检验机构的惩处力度,对不接受主管部门监督管理、不建立相关管理制度的社会化检验机构应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应撤销其社会化检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