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全面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动员大会
2021-08-12
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2021年6期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按照《赤峰学院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工作方案》安排,6月4日,学校教育评价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全面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动员大会。校长雷德荣、副校长徐振军、布仁吉日嘎拉出席会议。相关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和附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徐振军副校长主持。
在会上,布仁吉日嘎拉副校长解读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介绍了兄弟院校推进此项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改革与发展规划处处长通拉嘎解读了《赤峰学院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工作方案》,并就下一步推进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
雷德荣校长在会上就我校全面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总体方案”的重大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深入学习、准确把握“总体方案”的价值导向和總体要求;二是要按照学校“工作方案”要求,加大对“总体方案”《自治区“1+3”方案》要求和任务的贯彻落实力度;三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学校教育评价改革工作;四是要准确把握“破与立”的关系、“唯与不唯”的关系、改革与发展的关系,处理好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与建立适应应用型大学建设需要的教育评价体系的关系,找准推进路径和工作方法,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各项任务举措落地见效。
徐振军副校长在主持会议时强调,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是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也是学校“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的重大任务,全校上下要按照学校党委的工作指示尽快把这项工作落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