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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制高职内部组织体系建设的问题及对策

2021-08-09刘庆林崔凌云王瑞丰杨刚

职教通讯 2021年6期
关键词:问题对策

刘庆林 崔凌云 王瑞丰 杨刚

摘 要:当前,江苏省五年制高职学校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过程中,部分学校存在党政权力界限不够清晰、决策权力运行不够规范、学术权力彰显不够充分以及民主权力保障不够有力等方面的问题。据此提出,五年制高职学校要进一步明晰党政权力界限,规范决策权力运行,优化学术权力配置,保障民主权力行使,从而稳步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关键词:五年制高职学校;组织体系;问题;对策

基金项目:2020年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立项课题“高职院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研究”(项目编号:B/2020/10/140)

作者简介:刘庆林,男,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主要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管理;崔凌云,男,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副政委,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共管理;王瑞丰,男,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纪委副书记,副教授,管理学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共政策;杨刚,男,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科研处处长,副教授,管理学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教育学。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747(2021)06-0118-05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到2035年,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到本世纪中叶,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近年来,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各地高职院校以此为契机,结合各自办学特点和发展目标定位,围绕“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进行治理结构建设[2],具体情况如表1所示。

高职院校要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工作思路,不断优化内部和外部治理组织体系,以全面质量考核为抓手,提升办学能力,逐步向建设一流高职学校目标迈进。为了深入了解江苏省五年制高职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现状,研究者选择部分五年制高职学校,通过集体访谈、个别访谈等形式,对相关学校内部组织体系建设方面进行调查。调查发现,各学校均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学术委员会,并定期组织召开教代会,但是,部分学校的内部组织体系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

一、五年制高职学校内部组织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党政权力界限不够清晰

1.部分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没有分设。截至2020年12月,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下辖的53个分院和40个办学点中,党委书记和校长“一肩挑”的有38个,占40.86%。原因在于,虽然分院、办学点目前采用的是高职管理模式,但这些学校本身的性质仍是中职学校,上级部门对中职学校党政的主要领导没有分设的硬性要求。党政“一肩挑”的配置模式,优点在于能够明确工作责任、提升工作效率;缺点是党政权力之间缺少了必要的约束和牵制,容易造成学校党政界限不清,不符合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要求。

2.部分学校党政班子高度重合。目前,部分五年制高职学校班子成员大多数身兼党政双重职务,既是学校党委委员,也是行政领导,党政班子成员基本重合。领导班子缺少党外民主人士或者非党委成员的学术型专家,党委决策和行政执行之间的区别难以体现,不能有效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

3.少数学校党政会议界限不清。出于减少会议的目的,少数五年制高职学校常常将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一起开,除了议题存在一定差别以外,没有实质性的区别。个别学校甚至以校长办公会代替党委会,党委会召开的频次低于一月一次。

(二)决策权力运行不够规范

1.部分学校的决策调研论证不够充分。一方面,对涉及学校改革发展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学校没有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另一方面,部分学校决策咨询机制不健全,仅仅由分管校领导和主办部门在小范围内进行调研,缺少必要的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

2.少数学校决策时成员沟通不充分。在决策过程中,一方面,部分学校提交党委会、办公会审议的议题,没有提前1~2天将相关材料发给相关成员征求意见,这会导致会议决策时,成员讨论不充分;另一方面,涉及多个部门的议题,个别学校存在会前沟通协调不够,未能形成一致意见的问题,进而出现会议讨论议而不决的情况。

3.少数学校决策时成员发表意见不充分。在进行会议议题讨论时,少数学校的班子成员存在事不关己或怕得罪人的想法,对不是自己分管范围内的议题很少发表意见,即使主要领导对其点名谈看法时也只是美言几句。个别学校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到位,偶有先发言定调子的现象。

(三)学术权力彰显不够充分

1.少数学校没有配备专门的学术领导。少数学校对“教授治学”不够重视,未按要求设置学术领导职位。在一些學校层面的党委会、校长办公会或者二级教学部门的党政联席会议上,学术专家缺少话语权,学术专家好的治学理念或者创新想法,学校不能及时给予相应支持。

2.部分学校学术组织中行政领导过多。目前,五年制高职学校及其二级教学部门都成立了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和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等学术组织,但出于加强管理的目的,部分学校的学术组织领导多由校级领导或者二级教学部门的行政领导担任,教学骨干和研究专家仅担任学术组织的普通成员,行政权力大于学术权力。

3.部分学校学术组织职能履行不到位。部分学校对学术组织的职能作用认识不到位,学术活动开展局限于职称评定、课题评审和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等方面,科研规划、教学质量监控和专业设置等仍习惯于由行政部门落实。个别学校的学术组织甚至停留在纸面上,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民主权力保障不够有力

1.部分学校信息公开渠道不够通畅。在党务校务信息公开过程中,部分学校存在着内容不全面、公布不及时、程序不规范和形式单一等问题,师生不能够及时、全面地获取有效信息,导致民主监督流于形式。一些学校虽然能够按照规范要求公开信息,但师生主人翁意识不够强,对其关注不高,同样也没有达到预期目的。

2.少数学校师生参与管理这一措施落实不到位。在鼓励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方面,少数学校落实不到位,教职工代表大会也不能按时召开,个别学校甚至两年也没有召开一次,教职工代表参与民主管理权益得不到保障,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至于学生代表大会,部分学校更是不能按时召开,个别学校甚至从未召开过,忽视了学生群体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

二、加强高职院校内部组织体系建设的路径

(一)进一步明晰党政权力界限

1.坚持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分设。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可参照《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拟定出台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分院(办学点)党政主要领导分设的指导意见。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对现有党政“一肩挑”的分院(办学点)尽快落实党委书记和校长分设要求,使书记校长职责更加明确,党政权力界限更加明晰。

2.控制党政班子成员重合比例。学校党委班子成员中,应尽量减少班子成员中党内职务和行政职务兼任的比例。为了充实党的领导力量,除了校长兼任党委副书记以外,有必要配党委副书记一名,协助党委书记做好党的全面工作。同时,为了实现校内政治权力、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之间的平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学校行政班子应至少配备一名党外人士领导和一名非党委成员的学术副校长。

3.明确党政会议界限。为了尽量减少党委会和办公会套开或者少开的情况,建议将两种会议固定安排在不同的时间召开。比如,每月初召开校长办公会,总结上月工作、部署本月工作,同时研究需要提交党委会研究的重大事项;月中召开党委会,研究决定学校“三重一大”事项。为了更好地推动工作,两种会议根据需要,可以邀请另外一套班子的其他成员列席会议。比如,党委会可以邀请学术副校长列席会议;校长办公会可以邀请党委班子分管纪检工作的领导列席会议。

(二)进一步规范决策权力运行

1.强化调研论证。科学性是规范性的前提,规范性是科学性的保证[3]。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高校都要切实解决好重要决策调研论证工作科学与规范的统一性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学校应健全完善决策机制,对涉及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和教职工切实利益的实际问题,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多渠道征集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学校还应邀请相关专家开展专题论证,客观分析评估存在的风险隐患,切实履行好合法合规性审查程序,确保决策准确、合理、可操作。

2.充分酝酿沟通。提交党委会、办公会审议的议题,学校必须提前一定时间将相关材料发给班子成员充分酝酿思考,便于他们能够在会上积极发表自己的意见。对涉及多部门、多条线的议题,学校要明确牵头部门,事前做好沟通协调工作,确保会上能够达成一致意见。

3.坚持民主集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充分发挥党的制度优势,最重要的就是必须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这是“党最大的制度优势”[4]。学校班子成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树立全校一盘棋思想,对提交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研究的议题,无论是否属于自己分管范围,都要从全局角度积极建言献策,确保议题研究能够真正做到集思广益。学校主要领导组织会议时,要严格执行会议程序,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遵守末位表态制度,提高民主决策质量。

(三)进一步优化学术权力配置

1.有效發挥学术领导作用。学校分管学术的副校长及二级教学部门分管学术的负责人,要充分收集一线教师和专家学者学术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反映到校长办公会或者二级教学部门党政联席会上,纳入会议议题,接受讨论研究。同时,学校要充分发挥学术专家的主观能动性,创新开展教科研工作,不断提升学术权力在全校范围内的影响力。

2.优化学术组织的人员构成。学校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和专业建设委员会等学术组织负责人可由学术副校长或者由学识渊博、影响力强的学者专家学者担任[5]。而且,每个学术组织中,行政人员所占比例原则上不应超过三分之一,尽量减少学术组织行政权力的色彩,充分发挥学术组织应有的作用。

3.规范学术组织行为。学校要明确学术组织的职责,制订学术任务清单,定期召开会议,商讨解决学术、教学和专业建设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对不能够解决的由学术领导带至校长办公会或者二级教学部门党政联席会议上讨论研究,以寻求更好的解决方案。同时,学校要紧跟学术发展潮流、把握学术前沿动态,不定期举办学术沙龙、专家座谈、学术讲座以及“科技月”等学术活动,从而提高学校的科研水平。

(四)进一步保障民主权力行使

1.畅通信息公开渠道。高等学校信息公开是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途径[6]。学校应制定党务校务信息公开目录,确定合理的公开范围,加强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的衔接联动,全方位、多角度接受监督。同时,学校可创新信息公开形式,通过网页、微博和官微等广大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予以公开,切实保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减少学校领导和广大师生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现象。

2.保障师生民主参与权。在现代化大学建设进程中,推进权力民主化运行需要扩展和加深高校利益相关者的决策参与[7]。一方面,学校要尊重教职工和学生参与学校治理的主体地位,定期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学生代表大会,营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氛围,保障教职工和学生对学校工作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另一方面,学校要注重发挥工会、团委等群众组织的作用,鼓励广大师生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对广大师生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及时地予以回应。

3.完善师生民主救济机制。学校可成立教职工权益维护委员会和学生权益维护委员会,该委员会由人事纪检、法律专家以及其他各层面的代表组成,当教职工或者学生认为自己的民主权益受到损害而提出申诉时,能够准确地予以裁决,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

优化学校内部组织体系是一个长期的、逐步完善的过程,难以做到一蹴而就。但是,新时期,五年制高职学校应大力探索、勇于改革,不断优化“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治理结构,有效发挥政治权力、行政权力、学术权力和民主权力的作用,从而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参考文献:

[1]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20:22-23.

[2]何文波,刘建强.高职院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思考——以湖南省为例[J].湖南社会科学,2019(3):168-172.

[3]胡志刚,张瑶,徐晓东.浅析新时代高校重要决策的现实需要与实现路径[J].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20(5):82-84.

[4]习近平.始终坚持和充分发挥党的独特优势[J].求是,2012(15):3-7.

[5]周建国.高校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路径探析[J].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7,30(3):23-26.

[6]周旭,张立付.自媒体背景下高校信息公开的有效路径探析[J].河南科技学院学报,2016,36(3):105-108.

[7]顾建亚.试论高校决策权力及其运行机制的民主化进路[J].浙江科技学院学报,2016,28(4):309-311.

[责任编辑   刘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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