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时代新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势
2021-08-06牟成文洪子琳
牟成文 洪子琳
〔摘要〕以总的政治制度、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和具体政治制度“五位一体”的制度架构所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体系是历代中国共产党人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中确立和形成的。这一套制度架构彰显着党的领导的优势,能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优势,能应对各种风险与挑战的优势,能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优势。新时代新阶段,进一步充分发挥上述优势是进一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制度优势;制度自信
〔中图分类号〕D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8048-(2021)04-0067-07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新时代新阶段迈向新征程、取得新成就、创造新辉煌的政治保障,是党和国家开展一切工作的实践遵循和理论依据,高度凝聚了历代中国共产党人集体智慧结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已经形成了诸多优势。新时代新阶段,要进一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就需要进一步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势。本文拟从以下三方面来对此予以探讨。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基本内涵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稳定的秩序需要规则约束,国家的治理需要制度规范。所谓制度,就是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所形成的规范、准则、法律、规定等的总称。1980年,邓小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会议上就强调指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1〕所谓根本性,就是指制度具有决定性的约束功能;所谓全局性,就是指制度具有整体性的约束功能;所谓稳定性,就是指制度具有持恒性的约束功能;所谓长期性,就是指制度具有连续性的约束功能。作为规范政治行为的规则,政治制度就是统治阶级围绕国家政权这一核心为实现政治统治所确立的一整套治理方式与方法的总称。在现代国家中,政治制度主要是通过立法途径来确立,主要从国家制度、政权组织制度、国家结构形式等方面来制定一套游戏规则以便保证国家运转正常。〔2〕
百里不同风,千里不同俗。“世界上不存在完全相同的政治制度,也不存在适用于一切国家的政治制度模式。”〔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在长期的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逐步确立、发展和完善起来的。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第一代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顺利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实现全党工作中心转移,实行改革开放,开辟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时期,逐步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不断前进。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加深了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和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认识,积累了治党治国的宝贵经验,推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深刻认识和回答了新形势下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问题,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提出了一系列新论断、新举措、新认识,进一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向前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顺应时代发展,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系统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重大时代课题,提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揭示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把握新时代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新方位,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新内涵,布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的新思路,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新范式,探索了党的建设新路径,进一步推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新时代向前发展。正是以此为前提,以总的政治制度、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具体政治制度等“五位一体”为主体架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体系得以确立、发展和完善起来。
所谓总的政治制度,就是指特定国家的所有政治制度的总根据。总的根据规定着特定国家的所有政治制度的发展方向。所谓根本政治制度,就是指特定国家的政治制度中具有根本性地位的制度形式。作为根本形式的政治制度直接源于总的制度,并规定着作为基本形式的政治制度、体制和机制的发展方向。所谓基本政治制度,就是指特定国家的政治制度中具有基本性地位的制度形式。作为基本形式的政治制度的上端是作为总的根据的政治制度和作为根本形式的政治制度,作为基本形式的政治制度的下端则是作为重要形式的政治制度(体制)和作为具体形式的政治制度(机制)。因此,构成作为总的根据的政治制度和作为根本形式的政治制度与作为重要形式的政治制度(体制)和作为具体形式的政治制度(机制)之间的中介环节,并在一定程度上规定着作为重要形式的政治制度(体制)和作为具体形式的政治制度(机制)的发展方向。所谓重要政治制度(体制),就是指关于特定国家的管理形式与机构设置等重要制度,是其上端的政治制度的具体体现和实现形式。所谓具体政治制度(机制),就是指实现政治体制的具体措施、方案和路径等具体制度,其上端就是作为总的根据的政治制度、作为根本形式的政治制度、作为基本形式的政治制度(体制)和作为重要形式的政治制度(机制),其下端就是政治行为主体,因此,机制即具体政治制度构成政治制度与政治行为主体之间的中介环节。上述五种政治制度分别对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主体架构中的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党的宗教工作制度、人民团体工作制度、大统战工作制度、侨务工作制度、法治制度、人权制度;监督制度、听证制度、评议制度、评估制度、论证制度,职务任期制度、办事公开制度、岗位轮换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界别设置制度、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的程序制度、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制度,知情权制度、参与权制度、表达权制度、监督权制度等。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独特优势
新中国成立七十多年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民主政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些成就的取得归根到底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所蕴含的优势不断得到充分发挥的结果。归纳起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独特优势至少具有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坚持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当然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最大优势。习近平指出:“党政军民学,东南西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4〕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根本不同于西方的两党制与多党制:其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够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所谓总揽全局就是中国共产党始终把主要精力放在抓主要矛盾或者矛盾的主要方面上,始终聚焦具有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的问题,始终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在政治、思想、组织等方面实施有效领导。所谓协调各方就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从全局和整体出发弹好钢琴,始终协调好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之间的相互关系,始终协调好纪检、组织、宣传、统战、政法、武装以及群众团体等多方面的工作,使其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并形成合力。其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充分体现人民意志,能汇聚民意民智,能凝聚民心民力。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确立和完善了总的政治制度、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和具体政治制度,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其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可以说,这是中国共产党根本区别于西方其他政党的最为显著的标志。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落实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当作自己的奋斗目标,始终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正是以此为前提,新中国用70多年的时间将世界上人口最多、底子最薄、生产力很不发达的发展中国家发展成GDP总量居世界第二的国家,并于2020年顺利将绝对贫困的帽子扔到九霄云外,提前十年实现联合国提出的世界扶贫减贫目标,由此创造了人间奇迹。
第二,集中力量办大事。习近平指出,集中力量办大事“是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是我国成就事业的重要法宝。”〔5〕集中力量办大事这一显著优势集中体现在国家能有效整合社会资源、集中社会力量、聚焦重大事项、尽快解决问题、提高办事效率等五大方面。正所谓“积力之所举,则无不胜也;众智之所为,则无不成也。”以我国的“五年规划”为例来对此予以简要说明,从集中于社会主义改造与工业化建设的“一五计划”到2021年提出的“十四五规划”,均是对不同发展阶段我国国民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等所作的战略部署和宏伟擘画,这对国家综合发展而言必然具有目标性、方向性和指导性。“十二五规划”确定19类、139个重大项目,“十三五规划”确定23类、165个重大工程。这两个五年规划中的304个重大项目相继开工建设并取得良好进展,就体现了集中力量办大事这一显著优势。正是这一显著优势,当今中国才创造了世界诸多奇迹,顺利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也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奠定坚实基础。〔6〕除此之外,集中力量办大事这一显著优势还在尽可能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中得到充分体现。面对2020年世界新冠疫情大爆发,我们没有采用所谓的“群体免疫”做法,而是以“疫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防控就是责任”为指针,坚持人命关天,极短时间内上演一幕幕抗击新冠疫情的生死时速:武汉封城,中央指导组进驻武汉,湖北各市、县(区)、乡镇成立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物资和医护人员各就各位,全国众志成城援助武汉,火神山雷神山等地医疗设施相继建设……短时间内所取得的成就令世人惊叹。可以说,目前中国是世界上防疫控疫做得最好的国家,也是世界上最为安全的国家。这在相当程度上都得益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这一优势。
第三,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确立总的政治制度、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和具体政治制度的根本目的就在于充分发扬人民民主。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架构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上述各项政治制度的确立均是中国共产党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方面所作的重要探索,这些必然为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提供可靠制度保障。其一,上述各项政治制度能充分实现人民民主,能从根本上保障人民当家作主。〔7〕一方面,能保障中国共产党不断扩大和巩固执政基础;另一方面,能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能保证议而能决、决而能行的决策效率,能避免竞争性政治制度下决策效率低下、权力各方掣肘的弊端。其二,能在政治协商中实现党际合作与政治团结,“共产党领导、多党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政治协商制度决定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之间的关系是建设性的而非破坏性的,是团结合作的而非互相掣肘的。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能保障其他民主党派人士充分发挥参政议政的作用,结成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民族团结和联合。其三,能有效保证广大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有效性。基层群众关注的议题通常都是与其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上述各项政治制度能直接反映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能为广大人民群众实现利益诉求提供制度保证。
第四,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回望中国共产党建立的百年历史和新中国成立的七十多年历史,我们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可谓多之又多,但都被我们一一化解了。之所以如此,很重要的一点就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具有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的优势。长期以来,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整体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战略,坚定不移推进改革開放,沉着有力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把握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宏观政策应对力度,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三大攻坚战扎实推进,人民生活得到有力保障,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砥砺前行、开拓创新,奋发有为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战胜各种风险挑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航船继续乘风破浪、坚毅前行。
第五,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能有效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党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之外,没有任何自己的特殊利益。不断地尽可能地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得到广大人民群众拥护的根本保证。百年来,我们党之所以能够从小到大、由弱到强,立于不败之地,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有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拥护和支持。我们牢记党的宗旨,坚持实现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当作我们党和国家工作的基本尺度和标杆,做到党的根本宗旨不能丢、党的根本工作路线不能丢、党的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不能丢。习近平反复强调:“人民是共和国的坚实根基,人民是我们执政的最大底气”,“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党与人民风雨同舟、生死与共,始终保持血肉关系,是党战胜一切困难和风险的根本保证。”〔8〕因此,长期以来,我们始终把人民放在最高位置,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为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而努力工作。实践也反复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具有能有效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优势。
三、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势的有效举措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突出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9〕。为此,要在新时代新阶段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势,就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着手。
第一, 要进一步推进党的领导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习近平指出,“要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10〕,“中国最大的国情就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11〕。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是在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中得以确立和巩固的,是在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历史飞跃中得以确立和巩固的,因此,必然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和时代的选择。要进一步推进党的领导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就需要:其一,不断强化问题意识。习近平指出:“要有强烈的问题意识,以重大问题为导向,抓住关键问题进一步研究思考,着力推动解决我国发展面临的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可以说,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得到深化”〔12〕。为此,就需要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问题意识,就需要培养党员干部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识并力求将这些意识变成实践能力。目前,强化问题意识已经成为全面从严治党语境下的一种意识自觉和实践自觉。进入新时代新阶段,能否有效解决即将面临的各种问题,能否坚持正确的问题导向,关键在于我们能否进一步加强此种意识自觉和实践自觉。其二,不断解放思想。党是通过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等来实现对国家各项事务的领导的。要想在思想上更有效领导国家各项事务,关键之举在于党自身要不断解放思想。习近平指出:“冲破思想观念的障碍、冲破利益固化的藩篱,解放思想是首要的”〔13〕。解放思想作为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是我们适应新形势、认识新事物、完成新任务的根本思想武器〔14〕,也必然是我们党进行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的思想前提和理论前提。新时代新阶段,需要通过不断解放思想来促进党对国家事务更有力且更有效的领导。为此,就需要进一步坚持党的思想路线,就需要进一步突破思想固化的藩篱,就需要进一步把准问题的症结,就需要进一步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其三,不断完善党的领导与执政体制。要不断完善党的领导与执政体制,就需要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厘清党、人大、政府和政协之间的权力关系和边界;就需要不断加强和完善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制度,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就需要不断完善做到“两个维护”的各项制度;就需要不断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就需要不断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的各项制度;就需要不断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就需要不断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增强抵御风险和拒腐防变的能力;就需要不断推进党的建设这一伟大工程向前发展。
第二,要进一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新时代新阶段,应强化“六大举措”。其一,要进一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三者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实践。其二,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总的政治制度,即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始终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根本力量。不论何时何地,不论社会怎样变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方针不能忘记、不能淡化,我国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不能动摇、不容忽视。我国国体决定了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基本群众在国家权力机关中占有相当比例。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必须在坚持中不断完善,在完善中不断坚持。其三,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根本政治制度,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保证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其四,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基本政治制度,即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加强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建设,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独特优势,提高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水平;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增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实效。其五,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重要政治制度,即党的宗教工作制度、人民团体工作制度、大统战工作制度、侨务工作制度、法治制度、人权制度等。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作用,把各自联系的群众紧紧凝聚在党的周围;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巩固和发展大团结大联合局面;全面贯彻党的侨务政策,凝聚侨心、服务大局;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主体一体建设,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新興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完善检察权、审判权、检察权运行和监督机制,促进司法公正,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重要原则,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是实施宪法规定的重要内容。其六,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具体政治制度。健全和完善宪法实施机制、立法机制、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机制,管理制度、监督制度、听证制度、评议制度,职务任期制度、办事公开制度、岗位轮换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干部民主推荐制度、公开选拔制度、竞争上岗制度、择优任用制度,民主参与机制、法治规范机制、利益协调机制、权益保障机制,权力的科学配置机制、规范运行机制、立体监控机制等。
第三,要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所谓制度自信,是指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制度的设计与确立以及由此所展现出来的优越性所给予的充分认肯。其一,把制度自信同道路自信、理論自信、文化自信紧密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和制度三者紧密相连、密不可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途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行动指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根本保障,三者必然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15〕。因此,只有“四个自信”组合发力,并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和伟大梦想之中,制度自信才会永葆生机和活力。其二,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自信、政治制度自信、文化制度自信、社会制度自信、生态制度自信等方面组合发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文化制度、社会制度、生态制度等方面的总和,要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自信、政治制度自信、文化制度自信、社会制度自信、生态制度自信,要进一步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制度架构,是集中体现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显著优势的制度架构,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向前发展的制度架构。可以说,没有坚定的制度自信,就不会有全面深化改革的勇气,同样,离开了不断改革,制度自信也不会彻底、更不会久远。其三,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所具有的强大自我学习、吸收和推陈出新的能力。邓小平曾指出:“我们的制度将一天天完善起来,它将吸收我们可以从世界各国吸收的进步因素,成为世界上最好的制度”〔16〕。习近平也指出:“制度自信不是自视清高、自我满足,更不是裹足不前、固步自封,而是要把坚定制度自信和不断改革创新统一起来,在坚持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推进制度体系完善和发展。”〔17〕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所具有的强大自我学习、吸收和推陈出新的能力,就是要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能力,就是要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内涵式发展,就需要不断批判性地吸收和辩证性地转化古今中外的一切优秀治国理政思想。在此,需要指出的是,在学习和借鉴古今中外的治国理政思想的过程中,决不搞被动式的“全盘西化”,决不搞囫囵吞枣式的“生吞活剥”,要搞以我为主式的“批判借鉴”,要搞自力更生式的“辩证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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