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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环境监测站垂直改革再思考

2021-08-06申浩杨文江吕玉新

关键词:体制创新

申浩 杨文江 吕玉新

【摘  要】县级环境监测人员对垂直管理改革期盼已久,但并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当前,县级环境监测站垂直改革面临人员基数多、机构编制少、素质基础差、监测能力低等问题。原来的市级环境监测站上收为省厅驻市的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市区环境监测就成了盲区,执法监测任务繁重却没有监测站作为支撑。针对存在的问题,论文提出转变思路、应对挑战、填补盲区3点建议,以期对县级环境监测站垂直改革有所启迪。

【Abstract】County-level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personnel have been looking forward to the vertical management reform for a long time, but no substantial progress has been made. At present, the vertical reform of county-level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stations is faced with many problems, such as a large number of personnel, a small number of organizations, poor quality foundation and low monitoring ability. The original city-level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station was taken up as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monitoring center of the provincial department in the city, so the urban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has become a blind area, and the law enforcement monitoring task is heavy, but there is no monitoring station as a support. In view of the existing problems, the paper puts forward three suggestions, such as changing the thinking, dealing with challenges and filling the blind ares, so as to enlighten the vertical reform of county-level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stations.

【關键词】环境监测站;垂直管理;改革进程;体制创新

【Keywords】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stations; vertical management; reform process; system innovation

【中图分类号】X8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21)07-0116-02

1 引言

关于省以下环保系统中监测监察队伍垂直管理改革的意见,最早是2016年7月2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上制定的。2016年9月2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揭开了环保系统监测监察队伍体制创新的序幕,标志着生态文明制度改革进入了新阶段。随后,河北、上海、江苏、福建、山东、河南、湖北等12个省(市)向环保部提出了改革试点申请,原计划2017年6月底完成试点工作[1]。广大环境监测人员对垂直管理寄予厚望,期盼着能在这次改革中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河南省也是最早提出垂直管理试点的一个省,2017年、2018年相继过去之后,垂直管理改革进程迟迟没有大的动作。直到2019年2月才出台了《河南省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019年7月省编委印发了垂直管理改革中有关机构编制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制度和规定。

2 县级环境监测站的改革

地市级环境监测站收归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管理,属于省厅派出机构。而县级环境监测站则作为县环保局的下属机构,随着县环保局收归地市级生态环境局,成为市生态环境局的一个分局设置,县级环境监测站仍然归县级生态环境分局管理。

2.1 隶属领导改革

省、市、县环境监测站没有直接的上下级关系,省监测中心站不直接领导市级监测站,市级监测站也不直接领导县级监测站。省监测中心站与省厅派出机构驻市监测中心属于并列关系,只有业务指导关系,具体的业务领导是省厅生态环境监测处的职能之一。值得注意的是,县级环境监测站与市级环境监测站改革不同,未顺势收归市局生态环境监测科领导,而是仍然归县级分局管理,也没有明确县级监测站的站长进入县生态环境分局的领导班子中。这种对县级环境监测站的改革定位,让县级环境监测站的人员产生失望情绪。

2.2 工作内容改革

原本市级环境监测站负责的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和行政执法监测,要移交县级环境监测站具体负责,同时,还要做好环境质量监测的配合工作,有关县区环境空气、地表水、土壤等环境质量考核监测的工作则移交驻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承担。换言之,县级环境监测站的工作重心将转变为行政执法监测和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应急监测也是其重要工作之一,环境质量监测属于配合性的工作,主要配合驻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开展环境质量监测[2]。当然,应急监测属于县级环境监测站、驻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共同面临的工作。

3 面临的主要问题

地市级环境监测站的垂直管理已经到位,但县级环境监测站的改革至今没有到位,改革进程很难推动,一系列问题需要解决。

3.1 人员超编多

以河南省的新乡市为例,红旗区、牧野区、卫滨区没有监测站,凤泉区和其他8个县(市)都有县级环境监测站,各个县区的环境监测站均有不同程度的超编制现象,最严重的一个县级市的环境监测站编制是36人,而人员花名册上有118人属于环境监测人员,超编制2倍。凡是进入县区环保局工作的人员,都有调入手续,是以环境监测人员的身份通过了的审批,但垂直改革中按工作年限排名的话,真正在监测一线从事环境监测的人员却不在上收名单当中。

3.2 机构编制少

县区环保局的人员结构主要是监察大队、监测站的编制身份,机关公务员一般不超过10人,主要被班子成员占用。平均而言,每个县区环保局设置10个科室,在县局科室工作的40人左右都没有公务员编制,身份都是监测站的事业编制,还有一些派驻在乡镇环保所的人也是事业编制,但真正在编委登记的监测站的编制人数却并不多。这样就会出现四五个人共用一个监测站编制的怪象。大多数人希望被上收到市局,因为市级工资通常高于县级工资,但部分工龄较长的员工没上收的资格,进而导致上访现象和员工的不满。

3.3 素质基础差

历史上,县级监测站人员招聘一度失控,员工构成不合理。例如,专科毕业的大学生无法成为监测站工作人员,而招聘来的多数是高中生,甚至还有初中生。基础素质较差,学习的热情自然就不高,导致现有监测人员能力水平偏低、履职能力不足。再加上长期形成的专业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机制,畅通渠道方面的缺陷,短期内快速提高监测人员基础素质就成了当务之急。没有真正懂技术、会分析、能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就很难适应垂直管理后对县级监测站的定位要求,人的因素至关重要。

3.4 监测能力低

县级环境监测站至今还没有对废气超低排放的监测能力,而水泥厂、电厂等用煤大户的燃煤锅炉以及煤改气的炉子,都进行了超低排放的改造。无论是执法监测,还是监督监测,县级监测站都无法进行监测。此外,对于当前大气污染防治中的VOC监测,县级监测站也没有监测能力。主要是没有采样仪器、分析仪器,大型仪器普遍缺乏,只能对水和废水进行一些常规项目的监测,资质认定通过的监测参数仅30项左右,甚至有一些县级环境监测站还没有通过资质认定,没有资格出具监测报告。

4 推进改革的对策建议

省以下监测监察垂直管理改革是一项全新的改革,改革进入深水区,牵涉利益面多,触及问题尖锐。这项改革如何推进,成为广大县级监测人员最为关注的一件事。

4.1 转变思路出台细则

如人员身份、编制名额都是历史遗留问题,如何处理这些遗留问题需要省级部门出台细则,明确相关要求。乡村振兴,是国家大政方针,做好农村环境监测工作也需要增加一定的监测人员编制,需要在政策上进一步作出规定。呼吁尽快在国家层面出台《环境监测管理条例》[3],从法规制度上理顺国家、省、市等各级层面环境监测机构的监测职权、责任清单等问题。

4.2 应对挑战稳定队伍

县级环境监测站面临的挑战和任务更加艰巨,执法监测要求的监测程序和细节相对来说更加具体和烦琐,稍不注意就可能使得数据无效。充分考虑过渡期间环境监测人员的管理和配备,不能让监测战线的人员无处可去,能否稳定住现有监测队伍事关垂直管理改革的成败。对现有监测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必须抓实抓好抓出成效,环境监测的仪器设备应配置到位,需要市级财政足够的资金支持。

4.3 填补盲区统筹布局

市辖区环境分局普遍没有监测站,原本的市级环境监测站上收为驻市监测中心,工作职能改变,市辖区也就成了环境监测的盲区。应考虑市辖区、各县区监测工作的需求,打破地域限制,在现有县级监测力量的基础上成立市一级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4],由市生态环境局直接领导和使用,集中县区优秀监测人员进行样品分析和综合处理,各县区可设置3~5人负责环境现场监测和采样。

5 结语

环境管理离不开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离不开环境监测。县级环境监测站是最基层的环境监测力量,是基础中的基础。改革进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必须得到解决,县级环境监测队伍必须稳定和壮大,县级环境监测站垂直管理改革必须成功。

【参考文献】

【1】陈兴玲.垂直管理改革后县级环境监测工作的思考[J].环境监控与预警,2017,9(3):67-68+71.

【2】孙彦智.垂直管理改革中县级环境监测站面临的问题浅析[J].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2017,37(8):74-76.

【3】陈海嵩.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环境法思考[J].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18(2):65-75.

【4】周隆基,高小滿.关于省以下环保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的思考和建议[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32(2):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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