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2021-08-05
中国水利 2021年13期
党中央、国务院对太湖治理工作高度重视,2008年批复《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启动实施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建立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的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省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流域两省一市和国务院有关部委共同努力,推进治理取得明显成效。2008年至今,在太湖流域经济总量增长近2倍、人口增加1000多万的背景下,流域水环境明显改善,太湖富营养化趋势得到遏制,连续十三年实现确保饮用水安全、确保不发生大面积水体黑臭的“两个确保”目标。
水生态环境状况持续向好
通过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控源截污、蓝藻打捞、节水减排、生态修复、河道整治、调水引流等综合措施,太湖水质从2007年的劣Ⅴ类提高到2020年的Ⅳ类。太湖局监测的22条主要入湖河流,2007年有12条劣Ⅴ类,自2015年以来已连续6年消除劣Ⅴ类水体断面。太湖流域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由2007年的22.5%提高到2019年的62%。34个省界河流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的占比从2007年的22.9%提高到2020年的52.9%。
位于江苏、上海交界处的长三角一体化生态样板示范区——元荡
太湖淀山湖湖长协作会议 摄/尤 珍
水葫芦打捞
城乡饮用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基本形成多源互补互备的供水水源布局,城市全面建成双水源供水体系。科学实施望虞河引江济太调水,成功应对太湖北部湖湾蓝藻暴发、太浦河锑浓度异常等突发事件。
河湖管理全面加强
颁布实施《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强化涉水事务监督执法,在全国率先建立河湖长制工作体系,搭建了国内首个跨省湖泊湖长高层次议事协调平台——太湖淀山湖湖长协作机制,建立了环太湖城市联席会议、太浦河水资源保护跨省跨部门协作机制等,推进跨界河湖联保共治,河湖面貌持续改善。
经过水环境综合治理,太湖面貌焕然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