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处2021年工作计划安排
2021-07-24
山西水利 2021年2期
一、全面完成水土保持治理任务
按照《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下达山西的水土流失治理任务,结合我省实际情况,2021年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670平方公里,其中太原市130平方公里,大同市310平方公里,阳泉市95平方公里,长治市300平方公里,晋城市249平方公里,朔州市210平方公里,晋中市353平方公里,运城市246平方公里,忻州市635平方公里,临汾市512平方公里,吕梁市630平方公里。
二、加快推进水保重点项目工程建设
加快推进小流域治理、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黄土高原塬面保护、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水土保持等国家水土保持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和工程建设进度,按照水利部要求,年底前各项目投资完成比例达到80%以上。对于规划新建淤地坝的市县,要提前做好相关前期工作。
三、按要求完成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按照水利部黄委会安排部署,6月底前完成黄河流域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对2011年以来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并开工建设的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对通过遥感解译发现的疑似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认定和查处;对已完成自主验收报备的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核查;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水土保持监管履职督查。
四、认真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工作
配合黄委和海委完成列入国家重点防治区的74个县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认真做好省级防治区的43个县的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对实施的小流域治理、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开展信息化管理工作,配合完成相关抽查核查工作;对水利部和省里下发的生产建设活动扰动图斑进行现场复核和认定,有条件的市开展覆盖全市的生产建设活动水土保持卫星遥感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