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文水资源管理处2021年工作计划安排
2021-07-24
一、落实好“五水综改”总体部署
修订和制定相关制度:修订完成山西省水资源全域化配置方案;制定山西省水权交易管理办法、山西省桑干河流域水权水市场试点实施方案;制定山西省地下水超采区限期恢复采补平衡办法。
二、全力抓好岩溶大泉保护
(一)完成我省19处岩溶大泉生态修复方案编制工作,为我省岩溶大泉生态修复提供技术依据,其中8处由泉域所在市负责编制,于6月底前完成编制工作。
(二)完成好岩溶大泉范围内企业的专项检查,3月底前完成全省19处岩溶大泉泉域范围内企业的检查,实现监管全覆盖。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全力配合,确保顺利完成此次检查,同时,组织做好检查后的整改落实工作。
三、实施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项目
完成好2021年度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19个项目,尽快编制完成2021年度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经审查后报省政府批复。各有关市要及时编制实施方案并做好批复,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确保2021年底投资完成率不低于80%,2022年6月前全部完成。
四、进一步摸清底数,强化取用水监管
(一)全面梳理摸清我省主要河流取水口情况,在完成取水口核查登记的基础上,以县为单位,摸排河流取水口的取水规模、取水用途、取水工程批复文件、取水许可办理情况及实际取水量等。
(二)持续开展取用水专项整治,完成各类河道外用水的取水口及监测计量情况的核查登记,完成已登记取水口的问题认定,建立整改台账,开展问题整改,逐一销号落实,健全长效机制。
(三)从合理分水、管住用水出发,全面梳理我省河流跨界断面、生态流量断面、重点取水口、水源地、岩溶大泉、地下水超采区等监测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山西省水资源管理监测体系建设方案。
(四)开展重要用水户取用水监测设施建设,针对省级重点用水户监测情况,安装管道和渠道取用水监测设备。
(五)实施岩溶地下水监测井工程建设。
(六)在沁河重要断面新建2处水位水量监测设施,为沁河干流水位水量实时监测提供数据支撑。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需全力配合各项工作开展,确保完成2021年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