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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劳动保障机制研究

2021-07-19赵叶然

农村实用技术 2021年5期
关键词:权益农民工工会

张 倩 赵叶然

(河北经贸大学,河北 石家庄 050061)

1 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后,由于农村劳动力的过剩,农民工成为我国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时期形成的特殊劳动群体。“农民工”这个词汇最早是由著名社会学家张玉林教授在1983年提出来的,认为农民工是指户籍在农村,但主要生活来源是在城市务工所得收入的人员[1]。截至2019年底农民工总量达到29 077万,然而农民工看似是我国城市化发展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但在现实情况中农民工的劳动权益却无法得到切实保障。

本文基于相关资料及文献,了解目前我国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的现状,及现存问题,从而有针对性的构建农民工权益保障机制,为进一步保障农民工的基本权益提供参考。

2 我国农民工的现状及特点

2.1 农民工规模不断扩大,增长率稳步提高

图1 2015-2019年农民工规模及增速

由上图可以看出农民工人数从2015年的27 747万人次到2019年的29 077万人次,我国的农民工规模越来越庞大;从增速上来看,从2015年到2017年3年内增速较快,到2018年-2019年增速稍缓,主要原因在于劳动力次生市场趋近饱和,但总体来看呈稳步增长趋势,也进一步说明了我国农民工人数庞大,保障农民工权益势在必行。

2.2 农民工数量呈现“东多西少”的区域特征,但近年来中西部吸纳农民工能力增强

由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2018-2019年农民工的分布情况(按输入地和输出地划分),无论是输入地还是输出地,东部地区的农民工数量都较多,从增速来看中西部地区及其他地区近两年增长态势较猛,国家中西部扶持计划为农民工提供了较多的就业机会,同时也为中西部地区的高速发展提供动力。

2.3 人均居住面积继续提高,但大城市的居住面积明显少于中小城市

农民工在500万人以上及300-500万以上的大城市住房面积从2018-2019年有所增加[国家统计局],这样使得农民工在大城市就业的融入度提高;在中小城市人均住房面积没有明显变化,但从总体上大城市的人均居住面积要明显少于中小城市,从侧面反映出农民工在大城市生活的压力较大。

2.4 随迁儿童上学升学难、费用高问题在东部地区和大城市更加突出

根据国家统计局调查显示,有50.9%的农民工反映随迁子女上学遇到一些问题,表1可见东部地区农民工反映随迁子女存在升学难、费用高、无法在本地参加高考问题,所占比重分别为44.9%、30.1%和21.3%,分别比上年提高14.1、3.6和7.8个百分点,显著高于其他地区。

表1 2018-2019年东部地区随迁子女上学问题

3 农民工权益保障现存的问题

3.1 工资待遇水平低,欠薪现象普遍存在

夏静蕾[2]研究发现农民工月平均收入仅为城市正式职工的一半左右,实际工资收入基本上没有提高,农民工实际劳动小时工资也只有城镇职工的1/4左右。然而不仅工资待遇水平低,还存在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农民工与城市工人即使所作工作相同但最终发放工资的数额却相差甚远,并且农民工无法享受到城市工人享有的各类福利待遇。

3.2 休息休假权得不到保障

张辉、杨萍[3]在调查中发现所有被调查者都就业于私营企业,有95%的农民工日常工作时间都在13-16个小时,最少至少每天工作10小时,在问及是否有加班费时,几乎所有人回复都是没有加班工资。毕先进[6]在实证研究中表明农民工的工作时间平均每周高达56.34小时,如此超长的工作时长必然导致闲暇缩短,对农民工的生活质量产生较大影响。

3.3 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存在严重问题

劳动合同是农民工在就业时维护自身权益的保护伞 ,具有法律效力。然而从目前情况看,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识极度匮乏。陈欣欣[4]在调研中发现将近50%的农民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85%的农民工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严重不规范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如一张废纸。且王鹏祥、祁菲[8]两人走访发现同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不平等”、“不合理”的内容和条款,更有甚者如采矿、建筑等行业的用工单位私下与农民工签订“事故责任自负”的生死状。

3.4 教育权无法得到保障

本文提到的教育权不仅包括农民工在就业时受到的职业培训与相关法律培训,还包括随迁子女的受教育问题。2019年国家统计局调查发现,有一半以上的受访农民工反映随迁子女存在升学难、费用高以及无法在当地参加高考等问题,尤其在大城市,这类问题更加突出。这在无形当中增加了农民工的生活压力与困难。

3.5 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缺失

长久以来,受我国城乡户籍二元体制的限制,我国的各类社会保险以及社会福利待遇对于农民工和城镇职工保障差距甚大,蔡小娥、陈垚[5]在研究中发现首先农民工参保率低,多数企业不给农民工投保,同时由于城乡两种保险制度难于对接,也有一部分农民工不愿参保;其次由于许多农民工没有参加工伤、医疗保险,发生工伤事故和生病治疗享受不到相应的待遇;最后是获取社会救助进的缺失,虽然有工会作为保障农民工劳动权益的机构,但从实际情况看,农民工在遇到困难时工会所提供的帮助收效甚微,且大多数情况下农民工寻求救助的意识和途径是缺失的。

4 构建农民工权益保障机制

4.1 建立一个党政主导、工会参与的社会化格局

柴海瑞[6]认为要推动建立党和政府为主导的维权机制,进一步明确政府的责任主体地位,建立健全农民工工作领导机构,协调解决农民工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工会作为农民工维权的社会主体,应积极主动介入维权工作,也要加强工会组建力度,把农民工最广泛的组织到工会中来,努力把“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落到实处。

4.2 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动态的、有效的、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

需要建立一个动态的、有效的、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可以利用互联网APP或大数据技术,农民工每到一个地方可自行进行户籍申报,由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实时修改旧的户籍信息,同时建立户籍跟踪系统,为农民工享受社会保障权利提供依据也为随迁子女的解决上学问题提供信息基础。

4.3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要完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首先将农民工作为一类特殊劳动群体写入相关法律,确立其法律主体地位;其次要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或行为提出具体的惩戒办法,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最后各地要根据自身情况、因地制宜的制定符合当地的政策法规,以更能及时准确的满足农民工的劳动权益诉求。

4.4 加大教育投入力度

农民工上岗前需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可以采取网上授课的形式,以农民工完成课时和考试为标准,合格者即可上岗。第二,要加大对农民工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与引导,使农民工形成相关的法律意识,遇到困难时可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第三,对于随迁子女的受教育问题,进一步统一化、制度化,减轻其升学压力,缓解学费负担,同时对于无法异地高考的地区应进一步放开限制,从而减轻农民工自身压力。

4.5 完善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体系

第一,规范现行的就业制度,在当前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下,农民工群体的就业得不到保障,即使国家出台各项刺激就业的政策,但农民工就业仍受到加大打击,因此要推行规范的就业制度,积极保障农民工健康就业;第二,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对于危险工种如采矿业、建筑业等,建议国家采取强制措施要求相关单位或部门为农民工交五险,以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第三,要为农民工提供相应的劳动福利待遇,需要政府牵头,各用人单位积极配合,保障农民工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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