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分析
2021-07-14张泽旭
张泽旭
【摘 要】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中不良贷款率的持续增长使得如何处置不良资产成为一个重要问题。不良资产不仅会影响银行的资金周转,降低流动性,造成资产损失,也会使得社会资源无法得到合理配置,进而影响整个国民经济效益的提升。不良资产证券化是处置不良资产的重要方法。论文描述了我国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发展过程,介绍了不良资产证券化对商业银行经营发展的好处,继而分析了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存在的问题与发展障碍,最后提出了相应问题的解决方法。
【Abstract】In recent years, the continuous growth of the non-performing loan rate in China's commercial banks has made how to deal with non-performing assets become an important problem. Non-performing assets will not only affect the bank's capital turnover, reduce liquidity and cause asset losses, but also make the social resources unable to be reasonably allocated, thus affecting the improvement of the overall national economic benefits. The non-performing assets securitization is an important method to deal with non-performing assets. This paper describes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of non-performing asset securitization in China, and introduces the benefits of non-performing asset securitization to the 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commercial banks and analyzes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development obstacles of non-performing asset securitization of commercial banks in China, and finally puts forward the solutions to the corresponding problems.
【关键词】不良资产证券化(NPAS);特殊目的机构(SPV);信用评级
【Keywords】non-performing assets securitization (NPAS); special purpose vehicle (SPV); credit rating
【中图分类號】F832.5;F832.3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21)06-0070-02
1 引言
不良资产证券化(NPAS)最早是在西方国家发展起来的,以美国、意大利等为中心。因此,西方国家的理论知识和实际应用更加广泛,制度发展更加成熟,为我国不良资产证券化奠定了基础,对我国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一般来说,不良资产证券化是通过特殊目的机构(SPV)将各种类型的不良资产打包重组,形成资产池。然后通过专门机构发放,为资金需求者融资。2005年之前,中国的资产证券化还处于探索阶段。2015年,《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资产证券化试点的开始,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成为首批获准资产证券化的银行。之后,浦发银行和兴业银行成为第二批试点单位,资产证券化逐步进入高级阶段。经过这一时期,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得到了长期的修补和修改,为我国资产证券化的未来发展奠定了基础。2008年,美国次贷证券化引发的金融危机席卷全球。考虑到这一风险,中国暂停了资产证券化的审批。此后,资产证券化的发展进入停滞阶段。直至2012年,央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开展资产证券化的相关文件,开始强制资产的双重评级和风险留存,进一步规范资产证券化。2014年以来,中国资产证券化取得了跨越式发展。原有的逐一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再改为登记制,大幅度加快了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
2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动因
2.1 提高资产流动性和资本充足率
通过证券化,流动性差的不良资产可以转化为证券,银行资产负债表上的不良信贷资产从表内转移到表外,减少风险资产的数量,而后获得一笔资金,对加快不良资产的批量处置、提高不良资产处置的效益、弥补商业银行资产流动性不足、提高低资本充足率以及提高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都有很大的作用。
2.2 转移风险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能够转移和降低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并提高商业银行的信用等级。商业银行通过不良资产证券化,将不良债权直接转化为有价证券,间接融资转化为直接融资,从而转移银行的信用风险。同时,不良资产证券化可以加速银行资产的周转,提高资产的流动性,从而达到控制流动性风险的目的。
2.3 防止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再生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能够间接地加强信用监管,增强信息披露,提高信用质量并推动银行不良资产制度改革,更新资产结构,防止新的不良资产出现,避免不良资产恶性循环。
3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发展阻碍
3.1 专业权威的信用评级机构匮乏,体系不完善
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评级机构对不良资产证券的发行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信用评级会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评级对象的信用状况,可以提高信息和市场的透明度,客观公正地反映被评级对象各方面的質量水平,从而增加投资者的投资热情。资产池内资产不一致,信用差异大,量化困难,未来现金流较难预测,无法充分把握借款人的综合质量以及违约风险,证券信用风险评级困难。我国信用评级发展较晚,目前社会认可度较高的信用评级机构较少。而且,针对不良资产证券化专业高效的评级体系尚未建立,信用评级体系尚不完善,评级的公信力、权威性不强,缺乏核心竞争力。这导致不良资产证券化信用评估缺乏客观性和一致性,评估结果得不到投资者的认可。
3.2 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定价困难,市场活力小
由于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未来收益的不确定因素过多,信息难以充分披露,且存在信息不对称和固有风险特征,因此,尚未建立一个能够被广泛接受和认可的定价模型。这些都大大增加了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定价难度。投资者会对其定价的合理性产生怀疑。而且我国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市场范围和流动性小,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交易市场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因此,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市场需求量不足,市场活力小。
3.3 不良资产证券化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缺乏税收优惠支持
建立和完善与不良资产证券化相关的法律法规是保证不良资产证券化合理稳健运行和发展的重要前提。与国外相比,我国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实践起步较晚。虽然我国颁布了许多法律法规来防范资产证券化风险,不断加强市场监管,但法律法规仍然存在漏洞,没有形成专门针对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法律规定,不良资产证券化的监管体系也不完善。不良资产在证券化和后续销售过程中会产生各种税费。因为没有税收优惠,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成本会大大增加。消费者对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的需求便会下降,抑制了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推广。
4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建议
4.1 提高信用评级机构专业水平,完善信用评估体系
当前,信用评级机构应当注重增强创新意识,不断发展和完善评估体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提高其公信力与权威性获取客户的信任,提升核心竞争力。建设专门评估不良资产证券化的信用评级系统,提高评级质量,提升资产池信息透明度,多角度预测评估未来现金流状况,信用评估程序做到全方面、多层次、多角度,从而提高信用评级客观性、系统性和全面性。
4.2 加强创新,创设合理专业高效的定价模型,发展扩大规范的交易市场
合理的定价是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市场发展的强大推动力。只有定价合理、信息透明,投资者才会更加有选择投资的倾向。通过对资产池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充分分析风险收益水平,充分考虑定价对象的实际情况,在现有定价模型的基础上引入创新性的定价方法完善定价的技术手段,使得定价更加专业、合理、有针对性。规范有效的交易市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只有扩大规范化的交易市场,促进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流通,才能促进不良资产证券化的进一步发展,从而提高不良资产证券化市场的活力。
4.3 完善不良资产证券化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合理的税收优惠政策
法律法规是不良资产证券化发展的基石。应当针对性地制定并不断完善关于不良资金证券化的法律法规,法律法规的制约使得不良资产证券化得以规范良性运作,是维护其平稳发展的重要保障。政府应当对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发行过程中以及各个环节产生的费用给予适当的税收优惠,减少对其营业税、所得税等税费的征收,这可以减少发行销售成本,减轻发行人、特殊目的机构(SPV)、投资者等参与主体的负担,增强市场活力,进一步促进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发展。
5 结语
不良资产的存在制约着商业银行的发展。商业银行通过不良资产证券化措施能够有效解决不良资产为商业银行在内的整个社会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和问题,这能够提高商业银行的资产流动性和资本充足率,提高收益水平,转移风险,防止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再生,并且增提高了社会经济效益。为促进我国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发展,本文提出了提高信用评级机构的专业水平,完善信用评估体系,创建合理专业高效的定价模型,发展扩大交易市场,加强监管,完善不良资产证券化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合理的税收优惠政策等建议。
【参考文献】
【1】高蓓,张明.不良资产处置与不良资产证券化:国际经验及中国前景[J].国际经济评论,2018(1):124-142+7.
【2】易守辉.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研究[D].厦门:厦门大学,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