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商市场势力对社会福利的影响效应研究
2021-07-11崔佳琳
崔佳琳
新电改实施已有6年,电力行业改革发生深刻变革的同时矛盾仍然突出。发电作为电力体系的第一个环节,是典型的寡头垄断市场,寡头发电商具有市场势力。这种情况下,定价机制是否合理,必然影响电力产品资源配置和社会福利效果,研究电力产品定价机制及对社会福利效应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文章通过对定价机制的对比研究,得出具有市场势力的发电商实行二级价格歧视造成社会福利损失,提出政府需要对电力市场进行适当规制。
一、引言
为改变电力市场由国家高度垄断经营、不利于市场有序竞争的局面,1987年我国开始对电力市场进行改革。经过1987年第一轮电改、2002年第二轮电改两轮电改,我国实现了电力改革质的突破,两轮电改的完成是打破电力市场一家独大的关键,但是两轮电改过后整体效果如何充满争议。2015年我国开始新一轮电力市场化改革(简称新电改)。新电改6年来在许多方面取得成效,但改革的任务仍然艰巨。新电改提出“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售电业务放开给发电商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发电商可以将其业务领域拓展至售电环节,形成发售一体化;“放开发电计划”即根据电力市场供求情况,确定科学发电量。这些政策的实施使得具有市场市场势力的发电商获得更大市场份额。
价格歧视对社会福利的影响效应如何,对该问题学者的研究结论并不一致。蔡建刚(2014)认为在电力行业应该杜绝任何形式的价格歧视,因为实行任何价格歧视都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影响电力普遍服务的水平与质量。董雪兵(2020)通过构建二级价格歧视模型得出,价格歧视行为使得垄断平台过度攫取消费者剩余的同时增加了社会总福利,因此政府部门应该有选择地进行价格歧视规制。朱莹(2019)以航空公司为例,比较级价格歧视策略与完全垄断得出,社会总福利增加还是减少有不确定性,取决于需求曲线与成本曲线的斜率。本文对发电市场价格歧视对社会福利的影响效应如何进行研究。
电力行业是资本密集型产业,包含有限的发电商是典型的寡头垄断行业。本文借助斯塔克伯格博弈模型,分析发电商利用其市场势力对社会福利的影响。为比较分析发电商市场势力对消费者剩余、生产者剩余以及社会总福利的影响,首先构建不实施价格歧视的斯塔克伯格模型,计算出消费者剩余、生产者剩余以及社会总福利,其次计算出实施二级价格歧视的斯塔克伯格模型下的消费者剩余、生产者剩余以及社会总福利,最后对上述两种情况的计算结果进行对比,分析说明发电商利用其市场势力在实施价格歧视与不实施价格歧视下对社会福利的影响。
二、博弈模型的构建及推导
假设发电市场中存在两类发电商提供发电服务:发电商1为发电市场在位发电商,发电商2为发电市场潜在进入发电商,发电商1与发电商2提供相同产品。用q1表示发电商1的发电量,q2表示发电商2的发电量,两发电商面临相同的需求曲线:P=a-bQ,其中Q为两发电商发电量之和即Q=q1+q2。发电商所发电量恰好全部可出售。由于每个发电商都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因此发电商1与发电商2各自选择最优产量以实现利润最大化。用π1表示发电商1的利润,π2表示发电商2的利润。发电商1发电总成本成本低于发电商2,但总成本大小对博弈模型没有影响,因此假设两发电商成本结构相同且总成本为TC。在斯塔克伯格模型中,在位发电商具有一定的市场势力,发电商1为领导者;潜在进入发电商是价格接受者,发电商2为追随者。
(一)不实行歧视定价
不实行歧视性定价时,发电商1与发电商2价格相同记为P,表示统一的电力产品平均价格。发电商1发电商2的利润分别表示为:
π1=Pq1-TC
π2=Pq2-TC
求斯塔克伯格均衡解:
得出均衡时,发电商1与发电商2的发电量为:q1*=a/2b,q2*=a/4b,均衡发电量与均衡价格为:Q*=3a/4b;P*=a/4。此時,发电商1利润与发电商2利润以及总利润分别为:。
在电力市场中,消费者剩余表示电力用户在购买电力产品时愿意支付的最高电价与实际支付的电价之间的差额,如图1所示:S为发电商供给曲线,D为电力产品的需求曲线,供给曲线与需求曲线相交于E点。此时,市场均衡时的发电量与电力产品价格分别为P*、Q*,消费者剩余为图中阴影部分面积。
计算得消费者剩余,生产者剩余为发电商1与发电商2利润之和,社会总福利指消费者剩余与生产者剩余之和,即社会总福利。
(二)实行二级价格歧视
假设电力市场实行二级价格歧视,即在相同条件下销售不同数量的电力产品时,对不同的电力产品消费量收取不同的价格。假设将电力产品发数量分为两段,用P1表示发电量在第一段时的价格,P2表示发电量在第二段时的价格。用q11表示发电商1在第一段时的发电量,q12表示发电商1的最优发电量;q21表示发电商2在第一段时的发电量,q22表示发电商2的最优发电量。根据上述假设,此时电价P1、P2表示为:
P1=a-b(q11+q21),P2=a-b(q12+q22)
根据上述假设,此时发电商1与发电商2的利润分别为:
π1=P1q11+P2(q12-q11)-TC,π1=P1q21+P2(q22+q21)-TC
使用逆向归纳法,发电商1为领导者,先决定其最优发电量q11、q12,发电商2根据发电商1的发电量确定其最优发电量q21、q22:
1.发电商1先决定其发电量q11
π1=P1q11+P2(q12-q11)-TC=[a-b(q11+q21)]q11+[a-b(q12+q22)](q12+q11)-TC
π2=P1q21+P2(q22-q21)-TC=[a-b(q11+q21)]q21+[a-b(q12+q22)](q22+q21)-TC
求解上式得:
(1)
(2)
2.发电商1先决定其发电量q12
求解上式得:
(4)
(5)
由(1)(2)(3)(4)可计算出均衡时q'11、q'12、q'21、q'22以及P1、P2分别为:
此时,发电商1利润与发电商2利润以及总利润分别为:。此时消费者剩余如图2所示:S'为发电商供给曲线,D'为电力产品的需求曲线,供给曲线与需求曲线相交于E'点。此时,消费者剩余为图中两部分阴影部分面积。
计算得消费者剩余,生产者剩余为发电商1与发电商2利润之和,社会总福利指消费者剩余与生产者剩余之和,即社会总福利。
三、结论与对策建议
通过比较實行价格歧视与不实行价格歧视发电商1总利润与发电商2总利润以及消费者剩余与社会总福利发现:
(一)在实行二级价格歧视后,发电商1与发电商2总利润增加,增大数值为,其中发电商1利润增加、发电商2利润增加。发电商1利润增加是发电商2利润增加的2倍,具有市场势力的发电商获利更多。
(二)在实行二级价格歧视后,消费者剩余减少,减少数值为;同时社会总福利减少,减少数值为。
综上所述,发电市场实行二级价格歧视,一方面,对发电商有利,特别是具有市场势力的发电商1。这使得具有市场势力的发电商将进一步采取措施获得更大的市场势力以获取产额利润,不利于市场竞争,破会市场竞争活力。另一方面,对消费者剩余以及社会总福利不利。实行二级价格歧视使得同时侵占消费者剩余与社会总福利,不利于资源优化配置。
因此,政府需要对电力市场进行适当的价格规制和进入规制。发电商与用户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发电商总是掌握更多的信息从而制定高价,使交易价格与发电成本产生偏离。具有市场势力的发电商可以利用其市场势力影响整个发电行业的价格。为防止发电商制定高价,政府要使用行政力量对其进行规制,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防止出现限制性定价、掠夺性定价等恶性定价行为,导致市场无序竞争。发电企业可利用其生产技术、市场信息优势将其业务领域向售电市场扩张,实现发电售电一体化,从而获得更多市场份额,扩大市场势力,形成对在位企业不利的局面。为防止发电商实现在电力市场纵向一体化的局面,政府需对发电商进入售电市场进行规制。
我国电力体系由发电、输电、配电、售电四部分组成。发电作为电力体系的第一个环节,政府应详细制定长期政策和短期政策,加强对其监管,以利于社会福利的提高。根据发电市场现存的问题,政府要及时地发现和弥补市场规则漏洞,确保市场有效竞争,发挥竞争机制的作用,有效对发电市场进行监管。
(作者单位:云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