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废弃物回收政策目标:社会福利还是环保回收率?
2016-12-29谢天帅李兴艳
谢天帅 李兴艳
摘要:本文研究了社会福利最大化和环保回收率最大化目标下电子废弃物回收政策的决策问题,分析了决策目标对政策决策和政策效果的影响。研究发现:(1)社会福利最大化下的决策需要考虑非正规回收的环境成本、消费者对电子废弃物残值的最大估计、生产者与非正规回收者的单位电子废弃物处理利润等因素及其相互关系,而环保回收率最大化下的决策则不必考虑非正规回收的环境成本;(2)社会福利最大化下的政策在一些条件下不能充分发挥生产者的回收能力,但环保回收率最大化下的政策则总是可以;(3)环保回收率最大化下的社会福利在一些条件下较低,但环保回收率却总是不低于社会福利最大化下的。因此,回收政策应以环保回收率最大化为决策目标。
关键词:电子废弃物;回收政策;决策目标;社会福利;环保回收率
1.引言
为了应对电子废弃物的快速增长,许多国家采用了生产者延伸责任政策,要求生产者对其产品的环境影响承担责任,做到绿色设计、绿色生产与环保回收,其中环保回收是生产者承担延伸责任的最后环节。然而,我国生产者的回收受到非正规回收的干扰,而且非正规回收还因其处理方式落后而给环境带来了严重的危害。因此,学术界十分重视电子废弃物回收相关问题的研究。
迄今为止,学界已经研究了回收投资补贴…、最优回收率和再利用率、促进环保回收的激励、惩罚与监督机制以及不同机制的差异、激励居民和小商贩参与环保回收的系统动力学模型、回收政策作用下供应链网络的均衡、补贴对制造与再制造商竞争的影响、回收政策对供应链成员谈判能力的影响等问题。这些研究中,政府分别以社会福利最大化、支出最小化、期望收益最大化(即环境收益扣减政府支出)等为决策目标,很少有文献将环保回收率最大化作为政策的决策目标,也少有文献研究决策目标对政策决策和政策效果的影响。本文将研究社会福利最大化和环保回收率最大化目标下电子废弃物回收政策的决策模型,并分析决策目标对政策决策和政策效果的影响,这对政策决策者恰当地选择决策目标、提高政策决策的效率和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在政策工具上,学界的选择具有多样性,如回收投资补贴、回收率和再利用率、税费和补贴、基本补贴和奖惩、政府监督、征收处理基金和惩罚不达标回收行为、惩罚力度和监督概率、总激励和总惩罚、奖励力度或奖惩力度、环保宣传费用、向非法拆解收费并给予合法处理补贴、最小回收率并按未回收数量收费等。但政策的性质不仅取决于政策工具,还取决于执行政策的资源,比如,对于补贴或奖励,如果资金完全来自于生产者缴纳的处理费用,则该政策可以视为生产者延伸责任政策;如果完全来自于政府,则应视为政府补贴政策;如果既来自于生产者又来自于政府,则应视为混合性质的政策,比如我国现行回收政策即是这种混合性质的政策。本文拟研究生产者延伸责任性质的回收政策,故将生产者应回收的最小数量和回收量不达标时的惩罚作为政策工具。
在回收阶段,生产者承担延伸责任的方式一般有三种:生产者回收、生产者责任组织回收和第三方回收。spicer和Johnson认为对多数产品而言第三方回收可能是最有效的方式;魏洁和李军比较了这三种模式对生产者的相对优劣及其条件;计国君和黄位旺认为生产者回收带来的社会福利最大,回收体系应围绕生产者回收展开;王玉燕认为如果消费者环保意识较小则生产者回收比第三方回收有利,反之则第三方回收比较有利;Atasu和Subramanian认为生产者回收比生产者责任组织回收更能激励产品的绿色设计,后者可能扭曲竞争并产生“搭便车”行为,因此生产者更倾向于自己回收。考虑到较多研究肯定了生产者回收的价值、当前我国居民尚低的环保意识以及目前实行的多渠道回收管理制度等因素,本文以生产者回收为基础比较不同决策目标对政策决策和政策效果的影响,其他回收模式下的情况另行研究。
此外,大多数文献将生产者的生产活动和回收活动集成在一起,在这种情形下除非有外部资源注入(如补贴),否则过度强调生产者的延伸责任有可能降低其利润、阻碍其发展,因此有必要将生产活动和回收活动分隔开来加以研究。另外,少数文献考虑了非正规回收的存在及其影响(如文献[25])。考虑到现阶段我国电子废弃物多数被非正规回收者回收的事实,本文也将把非正规回收者纳入模型中,以使研究更符合实际情况。
2.模型及假设
假设某电子产品生产者以自己回收处理方式承担其延伸责任,则其与非正规回收者之间存在竞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