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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研究

2021-07-11张艳艳

中国商论 2021年9期
关键词:披露企业社会责任

张艳艳

摘 要:企业是一个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但在社会大系统中,企业也是社会的“企业公民”。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企业发展中引起的一系列劳工纠纷社会问题、资源环境等外部性问题逐渐突出,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国资委、资本监管部门开始加强对企业的外部监管,发布相应的指导意见,鼓励相关企业定期向社会披露企業社会责任报告。相比于发达国家,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起步晚,相关理论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且政出多门,存在相关政策要求不统一、报告编制不规范等各种问题需要研究解决。本文基于我国企业发布的大量社会责任报告数据,并结合社科院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WTO 经济导刊》等多家社会责任报告研究课题组研究数据,总结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现状,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基于此提出改善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披露、促进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健康发展的建议与对策。

关键词:CSR;企业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披露;建议与对策

中图分类号:F27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21)05(a)--04

2006年9月25日深交所发布《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首次将“社会责任”相关要求引入上市公司,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注意履行相关责任,提倡上市公司内部建立社会责任制度,定期检查和评价公司社会责任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形成社会责任报告,并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2008年初国资委发布了《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各中央企业树立和深化社会责任意识,建立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并定期对外发布,主动接受多方利益相关者的监督,发挥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率作用;之后上交所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也为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披露给出了指导意见。中国社科院也成立了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从2009年开始对此进行专项调查研究,并公开发布《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通过收集国内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数据,评价分析中国百强企业的社会责任管理及信息披露水平,辨析我国整体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的进程阶段。理论界大量的学者也对此展开了多视角研究,推动了企业社会责任在我国的发展,但整体上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起步较晚,重要的相关学术研究成果少,而且在实际推进中存在政出多门、政策要求不统一、报告编制不规范等各种问题,需要研究解决。

1 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含义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CSR)一词最早在1924年由英国学者欧利文·谢尔顿提出,但系统的定义最早是由被称为“企业社会责任之父”的Bowen(1953)所提出[1],Bowen认为企业有责任按照社会整体的目标和价值观的原则来制定企业政策、目标、进行决策并采取行为。随后的几十年中,在学术界不断深化对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现在社会各界普遍认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形成是商业文明演进的结果,企业社会责任要求企业必须超越唯利润至上的传统经营理念,企业不仅要创造利润对股东负责、对员工合法权益负责,还要兼顾对消费者、社区、环境及整个社会的责任。企业社会责任强调要企业在自身发展过程中对环境、消费者以及整个社会的价值与贡献。

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简称CSR报告)是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的产物,是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重要信息载体,沟通企业和各利益相关方,也彰显出企业经营发展的理念。据调查,不同组织对于社会责任报告名称的使用也不尽相同,如:“可持续发展进展报告”“企业公民报告”“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环境、社会和治理报告”或“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等。目前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含义尚未统一,有学者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指的是企业向多方利益相关者披露其经营活动情况对经济、环境、社会所造成的影响,反映企业经营发展的理念与战略;也有学者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是一种反映企业与社会责任关系的报告;而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认为可持续发展报告应合理反映组织的经济、环境和社会影响,并影响利害关系人的评估和决策。

虽然理论界和企业界对于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含义诠释不同,但从根本上来讲,都强调企业通过报告形式,披露自身经营发展对经济、环境和社会带来的影响,并以此提升企业的形象,创造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2 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制依据

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制离不开相应的标准和原则指导,为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相关国际组织建立了多种社会责任报告编制标准和框架。根据其影响力和标准不同,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报告模式:SAI发布的SA8000标准、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发布的GRI报告框架以及社会伦理责任协会发布的AA1000认证标准。SA8000侧重于生产环境和劳工条件,主要体现对企业员工利益维护的评价;GRI报告框架主要关于可持续发展;AA1000标准倾向于社会责任报告审计方面的认证标准[2]。在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评价体系的建立过程中,经合组织(OECD)、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等都陆续发布了社会责任报告编制指南和标准,我国国务院国资委、社科院、交易所等也相继出台了国内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制指引。

目前我国企业编写社会责任报告时主要编制依据有GRI《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社科院《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深交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上交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港交所《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ISO26000》等。全球报告倡议组织《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G4)为被参考最多的依据,其次为中国社科院指南,体现了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制除了参照政府和权威研究部门指南之外,也非常重视与国际标准的接轨程度。

3 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现状及问题

21世纪初“企业社会责任”在我国还是一个陌生的概念,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总体上起步时间较晚,但发展速度较快。尤其是近十年来在我国政府、行业协会、资本市场监管部门以及社会密切关注的压力下,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以各种形式对外披露社会责任报告,报告的披露数量快速上升。本文基于我国企业发布的大量社会责任报告数据,并结合社科院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蓝皮书》《WTO 经济导刊》连续多年发布的《金蜜蜂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研究》、胡润研究院《2020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白皮书》等多家社会责任报告研究课题组研究数据,总结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披露情况如下。

3.1 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披露总量

自2006年深交所发布社会责任指引文件,引导上市公司积极践行社会责任,报告披露数量总体上呈现逐年增长趋势。2006年也可以说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开元之年,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披露数量从当年的32份,到2009年增长到627份,经历“井喷”发展后,呈现稳步发展态势,据统计到2019年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披露数量为2030份[3]。这一数据增长表明我国在政府、行业协会、资本市场监管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组织机构的推动下,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整体发展迅速。

3.2 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发布主体结构

据统计,2019年在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发布主体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有881家(占比55.13%),民营企业有518家(占比32.42%),外资及港澳台企业有138家(占比8.64%),如图1所示。这表明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发布主体多元化,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占据多数,而民营企业的发布数量也在不断上升,呈现“国企引领、民企紧跟”的特点[4]。从公司性质来看,在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发布主体中,上市公司为1321家(占比82.67%),非上市公司为277家(占比17.33%),上市公司发布报告数量和比例逐年递增明显,这表明在相关行业、资本监管部门的政策指引和约束下,上市公司的企业社会责任感进一步增强。但整体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从A股上市公司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披露来看,相关机构数据显示,2018年沪深两市共披露了851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以截至2019年7月31日(上市公司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基本披露时)的沪深两市3682家上市公司为例,披露比例仅为23%[5]。

3.3 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披露内容与质量

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并对外披露相关报告,对于企业树立良好公众形象、改善内部管理具有重要意义。但目前由于社会责任报告的披露很大程度上是基于自愿进行的,且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内容及其指标有一定的差异,尚无统一的标准对其进行规范,因此报告质量参差不齐、无法保证。纵观我国近几年企业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发现,不少企业对于如何编制报告并不熟悉,对于可供参考和借鉴的优秀责任报告的学习也不足,报告内容存在不全面、篇幅过短、定量数据不足、内容信息凌乱等问题,其完整性、科学性、实质性、可信性等有较大的提升空间[6]。比如:在选择披露内容方面倾向于发布有利于企业形象的信息,而对不利企业形象的信息简单归到“问题与改进”中去;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对各利益相关者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具体指标不够全面;忽视对债权人、供应商和安全生产的责任;披露内容上倾向于使用文字和圖片来表述,缺少定量指标量化数据,没有深入反映企业履责信息和数据,不注重报告质量或流于形式。另外,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制的参照标准不一,这些问题导致虽然发布了责任报告,但报告难以全面反映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不同企业间的社会责任报告也缺乏可比性。

3.4 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披露发展水平

根据中科院近几年发布的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研究数据,2019年、2020年近两年的中国企业300强社会责任发展指数分别为32.7分、36.0分,约五成企业发展指数低于20分,仍在“旁观”;国有企业100强社会责任发展指数提升至54.6分,民营企业100强和外资企业100强发展指数分别降至26.0分和17.9分;2020年,国有企业100强抗击疫情议题、精准扶贫议题得分分别为72.0、69.4,远高于民营企业100强得分(46.5、28.6)、外资企业100强得分(26.9、8.0);从责任板块来看,中国企业300强责任管理指数得分为21.5分,达到二星级水平、起步阶段;责任实践指数得分为39.8分,接近追赶者阶段[7]。这表明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但整体仍处于起步阶段,国有企业100强社会责任发展指数领先于民营企业100强和外资企业100强,表明在国企引领、民企紧跟的企业社会责任披露2.0时代下,国企社会责任发展水平依然领先于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在国务院国资委的大力推动下,国有企业特别是央企的社会责任履行得到不断加强,始终是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践行的排头兵。

3.5 披露信息可靠性

报告披露信息的可靠性可以从表述的客观性、利益相关方评价、CSR专家评价、第三方审验或评级以及标注参考索引来源等几个方面来考察。据统计,2019年,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可信性整体有明显地提升。达九成的报告都采用了中立、客观的表达,负面信息披露也有较大增长,但在专家评价和第三方审验方面得分较低,如图2所示。作为非财务类综合性报告,健全的外部评估机制是保障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可靠程度的重要保证,全球报告倡议组织《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G3鉴证标准中对企业社会责任鉴证主体的要求是企业外具有合格鉴定能力独立的第三方机构。但目前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鉴定评级数量相对有限,由于社会责任报告的第三方审验、评级和专家评价都是企业基于自愿进行的,并且在接受第三方评级的企业中,标准也并不统一,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可信性。

4 改善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的建议与对策

从发展的角度来看,国内企业越来越重视社会责任报告的披露,但目前国内社会责任报告披露还存在不少问题,仍需社会各方努力共同推进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健康发展,建议与对策如下。

4.1 对于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监管者

4.1.1 加强引导,通过社会责任的宣传加深企业践行社会责任的观念

从目前企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主体结构可以看出,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属于责任报告发布重要主体力量,这与政府、行业协会、资本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政策要求密切相关,同时也反映总体上企业尚未形成积极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可通过各种交流会、报告会、宣传周、评比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企业社会责任价值观念的宣传与引导,切实推动和鼓励企业积极主动履行社会责任,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如2015年12月17日,上海市文明办、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上海市经济团体联合会、上海市商业联合会、上海市企业诚信创建活动组委会和东方网联合举办了“上海企业社会责任与诚信建设工作交流会”,上海市文明办发布《上海市文明单位社会责任建设报告》,中国商飞、绿地集团等12家企业分别作了现场和书面交流,鼓励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诚信上海”建设。

4.1.2 发挥领袖型企业示范引领作用

根据我国企业实际情况,我国在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发展进程中,主要采用自愿与强制相结合的原则来推广和实施。先在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中推行,然后在中小型企业中逐步推进。国有企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在国民经济的关键领域和重要部门中处于支配地位,其社会责任工作的深入推进,也将有力地推动中国社会责任的整体进程。相关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通过持续加强监管,鼓励规范性社会责任评价及标准体系的建立、推广,并通过评价、总结、归纳中央企业优秀社会责任实践和最佳社会责任实践案例,发挥领袖型企业师范引领作用,逐渐带动更多企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搭建社会责任报告的学习、培训、交流和发布平台,为企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提供系统支持,不断完善企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机制和环境,实现报告质量的全面提升。

4.1.3 建立企业社会责任相关的法律法规准则,实施审核制度

隨着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的推进,政府可以在适当时机通过立法权,明确界定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强制和自愿披露的内容,使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有一套严格的标准可依。监管促进市场发展,有一定的准则约束之后,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内容才能客观、公允,符合质量标准要求。同时,为了保证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公正、全面和准确,可考虑由独立第三方审计监督部门来严格审查和评估,逐步建立、实施和完善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审计制度,以提高报告披露质量。

4.2 对于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的主体

4.2.1 尽快建立有效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企业行为引起的一系列劳工纠纷社会问题、资源环境等外部性问题逐渐突出,随着商业文明演进的推进,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并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报告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企业社会责任不是简单的公益活动,企业应将践行社会责任与企业发展战略结合起来,将履行社会责任理念融入企业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中,提高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意识,尽快建立有效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将对社会责任的履行落实到企业的各部门、岗位,建立完善的责任体系,追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价值最大化,实现良性互动。

4.2.2 切实提升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质量

目前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内容参差不齐,质量水平有待提升;部分报告流于形式,影响报告的使用价值。企业应提升践行社会责任意识,并依据《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等权威性强的标准编制社会责任报告,规范报告内容,并积极向有专业资格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审验,切实增强报告的可靠性和公信力[8]。

参考文献

CarrollA.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Evolution of a Definitional Construction[J].Business and Society,1999: 38(03):268-295.

孙世恩.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研究[D].长春:吉林财经大学,2015.

殷格非.金蜜蜂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研究(2019)[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

胡润研究院.2020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白皮书[R].2020.

中科院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报告(2019)[R].中国社会科学院,2019.

王宇平,史雅洁.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信息披露现状研究[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6(15):19.

中科院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报告(2020)[R].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2020.

张文娟.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评价[D].太原:山西财经大学,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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