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族国家中的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关系
2021-07-11张禧瑞
摘要:民族国家是国家形态的历史演进中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相互作用中最终确立起来的。就历史渊源而言,与传统认知恰恰相反,原始的国家认同是近现代民族认同形成的基础,是其不可或缺的特性;民族认同则催生了民族国家,其本身也就成了现代国家认同的基本底色。因此,在处理现在多民族的民族国家形态稳定性问题上,需要着重处理二者的关系,确立国家认同的优先原则,但同时也不能抹杀和否定民族认同的存在,这里的民族认同包括单一民族国家和多民族国家的民族认同。
关键词:民族国家;民族认同;国家认同
中图分类号:C91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916(2021)08-0037-03
民族国家是现代国际社会的基本组成单元,也是国际关系的基本主体,作为一种政权存在形式被历史所选择、社会成员所接受。但随着二战结束后民族独立运动的发展,传统意义上的民族国家概念(即单一民族所组成的政治共同体)被重新定义。多民族国家的出现不仅重构了民族国家的概念,也给这一现代国家形态造成了巨大的冲击,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之间的冲突使得维系国家统一稳定成为了当务之急。要解决这一矛盾,必须准确把握矛盾的根源;要维护民族国家形态的稳定,就要找到其形成的历史条件。认识其历史和理论依据,并根据这些认识对当前我国的民族政策提出建议,是本文讨论的重点。
一、具有争论的民族国家建设理论
影响民族国家存续的主要矛盾来自于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之间的冲突,因此如何处理这一冲突是相关民族国家理论的着手点,由此产生了两大相互对立的理论派别。
(一)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的矛盾的根源
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之所以会产生矛盾冲突,在现有的主流研究中主要源于二者利益的不一致性。
首先是随着移民和多民族国家的增多,族群的地域边界与国家边界重合度不断降低,但对于民族关系和文化的认同仍然强烈地存在,即民族认同明显地表现为“社会成员对自己民族归属的认知和感情依附”[1],这与以政治性和理性为主要特征的国家认同发生了冲突,对于国家归属感的缺失使得国家认同被动摇。
但研究者们也发现这一矛盾的根源仍然来自于二者的利益不一致性。所谓矛盾,即一方对另一方的反抗。整合原有的民族认同并建立起统一的国家认同一直是民族国家建立的重要基础,因此当原有的民族认同得到增强时就会相应地削弱这一立国基础,从而产生矛盾。比如,对于民族认同的强弱程度变化,英格尔就指出有三种情况会使得族群认同感最大化:(1)民族成员普遍認为强化族群意识的做法能使得自身和群体利益最大化;(2)有关祖先文化和族群起源的神话被强烈感受和认同;(3)族群中有较大部份人群感到被政府“疏远”,即自身权利在该国家无法得到保障。
总而言之,目前世界主流的民族国家问题研究都将“民族国家”的词汇构成作为研究出发点,从而得出了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相冲突的结论。
(二)两种认同相冲突背景下的主要理论及实践
该类理论认为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是不可调和的两个方面,要解决二者的冲突,必然要扩大其中一方的影响力,从而削弱甚至同化另一方,这种认识的流行是人们对于当下民族和国家冲突的直接反映,同时也迎合了国家政治机关的利益需求,降低了解决民族问题的成本消耗,因此得到了广泛支持。
这一类观点主要有两种趋势,第一种是主张要适应全球化的历史趋势,必须消除个体对于原有特定族群的情感依附,使人转变为统一的政治性公民,也就是以国家认同同质化民族认同。比如,有研究者就明确指出“要通过国家政治权力的介入和干预,通过官方意识形态塑造、统一规范和标准化的教育手段、体制和政策……消除国内部族文化的异质性,塑造一种同质一体化的国民文化,从而使民族成员形成统一的国家民族观念”[2]。这一理论主张最明显的现实运用可以参考法国所奉行的“无民族”公共政策,即将法兰西民族一体化的同化政策,他们没有设立专门针对民族的国家部门,政策制定上所有的公民都按照统一的标准,居民信息的登记中也不会有民族身份信息。
第二种观点则是主张建立一种主体性的普遍文化认同,以这一主体地位的民族文化认同为基础建立新的国家认同,这种国家认同将不再是纯粹的政治性理性认同,因为它将建立在民族情感的基础上。该观点的突出特点在于强调民族文化情感和国家认同的“维系”,占据了普世道德和人道主义的制高点,因而在近年来受到西方学者广泛的吹捧。但这一观点在实际中则往往表现为种族主义和国内文化霸权,比如亨廷顿在《我们是谁?——美国国家特性面临的挑战》将美国的国家认同的核心归结为美洲初期移民中白人新教徒的民族文化认同:“在将近四百年的时间里,它一直是文化核心,成为国民身份和国家特性的核心组成部分。”[3]
以上两种主张都是基于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之间的平级关系以及不可调和的矛盾性质而提出的,纠结于民族国家的字面意思,因此得出这样的结论无可厚非。但是如果重新对民族国家的历史起源进行考察,对“民族”和“国家”的含义进行区分和辨别,就能得出不同角度的结论。但在提出建议时要注意理论的构建往往是偏激的,现实主张应该是对理论的合理借鉴。
二、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探究
(一)王朝国家和民族的形成
对于民族和国家的形成,人们往往会有先入为主的印象:民族比国家出现得更早。这种对于民族的认识是原始且片面的,与“民族国家”中的民族具有截然不同的含义。哈贝马斯对于民族就给出过“两面性”的定义:由公民组成的“民族”和由民众组成的天生的“民族”。前者是政治法律共同体,后者则是历史命运共同体[4]。很明显,“民族国家”中的民族指的应该是前者,也就是说现在社会谈及民族,往往涉及的是“政治民族”。那么在讨论民族国家的民族认同时就无法完全和统一的政治共同体相剥离,民族对国家机器的认同形成了国家认同。
事实上,“民族国家”的概念起源于西欧,中国由于长时期的大一统和汉民族绝对优势淡化了民族冲突对国家形态的冲击,这一点在古代欧洲则表现得十分明显。罗马帝国的扩张、蛮族入侵破坏原有文化基础、基督教盛行甚至于出现了跨越地缘政治模式的“教皇国”,这些历史因素都使得西欧原有的“历史命运共同体”意义上的民族土崩瓦解。此时的欧洲人大多效忠于某一特定的领土,其认同感和归属感与族群没有任何关系,也就更不存在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的说法。真正推动这一切改变的是商品经济的发展、资本主义萌芽、市民阶级兴起的历史经济需求,“国王的政权依靠市民打垮了封建贵族的权力,建立了巨大的、实质上是民族为基础的君主国。”[5]
君主王朝国家的建立为居民重新进行民族共同体的整合提供了统一的政治共同体环境,也就是在这之后近现代意义上的民族才开始逐渐塑造和形成。在统一的国家中,统一的民族经济基础、语言文化才得以形成,正是国家政权为民族的存在和发展提供了一种整合力量,使人民能成为“稳定的人群共同体”[6]。
(二)王朝国家的解构与民族国家的建立
封建王朝国家得以在一定时间内存续、并且是以“正义”的姿态存续,从根本原因上来讲是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还不够成熟到要求反抗现有的社会制度;从社会动力的角度上来说则是民族意识觉醒程度较低,未能形成与国家相抗衡的社会力量。除此之外,此时的民族认同尚处于起步阶段,国家认同的概念也无从谈起,民众认同和服从于王权从本质上来讲并不是服从于国家政体这一政治机器,而是为了自身的利益而服从、服务于某一特定人群,也就是把早期对于教皇、地域领主的服从转移到了王权上。
随着统一国家内民族整合的不断发展,统一的民族情感和民族认识逐渐形成,这一民族意识的觉醒促使民族從一个自发的群体变为一个有着鲜明的民族认同的自觉认识的群体,从而不再是国家摇篮中的婴儿,直接和国家构成一种二元关系,此时的民族群体是否认同国家,将反过来决定国家形态的存续。一直到觉醒的民族意识发现了王朝国家的本质是为王室贵族谋取利益,组成族群的人民利益无法在现有的国家体制下得到保障,因此在历史经济条件成熟、新兴资产阶级壮大的情况下,西欧的封建王朝国家形态走向终结。
而此时,资产阶级正是因为在当时代表着先进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因此能够顺理成章地成为民族利益的代言人,推翻王权的同时建立起符合自身利益要求的新的国家形态,实现民族对国家的认同,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马克思在描述这样的历史过程时也这样解释道:“每一个企图代替旧统治阶级地位的阶级,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就不得不把自己的利益说成是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7]但这并不意味着从此以后民族认同就再次和国家认同合二为一了,民族认同的产生以已经历史存在的族群长期共同生产生活、文化积淀为基础,一经形成就会成为具有独立性的民族意识,并和国家认同长期处于磨合状态中。
三、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的关系
根据对民族国家的历史起源分析,可以得出“民族—国家”二元认同的结论,从一个新的角度对当下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的关系进行解释,进而给出更加现实的理论建议。
首先需要明确“民族国家”本身就包含着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两层含义,这种二元关系是民族国家的本质特征。消灭或者削弱其中任何一方,都是对民族国家本身形态的颠覆,因此要维护这一结构的稳定是要寻找二者合适的定位,而不是寄希望于合并、消除、同化政策。
现代民族是在同一国家的基础上形成的,因为只有依靠强有力的国家政治机器才能使得现代民族的形成变成可能,这一历史根源就决定了民族认同在“民族—国家”二元认同结构中应该处于次级,而国家认同应该位于第一优先级。如果国家没有得到民众的认同,国家认同被淡化,必然会走向国家形态崩溃的局面。同时,从诞生起就具有政治性的现代民族也会因为国家的崩盘而失去活动环境,从而进入历史的循环:纯文化性民族因为动荡的政治环境而被消解,一直到王朝国家的出现才重新以政治性民族的姿态出现。
但这也并不意味着民族认同应该向国家认同“让步”,以至于牺牲自我来成全国家认同,因为民族国家的出现本身也是基于统一的民族意识,以及这一民族意识谋求自身利益的需求。并且在物质水平相比于以前空前发达的现代社会,人们的精神和心理需求也在不断增加。弗洛伊德的需求层次理论认为,人的需求从低到高可以分别表现为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归属与爱的需要、尊重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五个等级,国家认同确保国家存续能够满足前两层次的需要,可在世界局势长期稳定、经济科技水平飞速发展的时代,“个体安身立命的意义世界被摧毁,人的本体性安全体系变得更加脆弱,因而,公民比以往任何时代的个体更深刻地感受到归属难以确定的焦虑和不安。”[8]只有民族认同的实现能满足人的“归属与爱”的需要,这成为了民族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
结语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现代民族国家的存续社会基础是“民族—国家”二元认同的结构,二者在地位上确实存在优先级的差异,但绝不是能被对方所取代的存在,只有这一二元结构保持平衡,民族国家的形态稳定才能实现。也就是说,在处理二者关系时,首先要确保坚持以国家机器为国内族群利益而运作的宗旨,充分保护和满足国民利益,建立起充分坚定的国家认同,从而保护国家的完整与独立,只有在这样的条件下才能为民族认同(归属感、情感依附)的获得与进一步强化提供可能的空间。其次在此基础上要充分尊重国内民族的自我认同,在必要时提供针对性的保护措施(如民族区域自治)。通过国家足够的尊重和保护,一方面可以满足民族的情感归属需要,减少民族利益和国家利益之间的矛盾,提升国家认同;另一方面也可以进一步使得“民族—国家”的二元认同结构更好地融合平衡,为未来国家形态的平稳过渡提供保障。
这也正是我国民族政策所体现出来的重要特点,也是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科学性的理论性原因。正如第二部分所提到的那样,民族国家本质上来说只是国家发展的历史形态之一,而不是人类政治历史的终点,任何否认这一点、并试图跨越阶级矛盾建立起一个完全民族性国家的理论都无法自圆其说,并且在实践上走向偏激。
参考文献:
[1]王希恩.民族认同与民族意识[J].民族研究,1995(6).
[2]刘鸿武.黑非洲文化的现代复兴与民族国家文化重构[J].历史教学,1993(10).
[3]塞缪尔·亨廷顿.我们是谁?——美国国家特性面临的挑战[M].程克雄,译.北京:新华出版社,2005.
[4]尤尔根·哈贝马斯.包容他者[M].曹卫东,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
[5]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周平.民族政治学[M].第二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7]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8]肖滨.两种公民身份与国家认同的双元结构[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1).
作者简介:张禧瑞(2000—),女,汉族,四川江油人,单位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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