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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共同体”理念的多维解读

2021-07-08张永红

理论导刊 2021年5期
关键词:生命共同体人与自然

摘 要:“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是有着丰富内涵的科学理念。自然内部相互依存的生命共同体是基石,人与自然共生共荣的生命共同体是核心,人与人携手共赢的生命共同体是保障,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实现生命共同体的有力举措。就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而言,生存共同体体现其直观性,生活共同体体现其丰富性,文明共同体体现其全面性,生存、生活、文明共同体逐层跃升;“神魅”自然因“畏”而“敬”生成天然共同体,“祛魅”自然无“畏”无“敬”生成虚假共同体,尊重自然因“敬”而“畏”生成真正共同体。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以人与自然的和谐——和解为目标,以“谐”促“和”——以“解”保“和”,生成真正的生命共同体。

关键词:人与自然;共生共荣;生命共同体

中图分类号:D6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21)05-0064-07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理论构建及其现实践履”(20FKSB038);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世界意义研究”(19YBA130)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张永红(1972-),女,湖南湘潭人,湖南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生态思想。

当人猿揖别,人类从大自然的“母体”中诞生出来之后,人与自然就对立统一地存在着。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古老而年轻的话题,古今中外探索者众。“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这是习近平对人与自然关系作出的科学判断,是对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继承与发展。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必须科学理解“生命共同体”理念,本文拟从三个层面对其丰富内涵进行思考与解读。

一、自然内部共同体、人与自然共同体、人与人共同体,三重生命共同体相融

了解与认识生命共同体,我们不妨先从自然物之间、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入手,考察这三者的内部关系以及三者之间的关系,厘清生命共同体最基础、最本源的含义。

(一)自然内部相互依存的生命共同体是基石

习近平提出生命共同体论断,首先阐明的就是自然生态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制衡、相互影响的有机整体。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习近平明确指出:“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树。”[1]山水林田湖表面各自独立,自成系统,实则“命脉”相连,相互依存。之后他又进一步指出:“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2]“草”的并入让生命共同体内涵更丰富。当然,山水林田湖草只是自然内部生命共同体的必要但非充分构成要件,自然内部相互依存相互制衡的生命共同体包含着整个大自然中所有非人的存在物。自然先于人类而存在,先于人类而存在的自然生态系统是一个有待不断深入探索的领域,存在着许多未解之迷。但已有的研究表明,自然生态系统中动物、植物、微生物、阳光、空气、水等生态要素,编织成无数生态链,维系着自然生态系统内部的平衡。如果自然生态系统中的某些类群出现问题,其内部平衡就会在一定的程度上被打破,甚至发生生态灾难。

强调自然内部各要素之间是相互依存的生命共同体,这是认识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理论前提与实践基石。试想,如果自然内部并非紧密联系的生命共同体,而是松散组合、简单堆砌的无数个体,那就意味着即使人类随性、随意对待自然,充其量只会产生偶然、个别、局部的不良影响,不会有系统性的生态灾难和生态危机。正因为自然内部各构成要素是有着密切联系的生命共同体,人类只有秉持系统思维、尊重自然规律,才能保护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的基石。如果自然内部生态系统的动态平衡遭到破坏,自然内部生命共同体出现撕裂,必将殃及甚至危及人与自然的生命共同体。

(二)人与自然共生共荣的生命共同体是核心

生命共同体是有着丰富内涵的科学范畴,其中,人与自然的共生共荣是生命共同体的核心,我们可以从如下三个方面来理解:其一,“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关系”[3]。“最基本”三个字言简意赅地说明,现实的人在生产生活过程中生成多种多样的社会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是构筑所有社会关系的基石。其二,“人因自然而生,人与自然是一种共生关系”[4]11。“共生”强调自然先于人类而存在,强调自然对于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重要性、不可替代性。其三,“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5]40。生命共同体说明人与自然命运相依、休戚与共,不仅强调自然对于人类的意义与价值,同时也从另一方面说明,人类对自然而言不是可有可无的存在,缺乏人类的有序参与,自然也很难良性运行。从“最基本”到“共生”再到“生命共同体”,反映出习近平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逐步深化的过程。共生是前提,共荣是根本,共生共荣是生命共同体的核心表征与诉求。

共生共荣的人与自然关系不是自然的馈赠,需要人类规范约束自己行为的主观努力,这就需要我们厘清理论界反复讨论的话题,即人与自然何为价值主体?何为价值客体?在笔者看来,“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理念不仅深刻揭示了人与自然的关系,且蕴含着价值主体新认识,即“人是价值主体,但不是唯一的价值主体,人与自然的共同命运才是真正的价值主体”[6]。至于共同命运这一价值主体所对应的客体,则是自然与人的实践组成的复合系统,自然作为价值客体,提供资源与场所满足生命共同体的需要;人作为价值客体,以自身的能动性实践作用于自然以满足生命共同体的需要。盲目主客二分从而工具理性地理解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必然导致人类肆意掠夺自然,自然无情地报复人类。可以这么认为,人与自然能否实现共生共荣,关键在于人类能否从人与自然的共同命运这一价值主体出发,善待自然从而善待自身。

也许有人会对“人与自然的共同命运是价值主体”提出质疑。马克思曾明确提出:“主体是人,客体是自然。”[7]不过,理解马克思将人与自然主客二分,必须放在马克思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全面考察与论述中进行思考。马克思早就指出:“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8]209“自然界,就它自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靠自然界生活。”[8]161恩格斯早就警告过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9]559-560强调人类对自然的依赖性,强调外部自然界的优先性,承认人是“能动”与“受动”辩证统一体,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原则立场。也就是说,马克思在此语境中将人与自然主客二分以突出人与自然的“区别”,是以其他语境中人與自然相“统一”为基础,是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科学认识。生命共同体理念继承与发展了马克思主义自然观,也内在地廓清了人与自然的主客之争。

(三)人与人携手共赢的生命共同体是保障

人与自然之间和谐共生的生命共同体,需要人与人之间平等互利、携手共赢的生命共同体予以确认与维护,解决人与自然的关系要从解决人与人的关系入手。只有实现了人与人的和谐,才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只有实现了人与人的和解,才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解。当今世界,尽管不同群体、民族、种族、阶级、地区、国家的具体利益不尽相同,但人们之间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的程度空前加深,局限于单一地理空间的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简单交换及交流关系几成历史。人类生活在同一个地球村里,联系多元、复杂、紧密。因此,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需要人与人的携手合作。

以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为例,病毒是人类共同的敌人,防控是全球共有的责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敢于担当,善于担当。中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众志成城,共克时艰,坚决打赢疫情阻击战,用中国速度为全球备战疫情防控争取了宝贵时间,用中国力量构筑起了防止疫情蔓延的坚固防线,用中国的坦诚毫无保留地分享疫情防控和治疗的数据、经验,用中国制造撑起全球抗疫的大后方。然而,以美国为首的某些西方国家一方面对较早出现疫情的我国或者隔岸观火、袖手旁观,或冷嘲热讽、怨天尤人,或添堵搅局、制造事端;另一方面心存侥幸,希望被他们贴上政治标签的疫情能够围困中国,绕过、放过自己国家。美国前商务部长罗斯甚至表示希望通过疫情的发展让制造业回流美国,贸易战不能得逞的图谋希望病毒帮忙实现。美国自己出现疫情之后,时任总统特朗普、国务卿蓬佩奥等不是忙于战胜病毒,而是不断将病毒污名化,竭力纠集盟友急于甩锅中国和世界卫生组织,甚至出现了所谓向中国索赔的荒谬言行,出现了断供世界卫生组织的荒唐举动。不过,精于算计的政客最终还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血的教训再一次警示人们,病毒无国界,人类只有携手合作才能战胜疫情;地球是我们共同的栖居之所,不同国家与地区的人们只有平等協作相互支持,才能营造和谐宜居的人类家园。

由是观之,人与人携手共赢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有力保障。相反,只为地区或国家利益蝇营狗苟,最终必然要为自己的自私自利买单。面对“世界怎么了,我们怎么办”的时代之问,我国倡导并以实际行动推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全球发展贡献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彰显中国担当和中国自信。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将清洁美丽世界这一生态要素包含其中,能为人与自然的生命共同体提供直接保障;人类命运共同体摒弃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和你输我赢的零和博弈思维,倡导“共商、共建、共享”的治理理念,能为生命共同体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支撑。

二、生存共同体、生活共同体、文明共同体,三重生命共同体逐层跃升

自然内部共同体、人与人的生命共同体是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基础与保障,是我们理解生命共同体的重要维度。习近平所论述与强调的生命共同体,最终落脚点是“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生命共同体之“生”,不只是简单的生存或者生活能全面解释,它是生存与生活的复合体;由生存——生活——文明的跃升,说明生命共同体的逐步生成。

(一)生存共同体——体现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直观性

其一,人依赖于自然而生存。求生存是人的本能,生存着的人类是所有人类历史的前提。“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8]519但论及人的生存,不可能撇开与自然的关系。作为“类”存在物的人,其生命来源于自然,受制于自然;作为“个体”存在物的人,生存于自然,复归于自然,自然是人的栖居之所与物质源泉。马克思早就指出:“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界之中的。”[9]560恩格斯指出:“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自己所处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9]38-39人类来源于自然,作用于自然,又受制于自然,自然是人的生命之源立命之本。习近平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10]164如此等等,都说明一个简单的道理,即人的生存离不开自然。

其二,非人存在物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人类而生存。人与自然是生存共同体,不能只强调自然之于人类生存的意义,同时也需要强调人类有维护非人存在物生存的义务。自人类诞生以来,外部自然界就不再是完全自生自灭的存在,其生存需要人类在“作为”与“不作为”之间找到平衡的支点。“作为”,准确地说是在认识生态系统运行规律的基础上维护生态平衡的行为和过程。2016年9月5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在美国夏威夷宣布,大熊猫的受威胁程度从濒危变为易危。我国的保育努力扭转了大熊猫濒危的命运,如果没有人们的竭力拯救,很多濒危物种会逐渐从地球上消失。人类要保护大熊猫,但同时也要部分消灭苍蝇、蚊子、老鼠等生物,如何取舍地“作为”,则有赖于对生态平衡的科学认识。“不作为”有两种情形,一种为人类认识自然规律基础上约束自身行为,尊重自然的休养生息规律,不加干预;另一种是对未知领域谨慎探索,不盲目作为,如地球之外的自然仍十分神秘,人类有谨慎自己的行为以免破坏其有序存在的责任。人类谨慎自己的行为,在某种意义上就要求“不作为”。无论人类是“作为”还是“不作为”都说明一个问题,即自然界中的一切物种也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人类而存在,只不过物对人的依赖不如人对物的依赖明显、强烈而已。

人类的生存依赖于自然,非人存在物的生存也需要人类承担系列的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讲,人与自然相互依存,是一种不可分割的共同体。如果从人的“类”意识与“类”存在而言,求生存基本诉诸于阳光、空气、水、食物、衣物等物质需求的满足;非人存在物的存在,除物质外更无其它需求。可见,生存基本以“物质”需要及其满足为指针,作为唯一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人类,更是以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直观地表征着“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

(二)生活共同体——体现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丰富性

求生存是人和非人存在物共有的本能,会生活才是人之为人的实现,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显著特征。生活共同体指向的是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因此,生活共同体所讨论的不是人与自然之间简单的双向依存性,而是人们在追求美好生活过程中所展现的与自然之间联系的丰富性。

其一,以“物质”的多样性体现生命共同体的丰富性。为延续生命的生存,可依靠人与自然之间相对简单的物质变换来维持。也就是说,“求生存”基本以物质变换的多寡来衡量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会生活”是发展与享受的统一,有着比物质需求更广泛的内容。即使仅从物质需求的满足而言,“会生活”表明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不是简单地以数量来衡量,而是数量与质量的统一。美好生活需要物质数量充足、品种丰富、品质过硬。食不只为果腹,需要营养美味健康;衣不只为蔽体,要新潮美观有个性;住要舒适,行要便捷……社会越发展,物质需要越多样,物质产品越丰富,人们对自然的利用越深入。即便现代科技发展迅猛,但任何生产都是建立在对自然资源或直接或间接开发利用的基础之上,物质需求与供应的多样性反映了人与自然的联系更复杂、丰富、多元。

其二,以“文化”的多彩性体现生命共同体的丰富性。对于“会生活”的人而言,丰富的文化生活不可或缺,生活越有品位,文化需求越丰富多彩。马克思曾指出:“从理论领域来说,植物、动物、石头、空气、光等等,一方面作为自然科学的对象,一方面作为艺术的对象,都是人的意识的一部分,是人的精神的无机界,是人必须事先进行加工以便享用和消化的精神食粮;同样,从实践领域来说,这些东西也是人的生活和人的活动的一部分。”[8]161马克思的这段话说明,自然界不但是人的生活的物质来源或“物质食粮”,是人的“无机的身体”,而且是人的“精神食粮”,是“精神的无机界”。特别是随着生产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文化之于生活的重要性并不比物质逊色。“如果音乐很好,听者也懂音乐,那么消费音乐就比消费香槟酒高尚。”[11]消费好的音乐比消费香槟酒高尚,是因為音乐能慰藉人的心灵,文化能启迪智慧、铸就灵魂。“思维着的精神”是“物质的最高精华”[9]426,“文化上的每一个进步,都是迈向自由的一步”[9]120。文化产品的生产与消费更能体现生存——向“生活”的跃升,更能表征着人之为人的实现。文化视角下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主要体现为:一方面,尽管文化产品不直接以自然资源为加工对象,但文化产品并非绝对不需要以物质为中介进行呈现,文化产品的丰富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人与自然之间物质变换的多样性;另一方面,很多文化产品是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探索与求真、思考与记载、加工与传播,不同领域不同学科的文化产品,或多或少、或直接或间接反映和思考着人与自然的关系,这是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另一层面的体现。社会越发展,文化产品越精彩纷呈,所反映的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关系越全面、丰富。

其三,以“生态”的刚需性体现生命共同体的丰富性。经历了环境恶化之苦,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内在地包含着生态安全向生态良好的升级,生态环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人类的生活质量和幸福程度。习近平指出:“绿水青山是人民幸福生活的重要内容,是金钱不能代替的”[10]163,“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4]8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不可替代的民生需求,是美好生活的构成要件。认识到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并下大力气予以保护,这是巨大的社会进步。而良好生态环境作为美好生活的刚需,更体现出会生活的人们已走出物质禁锢的藩篱,更注重生活的品质,这又从另一个层面体现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丰富性。

(三)文明共同体——体现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全面性

生存也好、生活也罢,均立足于个体着眼于人类来思考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与生存共同体、生活共同体不同,文明共同体主要从“类”发展的高度来思考人与自然的关系,更具总体性、全局性、系统性特征,能更全面地反映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

文明是相对于蒙昧、野蛮而言的。人类所有的努力与追求,归根结底是希望达到更加文明的程度。恩格斯曾深刻指出:“文明是实践的事情,是社会的素质。”[12]“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8]501也就是说,实践是文明的前提,文明是实践的产物,社会实践铸就人类文明,离开实践来理解文明不现实,也不科学。所有人类实践均与自然发生这样那样的联系,实践根本不可能完全离开自然而进行,文明也从来不可能离开自然而产生。

外部自然是人类文明形成与发展的根基,没有良好的生态环境作支撑,人类文明就可能出现衰败、中断。习近平指出:“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古今中外,这方面的事例众多。”[4]6在历史的长河之中,多少人类文明因生态环境良好资源丰富而勃兴,又有多少人类文明因生态环境被破坏而消失。历史的教训警示着我们,文明是一面镜子,全面折射着人与自然的关系。

相对于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而言,生态文明从整个“类”发展的高度系统审思人与自然的关系,全面规约人类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行为,以期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我国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科学部署,精准安排,全面发力,筑牢“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13]的生态环境生产力主线,坚持“两山”绿线,构建“最严”法治“高压线”,积极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这彰显了我们从人类文明的高度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决心与信心,也从人类文明的高度反映人与自然命运共同体的系统性、全面性。

三、天然共同体、虚假共同体、真正共同体,三重生命共同体历史演进

生命共同体理念的提出既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又有清晰的历史发展脉络。长期以来,我们对社会形态的研究较多,但立足于生命共同体视角来考察不同社会形态之中的人与自然关系的研究较少。回溯历史,仔细考察生命共同体的历史嬗变就会发现,人与自然的关系经历了从协同进化的天然共同体,到分离异化的虚假共同体,再到谋求和谐和解的真正共同体的曲折发展过程。

(一)“神魅”自然的前资本主义社会:生成天然生命共同体

在人类文明的早期,由于对大自然的认识十分有限,人类只能适应自然,在相对狭窄、孤立的范围内开发与利用自然。原始人刚刚脱胎于自然,他们靠采集果实、挖掘根茎、拾取鱼贝和猎取动物等维持生存。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社会生产力逐步提高,但采摘、渔猎、耕作仍是最主要的劳动形式。人类臣服于自然,人类活动完全受自然支配。正如马克思所言:“自然界起初是作为一种完全异己的、有无限威力的和不可制服的力量与人们对立的,人们同自然界的关系完全像动物同自然界的关系一样,人们就像牲畜一样慑服于自然界。”[8]534“在自然形成的生产工具的情况下,各个人受自然界的支配”[8]555,自然对人类具有绝对的权威,人类是自然的附属品,慑服于自然,神魅于自然,生命共同体在一种自发意义上原初达成。对这种天然共同体我们可从如下两方面理解。

一方面,从人的“类”意识而言,人类多出于求生存的本能而朦胧地意识到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当时的人们囿于认识水平,在利用自然的过程中时刻能体会到自然的强大与威力。于是,人们对自然的认识处于矛盾之中,既认识到外部自然是人类的衣食父母滋养着人类的生存與发展,又因为对自然规律认知往往受到自然的“约束”而认为自然对立于人类而存在。在寻求破解却又无力破解未知自然之谜的同时,人们往往将自然神圣化、绝对化,并通过祈求祷告期望得到自然的庇佑。因为对自然有限的认知,所以有着对自然无限的畏惧,因“惧”而“敬”,将自然“神化”,并在此基础上定位人与自然之间的共生共存关系。我国儒家倡导的“天人合一”、道家主张的“道法自然”、佛家强调的“众生平等”等理念,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这种朴素的共同体理念,天然共同体在人的“类”意识中原初生成。

另一方面,从人的“类”实践而言,当时的人们基本恪守自然规律。《荀子·王制》有言:“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鼋鼍、鱼、鳖、鳅鳝孕别之时,罔罟毒药不入泽,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者不失时,故五谷不绝而百姓有余食也;污池渊沼川泽谨其时禁,故鱼鳖优多而百姓有余用也;斩伐养长不失其时,故山林不童而百姓有余材也。”如此等等,都是人类遵从自然规律,顺应自然而为的经验总结。人类有限地利用自然,人类生产和生活的排泄物也基本能被自然代谢掉,无物质变换的裂缝,无严重的环境破坏与污染,人与自然之间保持着朴素的和谐关系,天然共同体在客观实践上原初生成。

2.“祛魅”自然的资本主义社会:生成虚假生命共同体

在以物的依赖关系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社会,人类迷恋于科学以征服自然,对自然“祛魅”伴随着对科学无限“神魅”,人类疯狂地征服自然,自然当然毫不吝啬地“惩罚”人类,人与自然的关系被异化成虚假共同体。

“祛魅”自然、“神魅”科学,表面而言源于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科学技术释放的无穷能量使人类对自然的认识日趋全面、深刻,原本独立完整难于驾驭的自然,在科学技术的作用之下变得表面温驯。于是,人们为技术的进步而狂欢,甚至有人断言:“如果马克思在1940年还活着的话,他不会再研究经济学或资本主义结构,而是研究技术。”[14]人们在理念与行动上都不愿归依于自然,自然仅被看作是人类有用的对象性存在,人与自然之间朴素的生命共同体被解构,取而代之的是工具化的生命共同体。人自身也沦为受物欲支配的异己存在,进而导致了人与自己的劳动产品相异化、人与自己的劳动相异化、人与自己的“类”本质相异化、人与人相异化。人类享受着日益丰富的物质产品之乐,也遭受日益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甚至生态危机折磨之苦。然而,在技术理性和工具理性的双重驱使之下,人与自然的关系陷入征服——报复——再征复——再报复的恶性循环,马克思恩格斯早就指出:“自然界无穷无尽的领域全都被科学征服,不再给造物主留下一点立足之地”[9]462,“人靠科学和创造性天才征服了自然力,那么自然力也对人进行报复。”[15]不过,简单的技术原罪不是省思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断裂的正确方式。同样,简单地诉诸于技术的进步以彻底解决生态环境问题也只是痴人说梦。

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理念是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相背离的直接原因。对于人类中心主义,理论界和实践界批驳较多,但为其辩护者也不鲜见,在此我们不妨选取两个有代表性的观点予以辨析。笛卡尔曾宣称“强调科学的目的在于造福人类,使人成为自然界的主人和统治者”[16];康德更是提出了“知性不仅仅是通过显性的比较为自己制订规则的一种能力,它甚至是为自然而立法”[17]。为自然立法、成为自然的统治者,这是人类中心主义的诉求、偏执与狂热。人类中心主义偏颇地强调主客二分的价值理念,张扬人的主体性而忽视人的受动性,其实质是为资本的增殖辩护。人类中心主义吹响了人类盲目征服自然的号角,也编织了环境恶化束缚人类发展的牢笼。为人类中心主义辩护,其实也是为人类的自杀式存在与发展摇旗呐喊。

资本主义制度是造成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相背离的根本原因。马克思早就指出:“只有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自然界才真正是人的对象……其目的是使自然界服从于人的需要。”[18]自然是人的对象性存在,这是人的实践能动性体现,但仅仅将自然作为对象性存在,将自然视为被征服与改造对象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满足了人的需要和资本增殖的本性,却改变了非人存在物原有的存在方式、存在状态,破坏其固定结构、空间格局,践踏自然规律,摧毁自然界原初的物质循环模式与路径,最终使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出现了无法弥补的裂缝。尽管资本主义制度的改革与改良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改善生态环境,但我们已经清楚地看到,当今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国内生态环境的改善是以推行生态帝国主义为手段,以其他国家的生态破坏为代价的。因此,要从根本上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就必须变革资本主义制度。

(三)尊重自然的共产主义社会:生成真正生命共同体

共产主义是人类理想的社会形态,也是生命共同体全面形成的社会状态。我们以一个具体的自然资源——土地为例来分析真正的共同体何以生成。马克思早就指出:“从一个较高级的经济的社会形态的角度来看,个别人对土地的私有权,和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私有权一样,是十分荒谬的。甚至整个社会,一个民族,以至一切同时存在的社会加在一起,都不是土地的所有者。他们只是土地的占有者,土地的受益者,并且他们应当作为好家长把经过改良的土地传给后代。”[19]马克思的这段话蕴含着三层含义:其一,以土地为代表的自然资源只能由社会全体成员共同占有。部分人的所有或占有自然资源,必然导致自然资源被工具性利用,造成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背离。其二,所有人对包括土地在内的自然资源都必须倍加珍惜。马克思用“好家长”来形容这份“把经过改良的土地传给后代”的责任。由此,他认为土地是全人类即包括当代人和后代人的财富,当代人不能代替后代人,故即使所有的当代人加在一起也不能成为土地的所有者而只能是占有者、受益者,所有人都有责任呵护这份共有的资源。其三,从明辨土地的所有者、占有者、受益者我们不难看出,马克思实际上是从人的“类”生存、“类”生活层面,阐明了自然资源的不可替代性,蕴涵着人与自然共生、共存、共荣的生命共同体关系。

消灭私有制实现共产主义是生命共同体全面实现的前提。在共产主义社会,自然资源归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占有,全体成员像“好家长”那样共同照管着包括土地在内的所有自然资源。“人们第一次成为自然界的自觉的和真正的主人,因为他们已经成为自身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了。”[9]300人们“随自己的兴趣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8]537。共产主义社会既无“人的依赖”关系,也无“物的依赖”关系,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自然相背离的异化关系得到全面修复,每个人得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升为理性自觉的真正生命共同体。

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为人与自然真正生命共同体的生成奠定了基础。我国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种种努力,以实际行動修复和重建曾经被破坏的人与自然关系,逐步弥合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裂缝。不过,与共产主义社会中人与自然、人与人全面“和解”的终极目标不同,我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以人与自然的“和谐”为阶段性目标。“和解”是以“解”保“和”,意味着所有矛盾全面解决;“和谐”是以“谐”促“和”,意味着矛盾仍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存在,但通过努力能基本调和各种矛盾,实现共生共存共荣。

无论人与自然的“和谐”还是“和解”,都必须始终贯穿尊重自然的理念。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强调:“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5]40以前,我们对保护自然提得较多,但没有尊重自然的意识,保护自然很难全面实现。尊重自然,是对自然地位、作用和价值的尊重,具备了尊重自然的自觉,才能有顺应自然规律的自律,也才会有保护自然的作为。

由是观之,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人类对自然“无知”而“有畏”,因“畏”而“敬”,对自然顶礼膜拜;在资本主义社会,人类对自然是“有知”而“无畏”,无“畏”更无“敬”,轻视甚至漠视自然而膜拜科学;在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人类重新敬畏自然,是“有知”进而“有畏”,因“敬”而“畏”,人类既少了“神魅”科学而对自然无“畏”无“敬”的狂妄与鲁莽,又比“神魅”自然因“畏”而“敬”多了一份对自然的了解与尊重,人与自然的真正生命共同体最终必将得以实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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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361.

[1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536.

[13]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1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8∶209.

[14]卡尔·米切姆.技术哲学概论[M].殷登祥,曹南燕,等译.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1999∶35.

[1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336.

[16]笛卡尔.笛卡尔的人类哲学[M].刘烨,编译.呼伦贝尔:内蒙古文化出版社,2008∶178.

[17]伊曼努尔·康德.纯粹理性批判[M].李秋零,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157.

[1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90.

[1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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