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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网约车安全现状及治理研究

2021-07-07王瑨向坚持王耀光

经济师 2021年1期
关键词:网约车

王瑨 向坚持 王耀光

摘 要:网约车是“互联网+”和共享经济的新兴产物,是一种新型商业运行模式。相比于传统行业,网约车行业的资源配置更合理、信息传递更高效,但在安全治理方面还存在不足。近年来,接连发生的网约车恶性安全事件,暴露出网约车行业的安全隐患。文章从典型案例出发,分析当前网约车行业存在事前资审不到位、事中救援不迅速、事后监管不及时的主要问题。结合我国网约车安全治理现状,文章提出完善监管机制、加强政企配合、优化安全设计、加强隐私保护的建议,为完善网约车安全治理提供借鉴。

关键词:网约车 网约车安全 安全治理 政企配合

中图分类号:F06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21)01-041-03

一、引言

网约车是指基于移动互联网、以手机为主要服务平台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这是一种为具有出行需求的顾客和具有相匹配服务能力的司机提供信息沟通和有保障连接服务的新型商业运行模式。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6月,我国网约车用户规模达3.40亿。其作为“互联网+”和共享经济的新兴产物,相比于传统行业,有着更为合理的资源配置和更为高效的信息传递。但在给人们的出行带来方便的同时,逐渐暴露出一些安全问题。近年来,接连发生的网约车乘客遇害事件,引发了社会对网约车安全问题的高度关注。网约车平台公司和政府监管部门亟待深入思考如何完善网约车安全治理。

二、我国网约车安全问题典型案例分析

(一)典型案例

1.郑州空姐打车遇害案。2018年5月6日,空姐李某珠在执行完空乘任务后,在郑州航空港区通过手机打车软件联系了一辆顺风车载其前往市区,在途中被司机杀害。本事件中,李某曾向朋友表示司机对其进行言语骚扰,朋友致电李某后,李某表示“没事了”并迅速挂断。此后,李某电话可以接通,但一直无人接听。

值得注意的是本事件涉案网约车司机刘某华有交通肇事的前科,其曾有恶意将他人撞成植物人犯罪行为。并且刘某在注册网约车司机时因不符合要求而被平台拒绝,此后通过其父的身份证件信息注册,并让其父代过人脸识别。刘某此前还有过一起言语性骚扰投诉记录,直到案发,相关平台也未对投诉做妥善处理。

2.乐清女孩乘车遇害案。2018年8月24日,19岁女孩赵某辰乘坐某平台顺风车从浙江乐清前往永嘉上塘,行车途中,顺风车司机钟某将其杀害。本事件中,赵某曾在微信群中表示自己遇到了危险,随后手机关机。朋友多次联系赵某未果,联系网约车平台也无准确回复。此后当地警方与平台进行数次沟通,但调证过程受到阻力,前后花费1小时32分钟才获取相关信息。和上一事件类似,本案发前一日,乐清林女士曾通过涉事平台联系乘坐钟某的顺风车,钟某将其带至偏僻处图谋不轨,林女士随后将此事投诉至平台,但截至本案发生也没有收到相关反馈和处理结果。

(二)典型事件中暴露出的安全隐患

1.事前资审不到位。在网约车模式运行过程中,网约车平台公司和政府都承担着监管的责任,但在目前的监管体系下,存在资格审查不到位的情况。2016年7月,出台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此后地方立法相继出台。网约车立法逐漸推进,但在实际的资格审查中,仍存在“黑车”“马甲车”等不符合运营标准车辆出现,司机资质不达标的现象。车辆只要满足上路要求即可载客进行网约车服务,有案底或驾驶经验不丰富的驾驶员也可以作为网约车司机。还存在选择租赁二手车或者是利用闲置旧车来兼职跑网约车和信息不符的现象,司机身份以及车辆本身的安全系数完全得不到保障,对乘客安全、交通秩序甚至是社会秩序带来不良影响。在郑州空姐打车遇害事件中,种种细节表示刘某不符合网约车司机准入门槛,而网约车平台资格审查不到位,刘某有交通肇事前科以及恶意伤人的背景,仍然可以投机取巧接单。

2.事中救援不迅速。网约车行业的首要问题便是保障网约车司机和乘客的人身安全。但由于网约车本身开放性、自由性的特征,行车途中可能会发生各种事件,使得乘客与司机的人身安全受到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威胁。加之乘客安全意识的薄弱和网约车安全管理技术的滞后等原因,无法及时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生安全事件,需要迅速有效的救援。

在两起网约车乘客遇害事件中,被害人均未能及时有效的通知公安部门和网约车平台,只能联系自己的好友,而手机关机后,断绝了唯一的联系方式。平台无法确认是否发生安全事件,出于保障网约车司机隐私,拒绝给出相关信息。政企配合度低,警方从平台调证的过程不顺畅,无法了解网约车司机的具体信息,无法确定事件发生的具体位置。

3.事后监管不及时。根据用户反馈机制及时采取事后监管,更具有针对性和威慑力。及时有效的反馈和监管机制可以提高网约车服务的质量,同时也提高网约车服务的安全性。根据网约车用户的反馈来对网约车司机的服务质量进行约束和考核。对纠纷进行及时处理,对被投诉的网约车司机给予合理公正的惩处,从而督促网约车司机自觉地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也能减少和缓解网约车行业相关安全问题。

但在网约车乘客遇害事件中,网约车企业的反馈处理机制都不够及时。涉案网约车司机刘某、钟某都曾在平台上被投诉过,但平台对其二人均未进行及时处理,未给予合理公正的惩处和警告,其二人还可以照常接单。

三、我国网约车安全治理现状

(一)政府治理现状

《暂行办法》宣布了网约车的合法地位,地方立法也相继出台,从多方面构建了网约车规制体系。截至2019年4月29日,全国共有248个城市(包括4个直辖市,244个地级市)发布网约车实施细则,在全国29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已发布细则的城市占比为83.0%。

《暂行办法》推出之后,中国消费者协会披露了“网约车十大乱象”,其中涉及到网约车安全的问题有:乘车安全隐患、用户信息泄露问题、乘客投诉无门维权困难、网约车企业多地无证经营、“黑车”“马甲车”等不符合运营标准车辆频现、司机资质不达标现象较为常见。

两起网约车乘客遇害事件后,交通运输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等10部委组成的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组对包括涉事平台在内的7家网约车平台公司进行了专项检查。此后,交通运输部在发布会上通报涉事平台存在7个方面33项问题,联合检查组提出了27项具体整改要求。主要包括个人隐私泄露风险、未落实隐患排查机制、无资质非法运营、政企联动机制不健全、驾驶员从业资格审查不到位、互联网信息安全风险等。

(二)网约车平台公司治理现状

涉事平台首先从完善软件安全设计等方面着手启动安全大整治,主要包括新增一键报警功能、增加安全中心入口、可以添加紧急联系人、试运营全程录音功能、扩建客服团队人员、升级人车不符检测功能、新增司机考核功能,每天通过考核后,才能接单等。此后,平台公布全面整改方案,从去除手机软件社交功能、加强用户的安全培训、完善政企协作配合机制、全面实现网约车车辆和司机的依法合规、提高线下应急处置能力、优化手机软件安全功能建设、加强用户隐私信息保护等七个方面整改。整改过程中再次提出五点整改措施,限制顺风车接单次数、规定车主在常用路线上搭载乘客、去除手机软件个人隐私相关信息显示、加强用户信息筛查,升级人脸识别功能,严肃处理人车不符、加大客服资源投入,提高客服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与警方合作等。

四、网约车安全治理建议

(一)完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制

当前国内关于网约车的法律法规尚处于试行阶段,还没有形成完善的治理体系,《暂行办法》出台后,各地出台了相应的细则,虽然精细化细则的具体要求,但也都未超过《暂行办法》范围,主要作为网约车行业的规范性文件。此后修正《暂行办法》,也旨在优化营商环境和扩大对外开放,而在保障网约车安全方面还不够完善。

地方政府对网约车的监管机制也不够系统。《暂行办法》中规定由各个职能部门履行各自对网约车的监督和管理,分别承担不同的职责。但在面临安全问题时,实际的承担主体往往多为公安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协调配合较少。若整体监管机制更加系统,完全可以做到在安全事件发生前杜绝或减少事件发生概率,在安全事件发生过程中给予受害者更迅速的救援和安全保障,在安全事件发生后对不合法合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二)推进政企配合下的全周期治理

若政府和网约车平台公司分别去治理保障网约车行业的安全,不仅会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更会造成配合低效的局面。以网约车平台为治理主体,加强政企配合,完善政企联动机制更为适合我国网约车行业的现状,而目前网约车行业的政企配合还处于探索的初级阶段。

网约车行业资格审查的现状是,乘客无法深入了解网约车车辆与司机的实际情况,依靠的是网约车平台对车辆和司机的资格审查,如果资格审查出现疏漏,将会产生巨大的安全隐患。在资格审查中,网约车平台依靠的是司机自主提供信息,这就存在可能提供不真实信息的漏洞。同时,是否具有网约车运营资格,除确保提供真实信息外还需要了解车辆的和司机的背景信息,而这些都离不开政府部门的相关数据信息。加强网约车平台与政府部门的配合,可以更为清晰地了解车辆和司机的具体信息,在事前资格审查中,排除车辆和司机的安全隐患,减少安全事件发生的概率。

安全事件一旦发生,网约车平台和公安部门需要采取迅速的救援手段,这需要政府和平台的高效配合。平台要做到第一时间感知危险,了解安全事件发生的位置、司乘双方的相关信息以及车辆信息,而公安部门则是采取具体措施的救援部门。企业协助被害人尽快与公安部门进行联系,同时协助提供安全事件发生的定位及相关信息,方便警方调证,尽最大可能救援安全事件中的被害人以及控制犯罪嫌疑人。

网约车行业需要重视客户的投诉反馈,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做好劣质网约车司机的追踪反馈,同时与政府配合,加强对违法违规司机的联合执法。政府和网约车平台可以根据乘客反映的真实情况及执法情况制定相应的司机及车辆黑名单,并注销和撤销相应的从业资格和许可证明,同时对违法违规的司机、车辆依法处理并通过媒体曝光,向公众进行公示,逐步实现劣质网约车司机的动态退出。

(三)加强用户隐私信息的保护

从网络生态视域来看,信息的传递是生态系统运行的基本保障,巨大的信息流传递,使得个人隐私信息极有可能被不法分子窃取。于用户而言,注冊时需要填写个人真实信息,包括身份证信息、姓名、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手机软件可以获取手机权限,读取个人位置信息,通讯录信息等,同时其还可通过数据分析出乘客的出行习惯,常用出行地点。这些信息一旦遭受外界侵入或在利益驱动下进行信息贩卖,导致隐私信息的泄漏,将带来无法估量的安全隐患。

如何落实个人信息安全责任,保护司机和乘客的个人隐私信息是重中之重。网约车企业要加固数据库保护技术,防止外界进行信息窃取。同时要在内部厘清信息泄露责任主体,防止内部未授权的信息流出。政府也需要通过一系列规制手段,规范网约车企业行为,一旦发生信息泄露事件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不法分子产生威慑作用。

(四)优化安全设计

目前我国网约车的主要服务平台是手机软件,如何优化安全设计是当前的要务。在安全事件发生过程中,给被害人提供有效的安全措施和随时可采取的求助手段,确保网约车企业能第一时间感知被害人的危险,并联系公安部门采取救助手段。可以从以下方面优化:一是信息分享功能,用户可将行程的等信息分享给他人;二是应急报警功能,用户可以迅速的采取方式与警方进行联系;三是紧急联系人功能,乘客可以设定紧急联系人,平台在紧急时刻为紧急联系人开放绿色通道;四是行程录音功能,实时监控车内状况,第一时间感知危险,并为纠纷留下相关证据;五是实时位置保护,平台实时获取位置信息,及时监测行车路线是否与预计一致,车辆是否驶入偏远地区等;六是升级司机面部识别功能,接单前识别,杜绝人车不符现象。

网约车平台有责任和义务给予用户安全知识的说明以及引导。在安全事件发生之前,如果乘客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识,大概率可以避免安全事件的发生。手机软件可设计安全中心,通过软件页面推送安全提示,使用户在使用软件时,知道如何保障自己的人身、財产安全,比如:提高安全警惕,尽量选择坐后排;发现司机行车路线异常,应当立即制止;如果发生危急情况,如何在第一时间内下车逃离;通常情况下,在车辆行驶中是很难实施犯罪行为等等安全常识。

五、结语

网约车作为“互联网+”和共享经济的新型商业模式,在我国迅速发展。两起网约车乘客遇害事件,暴露出我国网约车行业存在事前资审不到位、事中救援不迅速、事后监管不及时的安全隐患。为杜绝网约车恶性安全事件的发生,网约车平台公司和政府采取了相关措施,但目前的网约车安全治理仍有待完善。为保障网约车运营安全,要完善立法与监管、推进政企配合下的全周期安全治理、加强用户隐私保护、优化安全设计。

[基金项目: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网络生态视域下的我国网约车安全治理体系研究》(18JL06)]

参考文献:

[1] 王强强.网约车监管地方立法的实践与完善建议[J].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8(6)

[2] 宿静.共享经济背景下网约车政府规制路径研究[D].山东大学,2019

[3] 魏苒.整体性治理视阈下我国网约车监管策略探究[D].山东大学,2019

[4] 王耀光.基于网络生态视域的网约车安全治理体系研究[D].湖南师范大学,2020

[5] 李要星,向坚持,刘亮明.乘客视角的滴滴出行运营模式研究[J].经济师,2018(3)

[6] 向坚持,黄正正,尹红,刘亮明.移动出行市场消费者购买意愿的影响机制研究:个人经验的调节作用——基于滴滴出行的用户体验分析[J].经济师,2017(5)

[7] 刘亮明,向坚持,李要星.乘客视角的新型网约车与传统出租车商业模式对比分析——以滴滴出行为例[J].特区经济,2017(3)

(作者单位:湖南师范大学 湖南长沙 410081)

[作者简介:王瑨,湖南师范大学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电子商务;向坚持(通信作者),博士,湖南师范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信息系统、电子商务;王耀光,湖南师范大学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电子商务。]

(责编: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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