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教育服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2021-07-07陈瑜
陈瑜
摘 要:目前,政府购买教育服务在我国还较为新鲜,在实施过程中还有各种问题存在,要解决这些问题,政府部门必须提高对教育工作的认识,以教育基本规律为根据,转变传统的教育服务理念,才能为购买教育服务配套相关政策的推广和实施提供有效的保障。基于此,文章首先介绍了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相关概念,并详细分析了当前我国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内容以及存在的问题,最后就如何完善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对策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政府 购买行为 教育服务
中图分类号:F810;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21)01-007-02
前言
当前,我国政府部门正在逐步实施面向社会力量购买教育服务的政策,以实现分离教育服务生产者与提供者的目标。在此背景下,政府部门与社会组织之间就形成了一种商品交换的关系。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这种行为可以为民众提供不同层次的服务,从而促进社会教育服务质量的提高。由于我国开始实施购买教育服务的时间还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其中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解决这一问题,对于促进我国社会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内涵及意义
所谓政府购买教育服务,即政府部门按照市场机制规则,把原本应该由政府部门向民众提供的部分教育服务项目交给有能力的社會民办教育机构承担,政府与其签订合约并支付相应的报酬。相比于其他公共服务项目,教育服务具有更加明显的特殊性,其以人为服务对象,因此在购买教育服务的过程中,政府部门除了要遵循市场法则以外,还必须根据教育基本规律结合处所的地理人文环境来进行购买教育服务,才能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层次、个性化的教育需求,才能够真正解决教育领域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切实有效地促进教育质量和教学效率的提升。
首先,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是为了提高教育质量推动教育均衡发展以及实现教育公平需求产生的。平等接受教育是每一个公民都拥有的合法权利,但是目前我国在不同区域、不同学校以及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教育发展仍然存在不均衡的现象,这也是制约我国教育发展的一个主要问题。这个问题不仅仅表现在硬件方面,更多地还是表现在内涵发展方面。通过政府购买教育服务这种方式,能够打破当前教育管理中存在的条块分隔,从而将优质教育资源引入教育相对落后的地区,进而提高该地区的整体教育质量。其次,通过实施政府购买教育服务,能够有效盘活教育资源,促进教育服务效率的提升。从目前我国教育服务的供给情况来看,其质量和效率都还较差,可选择性也不多,因此迫切需要对传统的教育服务供给模式进行创新,通过发展社会力量,构建起更加多元的全新教育服务供给体系。政府部门再借助一定的方式从社会力量处购买这些教育服务,从而提高教育服务供给的有效性,实现教育资源的进一步优化整合,促进教育服务供给率的提升,从而使大众不同层次的教育服务需求均能得到较好的满足。最后,政府部门通过建立并完善基础教育购买服务,能够进一步转变其教育管理职能,更好地促进办学管理体制的深化。而要想实现这一点,重点就是要转变政府职能,推动简政放权工作的开展,加强对社会力量和市场力量的培育,逐渐形成由政府主导,社会、市场多方参与的治理体系。
二、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内容
1.学校管理服务。所谓购买学校管理服务,即政府出资购买社会力量帮助管理学校部分事务。具体而言就是教育资源和学校管理等方面的服务内容,通过培养社会教育机构,并购买其提供的以上服务内容。
2.购买教育评估服务。所谓购买教育评估服务,即政府部门出资委托社会机构对学校教育服务进行评估。具体评估内容一般包括学校办学资质、办学条件以及办学标准等,此外,还有社会教育机构专业资质、会影响和教育质量等方面的内容进行评估。除此以外,各类教育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等也在评估之列。
3.购买学生入学位置。即由政府部门出资,向民办等社会资源举办的学校购买学生入学位置。具体包括以下两种:一种是购买某片区学生入学位置,即政府部门以财政补贴的形式向民办学校支付一定的经费,要求其对该地段学生依照公办学校标准招生。另一种是向民办等社会资源举办的学校购买农民工子女入学位置,即通过对民办等社会资源举办的学校补贴一定办学经费,使所属地区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利得到保障。
4.购买设施服务和培训服务。除上述几种服务外,政府部门还可以面向社会力量购买交易设施和教育培训等服务。例如,针对残疾、智障儿童,政府部门可以购买社会力量提供的特殊教育服务,以此保障教育的公平性。此外,还可以向社会力量购买校本课程建设、校企合作等项目,以此促进社会教育服务质量的提升。开展教育服务购买时,政府部门可以以招投标的方式来开展购买活动,并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共同对新教育项目进行研发。
三、政府购买教育服务存在的问题
1.对购买教育服务的重要性缺乏充分的认识。政府部门是购买教育服务中的主体和责任人,因此也是决定购买教育服务质量的关键。然而,目前我国政府还没有充分认识到购买教育服务的重要性。由于过去都是由政府向公众提供各种教育服务,因此很多部门在惯性思维的影响下,并不信任社会力量的作用,没有深刻认识到政府、学校、社会力量的关系以及职能定位,担心由政府出资购买教育服务会对政府的权威和资源造成影响,从而造成了当前教育服务购买工作的推进受到阻碍。
2.缺乏完善的购买教育服务政策体系。虽然现阶段我国政府已经开始积极实行购买教育服务,但相关的政策体系还不够完善。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很多地方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行为都存在各自为政的情况,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总体而言,主要问题表现在教育服务缺乏有效的监督评估机制,政府部门没有厘清明确的职责和权利,没有设置专门的机构来对教育服务进行监督,也没有独立的第三方机构来对教育服务进行评估。
3.购买教育服务的内容需要进一步明确。通过查阅相关文献发现,现阶段我国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内容包括基本教育、教育管理、教学辅助、教育评估、教育技术、教育培训等各项服务。虽然政府部门一直在积极拓展教育服务的购买范围,但仍然限制在常规性、临时性、事务性和辅助性的工作上。在当前我国教育水平的快速发展背景下,无论是教育服务购买的种类还是数量,都已经明显落后,离社会大众对优质教育和多样化教育的要求还存在较大的差距。
四、完善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对策建议
1.提高政府部门的认识。政府部门在进行教育服务购买时,要在保证公共性的基础上加强理性思考。首先,政府部门不能降低自身承担的公共教育职责。为此,政府部门必须正确认识到自身在公共教育中的责任,禁止将政府职责推脱给社会教育机构。其次,在购买教育服务时,必须要保证合法性,确保向社会力量购买的所有教育服务都在法律要求的范围以内。为此,政府部门要坚持核心教育职能不放松,同时继续保持好宏观调控管理公共教育。最后,在购买教育服务时,政府部门要遵循教育发展的规律,要将重点放在受教育者身心发展以及教育需求上,以其实际需要为根据来向社会机构购买教育服务。
2.构建科学的教育服务购买政策体系。首先,政府部门要加快制定购买教育的相关政策,如构建适合当地的政府購买教育服务质量标准、经费保障制度、和相应的招投标制度。改变过去政府与民间双重管理的机制,同时也要对社会教育机构做好监管。其次,政府部门要针对社会教育组织竞争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促进教育市场的进一步完善,以此保障社会教育机构的公平发展。第三,政府部门要加快制定科学合理的教育服务购买制度,尤其是要对教育服务质量、目标要求、实施条件等进行严格规定。此外还要对招投标机制加以完善,明确招投标的具体方式和程序以及信息发布制度,以增强教育服务购买的公平性。第四,要加快建立教育审查制度,严格审查社会机构的教育质量、教育观念和办学条件,保障其提供的教育服务优质化。最后,引进第三方社会监督机制,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资金来源属于财政资金,理应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保障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正常运行,以及项目运行过程符合其购买的宗旨和目标。
3.明确教育服务购买范围。政府部门要明确划分出公共教育服务中需要由政府承担的内容,明确可以通过市场机制购买的教育服务内容。总结近年来政府实施购买教育服务的相关经验,其主要动机是为了解决政府教育服务供给不足或教育服务产品成本高,效率低的问题,向社会机构购买教育服务的目的就是要要提高基础教育的公平性和效率型。因此,政府部门制定购买教育服务的内容时,首先应考虑其公共性和公益性。其次,原本由政府提供一些教育服务但质量水平不高的,或因为财力、物力等原因无法提供的教育服务,可以考虑通过市场化的方式由社会机构提供这些服务。
4.加强宣传力度。由于长期形成的政府主导模式影响,社会大众并没有过多地关注教育服务内容,认为这是自己的权利,忽视了自己对教育服务的评价、反馈和监督义务,这也是造成教育服务质量下降的一个主要原因。因此,政府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将各项教育服务信息通过网站、报刊,新媒体等渠道进行宣传,详细说明该项教育服务的购买原因以及评价标准,引导社会大众关注教育服务购买信息。与此同时,政府部门还要畅通社会大众对购买教育服务的监督、反馈、投诉渠道,优化购买教育服务效果评价机制,避免社会机构可能出现的恶性竞争,保障购买教育服务规范化。
结语
综上所述,近年来我国政府通过积极购买公共教育服务,进一步加快了我国政府的机构改革与职能转变,对教育服务的市场化运作起到了有效的引导作用。在此基础上,政府部门要根据参与教育服务购买的主体,更好地把政府部门的主导作用发挥出来,进一步提升社会大众对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认识,从而有效满足社会大众对教育服务需求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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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福建福州 3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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