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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前中国共产党文书工作的观念、制度与作风

2021-07-02胡明波

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关键词:文书工作秘书处中共中央

胡明波

(南京师范大学 文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7)

文书工作是围绕文书而展开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新中国成立前中国共产党的文书工作是中国共产党中央机关系统和根据地政府系统在革命斗争的环境下围绕文书而展开的系列活动的总称。它既包括文书的撰拟、文书的处理、文书工作机构的设置、文书工作制度的建立,也包括文书种类的选择、文书格式的确定和文书语言的使用等。

研究和探讨新中国成立前的中国共产党文书工作,既要将其置于当时特殊的革命战争环境之中进行宏观考察,也要从文书工作观念、文书工作制度、文书工作手段和文书工作组织机构等视角加以具体分析。

一、文书工作观念:立足工作实际,反对陈词滥调

文书工作的观念主要是指文书工作者在进行文书工作时所带有的思想意识。该思想意识体现在公文的撰写过程中,也体现在公文的处理过程中,突出表现为“公文为谁写”“公文为什么写”“公文写什么”和“公文怎么写”的问题。

从传统公文的生成(撰写)上讲,至少有一部分公文文种直接源于上古礼仪活动。郭英德指出,“中国古代文体的生成大都基于与特定场合相关的‘言说’这种行为方式”[1](P23),而这个特定场合,有很多是礼仪活动场合。秦汉以后,一个很明显的现象是,很多配合礼仪活动的公文文种长盛不衰。有些公文的发布方式,就是传统礼仪的显扬。比如诏书的发布,通常要举行颁诏大典,迎诏、接诏有专门的仪式,其复杂程度要远远超出文书工作手续。传统公文呈现出全方位的礼仪特征,其原因在于礼仪背后隐含着封建王朝的政治诉求。公文被传统礼制规训的结果是公文成了礼制的重要体现和载体,以及传统礼制的一种象征与标志。随着国家政权的逐渐完善,公文的伦理和等级功能也逐渐加强,从处理政务的工具过渡为身份、权力和地位的象征。如此一来,传统公文在“实用”功能之外,又平添了一种“礼制”功能——对等级礼制的象征性展示功能。从这一意义上而言,传统公文主要是为封建王朝的统治而写,写的是封建统治者的政治诉求。为了维护皇权专制、稳定等级秩序、实现“礼制”功能,传统公文依靠传统礼仪的繁文缛节,只能使用公文程式的等级修辞,结果导致公文种类日趋庞杂、格式日趋繁琐、用语日趋多样,最终不可避免地促使公文走向了形式主义和技术主义等不实用的极端。

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人民政权公开申明并实践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这就使得中国共产党的文书工作在其观念层面具有鲜明的“为人民服务”的性质,这在中国的文书工作史上是绝无仅有的。“为人民服务”的性质作为中国共产党文书工作观念层面的最本质属性决定着中国共产党公文“写什么”和“怎么写”。

首先,公文写什么。1922年,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加入第三国际决议案》中就指出:“书写文件,创办报刊绝对不要旧政权那一套流行的烂熟公式”,而要以“生活事实”为原则,要有“革命的责任感”。纵观新民主主义革命公文,其基本内容大多是围绕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总路线”“总政策”“三大法宝”和两次国共合作展开的,或者是制定这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指示,或者是这方面的经验教训总结,或者是同国内外敌人斗争的历史记录,或者是解决革命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等。现举一例如下:

陕甘宁边区政府便函

——希派员至安塞五区三乡拓家·坬测量煤矿

[后字第257号]

(一九四〇年一月二十五日)

刘厅长:

据安塞县县长石子珍十二月份工作报告节称:“据五区区委书记拓炳亮同志称:‘本区三乡拓家坬有煤苗发现,约有二寸厚,在总石崖根下,当地民众亦称该地确有煤矿’,请转建设厅派员测量,以便开采”。

据此,特为函告,即希派员测量,如可能时,以便开采,而发展经济为荷!

此致

敬礼!

主席:林伯渠,副主席:高自立

上述便函是当时的陕甘宁边区政府写给建设厅刘厅长的,希望它派员至安塞五区三乡拓家坬测量煤矿,以便开采。该文就是为了解决工作中的一个实际问题而写的,简单、清楚、有实效,这也充分说明了写公文就是写“革命的事实”。

其次,公文怎么写。1930年,在《中央对各省空洞报告的批评及空洞报告实例》中,中共中央对一些公文脱离实际、漫无边际,缺乏材料、以偏盖全,以及好似文艺小说,充满“彩色祥云在天空中变化”的描写等,提出了严肃批评。1930年6月,《中共中央秘书科联席会议记录》再次提出改进文件的起草工作,强调起草文件必须占有实际材料,以正确的观点对问题进行分析,观察和探究每个问题的因果,这样使上级看了能一目了然,便于上级的指导和帮助。晋察冀边区政府发布的《改革公文程式的理论与实践》(1938年4月)和陕甘宁边区政府发布的《新公文程式》(1942年1月)先后规定:公文务求简洁明确,实事求是,以能表达意思、说明问题为原则;反对旧公文的繁文缛节、陈词滥调和等级观念。此外,《新公文程式》还详细规定了一篇公文的开头、中间和结尾应如何写,要求每种公文的开头“一律用直起法”,不用“呈为呈请事”“为通令事”“径启者”“窃查”等字句;公文“中间用直叙法,不用陈旧的写法,如‘案查’‘案奉’‘案据’‘案准’‘等因奉此’等等滥套,一律不用”;公文的收尾,视文种不同,分别采取“此令”“此布”“敬礼”“为要”等,要“看具体情形,灵活运用”。1942年开始,中共中央在延安和各抗日根据地开展了以整顿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党八股为主要内容的整风运动,毛泽东的《反对党八股》的报告对整饬文风起到了振聋发聩的作用。报告不但强调“一定要把党八股和教条主义等彻底抛弃”,而且提出要“采取生动活泼、新鲜有力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文风”,即理论与实践相统一,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相统一,思想内容与表达形式完美统一,群众化、民族化和通俗化相统一的文风。

二、文书工作制度:内容规定全面具体,制度建设基本完备

根据1991年5月由中央档案馆编写、档案出版社出版的《中共文书档案工作文件选编(一九二三~一九四九)》,1923年至1949年间,中国共产党有关文书档案工作的文件(含附件和附录)共142件。这142件文件按文件内容以及在文书档案工作中所承担的主要职能,大致可以分为关于文书档案工作机构建设与工作人员组成的文件、关于文献材料的收集利用及清理的文件、关于文书材料的传递和交通网建设的文件、关于文书保密工作制度的文件、对文书工作具体工作程序做出规定的文件和关于调查研究工作制度的文件共六大类,具体如下:

种类文 件文书档案工作机构建设与工作人员组成以“组织法”和“组织问题决议案”等确定文书工作机构和文书工作人员以“指示信”“工作计划”“工作报告”等确定文书工作机构和文书工作人员的工作方针及主要任务以“会议记录”“决定”“通知”等确定文书工作机构、文书工作机构的工作任务和文书工作机构工作人员的名单和对文书工作机构的工作进行评价确定文书工作机构的工作规则、细则、条例等文献材料的收集利用及清理中共中央职工委员会《急需搜集职工运动材料的通告第一号》(1925年12月27日)中华苏维埃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第九号通令(1931年4月17日)中革军委主席毛泽东、总司令朱德《军委关于征集红军历史材料的通知》(1937年5月10日)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妥善保存敌伪文献的公函》(1945年9月23日)和《关于处理敌伪文献图书的决定》(1945年12月20日)中央材料保管委员会《材料目录》(1947年6月)文书材料的传递和交通网建设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党内交通网的通告第三号》(1927年8月21日)中共中央《为建立交通关系及报告制度给苏区及红军的信》(1931年3月)任弼时关于机要交通工作给曾三的复信(1947年8月3日)文书保密工作制度中共中央《关于秘密文件的处理和通讯地址问题的通知》(1928年12月6日)中共中央《注意保密工作和文件保管的指示信》(1930年5月28日)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关于保持机密问题的训令》(1933年9月18日)中央北方局《关于秘密工作的决定》(1939年)中央书记处《关于秘密文件的检查与管理办法》(1943年3月30日)对文书工作具体工作程序的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发文要盖章编号的通知》(1926年8月14日)中央秘书处《关于文件编目的规定》(1931年)中央秘书处《地方文件处理工作细则》(1946年)调查研究工作的制度中共中央《关于调查研究的决定》(1941年8月1日)

(一)文件内容丰富,种类齐全,有“法”可依

从文书工作机构的建设到文献材料的收集、利用及清理,文书材料的传递和交通网的建设,文书保密工作制度,文书工作具体工作制度直至提出调查研究的总要求,中国共产党文书工作系列文件的覆盖面十分广泛。对文书工作如此广泛的覆盖使得在中国共产党文书工作实践中,绝大多数工作是有现成的制度规范可循的,部分棘手和难度较大的工作也可参照相应的制度规范综合协调解决,从而避免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部门和个人按主观经验办事,减少了工作的随意性,也降低了工作的出错率。

(二)文件内容具体,要求严格,可行性强

“内容具体,要求严格,可行性强”的特点在上文所提及的中国共产党文书工作的六大类文件中均有体现,在关于文书工作具体工作制度的一类文件中尤为突出。无论是《关于“报告”及“通信”两种文件的性质及其内容之规定》《关于文书用纸及填写表报规定》《发报稿需抄两份及稿纸大小规定》《为各局处统一行文收发制度格式及手续》《关于文件用纸大小的通知》《关于文件报刊呈送份数规定》还是《文件处置办法》《党务材料管理法》《华北人民政府公文处理暂行办法》《暂行文书规则》《陕甘宁边区新公文程式》等,这一系列文件的内容都很具体,各项要求分条列项,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不少文件中都有“望即遵照执行”“应即遵照执行,并将执行情形报告于中央”的严格要求,保证了文书档案具体工作的有“法”必依。

(三)文件的制发者的多样性

系列文件的制发者有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直属机关等党的中央领导机关,有中央北方局、中央西北局、中共上海区委、中共四川临时省委等党的地方领导机构,有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陕甘宁边区政府、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石家庄市政府等行政部门,有中央办公厅、中央秘书处等文书工作机构,有中央军委、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等部队机关,有职工委员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等群团组织,还有东北银行总行、陕甘宁边区盐务总局等业务部门;另外,毛泽东、周恩来、朱德、刘少奇、任弼时、叶剑英、杨尚昆、曾三等中共中央高层领导也以“报告”“指示”“信电”的形式制发了部分文书工作制度文件。文书制发者的多样性充分说明文书工作不仅仅是中央办公厅、中央秘书处等文书工作机构的“份内事”,更是各机关、各部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毛泽东、周恩来、朱德、刘少奇、任弼时等领导同志亲自制发文书工作制度文件也充分体现了党的高层领导对文书工作的支持和重视。

(四)文书工作制度的延续性和规范性

1923年6月颁布的《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中央局以中央执行委员会的名义行使职权,由执行委员会选出委员长、秘书及会计三人。委员长主持一切中央局及中央执行委员会之会议,……秘书负本党内外文书及通信及开会记录之责任,并管理本党文件”[2](P1),这样就初步确定了中央执行委员会人员组成的雏形并明确由秘书负责文书工作。其后,中国共产党党中央虽于1926年7月增设中央秘书处、于1941年9月28日成立中央书记处办公厅并增设秘书长一职,但由秘书(秘书处、办公厅)总揽中央各种文书技术工作的初衷并未改变,这样就保障了文书工作制度的延续性,便利于各项文书工作开展的同时也使得党的文书工作更加规范和完整。以“组织法”“议决案”“办法”“规定”“规则”“条例”等立“法”的形式保障了文书工作制度的延续性、合理性和规范性,这些特点也成为新中国成立前中国共产党文书工作现代化进程中的亮点。

(五)文件的载体文种丰富多样

作为中国共产党文书工作的制度化文件,“细则”也好,“条例”也罢,其颁布实施通常必须借助其他文种来实现。中国共产党文书工作的一系列制度化文件在颁布实施时所使用的载体文种有通告、通知、指示、会议记录、信、电、报告等,其载体文种丰富多样。载体文种的多样性主要是受到文件制发者的影响:文件的制发者是中共中央或中央秘书处、中央办公厅、中共中央组织部及各地方人民政府时,其载体文种常常是通告、通知等,如《中央通告第三号—建立党内交通网》和《石家庄市政府通知—为各局处统一行文收发制度格式及手续》;文件的制发者是军队机关时,其载体文种常常是通令、训令等,如《中华苏维埃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通令第九号》和《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关于保持机密问题的训令》;文件的制发者是领导个人时,其载体文种常常是信、电等,如《毛泽东关于征集材料问题致金城信》和《任弼时给曹力如电——指示安条岭文件危急时可烧毁》。

当然,在尚未取得解放战争的胜利从而建立统一的新中国前,《陕甘宁边区新公文程式》《华北人民政府公文处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化文件主要还是由各个地方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来制定的,缺少像我国现行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1)本条例于2012年4月中办发〔2012〕14号下发,2012年7月1日起施行。同时,《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及相应公文格式停止执行。这标志着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又有了新的标准和要求。这样的全国统一的公文处理工作制度规范,在实际的文书档案工作过程中就难免会出现“各自为阵”的情况;另外,诸如《东北银行暂行文书规则》《陕甘宁边区盐务总局公文处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化文件,虽然从文书处理到档案管理都有一整套的规范要求,也具有一定的参考利用价值,但这些“规则”和“办法”都难免会带有某一行业的行业性特征,从而对于其他行业的适用性相对较差。

三、文书工作手段:保密要求贯穿始终,随机应变开展工作

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正是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和北洋军阀在中国横行,视“共产主义”如洪水猛兽的时候,因此《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规定:“在党处于秘密状态时,党的重要主张和党员身份应保守秘密”。[3](P280)可见,中国共产党是在秘密状态下开始自己的文书工作的。如何做到既能保守秘密,又便于开展文书工作,文书工作手段问题得到了中国共产党的足够重视。

(一)重视保密手段的运用,保密手段贯穿于文书工作始终

为了做好文书保密工作,中国共产党文书工作要求,在文件的书写、文件的传递和文书的处理等文书工作的全程都采取保密手段:机关来往秘密文件的书写大量使用代号和暗语,或者用牛奶汁、药水书写而后还原;文件传递通过内部交通、秘密邮寄和来往人员携带进行;为了维护党的文件的机密和安全,中共中央实行了政治性文件与事务性文件分开处理的原则。

(二)重视文书保密工作手段的多样性,构建了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的文书安全体系。

在革命战争年代,为了保证文书和文书工作的安全,中国共产党文书工作采用了多种手段,体现了高超的斗争技巧和卓越的革命智慧。

1.书写文件的保密手段

书写文件的保密手段主要包括:用碘酒以及牛奶汁、稠米汤等密写;采用纸的正面写平安家信、纸的背面用药水密写的两面写的手法;按照双方事先约定,采用露格法;按照双方约定,采用句间取字法等。同时,在书写文件时要求文件用纸及纸张大小以有利于保密为宜,文件基本上都是小型化的,文件体积小,便于投寄与携带,有利于保管与收藏以及在紧急情况时的转移和传递。

2.传递文件的保密手段

传递文件的保密手段主要有:⑴寄送文件用双信封。1924年11月6日,《中共中央出版部通告第一号》规定:“各地以后寄出版部信件时,用双信封,外面照中央写法,内信封批明交出版部字样也可”。采用双信封办法互相寄送文件,起到了一定的保密作用,绝大多数文件可以邮寄到收件者手中;⑵开辟国际、国内秘密交通线。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即与共产国际建立了联系,并于1922年成立中共旅欧总支部。总支部在与共产国际联系中,互相递送文件材料是一项重要工作。1924年中共中央组织部交通处成立后,即与共产国际建立了国际秘密交通线,互相传递文件材料。在国内,党内文件靠邮局寄送,虽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但仍不安全。中共中央组织部交通处在与共产国际建立国际秘密交通线后,立即在国内开辟了多条秘密交通线。据“老交通”王凯在《大革命时期地下交通的片段回忆》中记载,当时“从中央到大区,有三条交通线”,一条由上海到北京,一条由上海到广州,一条由上海到武汉。中共中央组织部交通处设在上海宝山路正兴里一所独院内,是党中央与各地方交通员秘密交接文件材料的接头站;⑶广泛建立秘密交通站。中央组织部交通处成立后不久,1925年4月30日,中共中央又发出《关于建立和健全党内交通问题的通告(第28号)》,要求各区执委会和各地委、独立支部都建立交通处,配备交通干事一人、交通员若干,组建秘密交通站。

3.保存文件的秘密手段

保存文件的秘密手段主要包括:⑴一切文件都要藏在机关以外不容易被人发觉的地方。因为机关“家庭化”后,就像普通老百姓家一样。敌人有时有意来搜查,有时有意来敲诈,如果搜出文件,不仅仅这个机关被破坏,还会连累其他机关的安全。文件一般可藏在“地板下、屋檐中,夹壁内”;⑵保存文件“应有特别秘密机关”。一般在秘书处文书科内可设一个或数个文件保管处。机关办理完毕的文件均送专门文件保管处保管。文件保管处“知道的人愈少愈好”。文件保管处可设2~3人,一旦一个人出了问题,还有另外的人知道文件收藏处,避免遗失;⑶机关文件分两类整理保管。一类是常用文件,一类是非常用文件。常用文件存在容易取出的地方,非常用文件“可秘密存在比较难取出而稳当的地方”;⑷对于记载有人名、地名、门牌号、首长姓名及住址、通讯、联络处等内容的机密文件,保存者应格外注意,遇有意外应先销毁。为了防止销毁后失去联系,可将姓名、住址、通讯处所、门牌号等分散写在夹壁墙上、物件上、衣服上、袜子上,但不可完整地写,而是“这里写一个字,那里写一个字”,也“万不可写在日记本上”。

(三)利用先进的电报通讯技术手段,传递公文和其他各种信息。

电报既承担公文的传递任务,又是文书种类之一,具有双重属性。1927年以前,中共中央与各地的公文来往主要是靠秘密交通网络,有时也使用明码电报。在当时敌我斗争相当尖锐复杂的形势下,使用明码电报很容易出问题。于是,在1928年6月召开的中共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以后,中共中央就着手建立秘密电台的工作。1929年秋,中共中央在上海建立了秘密电台,同毛泽东、朱德领导的中国工农红军和各省党部建立了无线电通讯,开始了制作密码、收发电报和办理电报的工作。1932年7月2日和1933年9月18日,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先后发出《无线电通讯简则训令》和《保守机密问题指令》,都强调使用无线电技术必须坚持迅速、准确、及时的基本原则。此后,中共中央和各地的公文,有相当一部分是以电报作为载体通过秘密电台传送的,同时也产生了电报(电)类文种。如1946年4月23日,毛泽东的《对东北局关于东北目前斗争方针指示的批复》是通过电报传递的,以地支代月,韵目代日,落款标注为“卯漾”(即4月23日发报);1949年2月2日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贺平津解放电》,同日《毛泽东、朱德复李济深等民主人士电》等,则是以“电”作为文种。电报既承担文书的传递任务,又是文书种类之一,具有双重属性。

四、文书工作组织机构:从无到有顺势而变,根据需要及时调整

1921年~1949年,中国共产党的文书工作组织机构是包含在秘书机构内的,从无到有,多次调整。

(一)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党的领导人兼任收发、处理和保管文件的工作

中国共产党成立时文书工作只设有秘书,尚无秘书组织。1927年7月在上海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湖南共产主义小组代表毛泽东被推选为“一大”兼职秘书,参加草拟文件,负责会议记录和管理会议文件。“一大”结束后,担任大会秘书的毛泽东奉命回到湖南工作。中央局(中共“一大”选举产生的领导机构,由3人组成:陈独秀为书记,张国焘为组织主任,李达为宣传主任。)确定收发、处理和保管文件等工作由宣传主任李达兼管,当时李达的寓所就是中央政治局集体办公的地址和文件资料保管处。中央政治局这样做,各区执行委员会也都仿效办理。

(二)文书工作组织机构的初创:从文书工作专职秘书到中共中央秘书处

随着革命事业的发展和党的机关事务特别是文书处理工作的日益繁重,由中共领导人兼任秘书已难以适应形势要求,因此,1923年6月,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在中央设立中共中央执行委员会为党的最高指导机关。中央执行委员会由九人组成,并选举五人组成中央局;中央局以中央执行委员会的名义行使职权,由执行委员会选举委员、秘书及会计三人主持中央日常工作。同时规定“秘书负责本党内外文书,通信及开会记录之责任,并管理本党文件,本党一切函件须由委员长及秘书签字”。[4](P13)毛泽东被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并担任党中央第一任秘书。他在1923年6月至1924年9月担任秘书期间收集保存了数百份文件,并同委员长陈独秀共同负责文件的批签。中国共产党文书工作的专职秘书出现了。

1924年初,第一次国共合作正式形成后,随着反帝反封建革命事业的蓬勃发展,中共组织和机关工作也随之扩大,文书工作也相应地需要加强。1926年6月,中共四届三次中央扩大执行委员会决定从中央到各地区执委会建立秘书处,分别负责所在领导机关的全部秘书工作。

(三)战争环境下文书工作组织机构的变动:从中共中央秘书处到中央军委机要科

中共中央秘书处成立后,由中央秘书长领导,下设文书、翻译、交通和会计等科。1926年~1933年间,中央秘书处除随中共中央机关有小段时间在武汉外,大部分时间都在上海。1927年,蒋介石和汪精卫先后背叛革命,在白色恐怖越来越加剧的上海,中共中央机关已经难以立足了。1933年,中共中央秘书处除中央文库留在上海外,其余各科和工作人员全部迁往中共中央局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临时政府所在地的江西瑞金,并与苏区中央局秘书处合并。合并后,秘书处设置了中共第一个机要工作机构——机要科,主管电台、密码制作与使用、机要保密和机要干部培训。

1934年10月,苏区中共中央局秘书处因红军开始长征被撤销,部分骨干与红军总部秘书部门一部分人员被抽出共同组成中央军委机要科。党政军所有机关的文书处理和其他秘书工作统由中央军委机要科负责。

(四)文书工作组织机构的恢复与发展:从中央军委机要科到中共中央书记处办公厅秘书处

长征结束后,1935年12月在陕北瓦窑堡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决定恢复中央各部委机构,同时恢复中共中央秘书处。中央秘书处仍在中央秘书长领导下工作,处内先后设有文书、机要、材料、交通、电讯、收发、会计、总务等科室和速记室。

中共中央机关从苏区瑞金,经过长征到达延安后,实行书记制。书记处经常集体办公、集体审批文件,需要一个坚强有力的文书工作组织机构为其服务。1941年1月23日,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提出加强中央秘书处的建议,指出中央秘书处应着手从政治、军事、党务、情报、延安五个方面加强工作。中央政治局根据毛泽东的建议决定成立中共中央书记处办公厅。1941年9月28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成立中央书记处办公厅及任弼时兼任中央秘书长的通知》,决定组织中央书记处办公厅执行书记处的日常工作。办公厅下设秘书处、中央管理局、中直党委、保卫委员会等机构。这样一来,秘书处变成了办公厅的内设机构,负责文书处理、电讯等项工作。

(五)文书工作组织机构的完善与基本定型:从中共中央书记处办公厅秘书处到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处

解放战争爆发后,1943年7月,中共中央撤出延安,取消了中共中央书记处办公厅,分散办公厅工作人员,保留其中一部分人员跟随毛泽东、周恩来领导的中共中央机关转战陕北。1948年5月,中共中央机关从陕北转移到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后,决定成立中共中央办公厅和中央政策研究室。中共中央办公厅内设秘书处、中直管理局、机要室、机要处、警卫处等,既是中共中央政治局日常工作的执行者,又统一领导中央直属各机关的行政管理工作。当时的中央政策研究室主要负责研究解放区与农村各项政策、新区工作及不属于中共中央各部委的各项工作,相应地承担这方面公文处理和起草工作,成为实际上的中共中央新的秘书机构。中共中央办公厅和中央政策研究室的组织形式一直延续到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国共产党文书工作组织机构的发展演进过程中,社会环境的变化和实际公务活动的需要促成了中国共产党文书工作组织机构的初创、变动、恢复、发展与基本定型,文书工作组织机构为中国共产党文书工作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五、结语

纵观新中国成立前中国共产党文书工作的发展历程,从“公文文种”“句读行款”“结构程式”到“公文用语”,都呈现出了简化的趋势,在简化的背后折射出了世俗化、平等化、大众化、工具化、效率化的“现代化精神”。

中国共产党文书工作产生伊始,其基本内容都是围绕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革命活动展开,用当下流行的话语就是和革命实践活动“接地气”。鉴于新中国成立前中国共产党所处的战争环境和所面临的复杂斗争形势,中国共产党要求一切文书和文书工作都必须注意保密,对书写文件材料提出了要适应环境的要求,在文书上做一些诸如“留空”“露格”等特殊的处理和安排,要求文书工作必须适应复杂而艰险的“世俗”环境等。诸如此类,都呈现出其“去圣化”“去神秘化”的世俗化特征;中国共产党明确提出“书写文件,创办报刊绝对不要旧政权那一套流行的烂熟公式”“公文务求简洁明确,实事求是”“反对旧公文的繁文缛节、陈词滥调和等级观念”,公文“一律采用通俗的白话文,只要口头讲得出的,都可以照直写上去”,突显其在发展历程中“平等化”“大众化”的特点;中国共产党文书工作建立后,文书的基本内容大都是围绕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革命活动展开,文书成了革命的武器,文书最初的面目与最本质的处理政务的功能凸显出来。工具化的指向在于效率化,公文既然是一种处理政务的工具,自然越简单越明白,越能发挥其工具效能的最大化,越能切合现代社会的效率追求。

世俗化是文书现代化的第一步,它解除了圣化的权威体制,文书才得以松绑,文书的平等化、大众化这种集中体现现代化民主潮流的改革才得以顺利进行。而工具化和效率化,体现的则是现代化思潮的“科学”观念,效率化与科学化是相通的。所以可以说,“民主”与“科学”贯穿中国共产党文书工作发展进程的全过程,中国共产党文书工作的发展进程也是实现“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相统一的现代化进程。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成为全国的执政党,逐步建立起以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为主导的统一的公文体系,统一规范、更加务实、注重效率,在统一的公文体系建立过程中随处可见现代化精神的影响,现代化精神成为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文书工作、乃至治国理政和国家建设的宝贵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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