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的农民革命形象
2021-07-01王金龙
□王金龙 张 瑜
[内容提要]《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是大革命高潮之际毛泽东深入湖南农村进行实地调查而创作的马克思主义经典文献。通过对农会组织的农村革命运动的实地调查,毛泽东明确否定了封建地主阶级等反革命势力对农民运动“糟得很”“痞子运动”的污蔑,论证了农民革命的正义性;通过强调农民阶级尤其是贫农的革命先锋作用,论证了农民革命的主体性;通过列举大革命时期农民革命运动的众多成就这一基本事实,充分肯定了农民革命的有效性。《报告》对农民正面革命形象的刻画,体现出毛泽东对农民革命的极端重视,标志其农民革命观已有质的飞跃。
1926年底至1927年初大革命高潮之际,以湖南为中心的南方各省农民运动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迅猛发展,“造成一个空前的农村大革命”[1]。然而以国民党右派为代表的城乡各反动势力,却以“糟得很”“惰农运动”“痞子运动”之名对农民运动进行污蔑、指责。不仅如此,以陈独秀为主要代表的党内右倾主义者也以“过于左倾”“过火”等指责农民运动。
党内外对农民运动的指责与批评,并未使当时致力于寻求真理的部分先进共产党人放弃寻找中国革命真理的信念与行动。为回应以上言论指责、污蔑并探寻中国革命根本动力的源泉所在,毛泽东于1927年1月深入湖南湘乡、湘潭、长沙、衡山、醴陵等五县进行了历时32天的实地调查,以大量调查资料为据,于同年3月发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下简称“《报告》”)①,明确论证了农民革命运动的正义性、主体性及其有效性,有力塑造了农民革命的正面形象。
一、农民革命的正义性
以国民党右派为代表的各反动势力,“嘴里天天说‘唤起民众’,民众起来了又害怕的要死”。对于农民运动,“中层以上社会至国民党右派,无不一言以蔽之曰:‘糟得很’”,[1]甚至以“痞子运动”进行污蔑指责。回应以上舆论攻击,为农民运动进行辩诬、捍卫其革命运动的正义性,就成为毛泽东进行农村调查进而撰写《报告》的首要目的。
《报告》首先亮明阶级倾向性,在阶级立场上进行直接反驳,指出所谓“糟得很”,是地主阶级、大资产阶级等为代表的反动势力用以打击广大农民群众的理论,是仅仅维护其自身阶级利益进而试图阻碍中国民主革命运动的反革命理论。在阶级立场上进行根本、直接性地反驳后,《报告》公开、直接性地为农民阶级进行立论,明确指出农民的革命举动完全是正确的、正义的,正如毛泽东直接言明的:“他们的举动好得很!”“好得很”正是农民阶级等革命派别的理论,而能否拥护农民这个“好得很”理论、能否支持农村的这种革命性变动,就成为衡量革命与不革命的明确分界线。难能可贵的是,《报告》并没有局限于单纯的阶级性辩护,而是进行理论与事实相结合的多维立论。《报告》以辛亥革命失败的基本史实为反面教材,指出其失败就在于没有进行农村的变动,没有发动农民。从而证明要想谋求中国革命的前进并取得胜利,必须要进行农民革命运动与农村变革。毛泽东在理论与事实上对地主阶级“糟得很”理论进行批评与反驳,使后者失去了根本立足点,有力论证了农民革命的正义性。
其次,对于反动势力抨击农民运动“过火”的这种指责,《报告》首先指出农民的革命运动都是土豪劣绅、不法地主自己逼出来的。正是土豪劣绅、封建地主长期压迫、践踏农民,农民才出现“很大的反抗”,农民是不得不反抗。正如当时瞿秋白在为《报告》所作的序言中指出的,农民“实在‘无分可过’”,因为农民要是不“过分”,便只能受尽剥削甚至死亡。[2]而毛泽东的调查《报告》也正显示出,农民反抗最彻底、革命声势最大的地方,正是不法地主、土豪劣绅作恶最严重的地区。再者,毛泽东更直言不讳地从革命性质本身上指出革命本身即是具有暴力性的,以此来为农民的“过火”正名。革命“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革命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暴烈的行动。”[1]故而农民种种“过分”举动,种种“过火”运动,都具有其正面的革命性意义。正如毛泽东所说的,将农村造成一个短期内的恐怖现象,才能解决“镇压农村反革命派的活动”。
二、农民革命的主体性
中国共产党成立伊始,就坚持深入工人阶级中开展运动。中共二大更是确立了“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工作方法。坚持群众路线、发动工农群众运动,也正是大革命时期中共与国民党建立国民革命统一战线的基本保障与自身优势所在。虽然如此,大革命时期如火如荼的工农运动并未使共产党人对广大工农群众尤其是农民阶级的革命主体作用形成更为深刻的认识。即使是党内较早关注、领导农民运动的毛泽东,其对农民革命的重视度也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
大革命爆发前,毛泽东仍将城市工人阶级视作中国革命主力军,并未将农民尤其是贫农视作革命主力,所以其当时对地主阶级的对策与斗争,仅为“请他们在经济上政治上让步”。[3]大革命爆发后,从事一线农民运动的毛泽东,其农民革命观开始出现明显变化。他于1926年9月明确指出,农民若不参加、不拥护国民革命,革命就不会成功。尽管有此变化,但在深入湖南五县进行农村调查、创作《报告》之前,毛泽东的农民革命观仍未有根本性的转变,如其在1926年底的湖南第一次农民代表大会上仍然表示现在不能打倒地主,“我们要让他一步”,仍不希望农村的剧烈变动。[4]直至1927年初毛泽东为回应党内外对农民运动的指责,经农村调查而发表《报告》一文,才真正标志其农民革命观有了质的飞跃。[5]
《报告》将“革命先锋”部分单列,充分揭示了广大农民尤其是贫农“革命先锋”这一主体地位。对农民阶级的分析,毛泽东继续发展其在《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中的阶级分析法②,在《报告》中将农民更为具体、明确地分为富农、中农与贫农三种,并指出“三种状况不同,对于革命的观感也各别”:富农在农会组织时就抱惶惑之态,即使被迫加入农会也不热心于农会之事,“态度始终是消极的”;中农则表现为游移不定,虽在农会势力兴盛之际参加农会,表现也比富农较好,但“还不甚积极”。不同于富农、中农,占农村人口70%的贫农,则成为积极参与农会、打倒封建地主的中坚与先锋力量。“没有贫农阶级,决不能造成现时乡村的革命状态,决不能打倒土豪劣绅,完成民主革命”,甚至言明“没有贫农,便没有革命。若否认他们,便是否认革命”。[1]在这里,毛泽东实际已得出民主革命最强大力量在于农民、革命主体是农民尤其是贫农的结论。
《报告》充分明确了广大农民在民主革命中作为最主要同盟军的极端重要性,肯定了农民尤其是贫农的革命主体地位。所以1927年2月毛泽东写给党中央介绍其调查概况的信中,明确指出了当时存在的群众向左而党在许多地方都“表示不与群众的革命情绪相称”的这一错误,并建议党中央“在农民运动方面采取新路线”[6],从而回应并反驳当时党内右倾主义者被国民党反动潮流所吓倒而一味迁就国民党,不敢发动农民革命运动、抛弃农民这一民主革命最主要同盟军的错误行为。
三、农民革命的有效性
为了证明农民革命运动的效果,《报告》用超过一半以上的篇幅介绍了湖南各县农民在大革命时期所做的十四件大事见表1。这十四件大事,按照革命包含破坏与建设两层面的视角观之,第二、三、四、六、七、九、十、十一等件皆属破坏层面的内容,主要涉及推翻封建地主与劣绅在政治上、经济上、军事上的反动统治,清除社会治安隐患,农民诸禁,推翻农村族权、神权、男权等方面;第一、八、十二、十三、十四等件则为革命建设层面的内容,包括组织农会、宣传政治口号、组建合作社、修道路与塘坝、办理农民学校等事宜;而第五件事“推翻地主武装,建立农民武装”,则同时包含破坏与建设的双重功用。
表1 《报告》所列十四件大事表
农民在革命运动中所做的这十四件大事,囊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军事等各个方面,充分反映了其革命运动成果涉及面之广。例如政治方面中推翻县衙封建政权一项,地主政权完全被农民权力打下去了,“凡是取决于县长和革命民众团体的联合会议”,这样的会议里,各民众团体的意见,“县长总是惟命是听”。“现在的县政府,形式和实质,都已经是颇民主的了。”[1][30]在第三件“经济上打击地主”的经济斗争上,农民分别实现了“不准加租加押,宣传减租减押”、“不准退佃”、“不准谷米出境,不准高抬谷价,不准囤积居奇”以及“减息”等四项胜利。在社会风俗废止与社会建设层面上,农民的胜利果实更是前所未有之大,前者如禁烟、禁赌、禁牌、禁杀牛、禁煮酒熬糖、禁轿等等,其意义有二,“一是对于社会恶习之反抗”,“二是对于城市商人剥削之自卫”;[1]后者则如组建消费、贩卖、信用三种合作社,以及修道路、修塘坝等。再如文化运动中农民学校的创办,使农民的文化程度迅速提高,“不若知识阶级和所谓‘教育家’者流,空唤‘普及教育’,换来换去还是一句废话”[1]。
《报告》列举的这十四件大事,“都是农民在农会领导之下做出来的”。这就用无可辩驳的事实肯定了农民革命运动的有效性。所以农民“做的事很多”,“并没有什么可指摘”。而且毛泽东最后还从革命意义上直接反问道:“请读者们想一想,哪一件不好?”。[1]农民革命运动的这些成就与事实,无疑会鼓舞千千万万的中国农民继续其伟大的革命事业。
四、结语
《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是毛泽东继《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之后,进一步探寻中国革命中无产阶级革命同盟军思想的重要文献。《报告》通过对农会组织的农村革命运动的实地调查,毛泽东明确否定了封建地主对农民运动“糟得很”“痞子运动”的污蔑,论证了农民革命的正义性;通过强调农民革命尤其是贫农革命的先锋作用,证明了农民作为中国民主革命同盟的主体性作用,通过列举大革命时期农村农民运动的“十四件大事”这一事实成就,无可辩驳地肯定了农民革命的有效性。《报告》对农民革命运动正义性、主体性、有效性的有力论证,树立了农民革命斗争的伟大正面形象,从而有效突显了农民是革命主力军、建设农村革命政权、发展革命武装等新观点、新思想,这不仅为中国共产党在国民党倒退尤其大革命失败后提供了确立革命新路线的理论与事实依据,也为毛泽东其后开辟出“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这一革命道路奠定了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
注 释:
①《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有1927年3-4月间《战士》连载文本、1951年5月补入《六大以前——党的历史材料》中的文本、以及解放后编定收入《毛泽东选集》中的文本,笔者在此以收入《毛泽东选集》中的文本为准。关于《报告》的文本问题,参见王建国:《<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的文本问题》,《安徽史学》2007年第5期。
②毛泽东在《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1925年12月1日)中,将中国各社会阶级分为地主阶级与买办阶级、中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半无产阶级、无产阶级等类别。毛泽东将自耕农(中农)划属小资产阶级,将贫农划属半无产阶级,将雇农划属农村无产阶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