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摊经济”纳税对税收收入的影响预测
——基于多元线性回归模型
2021-06-30徐子舒
徐子舒
(江南大学商学院,江苏 无锡 214122)
一、 引言
2020年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提出释放地摊经济活力,建议居民区等地放开限时摆摊经营,解决部分就业问题。同时,李克强总理在出席记者会回答关于稳就业的提问时点赞成都“地摊经济”,“地摊经济”再次引发社会关注。
但“地摊经济”给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因其未纳入正规化发展轨道,也有弊端。本文试对“地摊经济”纳税对税收收入的影响程度进行多元回归分析,以证明对此种商业模式征税能对财政收入的增加起到作用。
二、“地摊经济”商业模式纳税的必要性
1.财政收入现状
(1)近年下降趋势
由图1和表1可知,各地区税收收入呈下降趋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也同样表现出下降趋势,减税降费政策的力度是空前的。而且,减税降费积极财政政策的效应仍在继续中。在支出刚性增长的情况下,亟须解决保障地方政府财力的可持续性。
图1 2018年、2019年上半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速
表1 2018年、2019年上半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
(2)新冠疫情影响程度较大
受新冠疫情影响,财政部数据显示,2020年1月至4月累计,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为62133亿元,同比下降了14.5%。其中,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下降了17.7%,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同比下降了11.5%。全国税收收入同比下降了16.7%。
2. 良好城市治理所需
各地针对摊位收费的执行标准不一,费用收取规范性低。且一些摊位为各方竞逐,机构或个人借此收高额摊位费。因此,可实行“地摊经济”准入许可证,进行税费征收等,通过税收的强制性与固定性,规范“地摊经济”。
3. 维护税收公平原则的需要
许多经营已达到一定的规模并且收入可观的地摊经营者本来应该缴纳的税费,在不易征缴的经济环境中流失。税收管理方面数据的不准确提供,造成统计数据的失真。税收是影响经济活动成本的重要因素,放任自流会造成社会不公,使经济管理混乱。
此外,地摊商贩带走商铺经营者的客流,而商铺经营者往往较之更为正规,办理工商执照并缴纳相关的税费。从公平角度讲,“地摊经济”兴起后正规经营者的权益较难保障。对地方政府来说,商业土地使用权也会很难出售,影响土地税收。
三、“地摊经济”商业模式纳税的可行性
1.“地摊经济”发展前景
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全球经济增长陷入衰退。为达成“六稳”“六保”目标,放开“地摊经济”,对妥善就业、收入增长、社会稳定等都有积极作用。此外,世界各地都有“地摊经济”,不仅让本地居民直接受益,也让外地游客流连忘返。
因此,在中国原本社会就业压力较大、全球经济又处于严重衰退周期的情况下,“地摊经济”发展前景较好。
2. 征税模式探究
(1)办理临时税务登记
对未达税收起征点的经营者只作记载,不办理税务登记,而对达到起征点的纳税人则按要求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纳入税务机关的日常管理。
(2)按定期定额征收方式核定税额
对地摊经营者营业额的核定,税务机关可以在调研的基础上确定不同经营类别营业额的最低核定额度,制定核定税额标准。对某一地区而言,最好只分三个档次,即:在主干道两侧经营的为一档,支干道侧经营的为二档,其他生活小区内经营的为三档。每档只设一个定额,或按桌子算,或按锅算,或按行业算。
(3)授权并委托街道有关职能部门代扣代收税款
对于税款的征收,税务机关可以授权并委托街道办事处的有关职能部门,对营业额达到起征点的经营户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代扣代收税款。
3.回归模型分析“地摊经济”纳税对税收收入的影响
(1)问卷设计
笔者通过2天时间在海门市主城区随机寻找商家调查,调查面积大约为海门市城镇面积的1/10,调查范围内地摊经营户粗略统计为四五百家,共收集到有效问卷32份,表样如图2所示。调查发现,地摊经营者都为未纳入管理的散户,摆摊行为目前仍不符合规定。经营活动多以售卖与市民生活相关的低附加值产品为主,年营业额在10万元~20万元居多,为21户,占66%。且多为全天候经营,主干道两侧经营的为18户,支干道侧经营的为10户,生活小区内经营的为4户,摊位所属区域对营业额影响较大。根据上述征税模式,分三档按行业算定额税。每月主干道两侧经营的税收均额按300元算,支干道侧经营的均额按200元算,其他生活小区内经营的均额按150元算,海门市总人口为99.82万,可以估算每年对地摊经济商业模式征税的税额。如表2所示。
图2 海门市地摊经营户营收调查表样
表2 年摊位税收额估算
(2) 数据的收集与处理
选取江苏省年度税收收入为因变量,选择人均“地摊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作为自变量,进行Pearson相关性分析。见表3。
表3 样本数据
设X=(x1,x2,…,xn),Y=(y1,y2,…,yn)分别来自X和Y的两个样本,则相关系数为
|r|越大,因变量与自变量相关程度越高,且当|r|<0.3时为微弱相关,0.3<|r|<0.5时为低度相关(|r|<1)。检验发现:自变量间不存在很高的相关性,所以选取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地摊税”、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作为自变量,分析地方年度税收收入的主要影响因素。
(3)模型的建立与求解
建立如下二元线性回归模型:Y=β0+β1X1+β2X2+β3X3+ε
其中,Y为地方财政税收收入额,X1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2为人均“地摊税”,X3为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借助Eviews进行最小二乘回归分析,结果如表4所示。
表4 分析结果
(4)模型检验结果分析
经济意义检验。其他条件不变,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地摊税”各每增加1元,地方财政税收收入额将分别增加0.403273亿元、42.31721亿元。即,财政税收收入额与人均“地摊税”呈正相关,对比其他两因素针对“地摊经济”商业模式征税对税收收入增长的程度影响十分显著。
统计检验。模型可决系数为0.995916,即税收收入99.5916%可由居民可支配收入、人均“地摊税”和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解释。F统计量值为487.7543,Prob统计量值为0.0000,模型呈显著线性回归趋势。居民人均消费、人均“地摊税”和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t统计量值分别为1.317539、5.332554和-1.596397,可知,人均“地摊税”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一样,对税收收入有显著影响。
四、总结与反思
借助Eviews,本文在分析江苏省财政税收收入的主要影响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并求解了以地方财政税收收入为因变量,以人均“地摊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自变量的多元线性回归模型。结果表明:税收收入与人均“地摊税”呈现正相关关系,且地摊经济商业模式纳税额对财政税收收入的增长有显著影响。因此,从有效提升财政税收收入角度看,应对“地摊经济”商业模式征税。
但考虑到新冠疫情下进一步加大的“减税降费”力度及让积极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的理念,目前实施的概率还不大。不过随着经济进一步的发展及城市规范化管理需求,从长远角度看,对“地摊经济”商业模式征税,维护税收公平,仍然是非常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