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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规范 监管护航
——川煤集团华荣能源公司绿水洞煤矿保障高危作业安全的实践与探索

2021-06-26川煤集团华荣能源公司绿水洞煤矿李晓波

现代职业安全 2021年6期
关键词:水洞矿井煤矿

川煤集团华荣能源公司绿水洞煤矿 李晓波|文、图

煤矿生产,特别是南方煤矿,限于煤炭赋存条件,往往井下“水、火、瓦斯、煤尘、顶板”五大灾害俱全,井下职工作业条件恶劣,作业空间狭窄,安全监管难度大,给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带来极大的威胁,职工现场操作属于名副其实的高危作业。

四川川煤集团华荣能源公司绿水洞煤矿(简称绿水洞煤矿)是一座已经开采超过40年的老矿井,随着开采向下水平延伸,各种灾害风险愈加严重,如煤层倾角达到了最大78°,断层发育、水害、瓦斯、一氧化碳、顶板更是如“噬人的猛虎”随时与煤炭相伴相生。面对灾害升级、现场条件恶化,绿水洞煤矿通过强化职工安全行为规范示范推广,严格现场安全监管,实现了矿井“零死亡、零突出、零超限、零自燃、零透水”,安全生产标准化保持国家一级目标。截至2021年5月18日,矿井实现连续安全生产2 872天。

久久为功 规范职工安全行为

职工岗位安全行为规范,就是企业职工在从事生产、工作中应遵循的安全准则。企业安全管理的行为主体是人,因此,做好“人”的工作,规范“人”的安全行为,可以说是推进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首要条件和工作突破口。对此,绿水洞煤矿结合矿井实际,循序渐进推进职工安全行为规范工作向纵深发展,以每个个体的“让行为规范成为习惯,让习惯符合行为规范”,保障整个矿井的安全生产。

切合实际制定行为规范和规章制度

企业要抓好职工行为规范,必须先制定一套切合本企业管理和职工素质实际的具体岗位行为规范和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并相应制定一套保证这些规范正确有效运行的规章制度。

对煤矿企业来说,既要制定井上、井下各个岗位、工种的操作规范,又要制定职工必须共同遵守的语言、行走、开会、着装、乘车、入井等一系列共同行为规范,用必要的制度约束这些规范的落实,用强有力的检查、监督、奖惩来促进这些规范的落实,使每一名职工能够认识到规范行为的重要意义,明白规范行为的目标要求。

对此,绿水洞煤矿在根据矿井各个岗位实际情况建立全员岗位行为规范的基础上,成立了由安监处全体人员、其他部门副科级以上管理人员组成的职工行为规范检查小分队,负责深入矿井各环节、各作业地点开展职工行为规范、劳动纪律、地面环境卫生治理、井上职工日常行为规范督查工作,对不良行为实施必要处罚。

循序渐进抓好职工岗位行为规范工作

安全生产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步到位。对于职工岗位行为规范工作而言,也需要结合企业实际,由简单到复杂,从职工易于接受和易于做到的问题入手,然后逐步深入,实现由量变到质变。对此,绿水洞煤矿从井上日常言语规范入手,逐步渐进深入到井下安全生产岗位较为复杂严格的操作规范,使其成为了一个长期抓、反复抓的系统工程。

具体来说,绿水洞煤矿首先将岗位行为规范印制成一张张卡片,发放到每一名员工手中,由每一名员工结合岗位实际自行熟悉。同时,为了确保职工对岗位行为规范学习有兴趣,有效果,绿水洞煤矿还组织力量编制了“岗位标准作业流程手板书”,开展了手板书比赛,成立了文艺小分队深入连队班前会、井口等地点作现场表演,以此激发全员学习的兴趣。

其次,为检验职工自主学习的效果,绿水洞煤矿要求各连队(生产单位)利用班前会有针对性开展职工行为规范抽背活动,同时由矿井行为规范检查小分队对全矿作业人员进行随机抽查。一方面,通过对各单位、部门生产作业组织行为、生产技术支持行为、安全重点监管行为、安全生产检查行为的检查督导,规范安全生产管理行为;另一方面,通过对基层单位教育培训行为、岗位标准流程操作行为的检查督导,规范岗位安全操作行为。

力克“两张皮”和“一阵风”现象

企业必须明确职工岗位行为规范工作的着眼点在于“纠偏”,重点在现场、在职工规范岗位安全操作。只有这样,才能使这项工作和企业的安全管理有机融合,促进企业管理升级,使企业安全文化永葆生机活力。否则,只抓“表面”,就难免使这项工作和企业的中心工作形成“两张皮”;只搞“一阵风”,不注重持续性,则难免会使这项工作虎头蛇尾。

对此,绿水洞煤矿自2019年以来,持续开展职工安全行为规范工作,久久为功实现了职工安全操作行为的持续规范和逐步好转,有效推动了企业高危作业岗位安全保障能力持续提升。

清单管理 确保风险管控执行到位

自2019年以来,绿水洞煤矿将清单制管理作为稳住安全生产基本盘里的“千斤顶”,压紧压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全面加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了安全生产由事后被动应对到事前主动预防、精准预防的转变。

绿水洞煤矿在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梳理完善“管理清单、操作清单、日常考核清单”的3个清单基础上,不断向安全生产各方面延伸拓展,统一归纳总结为“3+N”清单。

一是梳理管理清单。管理清单包括文件清单、主体责任清单、岗位责任清单、制度清单四大类。其中,文件清单主要是根据省、市、上级企业对清单制管理工作的指示和要求,结合上级文件要求出台的相关文件、措施、办法。主体责任清单主要是逐条细化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安全投入保障到位等方面的责任清单,目的是通过将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等工作要求以清单的形式进行固化,再进行详细分解,将责任和要求落实到部门、人头(岗位),用清单敦促各级各类人员主动作为、齐抓共管,构建“明职知责、履职尽责、考职问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岗位责任清单和制度清单主要是绿水洞煤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涵盖各职能部门、岗位与工种的清单,目的是把各单位、部门、各层级人员“该干与不该干”以及“怎么干与干到什么程度”等要求全部“晒”出来,让相关人员清楚明白岗位履职内容,便于自己对照履职。

二是完善操作清单。结合矿井安全生产实际,绿水洞煤矿共制定了采、掘、机、通、运等主要工种7大项、102个小项的岗位操作清单,并形成“一岗一清单”,通过实行照单履责、按单办事,以减少工作失误。

三是梳理完善日常考核清单。日常考核清单主要涵盖领导带班检查、安全巡查、基层队管检查等日常清单,主要明确了操作流程、考核重点等内容。绿水洞煤矿通过在日常考核工作中严格“照单”开展履职情况考核督查,有效规范了职工行为习惯。

绿水洞煤矿月度例会讨论高危作业安全保障问题

四是由三个清单拓展至“N”清单。2020年以来,绿水洞煤矿在完善“管理清单、操作清单、日常考核清单”的3个清单基础上,将清单管理拓展延伸至其他岗位,对清单进行了补充和完善,统称为“N”清单。具体来说,绿水洞煤矿按照“组织保障、试点先行、总结完善、全面推广”四个阶段,先后梳理、完善了涵盖采、掘、机、通、运等各个工种及岗位的清单种类共349项。其中,主体责任清单18项,技术操作清单102项,岗位责任清单205项,日常检查清单9项,岗位操作前确认清单15项,形成了煤矿清单管理的“3+N” 模式。目前,绿水洞煤矿清单管理基本实现了“风险等级全覆盖、规章制度全覆盖、岗位操作全覆盖”。

自推行清单制管理以来,绿水洞煤矿已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清单制管理体系,全体职工形成了“心中有清单、口中有清单、手中有清单”的浓厚氛围与行为习惯。按照清单制管理责任边界划分,矿级领导层的风险意识,管理层、操作层的风险识别、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均得到大幅提升,有力促成干部在管理过程 、职工在操作过程中“心里想风险、眼里盯隐患、手里干标准”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

严管强罚 保证规程措施执行到位

高危作业,容不得半点疏忽和大意,更不能逾越规程和措施要求胡作非为。为确保高危作业人员作业安全,绿水洞煤矿全面履行企业主体安全责任,出台了一系列安全管理措施办法,严管强罚,强化不安全行为监督管理。

一是强化日常管理,提升“四种能力”。绿水洞煤矿通过编制符合职工队伍特点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有效促进了“岗位自律、班组自控、连队自管”,提升了全员围绕生产过程的自主安全管理能力;通过大力开展安全理念目标的宣贯教育和班组安全建设,提升了矿井安全文化引导能力;通过完善各类灾害事故、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对全员进行综合、各专项应急预案培训,提升了矿井事故应急处置能力;通过定期开展各生产系统安全设施检查,抓好回撤与安装、隐蔽工程施工、易燃易爆品等安全管理,提升了生产过程安全保障能力。

二是强化安全宣传教育。绿水洞煤矿对于未按规定开展安全宣传、事故警示、形势任务教育的,会对责任单位队长、党支部书记各处以300元/次的处罚;如果抽查干部职工对有关安全工作要求不清楚,会给予队长、党支部书记各100元/次的处罚;如果上级有关安全规定、矿安全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文件未传达贯彻到每个职工或未作专项记录,会按次扣减队长、党支部书记月度计时计件工资总额的3%。

三是强化过程管控。如果班前会未对现场重点、难点环节的安全注意事项、操作标准强调,或强调不准确、不细致,责任人员将会受到50元/次的处罚;如果队长、书记、技术员每天未对照作业区域安全风险内容及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或月度未对风险管控效果进行检查、分析,每次会被分别扣减当月计时计件工资总额的1%;如果副队长、班组长、岗位人员进班未对作业区域上一班安全风险管控效果进行检查、或在生产过程中未对安全风险实施有效管控、或未按风险管控内容逐条对照填写管控措施落实检查情况的,则会分别受到 50元/项的处罚;如果现场相关人员未对作业区域进行“班前、班中、班后”安全确认或生产过程中未执行“确认汇报”制度的,责任人员将会受到50元/次的处罚。

四是建立安全积分。绿水洞煤矿建立了“不安全行为记分标准”,不安全行为记分与对责任职工的经济处罚同时进行。根据各级检查发现的不安全行为,绿水洞煤矿按照标准执行扣分,一次扣分的分值,依据不安全行为的严重程度分为12分、6分、3分、2分、1分,记分周期为一年度,总分为12分,从每年1月1日开始,12月31日结束。一个记分周期期满后,记分分值累加未达到12分的,该周期内的记分分值会予以消除,不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对记分满12分的职工,则会由安监部门及时向责任单位下发“停工培训通知单”,同时由矿培训中心通知相应的培训的时间、地点,并由安监部门结合责任职工的岗位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然后经安全副矿长审批后实施培训。培训结束后,由矿培训中心组织参加培训人员进行笔试考试,经考试合格的,原记分分值予以消除,并由安监部门制发复工通知单,责任单位接到通知单后方可安排责任职工工作。如果考试不合格,可补考1次。经补考仍不合格的,则会对责任职工给予500元的处罚,且必须重新进行培训,直至培训合格。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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