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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轿车撞人致5死5伤案:面对“报复社会”的人该怎么办?谁来赔偿受害者?

2021-06-22

新传奇 2021年22期
关键词:人格障碍作案归因

近年来,中国社会出现过的“无差别杀人”事件早已累计无数,但每一次发生新事件,依旧会令公众触目惊心,掀起舆论波澜。2021年5月22日,大连31岁男子刘某因投资失败,产生报复社会心理,在驾车等红绿灯时突然疯狂加速,7秒内将车速从0提至108公里/小时,直接闯过红灯,开车冲撞路人,最终造成5死5伤。车祸事件发生后,不少网友都表示,自己走在马路上,会感到风声鹤唳、胆战心惊。为什么有的人自己遇到不顺,就选择报复社会呢?

7秒钟,5死5伤

2021年5月22日,大连劳动公园门前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据现场监控视频显示,一群行人正常通过斑马线时,突然一辆黑色的轿车快速驶来,直接冲向人群。

事发时该路口显示为红灯,部分行人发现后下意识进行躲避,但是小轿车车速过快,仍有部分行人被撞飞出十余米。一位目击者表示,现场能闻到很浓的血腥味,“有一个姑娘被撞飞后在空中旋转好几圈,像布娃娃一样砸到地上,身体还是扭曲的。这哪里是车祸,简直就是屠杀”。

据目击者介绍,更恐怖的是,事发后,肇事者并未减速而是驾车逃跑,尽管“车辆前挡风玻璃已经碎成蛛网状,整个车的前脸被彻底撞烂”,也还是全速在向前冲。若不是追尾了一辆货车,被迫停下,恐怕会有更多无辜的人丧命。

“实在是太惨了,现场有几个人当时就不行了,有的重伤,满地是血迹,这个司机抓到必须枪毙。”有现场目击市民言辞激愤地说道。

5月23日,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的官方通报称,犯罪嫌疑人刘某(男,1989年出生,理发师)因投资失败无法接受,失去生活信心,遂产生报复社会心理。5月22日11时40分许,刘某驾车沿唐山街行驶至五惠路路口时,在等候绿灯指示后突然在7秒钟内将所驾车辆车速从0时速加速至108公里/小时(该路段限速60公里/小时),并冲闯红灯,以驾车冲撞路人的极端方式实施犯罪,造成5死5伤。其中4人当场死亡,3人被120送医抢救,1人抢救无效死亡,后有3人自行到医院治疗,目前伤者情况稳定,正在进一步治疗中。

不同于网友们之前猜测的“酒驾”“毒驾”,经检验鉴定,排除刘某酒驾、毒驾、服用精神类药物和精神病史嫌疑,其作案时头脑清楚、思路清晰,选择作案地点、目标明确。

通报一出,舆论全是一片咬牙切齿的痛骂声:“立刻执行死刑”“五马分尸也不过分”……

26日,大连市检察机关依法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批准逮捕。截至本刊发稿,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为何定性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刘某“作案时头脑清楚、思路清晰,选择作案地点、目标明确”,为何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而非交通肇事罪或故意杀人罪?

辽宁昌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杨财广分析,此案定性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有以下原因:

第一,交通肇事罪是过失性犯罪,主观上没有“伤害”的意图。而本案嫌犯有明显的报复社会心理,主观上伤害目标明确,作案地点选择也是很明确,显然不是过失性犯罪。

第二,报复社会,驾车撞人,造成严重的伤害后果,主观上有杀人或放任杀人后果产生的心理,表面上看涉嫌故意杀人。但故意杀人,犯罪指向是具体某个人,目标已确定具体,而不是针对不特定目标。本案嫌犯针对的是不特定目标,在作案前,他也无法确定具体伤害的人会是谁,因此,本案不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第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规定于刑法第114条、115条,指使用与放火、投放危险物质、决水、爆炸方法的危险性相当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本案嫌犯的行为,显然已对不特定或多数人的生命、身份造成了严重侵害结果,且发生在公共场所,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特征。

那么,嫌犯可能会受到哪些刑事惩罚?

杨财广认为,根据刑法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上一例定性为相同罪名的案件,是3年前的“葫芦岛驾车撞人事件”。

2018年11月,辽宁葫芦岛建昌男子韩某某,因夫妻矛盾决定开车报复社会,在一小学附近路段冲撞结伴过马路的学生,造成6名学生死亡,20多人受伤。最后,韩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死刑。

根据目前披露的信息推断,鉴于刘某造成5死5伤的严重后果和恶劣的主观心态,他很有可能会被判处死刑。

面对“无差别杀人”事件,该怎么办

近年来,出现过的“无差别杀人”事件早已累计无数,但每一次发生新事件,依旧会令公众触目惊心,掀起舆论波澜。

甚至就在5月25日,河南省南阳市一名男子因生活失意,选择报复社会,持棍行凶,造成12名学生、两名群众受伤。

“无差别杀人”,特指犯罪嫌疑人与受害人之间没有任何恩怨,犯罪嫌疑人为了报复社会,随机选择作案对象、见谁杀谁。

这些报复社会的人,往往在媒体的报道中有着“苦衷”:南昌红谷滩一案中的万某弟是因为娶不上妻子,对生活失去希望,所以冲到路上想要杀一个漂亮姑娘做“阴间夫妻”;广西柳城县“9·30”爆炸事件的兇手韦某勇,则是因多次与村民发生纠纷,便将炸药放进了多个快递包裹中,导致菜市场等17处地点发生爆炸,造成10死51伤;上海伤害学生案中的黄某川,则是因为长期失业,便提刀砍死了两名小学生……

毫无疑问,这些“苦衷”都不该成为滥杀无辜的理由。行凶者不值得丝毫同情,依法严惩更是不容置疑。

“无差别杀人”事件留给公众的恐惧是巨大的,因为它打破了“需存在杀人动机”这个铁律:一个人要杀你,甚至不需要任何理由。是否会被伤害,只是一个概率问题,每个人都可能中招。

大连轿车撞人事件发生后,不少网友都表示,自己走在马路上,会感到风声鹤唳、胆战心惊。

面对无差别杀人,公众无计可施,甚至连预防都难以做到,只能期盼和呼吁那些报复社会的恶人,受到应有的惩罚。

生活不顺就报复社会,是反社会人格?

对于这些“无差别杀人”的极端事件,几乎每次都有人猜测:犯罪嫌疑人是反社会人格吧?其实不然,反社会人格障碍患者的违法行为,与一般犯罪是有区别的。

一般犯罪者往往有计划和有预谋,反社会人格障碍患者大多不是。一般犯罪者违法目的明显,反社会人格障碍患者多受情感冲动支配,犯罪动机较模糊;一般犯罪者只害别人且作案手法隐蔽、狡诈,企图逃避罪责,反社会人格障碍患者害人害己,对自己的危害尤大;具有反社会人格障碍患者的人较少造成凶杀或其他严重案件以致判处极刑;一般犯罪者的人格或许有缺陷,但未达到人格障碍程度。

通俗地说,人格障碍是一个很严重的事,并非有点儿问题就是人格障碍,得全方面、长时间稳定出问题,而且问题还难以解决,会影响自己和别人,这才可能是人格障碍。

刘某特意挑选了大连最繁华的闹市区,为了能够精准地撞上路人,他像鬣狗捕猎一样,悄悄靠近斑马线再玩命加足马力,力图用最高时速撞死人。他说自己失去生活信心只想一心求死,却又在追尾被迫停车后立马弃车逃跑。头脑清醒、行事阴险、自私、卑鄙又残忍。所以他并非是反社会人格障碍患者。

对于刘某来说,自己的生活高于一切。而那些受害者本该有一个怎样的人生?他毫不在意。由此可见,把这些极端事件归咎于人格障碍,有时候是不妥的。

那么,为什么有的人自己遇到不顺,会选择报复社会呢?

心理学专家指出,可能是认知和归因都出了问题。归因指人们对他人或自己行为原因的推论过程,分为内归因和外归因。一般来说,选择报复社会的,外归因者居多。

就本案而言,刘某自己投资失败,如果是内归因,应该反思自己失误在哪里,如何改进。选择报复社会,表明他极有可能产生了“社会对我不公平,怎么就只有我赔钱了”的外归因想法。

(中国新闻网、澎湃新闻网2021.5.26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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