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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精神分裂症治疗中齐拉西酮、利培酮的效果及药物经济学分析

2021-06-22韩延芹季淑梅

中国实用医药 2021年16期
关键词:利培拉西精神病

韩延芹 季淑梅

精神分裂症的主要临床表现为情感、思维与行为活动相分裂,心理和精神活动与周边环境相矛盾,也会表现出抑郁、情感淡漠、自我效能感差、思维贫乏等,而且该病往往会伴随其他并发症,对临床的康复较为不利[1-4]。据相关统计学分析研究显示,精神分裂症大约占我国精神疾病患者的50%[5]。该病属于慢性疾病,通常采用药物治疗精神分裂症,由于该病病程长,且病情容易反复发作,大多数患者需长期乃至终生服药,因此,药物的选择对患者至关重要[6,7]。以抗精神病药物的有效性和不良反应为主要治疗原则,针对每例患者的情况制定治疗方案。首发患者通常比慢性复发患者对抗精神病药物的疗效更敏感,同时对治疗相关不良反应也更敏感,首发患者通常应以单一抗精神病药治疗为原则,以治疗药物的标准剂量范围的下限作为起始治疗剂量,初步没定目标治疗剂量。如何选择治疗疗效好、药物不良反应少、患者能长期负担的药物,对于精神分裂症患者具有重要的意义。利培酮和齐拉西酮都是第二代非典型性抗精神病药物,临床实践表明,两种药物治疗精神分裂症均有良好的疗效,但是也存在一定的差异[8]。为了对比齐拉西酮、利培酮治疗首发精神分裂症的效果及药物经济学,本院选取了234 例首发精神分裂症患者作为研究对象,现将治疗效果及药物经济学进行分析,并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2018 年5 月~2020 年5 月聊城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科病区收治的234 例首发精神分裂症患者作为研究对象,经过患者家属知情同意之后,随机分为齐拉西酮组和利培酮组,每组117 例。齐拉西酮组男62 例,女55 例;年龄最小21 岁,最大65 岁,平均年龄(41.15±4.26)岁。利培酮组男60 例,女57 例;年龄最小20 岁,最大64 岁,平均年龄(40.87±3.96)岁。两组患者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纳入标准:①所有患者符合中国精神疾病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 版(CCMD-3)或国际疾病分类第10 版(ICD-10)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且首次发作;②月经周期正常者;③所有患者的病史病例完整清晰;④所有患者及家属或法定监护人知情同意本次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⑤所有患者入院确诊前,均未服用过任何抗精神病药物;⑥无严重外伤所致身体过分虚弱。排除标准:①排除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患者;②排除伴有严重心脏病、恶性肿瘤、肾病、肝病、糖尿病、高血压等疾病的患者;③排除患者及家属或法定监护人不同意参与本次研究的患者;④排除患有严重家族精神类遗传病史的患者;⑤排除先天障碍或者发育不良患者。本次研究经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批同意。

1.2 方法 齐拉西酮组给予齐拉西酮(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061142,规格:20 mg×20 粒)进行治疗,初始剂量为20 mg/d,2 次/d,2 周后结合患者的实际病情发展状况逐渐增加至40~160 mg/d。利培酮组采用利培酮(齐鲁制药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041808,规格:1 mg×30 片)进行治疗,初始剂量为1 mg/d,2 次/d,2 周后视患者的病情变化特点,可增加至4~6 mg/d。两组均连续治疗8 周。

1.3 观察指标及判定标准

1.3.1 对比两组的治疗效果 分别在治疗前以及治疗结束后,采用阳性和阴性综合征量表(PANSS)对两组的治疗情况进行评分,采用减分率计算评分结果,减分率=(治疗前总分-治疗后总分)/治疗前总分×100%,依据计算结果评估两组的治疗效果,分为显效、有效、无效三个等级,显效:治疗后,减分率﹥50%;有效:治疗后,减分率为25%~50%;无效:治疗后,减分率﹤25%。总有效率=(显效+有效)/总例数×100%。

1.3.2 对比两组用药后的不良反应发生情况 在治疗期间,要注意监测患者有无发生不良反应,包括失眠、血压下降、恶心呕吐、肝功能异常、心电图异常、月经异常等。

1.3.3 对比两组的药物经济学 虽然计算治疗成本要考虑隐性、机会、直接及间接成本,但是两组患者所用药物均为口服制剂,治疗成本除了药物之外,其他的各项基本接近,可相互抵消。所以采用简化法进行计算,以药费代替成本,不计算其他各项。成本-效果比=药物成本/治疗总有效率。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9.0 统计学软件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表示,采用t 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采用χ2检验。P﹤0.05 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治疗效果对比 两组患者治疗总有效率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治疗效果对比[n(%)]

2.2 两组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对比 齐拉西酮组用药后的不良反应发生率10.26%明显低于利培酮组的23.93%,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对比[n(%)]

2.3 两组的药物经济学对比 齐拉西酮组的成本-效果比为5.089,利培酮组为0.165,利培酮组成本-效果比优于齐拉西酮组。见表3。

表3 两组的药物经济学对比

3 讨论

精神分裂症是比较常见的一种疾病,在青壮年中具有较高的发病率,临床表现以行为、知觉、情感以及思维障碍等症状为主,具有病程长、迁延不愈等特点,不仅影响患者的正常生活,还增加了家庭和社会的负担[9,10]。

利培酮是一种苯并异恶唑衍生物,属于非典型性抗精神病药[11],其主要作用机制是通过阻断中枢神经的多巴胺D2受体,从而改善患者阳性症状[12,13]。利培酮是临床上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一种常见药物,也是新一代的一种抗精神病药,与多巴胺D2受体和5-羟色胺(5-HT)受体的亲和力较高,能够结合α1受体,与α2和H1受体的亲和力不高,可以使患者的阳性症状得到明显改善,但是不良反应发生率高,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临床应用。长期应用容易导致患者出现体重增加、便秘、失眠、头痛、血压下降、恶心呕吐、肝功能异常、心电图异常、女性患者闭经等不良反应。齐拉西酮也属于非典型性抗精神病药物,能拮抗多巴胺D2受体和5-HT 受体,对组胺H1受体及5-HT 有良好的亲和力[14,15],能有效改善患者的阴性症状,从而抑制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病情发展。齐拉西酮还可以通过激动5-HT1A受体,发挥抗抑郁和抗焦虑效果,并且对胆碱能受体、组胺受体以及肾上腺素受体的亲和性不高,治疗期间,不容易发生泌乳素改变、认知障碍等不良反应,具有较高的安全性[16]。

本次本院对比研究对首发精神分裂症患者应用齐拉西酮和利培酮的治疗效果和药物成本-效果学结果显示,两组患者治疗总有效率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齐拉西酮组用药后的不良反应发生率10.26%明显低于利培酮组的23.93%,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说明对精神分裂症患者采用齐拉西酮的治疗效果好,安全性高。但是从药物经济学方面来看,利培酮的成本-效果比优于齐拉西酮。对于不满意利培酮的治疗效果,想减轻药物不良反应,改善生存质量的患者来说,齐拉西酮为一个较好的选择。对于考虑到药物成本的患者来说,利培酮优于齐拉西酮。

综上所述,对于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治疗,齐拉西酮与利培酮的疗效相当,但齐拉西酮安全性优于利培酮,服用齐拉西酮治疗可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及服药依从性,降低因减药、停药而致病情复发的风险。但利培酮的成本-效果比优于齐拉西酮,临床医生应结合患者的实际情况为其应用最佳治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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