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分布式认知理论的农户农地流转意愿影响因素分析:以西藏农牧区24县为例
2021-06-08吴楚月支晓娟王景新
吴楚月, 支晓娟*, 王景新
(1.河海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 江苏 南京 211100; 2.浙江大学 土地与国家发展研究院, 浙江 杭州 310058)
0 引言
【研究意义】西藏自治区为我国农牧业大区,有近70%的人口生活在农牧区,而农牧业发展的关键在于土地、在于农民、在于以土地流转为制度改革核心的农村改革。同时,西藏社会经济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随着高原特色现代农牧业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进一步推动其土地流转势在必行[1]。厘清此类经济基础薄、增长快的民族地区农户农地流转意愿的主要影响因素,可为此类地区制定针对性的农地流转政策,适度、科学、有序推进农地流转提供一定参考。【前人研究进展】黄清哲等[2]于2014年和2019年对西藏拉萨、日喀则、山南、林芝的农户调查发现,当地土地流转率有小幅度提高,但总体远低于全国水平,流转方式较单一,政府作用显著。农牧民产权意识模糊、二三产业发展不足、劳动力转移不足是阻碍土地流转的主要因素。朱桂丽等[3]运用Logistic二元回归分析方法研究拉萨、林芝、山南和日喀则农牧民的土地流转行为影响因素发现,受教育水平、年龄、家庭收入水平和流转前后收入差距是影响农牧民土地流转的主要因素,农户主观方面的最主要影响因素是其自身认知因素。另外,提高非农就业和养老保障水平能够促进农牧民的土地流转行为[4]。【研究切入点】目前对西藏自治区农户农地流转意愿影响的研究仍较少,采用的定量研究方法也是传统的二元回归分析。在其他地区农地流转意愿影响因素相关研究中,已有运用分布式认知理论和结构方程模型的探索[5],可作为分析西藏地区农户农地流转意愿影响因素的借鉴。【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基于分布式认知理论,利用对西藏农牧区的实地调研数据,建立结构方程模型分析农户农地流转意愿的影响因素,为科学推进西藏农牧区农地流转,保障其高原特色现代农牧业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实施提供决策依据。
1 数据来源与方法
1.1 研究区概况
西藏自治区是我国最大的藏民族聚居区,地广人稀,多山地耕地稀少,耕地多分布在河谷或江河中下游地区沿岸,全区65%的耕地分布在雅鲁藏布江及其支流沿岸。根据《西藏统计年鉴》(2020)中西藏各县区的分类,耕地分布较为集中的农业县、半农半牧县分布如图1所示。
图1 西藏自治区农业县、半农半牧县、牧业县分布
西藏自治区正处于经济快速增长期和城镇化起步加速期。2019年全区GDP达1 697.82亿元,增速8.1%,位列全国第二,人均GDP达48 902元。城镇化率31.54%,远低于全国水平,城乡人口转移潜力很大。产业结构方面,三产占比逐年提高,一产占比逐年降低,但从业人数并未明显减少,说明农业存在劳动力冗余。2019年耕地面积同比增长1.19%,远低于10.1%的人口自然增长率,势必导致人均耕地逐年减少,亟需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文化信仰方面,藏区有自身独特的文化,农牧民善良温和。当地农耕历史悠久,农牧区较为集中分布在藏南[6]。耕地是除牧业外农户赖以生存的最主要资源,非农谋生渠道相对内地少,因此农牧民有更强烈的重土情节。教育方面,传统农牧业对劳动者文化水平要求不高,农牧业区部分藏民受教育水平相对较低,对新事物的接受程度也较低。
1.2 数据来源
根据《中国综合农业区划》,西藏自治区主要涉及藏南农牧区、青藏高寒牧区,由于农牧区集中分布在藏南地区,按照农业县、半农半牧县、牧业县的分布,选择拉萨市达孜区、墨竹工卡县,日喀则江孜县、南木林县,山南市洛扎县等为代表的24个县区作为调查地。调查在各村委工作人员的支持配合下,采用实地发放纸质问卷方式进行,直接对农户进行题项解释,回收问卷450份,其中有效问卷377份,占比83.78%。其他社会经济数据来自西藏统计年鉴及西藏自治区政府网站公开数据。
1.3 研究方法
1.3.1 分布式认知理论 分布式认知理论(Distributed Cognition Theory,DCT)是综合认知科学、认知人类学和社会科学等各个社会相关学科的部分理论的更全面和系统的认知理论,而传统认知科学通常不考虑社会及所处的文化情境[7]。分布式认知因素影响的研究中,HATCH和GARDNER提出同心圆圈层模型[8],从个人力、地域力和文化力3个层次概括影响分布式认知的因素。最外圈层的“文化力”超越特定情境,属于普适因素,对个体认知产生潜移默化的间接影响,表现为政策、习俗和信仰;中间圈层的“地域力”表示个体所处某一特定区域的资源和同属同一区域的其他个体,这些客观环境因素对个体认知产生直接影响;“个人力”属于模型的核心因素圈,是个体的经验和特性,指可以影响个体能力发展和认识差异的个人因素。个体认知决定行为,个体之间也会随之产生相互影响。就农户的农地流转意愿而言,在一定社会条件下,农户间农地流转行为决策的差异,根本上是对于土地资产属性的认知差异。农户对农地流转的意愿是其在认知“修饰”后的最终结果,“土地流转认知”可充分解释其农地流转意愿。基于此,将农户农地流转意愿界定为农户参与农地流转的倾向和认可度,建立农户农地流转意愿分析框架(图2),并提出3个假设:H1,个人力对农户农地流转意愿有正向显著影响;H2,地域力对农户农地流转意愿有正向显著影响;H3,文化力对农户农地流转意愿有负向显著影响。
图2 基于同心圆模型的农户农地流转意愿分析框架
1.3.2 结构方程模型 结构方程模型(SEM)也被称为斜方差结构分析,可定量分析显变量、潜变量与测量误差间的相互关系。相较于多元回归等统计分析方法在分析时会忽略误差的存在,结构方程模型设置误差项,能够得到更加科学合理的分析结果。该模型中潜变量和可测变量间的测量方程:
x=Λxξ+δ
y=Λyη
式中,ξ和η分别为外生和内生潜变量,x为ξ的观测变量,y为η的观测变量。Λx为外生显变量与潜变量间的关系,Λy为内生显变量与潜变量间的关系,δ和ε为误差项。
各潜变量间的关系及未能解释的变化,采用结构模型进行解释:
η=Bη+Γζ+ζ
式中,η和ξ分别为内、外潜变量矩阵,B和Γ分别为内、外潜变量间的路径系数,ζ为干扰矩阵。
基于建立的农户农地流转意愿分析框架,借鉴相关研究的指标选择与量表设计成果,采用李克特五点量表设计20个题项(表1),作为结构方程模型的各变量,并在模型拟合前对其样本数据(通过问卷调查获得)进行信度和结构效度检验,判断其是否可用于建模。其中,效度检验分别采用探索性因子分析(EFA)和验收性因子分析(CFA)方法。结构方程模型拟合采用AMOS 24.0以极大似然法进行,并绘制其全路径图。
表1 结构方程模型的变量及其量表设计
2 结果与分析
2.1 被调查农户的个体特征
从表2看出,调查对象均为农户家庭户主或者核心成员。农户类型具有广泛性,纯农户18户,占4.7%;半纯农户77户,占20.4%;兼业户146户,占38.7%;半兼业户62户,占16.4%;非农户占19.6%。另外,35岁以下的农户占比仅为2.1%,45~54岁的农户占比最高,为49.7%;初中和小学文化程度的农户占比分别为33.5%和39.4%。表明,较少有年轻人留守农村,农村居住的村民以中年人为主,受教育程度较低。此年龄段的被调查农户大多从小从事传统农业种植,对土地的感情深厚,以土地谋生,对外部世界了解较少,受个人生活经验和祖辈传统思想的影响,对土地的依赖性极大,主观上一般不愿将土地转出。
表2 被调查农户的个体特征统计
2.2 变量样本检验
2.2.1 信度检验 一般认为,信度检验中克隆巴赫Alpha系数在0.7以上较为适宜。检验结果显示,个人力、地域力、文化力和农户农地流转意愿调查项的该系数分别为0.780、0.911、0.863和0.750,均大于0.70。同时,从题项看,任一题目修正后的项与总计相关性(CITI)均大于0.50,且删除某题后其对应维度的信度系数均有所下降。表明,各个维度内部的一致性均表现良好,具有较高的可信度,可采用结构方程模型进行分析。
2.2.2 效度检验 经探索性因子分析得出,量表数据的KMO值为0.913,Bartlett’s球形检验近似卡方值为3 453.551,P<0.001,说明量表可进行因子分析。EFA共提取个人力、地域力、文化力和农户农地流转意愿4个公因子,能解释63.629%的变异量,说明这4个公因子可有效解释量表的20个题目;20个题目的共同度均大于0.40,说明各题目对公因子的解释率可达40%以上,题目的因子载荷在0.683~0.845,均大于0.50,且无多重载荷,说明题目与所属维度的对应性较好。
同时,经验证性因子分析考察结构效度得出,CMIN/df为1.117,GFI(拟合优度指数)为0.955,AGFI(修正的拟合优度指数)为0.942,RMSEA(近似误差均方根)为0.018,PGFI(简约系数)为0.746,测量模型各拟合指标达到标准值,说明其结构效度符合统计学标准。个人力、地域力、文化力、农户农地流转意愿的CR(临界比)值分别为0.718、0.912、0.864和0.753,均大于0.70。AVE(平均方差提取值)指标中,除个人力接近0.50外,地域力、文化力、农户农地流转意愿分别为0.538、0.562和0.604,均大于0.50,因此可认为各变量的组合信度和收敛效度均达到统计学测量标准。另外,每个题目在其对应变量上的因子载荷值基本都在0.6以上,P值均小于0.001,具有统计学意义,说明所设变量通过验证性因子分析,具有较好的结构效度。
2.3 相关系数估计
采用Pearson相关系数估计得出,个人力、地域力和文化力与农户农地流转意愿存在如下关系:个人力与其显著正相关(r=0.341,P<0.001);地域力与其显著正相关(r=0.379,P<0.001);文化力与其显著负相关(r=-0.408,P<0.001)。
2.4 结构方程模型与研究假设的验证
从表3看出,除RMSEA外,其他拟合指标均符合标准值,表明所得模型通过验证,可用于分析农户农地流转意愿的影响因素。从表4可知,个人力、地域力和文化力与农户农地流转意愿的标准化路径系数分别为0.255、0.260和-0.388,且均在0.1%水平显著。表明,个人力和地域力对农户农地流转意愿具有显著正向影响;文化力对农地流转意愿具有显著负向影响。研究提出的3个假设均成立。
表3 结构方程模型拟合指标
表4 研究假设检验结果
2.5 农户农地流转意愿的影响因素
根据通过验证的3个研究假设和结构方程模型全路径(图3),研究区农户农地流转意愿主要受以下因素影响。
图3 农户农地流转意愿的结构方程模型全路径
2.5.1 个人力 其对农户土地流转意愿的路径系数为0.26,为显著正向影响。其中,受教育程度的因子载荷最高,为0.79,说明教育对个人力的影响最深远,若想要改变农户土地流转意愿,提高农户受教育程度最有效。家庭兼业程度的因子载荷仅次于受教育程度,为0.73,说明农户的非农收入对其农地流转意愿的影响也较明显。
2.5.2 地域力 其对农户土地流转意愿的路径系数为0.26,为显著正向影响。其中,非农技术培训满意度和承包地面积的因子载荷分别为0.83和0.81,说明农户的非农就业能力越强,其流转土地的意愿就越强;承包地面积越大,家庭粮食产量足够,距离较远的地块耕种难度越大,农户越倾向于将此类土地流出,集中耕作近处地块。家庭成员外出务工年限的因子载荷为0.72,说明家庭成员外出务工的经验越丰富,家庭更容易接触到非农就业机会,对土地的依赖性减弱,进而提高其农地流转意愿。
2.5.3 文化力 其对农户土地流转意愿的路径系数为-0.39,为显著负向影响。其中,土地情结和生活方式改变接受度的因子载荷分别为0.82和0.81,说明制约农户农地流转最主要的因素是文化观念和生活态度。农户对土地的感情越大,对改变当下生活的抵触态度越强,流转农地的意愿越弱。土地流转政策熟悉度和土地流转价格认知的因子载荷均为0.71,说明农户如对土地流转政策缺乏正确认识,对土地经营权资产属性认识不够充分,将对其农地流转意愿产生负面影响。
3 讨论
土地流转是推进农业规模经营,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途径,而尊重农户的流转意愿是开展土地流转的基本原则。对此,贺雪峰等[9]主张辩证看待农业现代化,不可激进,要切合小农经济现状,科学合理推进规模经营。叶剑平等[10]认为,目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还不规范,区域间流转价格、形式都存在较大差异,市场发展缓慢。西藏自治区由于特殊的自然与经济环境制约,导致土地流转总量小、市场发育滞后[11]。其土地流转主要以耕地为主,林地牧草地很少发生流转,且流转的主要形式为代耕[12]。在以政府为主导的外在因素推动下,土地流转发生较多集中在拉萨、山南、日喀则和林芝等农业耕作历史悠久的地区[13],土地流转存在区域间差异[14]。从西藏农牧区农户个体特征看,研究得出,受教育程度和非农就业能力是影响其农地流转意愿的主要因素,与朱桂丽等[3-4]的研究结论一致。研究还认为,农户对土地经营权资产属性缺乏正确认识会制约其农地流转意愿,与黄清哲等[2]的研究结论相似。另外,研究进一步表明,从主观因素看,农户的土地情结和对改变现有生活状态的接受度与其农地流转意愿负相关。受藏民族独特文化的影响,当地农户对于改变现有生活状态积极性不高;同时,受传统农耕文化的长期影响,其对土地具有深厚感情,制约了其对农地流转的认可和倾向程度,降低了其农地流转意愿。
研究虽然从理论基础和技术方法上对分析西藏地区农户农地流转意愿影响因素做了进一步探索,但由于西藏地区自然、社会和经济条件复杂,土地流转存在区域差异,分析结果并不能充分代表西藏全域,并且西藏农牧区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地区社会经济水平的变化对其农户农地流转意愿与行为将产生怎样的影响,有必要进一步通过扩大调研的时空范围进行研究。
4 结论
个人力和地域力因素对西藏农牧区农户农地流转意愿具有显著正向影响,提高农户的受教育程度、家庭兼业程度和非农就业能力可促进其农地流转。文化力因素对农户农地流转意愿具有显著负向影响,深厚的土地情结和较低的生活方式改变接受度阻碍其农地流转。
5 建议
西藏自治区农户农地流转的推进应基于其各区域经济发展现实情况,不可过激和过急。西藏地区部分耕地天然细碎,地势不平难以实现机械化,并不适宜规模化利用,而应采用小农精耕细作的生产方式。但对于自然禀赋好的区域,应由政府主导,在制度层面采取以下措施推进农地流转,促进当地农业的规模化和现代化发展。
一是鼓励中青年农户回乡创业。中青年人群受教育水平较高,能够更好地理解土地流转政策。政府部门积极鼓励中青年少数民族农户回乡创业,为其创业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并充分发挥其榜样作用。
二是对农牧区农户的思想进行正确引导。帮助农户理解土地产权归属问题,农地归集体所有,避免农民对土地产生过度的依赖。宣传和推广土地流转带领农民发家致富的案例,采取科学的激励机制,鼓励农户积极主动参与当地的土地流转,如提供降息贴息等。
三是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高原特色产业。在《2015—2020西藏高原特色农产品基地发展规划》基础上,进一步因地制宜,优化布局特色产业[15]。抓住将西藏建设成为世界旅游目的地的契机,将现代农业与旅游业发展相结合[16]。第一,大力发展高原特色农牧产业,从单一向综合农牧业发展;第二,扩展产业链,提高农牧产品附加值[17],让农牧民拥有长效的增收方式,不再过度依赖土地和种植业。
四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农业合作社建设。对有意向有能力的农户重点引导,对贫困户重点帮扶,组建专业合作社[18],政府加大宣传力度,同时提供农业技术培训与指导,在资金、运营和管理方面提供支持,通过农业合作社的方式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
五是转变农牧民教育观念,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政府应加大对职业教育培训的财政投入力度,在12年义务教育外适时推进职业教育和培训。通过职业教育,使农户拥有一技之长,有能力创造就业收入,逐步提升其市民化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