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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英雄”与美国式“多余的人”

2021-06-01宋晓英

粤海风 2021年1期
关键词:英雄

宋晓英

摘要:利兰·卓被称为“美国文学的新秀作家”,他的小说《美国庞氏家族的奇幻人生》扩展了华裔英语文学与世界讽刺小说的疆域,设局与解谜、隐喻与复调小说的风格彰显。小说塑造了全新的“华裔美国人”形象,对欧美白人、非裔人、印度移民也有一定的刻画,对“族裔根性”“人类现代病”进行开掘,揭示了“中华奋发精神”和“美国英雄主义”的一致性,及其与“欧洲文明”的冲突。作品的反思振聋发聩,祖辈的尊严被放下后,新生代移民带着自己的“纠结”去深挖华人族系的心结。小说将科技、财经等元素有机融入,展示了城市人生存与精神的焦虑。论者拭目以待,看华裔新生代作家在世界文学谱系中的位置,关注其创作立场、美学追求中族裔与寄居文化的交互影响。

关键词:华裔英语作家 利兰·卓 美國庞氏家族的奇幻人生

华裔作家利兰·卓(Leland Cheuk)是美国著名的新锐作家,“麦克道威尔文艺营”“霍桑登奖”等的受奖者,他的第一部小说The Misadventures of Sulliver Pong(Chicago Center for Literature and Photography,2015)被评为2015年度亚马逊网“最受欢迎的美国文学类图书”,并获得了詹姆斯·琼斯“最佳小说奖”,并且凭借最新长篇小说《不好不坏的亚洲人(NO GOOD VERY BAD ASIAN)》(C&R Press,2019)获得2020年美国独立出版人金奖(Gold Medal in Humor of“an Independent Publishing Book Award(IPPY)”)。利兰·卓是广东人的后代,汉语名字为“卓嘉璋”,出生于美国,大学毕业后在华尔街从事证券业。但利兰·卓难以舍弃华裔情结,作家“块垒”不吐不快,故从商界隐退,开始以作家的身份生存,并创办了自己的出版社——7.13书社,以提倡严肃文学写作,选拔、培养作家。

阅读并翻译利兰·卓的第一部小说时,适逢我的国家级课题结项,撰写《北美华人自传体写作发展史研究》报告的《结语》部分时,我总结了华人自传体写作的成就,同时表达了一些缺憾:第一,华人自传体写作所体现的奋斗史、成长史、族裔史中,理性与反思明显不足,“缺乏精神向度的深刻内省”,很难卸下族群记忆的包袱,更难的地方在于无法突破自我叙事的窠臼,没有写出与人类其他族群同呼吸共命运的现代佳作;第二,缺乏“构架的力度”,小说家谷崎润一郎认为日本小说最欠缺“把形形色色的纷乱无序的故事情节加以几何学式组构的才能”[1],日本心理学家河合隼雄也认为西洋人重理性,头脑里有一种格式塔(structure)结构,东方人的写作中虽不乏卢梭式的真挚,但结构上的多样组合与复杂严谨却明显不足,我们曾努力搜集北美华人自传体写作的作家文本,发现大部分呈现出“单曲吟唱”的线性结构,主题、叙事等也呈现多种“类型化”特征;第三,空灵与幽默不够,缺乏举重若轻的现代元素,不是“浓得化不开”,就是“生命不可承受之重”,华族自尊/虚荣的“根性”挥之不去。

因此,当我拿到利兰·卓的小说,掂量自己的阐释与翻译能力是否足够时,对华人文学的态度是“观望”甚至是有些“规避”的。最终鼓起勇气开始翻译,并最后出版了《美国庞氏家族的奇幻人生》,恰是因为看到利兰·卓弥补了以上缺憾,有其独特的思想创新与艺术追求,不仅给予了文学创作、族群研究与文学批评更大的空间,利兰·卓的写作对读者也有全新的启示,可被视为传播学意义上的现象级作家:他放弃华尔街“弄潮儿”的身份追求文学事业,六年里却仅写出一部书,深居简出,与电影《摘金奇缘(Crazy Rich Asians)》中“疯狂的亚洲富人”的生活方式完全不同。利兰·卓不会说粤语与普通话,却对“华裔情结”难以释怀,他向索尔·贝娄(Saul Bellow)、理查德·耶茨(Richard Yates)等文学大师看齐,追求文学写作的严肃性,不迎合大众趣味,不把出版销量看作第一因素。一位不在乎量产的作家有怎样的“文学生存”境地,“岭南文化”对他又有哪些影响?这是本文所要追问的。

这部小说被称为一部悲喜剧(tragicomedy),揭示了生命中的偶然和无处不在的“多米诺骨牌效应”,因此被译为“奇幻人生”,但它是一部现实主义小说,人物的“运”与“势”符合刚硬的社会规则。它是2015年度英文亚马逊网排名前十的读本;2016年唐纳德·特朗普(Donald Trump)当选为美国总统后,又掀起了阅读这部小说的新高潮,因为小说的主角之一,就是与特朗普一样的房地产商兼政治从业者,但它不是一部追风之作,因为它的出版时间早于特朗普竞选美国总统之时,作者“六年磨一剑”,为的是突破华人前辈写作的局限。小说是部“大部头”,除了篇幅字数庞大,还因其内容上的批判力度,叙事上讽刺、隐喻、象征的创新等无处不在,兼具含蓄与隽永的文学意蕴。

在理念上,本小说打破了华裔英语写作中“金山故事”与当代华人写作中“十年劫难”两种故事窠臼,将华人题材上升到质疑人类文明的高度,体现了理工财经作者的新生代思维。多丽丝·莱辛(Doris Lessing)的《金色笔记》超越了英国子民“海外拓荒与后代回归”主题,而《美国庞氏家族的奇幻人生》也在“用怀疑、热情、构想的力量来审视一个分裂的文明”。只不过,多丽丝·莱辛写的是“一部女性经验的史诗”[2],本小说写的是东方少数族裔在西方的精神裂变。

在结构上,这是一部复调小说,用互文性手法写出了几代人命运的折叠与交响,将其置入中国、美国、欧洲的文明的冲突与对比中,情节设置步步惊心,悬念丛生,卒章显志处出乎意料,发人深省。

在人物塑造上,这部小说对世界文学人物画廊予以补充,赋予了“边缘人”“多余的人”新的含义,继承了历险、浪漫小说的特点,有一定的寓言性。但它是一部用黑色幽默手法创作的讽刺小说,这突出表现在英文书名“The Misadventures of Sulliver Pong”中,英文直译是《沙利文·庞的悖谬人生》。Misadventure是adventure的反义词,是对马克·吐温(Mark Twain)《汤姆·索亚历险记(The Adventures of Tom Sawyer)》《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Adventures of Huckleberry Finn)》与索尔·贝娄的《奥吉·玛琪历险记(The Adventures of Augie March)》的戏仿,表达了反神话、反传奇的意图,凸显了存在的虚无与荒诞。在小说中,父亲萨尔·庞是一位在美国历险的华人,以政治精英和商界翘楚的身份努力举起“美国精神”和“华族传统”两杆大旗,成为一名枭雄,他的儿子沙利文·庞,即叙述者“我”,则是一位普通人,两位主人公体现了“不破不立”的“破”,次要人物则突出了“立”:“我”的丹麦妻子莱娜将自律与自尊融为一身,是东方人眼中的欧洲平民知识分子形象;“我”的祖父与他的墨西哥裔第二任妻子、“我”的朋友古兰斯姐弟分别体现了“东方式人文关怀”“美国式平等意识”等理想化的“新人”元素。书中的反面人物非裔法籍美国人默里·让-巴普蒂斯特·权苟,也是英语文学中少见的“新人”形象,而且与中国传统戏剧中的“倌人二”,英国作家狄更斯笔下的助理律师匹普等形象均有异曲同工之妙。

在主题上,小说讽刺了两种“英雄至上主义精神”——中国式的“光宗耀祖”与美国式的“建功立业”,二者扭曲人性,隔绝人情,阻碍人的解放,却在人类史上长盛不衰。小说以“第三只眼看世界”的视角展开,在叙事学、形象学等方面均可作为研究案例。

一、多重主题

小说包含了文学史上的几大著名母题,其中,Stranger(陌生人/局外人/边缘人)[3] 母题最为突出,除了家族根系的纠缠与个人自由的矛盾,还有世界人(二代再次移民)的疏离感。华裔美国人沙利文·庞虽然在丹麦享受着政府福利,但却无法融入欧洲社会,继续留在丹麦还是回美国创业,是他的“to be or not to be”。沙利文·庞在人格上与哈姆雷特相似,是一位“抑郁王子”,性格犹疑,缺乏行动力,挣扎在具有贵族精神的白人妻子与信奉英雄主义的华人父亲之间,让他在族裔国中国、出生地美国、寄居地丹麦三种文化中不知所措,不仅被压迫,还对所处的社会带有疏离感,是精神上无家可归的人。

(一)“飞地”与“孤岛”中的两性关系

美国庞士顿城是沙利文父辈们的生命再植与建功立业处,是美国土地上的一块中国“飞地”。沙利文跟随妻子住在哥本哈根,是一位大学教师,莱娜精心建构着两人的家,每一方瓷砖,每一块地毯都百里挑一。丹麦小国美丽富饶、人人平等,没有中国式的深仇大恨,也没有美国式的急功近利,是许多人向往的港湾,精神的伊甸园。但是,沙利文却把这片古典文明与现代自由融合的净土看作是一座“孤岛”,他逐渐意识到自己骨子里是一个美国人,也隐含着中国根性。世界各族的人尽可以相互联姻,迁移到他处,但理论上的“诗意在远方”却难以在现实中实现。沙利文与妻子一见钟情,一起生活了近十年,关系稳定,二人都受过现代教育,具备人文理性,是知恩图报、善解人意的好人,但越是强调理解、平等、自由,越容易隐藏“文明的冲突”,将爱情、亲情、事业中的分歧掩盖在温情脉脉的面纱之下。沙利文对青年时代的女友泰琳情有独钟,念念不忘,泰琳与“我”都是美国人。“我们美国人”的特点就是总要对生活赋予意义,不断追求,保持新鲜感。“我”对泰琳,就像《飘》里的卫希理欣赏郝思嘉,她的勇气、创造性与执行力恰是“我”欠缺的。有了这个参照,“我”更明确地意识到自己对妻子,对欧洲人宁静自足的“岛国意识”的不满,“我”的嘴里每天说着“我很幸福”“岁月静好”,时刻提醒自己“我与莱娜互为家人,唇齿相依”,但这种假托的爱缓解不了“我”对生活的厌倦与焦虑,心理和身体的不良反应一天天加剧,终于到了和让-保罗·萨特小说《恶心》中描写的病症相似的程度。

小说对“存在”的探索不止于此。沙利文进一步反思:泰琳的选择就是对的吗?“我”对她的感情最终也没能明示,甚至在泰琳给了“我”暗示后,“我”不加犹豫地拒绝了,这似乎是因为“我”与泰琳对向往的“远方”所持观念不同。我对美国式“新生”“自由”等观念保持怀疑,而泰琳是典型的美国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人,珍惜行走的自由,用行动锻造新生,有想法就去实现。她没有错,但她倾心的不是真正的“我”,只是“我”所代表的“远方”,而“我”已经深悟远方的“荒凉”与“孤绝”了,与电影《革命之路》中的男主角一样,知道“革命”“巴黎”等意象都是终将破裂的泡沫。“流浪就是从你自己呆厌的地方跑到别人呆厌的地方”,这是小说的另一个分论点。现代人当然有爱与行走的双重自由,持一本美国护照几乎可以环游世界,与地球上任何种族的人缔结,但我们自由或幸福吗?

(二)传统家庭关系的交缠与亲情疏离

父亲(叔父)为什么好勇斗狠,母亲为什么会发疯?这是威廉·莎士比亚和夏洛蒂·勃朗特的文学世界揭示的人类难题,即“父子关系”“母子关系”蕴含的亲情母题。

“我”与温雅理性的妻子莱娜彼此尊重,互担责任。但止步于此,在没有孩子、双方无法经济独立的情况下,我们真的能够平等、相濡以沫地欢度一生吗?美国是“我”的出生地,在美国,“我”有血亲,不会被边缘化,甚至能够竞选市长,但如果“我”要利用故乡的资源和人脉,就很有可能被家人“绑架”,被情谊戏耍。如果说“我”与父亲如山的隔膜是出于个人追求的迥异,那么“我”与母亲呢?“萨尔、母亲与我三个人都戴着变形眼镜,虽然变形的角度与程度不一样。我们看人的能力一个比一个差,都放大了对方的缺点。血肉相连并没有让我们心心相印。”这种疏离似乎普遍存在于现代社会中,与犹太民族、爱尔兰民族、日裔与韩裔美国人相比,华裔美国人对夫妻、父子、亲族的纲常伦理持何种态度?在西方文化的影响下,自由与独立又实现了多少?

(三)时代悲剧还是性格悲剧?

在表现时代风云上,小说很有超前意识。书中的萨尔·庞“大刀阔斧地进行着城市改造工程”,与声称要“重塑美国”的特朗普有多少相同之处?美国人从小看《蜘蛛侠》,课堂上听《罗斯福传》,人人都在心中建构自己的“传奇”。这本小说在多大程度上揭破了此种“传奇”的虚妄?美国是最重“民权”的国家吗?市政建设中的地产改革是神话还是泡沫?新一任市长的许诺多大程度会得以兑现?市长候选人与犯罪嫌疑人的身份瞬间转变,在中国、欧洲、东南亚与北美,哪里更容易发生?萨尔·庞身着西装,说几国语言,自由穿行于东西方,这种儒商在哪个国家最多?小说没有简化这些问题,而是具体情况具體分析。例如,华氏90度在美国到底是很冷还是很热?回答是:要看你是身处市政厅,企业大厦,还是在临时选址给拆迁户的铁皮房子里。这是作家对人类文明的道德质疑与价值追问。

二、时代之“势”与个体之“运”

小说的多重主题包括家族史、文明冲突、成长故事和政治与商业行为中的“猫鼠游戏”,牵一发而动全身。舒与张、铺垫与照应、蓄势埋伏与明剑悬梁、命运的偶然与人物性格逻辑的必然被处理得相得益彰。一到美国,下了飞机,父亲就不再是楚楚可怜的老爸,诱骗“我”参加虚假发布会,捏造“我”的签名,替“我”对记者答话,千方百计要挟“我”与他合伙儿,陷“我”于不义之地。父亲萨尔·庞的故事是“发迹史”“败落记”,儿子沙利文·庞则是“成长小说”“复仇记”与“忏悔录”。小说是一部社会批判史和文明启示录,也是比较文化的经典案例。

“我”是一个“畸零人”,精神不安,身体不适,对所有味道异常敏感。“我”的胯部伤残——三度腹股沟拉伤——就是一个饶有意味的隐喻。“我”是东方“弱势”民族的后代,白人妻子仁慈地照顾“我”,但不曾理解“我”——一个中国人不可能“逃到了远方”,就完全摆脱对母亲的牵念。一个自小看《蜘蛛侠》长大的美国人,即使是反英雄的小人物,也与自身的华裔自尊/自卑形影相随,不安于接收别人的好意,即使这里是欧洲,是世界最佳宜居处。“我”不仅借异国婚姻逃避了建功立业的使命,还逃避了对父母的责任,时时对自己的懦夫行为感到自责。

“伤残”源于经济上的不独立。在华裔男人的意识里,吃软饭并不光荣,妻子是职业女性,生气了可以颐指气使,在宾馆叫贵宾服务,随时停掉“我”的银行附属卡。“我”下了飞机后一天多没吃饭,没钱、没空,各类人马都很需要“我”,似乎“我”很重要。古兰斯姐弟、女记者给“我”帮助,期望我竞选市长,为民说话,“我”有什么资格?怎么予以回报?此处突出了现代人身份的焦虑:“我”是父亲的长子,母亲的独子,痛失父母的女人的丈夫,向往“远方”的女人的精神伴侣,还是一位竞选者。即“我”忍心让选民在风雪中住在以前的“集中营”,又怎能忍受父亲对母亲拳打脚踢,甚至盗用“我”的名义仗势欺人、招摇撞骗?

作为一个“多余的人”[4],“我”以奥勃洛摩夫人格处事,被父亲钳制,在小说种步步展开。萨尔·庞从美国来到欧洲,一心要拉“我”入股,“我”明知道可能不妥,但凭借“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精神,“我”还是答应了。这一结局从父亲一进“我”的丹麦家门就开始蓄势:老滑头了解“我”,要的就是先将“我”气糊涂,用足了激将法,莱娜作为旁观者识破了父亲的庞氏骗局,但她是“文明人”,从不会轻易干涉别人的亲情,揭别人的短。她痛心疾首地看着我回了美国——“这一去他也许就给毁了”。其实莱娜不知道的是,“我”表面上是“忍者”,实际上是“神龟”,“就坡下驴”地“蓄势逃跑”了。“我”在美国找到真正的自我了吗?最终失去了莱娜了吗?读者一直为“我”的命运捏着一把汗。情节步步紧逼、环环相扣、剑拔弩张,构成了表意的繁复性,但符合了各个人物的性格逻辑,斧凿的痕迹不明显。比如,父亲永远是操盘手,对付“我”他一招就可得胜,杀手锏就是捏住我的软肋——“你妈妈她求我”。

(一)美国舞台上的“当代英雄”。

“我”的祖先于美国建立“庞士顿城”之后,就开始与美国资本主义同流合污,华族真正的理念与传统被歪曲。曾祖叔帕里斯·庞与父亲萨尔·庞的手段不外乎巧取豪夺,前者开赌场、妓院与酒店,后者的主业也相似,只是将范围扩大到本城生产的各个方面,达到全方位的资本垄断。父亲的合作伙伴都是把“现代理念”玩得很转的人,他的朋友Quango,汉译为“官歌”,本意为“一种行驶公权力的准政府组织”,此处译为“权苟博士”,这个译名符合其复杂的身份人格:他是非裔民族,却自称法裔人士,不是一般的“黑命贵(Black Lives Matter)”;他是医生,却缺乏职业道德与悲悯情怀,与“我”的父亲一拍即合,都是资本的犬狗。其无赖行径与中国文学中的“倌人二”“狗腿子”“老刘麻子”“小刘麻子”没有区别,都是一味仗势欺人,以阴谋得利,只不过打上了“美国现代资本主义”的烙印。

小说揭露了美国最适合机会主义者这一事实。东方古典文明与美国现代精神是萨尔·庞的两大布景,道德范式、法律法规均为己所用,既要东方式的治家有方,也要美国式的商业规范,造就典型的盛世枭雄,这种盛世是“我”与祖辈、父亲、泰琳姐弟都做过的美国梦的背景,一种秉承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所谓“公平”,与“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没有区别,反正都强调“先下手为强”,将权力作为手段欺行霸市,占领全球化的大市场。比如,在人性自由的旗帜下,萨尔·庞把性做成产业,在美国这样的“金元帝国”里,爱泼斯坦的“萝莉岛”经营了多少年,才受到道德与法律的最終审判?

(二)当代“反英雄”形象

沙利文·庞可否与阿Q,奥勃洛摩夫一样,被当作“文学典型”?我认为可以,因为世界上的“多余的人”都可以在他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懒癌、拖延症、选择综合征、惯于推脱责任……

萨尔·庞衡量人的标准是金钱、权力和利用价值,哪怕是自己的妻子与儿子,他是英雄,而别人是草芥。沙利文·庞在父亲的市长办公室看到了文明的缺失:“市长的墙上没有名牌大学的学位证书镶在镜框里,也没有立过功受过奖的报纸挂在那儿”“没有一个民选的市长应展示其优秀素养的标识”。与他的祖叔帕里斯·庞一样,文化不多,但同样能占山为王,萨尔·庞在狡兔三窟,以美国式的理念诸如“时事造英雄”“机会均沾”“人人平等”“人性为本位,法律为准绳”等作为掩护。美国不像中国一样“官本位”?西方人不把富二代当回事?错。酒店里的人都知道“我”是谁,吧台的老板赊酒给“我”,外国的游客都笑吟吟的,西班牙夫妇对调皮的儿子说“宝贝儿,这是市长的公子,可打不得”。

美国没有冤假错案?错!沙利文·庞被诬陷入狱好几年,最终把他救出来的不是律师,也不是法官,更不是陪审团,而是失联多年的祖父罗宾森·庞。祖父也是一位成功人士,是颇有名气的艺术家,“如果我孙子能被释放的话,我可以捐一大笔钱作为安邦养老基金”,正是这句话救“我”出了冤狱,最终还是“money talks!(一切都听钱的!)”美国的巨额保释金不都是如此吗?利兰·卓将沙利文·庞塑造为“见证人”,揭破了美国文明的面纱。

小说在沙利文的身上也有“立”。从某种角度看,他具有一定的现代反思意识,是个“新人”。小说用“个人成长史”“嫌犯自白书”“写给妻子的忏悔录”等描述铺展其心路历程,代表了华裔后人和新新人类作家对父系民族性格的一种批判,所谓的智慧是权谋,制造漏洞以钻空子,而不是信守承诺,遵守规范。“我”之忏悔最深的是自己也与其他家族成员一样,将“抵赖术”等当作看家本领,随性漂流的自由、虚无主义是“我”不负责任、不思进取的借口。“我”不仅欺骗了妻子,还欺骗了选民——明知自己无能力为民谋利,为什么还要硬撑着竞选市长?为母亲出气,要腐败的人即父亲付出代价?其实这些都是表面的理由,找回存在感、夺回东方男性在白人世界中的尊严的虚荣心才是真正的动机,而在这复杂的动因中,却丝毫没有履行市长义务、振兴家乡经济和搞好市政建设的想法。如何竞选?答案是“从连锁书店里买了一本名叫《小镇市长——傀儡模特儿》的书,照着它去做就行”。

最初入狱的日子里,沙利文·庞想到的仍只是自己遭受的恶劣待遇,监狱生活不是人过的日子,却较少反思自己曾经的选民,他们“八口人住在一间棚屋,蜷缩在毛毯里”,连电也没有,不像他的朋友T.R.古兰斯,在冰雪天冲破保安的封锁,拍摄了这些贫者的影像。

严谨、自律、富有理想主义的莱娜与“我”缔结了婚姻,因为“我们都是精神的孤儿”,但最后“我”终于意识到自己“好像非常不经意,但事实上却处心积虑地算计了莱娜的遗产”。父亲与母亲是否感谢过莱娜对“我”的接受和资助?在父母眼中,莱娜是一个老女人;在“我”的眼里,莱娜的“眼睫毛如此稀疏,几乎看不见它们”,一个东方男青年,特别是他的家人,把欧洲教师这一标准的知识分子形象单一化为老女人,这是东方人看待这桩婚姻的唯一角度。父亲雇人调查了莱娜的银行状况,这个女人没多少钱,但她父母的遗产尚属丰厚,想到儿子就是靠这些钱在欧洲活着,依仗着这位老女人,父亲的态度变得倨傲,对“把儿子拉回美国”的想法志在必得。父亲与莱娜“俩人的手握得坚实,都笑得很职业,比着看谁更有商务范儿”,但事实上,老爸扭过脸去就对“我”说:“她老得生不出孩子了吧?”母亲则当着莱娜的面喊出这话。一个不尊重知识、没有人文悲悯,眼里只有生育后代的家族,或多或少代表了该民族的劣根性。

父亲秉承的是“入世”理论,而“我”则倾向于“出世”思想,难得糊涂、随遇而安、无为而治,表面上被动挨打,实则坐收渔翁之利。原英文版本的标题Misfortune也可被译为“狗屎运”,沙利文·旁靠老实的外表、笨拙的言行等一系列形象拿到了别人处心积虑都得不到的东西——朋友相助、红颜倾慕,“我”与这姐弟俩的相知,源于多年前自己拿着父亲的钱与他们共赴欧洲,尽管自己是穷游。“我”的投机手段是示弱,不行就抵赖,抵赖不行就耍萌,如此一来,所有责任都被推到了别人身上——父亲的跋扈、妻子的大欧洲主义和母亲的胡搅蛮缠。“我”貌似正义地保护母亲,但恰恰是母亲的话点明本质:“把家里的私事儿搞得满天下都知道,以后什么事儿你都兜着?是谁跑得那么远让我无依无靠?挑明了他的俩外国老婆,他还不是索性归了人家,谁管我呢?我喝西北风?是你让我成了孤老婆子!”原来母亲一直知道丈夫的不忠,但这个儿子可靠吗?

三、谋篇布局与讽刺特色

这部小说揭示了问题的多个层面,借由沙利文·庞的第一人称叙事来看,其拖延的借口、臆想的义愤促成了情节上的多个悬念与巧合。

(一)“慵懒”致情节“延拓”。

“我”本可以在出发前或在飞机上对妻子坦诚自己用两人的钱高价付了保安费,而母亲又让它打了水漂,但“我”欲说还休,最后朋友不小心说漏了嘴,妻子自然生气:“参加竞选,留在美国?这么大的事情竟然都没与我商量!”被媒体曝光了自己的态度后,“我”对妻子更加解释不清了。但此时我有了借口,是她不理“我”,不给“我”解释的时间。妻子气得断了“我”的钱,房间换了锁,一天没吃饭,“我”才觉得向她解释所有的事情迫在眉睫:“我”为什么花光了几万元而不对她交代?“我”与闺蜜的暧昧关系暴露,两人是否有私情?“我”自己也想不清楚。老婆雇了游泳教练报复?这可不妙!这些情节符合了以下逻辑:文明夫妇都尊重对方的隐私,生活中往往摸不清对方的真正想法,会不满到什么程度,抵抗到什么程度?何况沙利文·庞一直担心父母早晚会拆散自己的婚姻,颇多隐瞒,半吞半吐,莱娜也很理解。但事实是沙利文·庞的拖延都是为了让事情朝对自己有利的方向发展,他貌似被情势、情绪推着走,其实一直在争取时间。就像《围城》中的方鸿渐迟迟不对苏文纨摊牌,其潜在的动机极有可能是多留在苏家见唐晓芙。“怎么解释我心中没底,策略不明,后果没有评估,具体手段完全不知道?如果这一刻不一往直前,再思忖一下,这整个计划,整件事情都会让我自己恶心唾弃。”这才是真正的原因,千万不能让她看出破绽,毁了“我”的计划,沙利文·庞不肯承认这一谋划,一直在自欺欺人。此外,还有更复杂隐秘的心理动因——反正这婚姻也拖不了多久,该散就散吧!

除了上文的隐性抵抗,沙利文·庞对命运的显性反抗还有两次:一是奔赴外地上学前向母亲提议她离开父亲与自己一起生活,但他没有坚持自己的提议;二是在丹麦语课上主动追求莱娜,与其说他对莱娜的“欧洲范儿”一见倾心,不如说这是他逃离自己命運的唯一出路。妈妈不断给自己介绍华人美女,父亲不停推荐中国佳丽,即使在自己婚后也没有停止,逆反心理让他一直看向金发碧眼的女郎。摆脱如影随形的家族,是个合理的借口。

恰恰因为东方男子的外貌、修养与言行也符合所谓的“异国情调”,莱娜才与“我”缔结良缘。她遵守婚礼时的誓言——我们是一家人,我的钱也是你的钱,你的事业我都支持,但沙利文·庞的华裔根性是异国婚姻冲突的导火索。每次他想要让事情达到妻子“欧洲文明”的标准,所谓秩序、温情,从心灵到人际关系的洁净,但最后的结果总是差强人意。这是三种文明的冲突,也是二人性格的冲突——东方的无为而治遇上西方的认真严谨、一丝不苟。作为一个“多余的人”,即使某一天,沙利文·庞突然开始认真严谨、一丝不苟,结果也不一定如意。他带着身心伤痛回到丹麦,一路上设计了许多方案,要衷心感谢莱娜给了风雨飘摇中的自己一个港湾。他到花市买了东西,给司机好几千元,让他装饰好后,在路边盯着看妻子来了没有,一个“Surprise”的计划似乎天衣无缝。但他如此大手大脚少爷范儿,怎么能让已经把钱拿到手的司机尽责尽力?最后的情形合情合理:“我”被妻子当作闯入者堵在浴缸里,她拿着笤帚欲打小偷,“我”一手捏着下身,一手去够洗浴液,两人大张的嘴定格为雕塑。“我”伤痛疲累,性格懦弱,所以被司机敲诈,为人不严谨,没算准妻子回来的时间,越洋归来,想把自己洗干净,穿得体面再面对爱人,不擅长审美却又想讨妻子欢心,买了她喜欢的素净高雅的花,想把前门装饰成婚礼的廊桥,效果却像中国“白事”的丧葬现场,而且妻子跑步锻炼都是从车库后门进来,下班才走前门的,“我”怎么忘了呢?

(二)情节逆转,曲径通幽,出奇制胜

沙利文·庞的一切言行都符合懒人逻辑。“我”对妻子、“红颜”都没能力负责,却对她们自认为真诚。对莱娜,“我”说得最多的是“我是你的家人”,却很少说“我能为你做点什么?”对泰琳,“我”的倾慕大于奉献,仅止于从她的身上看到想要成为的自己,却从不点破这点。对父母,“我”是好儿子吗?“我”的确不贪财,不想继承家业,但创业、继业、守业的事情都不做,却一心想得到孝子良心的安宁。“我”是竞选人,要市长的名头,却没打算施政,选民没看透这些,还在期盼着“庞市长的儿子会把我们从这儿弄出去,对吧?”沙利文·庞亲和的形象、对别人所谓的“好”都是态度大于行动,事实上,“我”的索取远大于付出。

四、人类学阐释

沙利文·庞不仅仅代表他自己,作者从人类学的角度出发,突出了东方男性欲望与西方女权理性的对立,以及华裔后人作为东西方夹缝中的小人物的特质。

从社会达尔文主义的视角看,华人有天然的优势和劣势。萨尔·庞强势,因为他健康,精力充沛,生育能力强,厚颜无耻,能把控局面;莱娜强势,因为她是职场女神,完美主义者,“白种人——上帝的骄子”。“我”呢?无论是母亲性格的先天遗传还是父亲后天的打压,都把“我”塑造成性格懦弱、身材矮胖、脱发、大肚腩的侏儒,不仅身体差、挣钱能力差,意志力也差。父母来电话,莱娜不希望我去接,因为他们总是欺骗、压榨“我”的感情,但如果她试图多理解“我”,就知道“我”无论如何也摆脱不了对母亲的牵念。莱娜总是问“你为什么什么事情都不对我说呢?”“我”的心里话是:我倒是想对你说呢,你能不用欧洲文明的钢铁逻辑来阐释这事吗?

异族婚姻中,沙利文·庞的心理非常普遍:华裔对白种人的优等民族论心怀不满,个人冲突与家庭、族群挂钩,这类问题在婚姻中很常见。父亲形容莱娜“长得很高啊!你像她的孩子”,是啊!莱娜高大干练,一直在庇护“我”,她有什么苦衷吗?这个高个子,硬骨骼,手干涩的老女人?“我”曾经爱过她,试图去理解她的思想,但两人之间还有感情吗?“我是你的家人,你也是我的”是我俩的信条,但也是咒语。作为家人,“我”想过保护她吗?“我”用她的钱的时候自尊心更重,还是对她的愧疚更多?“我”似乎把什么都丢了,尤其是莱娜。

莱娜,今天我看到了雪,想起了你。我的父母从没有承认过你是他们的儿媳,他们一次都没有正确地读出过你的名字——你叫“莱娜”,不叫“爱琳娜”。

本文系中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北美华人自传体写作发展史研究(项目编号11BZW113)”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济南大学)

注释:

[1] [日]谷崎润一郎 著,叶渭渠 主编,汪正球 译:《饶舌录》,中国文联出版社,2000年,第54页。

[2] 引自瑞典学院在诺贝尔文学奖仪式上给多丽丝·莱辛的颁奖词。

[3]“陌生人”的概念最早出现于1908年德国社会学家、哲学家格奥尔格·齐美尔(Georg Simmel)的《陌生人》一文。含义是:某些人虽然是新来的(new comers),但“今天来了明天还在”,是居留者而不是观光客。从生存空间看,他/她已经进入了寄居地的主流,参加他们的活动如周末一起去教堂,周日去公司上班,孩子也进入当地的学校,甚至在家说当地的语言。但文化心理上,却完全不能融入此种体系,“不了解这个社会的内部机制”。这种与寄居文化物理上接近却精神上疏远的人,被称为是周边环境中的“陌生人”。

[4]“多余的人”是19世纪俄国文学中“贵族知识分子”的一种典型。出身贵族,生活优裕,受过良好教育,虽有高尚的理想,卻远离人民;虽不满现实,却缺少行动,是“思想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一方面愤世嫉俗,另一方面又无所事事。“多余的人”的典型人物包括普希金笔下的叶甫盖尼·奥涅金、莱蒙托夫笔下的毕巧林、屠格涅夫笔下的罗亭等,巴金的《家·春·秋》里的高觉新,曹禺《雷雨》《北京人》中的周萍、曾文清也被称为“多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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