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头猪的爱情(短篇小说)
2021-06-01纪小离
纪小离
我叫猪十三,我是一头家养的肉猪,不过与其他猪不同的是,我猪十三是一头有思想的猪;我有着一半的野猪血统,也是银瓜村里唯一一头有名有姓的猪。
此时东边才刚有了鱼肚白,院子里那一丛盛开的七姊妹花的花瓣上还挂着玫红的水珠,远远看去像一滩美丽的眼泪。我正被三个大汉摁在我的主人王淑芬家的条桌上,淑芬的大儿子来喜准备宰了我卖肉,银瓜村有名的烟鬼宰猪匠费老赢在我的猪头前用一块油亮亮的黑抹布擦刀子上的铁锈,那刀锋上已经有着肉眼可寻的三个大口子了,那都是在我的祖先们的皮肉中磨损的。费老赢将那锈刀子擦了又擦,直到上边由先前的黯淡渡上了一层逼仄的铁器的光芒,那寒光刺着我的眼睛,我感到不适就稍微摆动了一下身子,不料淑芬家这张小条桌不仅小而且破损得厉害;作为一头成年猪,我的身躯本来就庞大,我虽被按在这小桌子上,却还有一大半身子在半空悬着。现在我才稍微一摆动身子,三个擒着我的男人感觉到了明显的威胁;跛脚张顺子往灰地上吐了一口唾沫骂道:
“烟鬼,你他娘的磨蹭啥?要是不敢放这杂种的血,就把刀撂下,过来摁着,让老子来。”
费老赢腾出沾满油污的手来,将嘴里叼着的烟屁股摔在泥地上,极恼火地望着同样愤怒的坡脚张顺子。
“老子是宰猪匠?还是你是宰猪匠?有能耐过年杀年猪别找老子。”
“谁他娘的稀罕找你,少了你谁家就不吃猪肉了?”
“三爷爷,二舅,你们别争了,还是抓紧时间把这猪处理了,现在是暑天,集上去晚了,肉可就不好卖了。”王淑芬的儿子来喜陪笑道。来喜稀疏的几根毛发让发油浸得过分了,软踏踏地贴在头皮上,散发着一种俗且邋遢的味道;早上起得急,两大块黄澄澄的眼屎还挂在他的细眼角上,使这年轻的单身汉看起来有一种抗日电影中低等汉奸的意味。
来喜旁边的黑瘦小伙富贵也忙帮着圆场“就是嘛,您两位老人家别闹不快了,咱们抓紧时间帮来喜哥把这猪处理了,他家赶着拿去集上卖,咱们也还各有各的事情要回去处理呢!”
费老赢听了倒也不再说什么,扔下手中的黑抹布,往他的枯掌上吐了一口唾沫,随后紧握那把因年代跨越而开裂的杉木刀柄,在我粗短的脖子上试探着。对于这古老的仪式他已经做了足够的不耐烦的准备,他一脚踏熄脚边的三刀落气钱,那尖锐而冰冷的铁器已经抵着我肥硕的脖颈了,实实在在的死亡,就贴在我的身体上;这一刻我仿佛看见了一枚绿色的太阳从我的眼珠里跑出来。说不害怕那是假的,天下生灵没有谁不惧怕死亡,何况我只是一头猪。我感到我浑身的肉开始不由自主地跳动起来,我听到了从我的喉咙里传来魔鬼一般的喊声,虽然我也不曾听到魔鬼如何惨叫,但我想,但凡是个人在面对死亡时都会畏惧,何况我只是一头猪!
淑芬手里提着锑盆木讷地站在一旁,她的头发胡乱披散着,旧蓝布牛仔裤上沾着月经留下来的黑色斑点,花布衬衣套在她瘦削的身子上,像一张网,乳头的形状不时显现出来,好似两只惊恐的兔子;她今年才刚过四十岁,但她的一双眼睛已经彻底死了。来喜喊她,示意她把盆拿过来摆上,以便接住我的血去做成一些污秽不堪的食物,或者换成几张肮脏的毛票。可是淑芬,她就站在那儿不动,甚至连那疲惫的眼皮都定住了似的。她就站在那里,人们的谈话似乎与她无关,事实上,这周围的一切都是与她无关的;或许应该除去我,还有她悲惨的生活。我想她那时是在回忆过去那些,她与我的点点滴滴吧!毕竟感情这种东西在穷人的身上也显得昂贵,而淑芬的情是这天底下独一无二的情。
就在费老赢的刀尖找准突破口准备做最后一击,真正结果我的猪命的那一刻,淑芬突然醒过来了,她用手里的锑盆打掉了他手里的刀,他从戒毒所里剩余回来的那几丝气力已经不足以抵挡一头红了眼的母狼的攻击。淑芬扔出去的锑盆打在他的左臂上,这个年迈的老烟鬼已经斜歪在泥地上了。淑芬又扑倒在他的身上,她似一头饥饿的母狼那样,锤打,尖叫,撕扯……但他似乎并没有要去反抗她的意思,也许是他心里明白,眼前这个神色凌乱的妇女是个精神病人,自己没有必要去跟她一般见识。于是他只能撅起他干裂土缝一样的薄唇咒道:
“你这个疯婆娘,你又发哪样疯?”见状,来喜一等人再顾不上我,他们拉开失控的淑芬,搀扶起地上的费老赢。来喜忙着向众人道歉,他大咧着嘴,露着一口黄包谷粒子一般的烟牙陪笑道:“三爷爷您有大量,别跟我妈见怪,她这几天‘这里又有问题了。”边说着边用手指了指脑袋。不料这时淑芬已经捡起了落在一旁的尖刀,恶狠狠地对着众人吼道:“哪个要是敢宰我家十三,我就砍哪个。”
说着,她在众人眼前挥动起了刀子,大家都知道淑芬的脑子时好时坏,她说要砍人可不是闹着玩的;于是纷纷放开我逃到淑芬家的院门边去,趁此时机我从小条桌上翻下来,两条后腿一用力很轻松就站了起来,但我没有忙着去逃命,我说过我是一头有思想的猪,但在有思想之前,我首先是一头有血肉懂得感恩的猪。我站在淑芬的脚边,像是女王的猫那般,我要用我能做的一切行动来使她鼓足勇气。她用一头母狼的眼光盯着那些想要杀我的人,包括她儿子来喜在内。
哪怕是作为一头猪,此刻我也被淑芬为我所做的举动感动了;如果我的身子不那么笨重,两只前爪不那么短小,我现在一定要上去像个人那样,确切地说是像个男人那样,把她抱在怀里,告诉她不要怕,她并不是一个人在与这万恶的世界作对,她还有我。可惜我是一头猪,还是一头受过阉刑的猪,为了不再给淑芬增添负担,我只能听淑芬的话,暂时躲出去。离这里不远的山丘上是一片松树林,我径直往那里跑去,尽管我的身上有太多的肥肉作为累赘,但我还是跑的很快:一是我的确惧怕死,二是我要赶紧到那儿去等淑芬。
我跑到松林后,太阳才完全从东边山下爬上来。今天,又是一个大好的晴天,这时有一只知了在林间喊出了第一声,接着整个林子里就热闹起来了,无数只绿知了唱着此起彼伏的声调。我知道,这又将是我的猪生中美好的一天,哪怕就在十几分钟前我还躺在案桌上,差点被宰了分尸,让来喜拿去集上卖了还赌债,但现在我却毫发无损地在这里嗅着松油的香气,期盼着那个饲养我的精神病女人能快一點到我的身边来。
大约一个钟头后,淑芬找到了我。她的黑白夹杂的头发已经很久没有洗过,像一条条花白的蠕虫贴在她的脸和裸露的脖颈上,蓝布裤子上还沾着一大片的黄泥浆,上边的水分还未完全干透,使得薄薄的布料不得不紧贴着她的肉,从而衬托出美丽的女人的曲线来。淑芬是一个漂亮的女人,尽管她有了白发,但依然是银瓜村里数一数二的漂亮女人。
我在一棵松毛厚些的松树下躺下来,淑芬就挨着我的身子坐着,她用缠满布胶带的手抚摸我的耳朵,那动作真是温柔极了。
“十三哥,来福今年过年要回来的吧?来福是我在世上最亲的人了,就像你一样,以前你总是把野树莓包在南瓜叶子里背着你娘给我!十三哥,我男人死了,他活着的时候总是去镇上的发廊里找胡晓丽洗头发,去一回就打我一回,我晓得这是怎么回事哩!我心里跟明镜似的,但是我不说,我说他他就要打我,我也不能走,我走了我的两个娃娃哪个带哇!十三哥,我从小的梦想就是嫁给你,可是你为啥走了就不回来了?我男人死了之后,那些男人来找我睡觉,我就当他们是你,十三哥,你为什么不回来讨我做老婆呢……”
淑芬在精神错乱以后,就时常把我叫做十三哥哥,于一头猪而言这是一件非常值得庆幸的事。但是我的心里却明白,她说的十三哥并不是指我猪十三,这使我心里很不是滋味。三年来,淑芬一直没有把我当成畜生,不说别的,就拿她过年也不曾宰杀我这一点来说,这绝不是一般的猪能有的待遇。不管她和多少个男人有过关系,但我作为一头猪我却始终能在她的心中占有一块地方,这使我很感动。
我见不得她难过,就像男人们总见不得心爱的女人哭一样。
三年前我被淑芬买回来的时候还是个刚出栏的小猪仔,因为前主人阉我的时候,由于我那玩意儿太不听话使得他的刀子走歪,割得深了,伤口恢复慢;所以跟我在同一间猪圈里的兄弟姐妹们相比,我显得活气不足,所以当时淑芬只花了很少的钱就把我买回了家。
那时淑芬的家里就只有她一个人,她男人醉酒从悬崖上滚下来死了,大儿子来喜在城里的洗车店打工,小儿子来福在镇上读中学。那个时候,她的头发还不白,更不似现在这样邋遢,她那浓而密的发丝雄赳赳地盘在脑后,像一朵黑色的玫瑰花。我第一眼见到她,就被她那美丽的发髻吸引了。
淑芬死掉的男人赌钱欠了账,他死后,淑芬把屋里能卖的东西都卖了给他还债;以至于她将我带回去的时候,她家里连包谷皮皮都有不起,就只能喂我吃野草;但我却从来不感到委屈,因为淑芬从来不把我当做一头猪来看待,在她那里,我得到了一头猪不该有的待遇。
来喜在城里帮人家洗车带不回来钱,来福每星期回来要拿一百块钱的生活费,淑芬拿不出来,只能舔着脸去街坊四邻家里借,可大家都清楚她家里的情况,哪个会冒着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的风险将辛苦挣来的血汗钱借给淑芬呢!
没办法了,淑芬蹬着家里那辆爬满黄锈的破三轮车到市场去贩蔬菜来镇上卖,镇上离村子十几里路,淑芬每天凌晨三四点就要出门到市场“拿货”,然后卖到集市散场才回来。淑芬很忙,所以没有时间给我喂食,她将烂菜叶子和猪草统统装在一只大竹筐里,就摆在院子里,她也不关着我,而是任由我在她的小院子里到处探索,饿了便自己去吃竹筐里的烂菜,困了就睡在门前的破衣服堆里,这样的日子好不自在。
有一天淑芬突然用她那双缠满布胶带的手抚摸着我的头说:“看你挺顺眼的,我给你取个名字吧!就和那个人一样,叫十三,猪十三。”从哪儿以后我成了银瓜村里唯一一头有名有姓的猪。淑芬只要一闲下来,就时常喊着我的名字和我说话。譬如“猪十三,你咋那么邋遢,又把屎屙在门口。”
“猪十三,你个憨杂种,一天就认得吃,就是不晓得帮老娘做活。”
“猪十三,你猜我今天卖的白菜多少钱一斤?”
“一块五哩,足足赚了八毛,那些有钱人就是傻,一块五的白菜也要。”
“豬十三,今天星期五了,来福又要回来拿钱了,我还没凑够一百呢!猪十三,你这个狗娘养的,不知好歹。”
“猪十三,你晓得张顺子那个狗日的吗?亏我的娃娃还喊他一声舅舅,他竟然连老娘的豆腐也吃。”
“猪十三,你这个白眼狼,老鸹抓,老人抬……”
淑芬的二儿子来福十六岁,是很精瘦的一个小伙子,不过就是上嘴唇很短,几乎都快跟鼻子孔连到一起去了,村里的人都说来福的样貌太像他死去的爹,是个短命的主儿。淑芬每次听到有人这样议论来福都会与那人争论,实在着急的时候甚至大打出手。领教过淑芬的泼辣的人,渐渐地也就不再提起这件事情,直到半年前,十八岁的来福被殡仪馆的车子拉到淑芬家门前时,人们才不得不叹服老一辈人传下来的这种古老而神圣的预言能力。
十六岁的来福在镇上的中学读初三,他是个极懂事的农家少年;他不像其他同龄男孩子一样打架、上网、逃学,他十分体恤淑芬的劳苦,星期五一放学他便一刻不停地回到家里,顺起镰刀背箩就到地里去帮淑芬干活,有时遇到淑芬去赶集,他还要赶回来煮好饭等淑芬;甚至连淑芬每个星期给他的一百块钱生活费,他都舍不得全部花完,而是要节省下来一部分给淑芬买回来零嘴吃食。
淑芬常把他买回来的沙琪玛带去地里做晌午,逢人便夸这是她的来福给她买的,甚至会分一些给那人,那人便也就奉承她养了个好儿子。
相比其他,每个周末来福回家的那段时间,淑芬总是幸福的,她疲惫的脸上总是在不经意间就流露出幸福的痕迹。她平时从来不舍得买肉回来吃,但每到星期天她都会在镇子上称上一小块肉回来,或炒或炖;来福必然也是每次都推辞说自己在学校天天吃,让母亲多吃。来福不仅懂事,成绩也好,在班上常常受到老师的表扬,这让淑芬感到很欣慰。她仅仅读过几天小学,没有什么文化,她也不懂得什么深奥的道理,但来福给了她希望。是活下去并且能够活得更好的希望。
淑芬让来福好好读书,将来要去城里工作、买房,再也不要在农村受苦;毕竟到了那个时候她的日子也就好过了。来福也从不叫淑芬失望,考试成绩一直保持在班上前几名,班主任说他考县里的高中没问题,这让淑芬宽心了不少,她相信只要自己勤巴苦挣把来福的书供出来,自己的日子就会好了;淑芬还常常对我描述,她所构想的关于以后的美好生活,只可惜我的猪嘴发不出来人的声音,眼睛也传达不了人的神情,不然我一定告诉淑芬我也替她感到幸福。
来喜偶尔也会回家来,他在城里混得不好,从不往家里买东西,而且因为盗窃人家的东西,被抓进去蹲过。其实他回来也没有什么要紧事,就是回来住一晚上,第二天再问淑芬要几百块钱走,说是在城里谈了朋友,總需要给姑娘一些表示。淑芬不管多么吃紧每次都会想办法凑钱给他,毕竟来喜也是她的孩子,孩子对于母亲而言都是好的。
不过我猪十三却只喜欢淑芬,不喜欢她的两个儿子。来喜一回来就对我又踢又打,无耐我只能被关到猪圈里,他那样子极其可恶,但凡我是个人,我都得替他爹教训他一下。
同样,作为一头有尊严的猪,我也受不惯来福的态度。平时淑芬下地都是带着我一起去,她在地里干活,我就在地埂上拱甜草根和虫子,睡觉,或者是在一旁听淑芬跟我讲她的过去,以及她的苦难。但来福这小子回来就不一样了,他说我是个畜生,怎么能和人共同相处?于是淑芬只好把我关在家里,也不再与我说话,真的像对待畜生那样对待我。我虽然生气,但我只是一头猪,不得不守好猪的本分;毕竟除了淑芬,在其他的人眼里我就只是一头贪婪愚蠢的畜生。
我来淑芬家的那一年的秋天,来福那小子如愿考上了县里的高中;但高中不再是免费教育,学费、书费、杂费加在一起需要好几千块钱,刚好那段时间来喜在城里跟人打架才问淑芬挖了钱去赔医疗费;淑芬一时间凑不到钱给来福交学费,走投无路之下,她只能舔着脸挨家挨户地去借,但村子里边大部分人家的日子都紧,能借给淑芬的也不过就是几十一百的,这是远远不够的。村支书苏友才前些年靠贩谷草发了家,在银瓜村里是数一数二的人家,淑芬也晓得苏友才家有钱便舔着脸去借。她告诉苏友才的驼背老婆,自己的娃娃读书用功,将来读出来了一定不忘伯娘伯父的恩情。
苏友才的驼背老婆水仙见淑芬说的在理,平时为人也诚恳,水仙决定借五百块钱给淑芬。不料老奸巨猾的支书苏友才却当面斥责他老婆自作主张,不把他这个当家的放在眼里。水仙毕竟是做不了主的,也就悻悻地出门去张罗鸡食了。淑芬原以为这次是碰了壁,起身刚准备走,苏友才的手却在她的腰上掐了一把,随即又将他那只猴爪子收了回去。他让淑芬坐下,并说道:“都是乡里乡亲的,大家有事好协商,当然也要互相帮忙,来福那娃娃确实是个读书的好苗子。”淑芬晓得他的意思,她一咬牙又坐回了苏友才家的转角沙发上。苏有才从大衣夹层里掏出了钱袋子数了二十张红票子递给淑芬,并乘机在她的手上捏了一下;她拿她的丹凤眼斜了他一眼,她的喉头哽咽了一下,像是要说出什么,但淑芬终究还是一句话也没有说出来,她只是谨慎地把两千块钱叠整好装进衣袋。她临走时,苏友才故意说道:
“来福妈,大家乡里乡亲的,以后有什么困难尽管来找我就是了,我这个支书不能白当不是。”
“哎!苏大哥麻烦您了,等我宽裕了,一定尽快还你。”
这话是说给院里的水仙听的。跟苏友才两口子寒暄完,淑芬赶忙拿着钱回了家,她把凑来的三千五百块钱缝进来福的内衣衬袋里,叮嘱他一到学校就去把该交的费用交了;生活费让他放假又回来拿,她为娘的怎样苦累也不会叫他饿着。来福拿着钱和行李出门了,淑芬站在门边望着他远去的背影,她迫切地想要抓住他,因为他就是她的希望,但是她又不能抓,她也抓不住。
第二天晚上苏有才就提着一袋苹果到淑芬家来了,他吃了淑芬的饭菜,又在淑芬的屋子里过了夜。第二天淑芬把苏友才的苹果丢了两个给我,那是我猪第一次吃到那么美味的东西。淑芬又跟我说起了她做姑娘的时候,她爹在她十岁的时候就得病死了,她妈为了养活他们姊妹,把她说给了他死去的丈夫彭达顺做媳妇,等她一成年就嫁过去。淑芬那时候小不懂事,以为达顺家一年给送来粮食和腊肉就是好的,便答应了;等她真正懂事的时候,她发现彭达顺不仅好吃懒做,而且偷抢嫖赌样样都会,但自己家吃了彭家的东西,淑芬没有办法悔婚。淑芬还说她那时与村里的另一个男人相好,那个男人也很中意她,且是百般示好。为此,淑芬暗下决心要嫁给他,而不是嫁死去的丈夫彭达顺。尽管他家里姊妹多,很穷,但他对她很好,就连在山林里采一些野树莓他都要拿南瓜叶子捆了给她送来,淑芬当时铁了心要跟他,但是淑芬却不能跟他走,因为她的家里偿还不起彭家这些年的开销,那个男人的穷家庭自然也是拿不出钱来的。于是那个男人告诉淑芬让她等着他,他去城里打工挣了钱就来淑芬家提亲,但那个男人一去就两年都没有回来。淑芬在长辈的逼迫下嫁给了达顺,从此定向了她的一生……每次说到这里她就不再往下说了,我固然好奇,但我却不能诘问她。
那以后苏友才时常来找淑芬,她让淑芬给他做饭、买酒,也时常不归家;日子久了村子里的人开始议论,议论变成的仇视;女人们用恶毒的话语咒骂她,而那些男人们则擅于在她面前做出各种粗俗的举动;淑芬也不还口,她变得沉默了许多;而这一切我都是看在眼里的。
来福去镇上上学后,淑芬成了全村女人口中的“那个王寡妇”,人们提起她时,总要做出厌恶的神情,以彰显她的罪恶。的确,在她屋里过夜的已不止苏友才了,还有村里许多手头宽裕的男人。淑芬到镇上去卖菜,甚至带回来一些陌生的男人。淑芬已经被来福所带给她的希望蒙蔽了眼睛,她完全不顾作为一个女人的尊严了,她近乎疯狂的想要往腰包里攒钱。她时常对我说,她的来福将来上了大学是需要很多钱的;而来福却少再回家来,从开始的半个月回来一次,到后来的一个月回来一次。因为为了拿生活费他不得不回来,但少年的自尊心又使他不得不选择逃避,他爱的母亲所给他的少年的心灵带去了巨大的伤害;许多次,这个少年的苦闷我都看在眼里,但碍于我不是一个人,我也不能给他任何的安慰。但淑芬完全没有觉察到儿子的这一点变化,她把儿子的疏远当做是孩子长大的表现,她完全沉浸在她为自己搭建的幸福的堡垒之中,她急于通过她的儿子来实现她的幸福。
一个学期后,来福被学校开除了,原因是和同学打架。十七岁的来福用刀砍伤了两个同学,虽然不是重伤,但这样的恶劣情节使他不能够继续在象牙塔里待下去了。于是还是个孩子样的来福背着硕大的牛仔帆布包和村里的汉子们一起去广东打工了。他明白他对于他母亲是迫切的光芒以及唯一可以抓住的未来,但淑芬对于他,却是一种束缚。一种无形的压力正坚实地压在这个少年的肩上,对于母亲这种疯狂的期待,他能做的只有逃避;于是他走了,小小的身躯背着大大的行囊,离开了淑芬的世界。
来福辍学了,来福进了打工大军,这使淑芬从她的梦里醒了过来,她知道也许是自己的祈求太过于不切实际。她不再和那些男人做交易,她又是以前那个不悲不喜的原本的王寡妇了。她一个人住着一间屋子,一个人下地干活,一个人去卖菜,一个人吃饭睡觉,一个人和一头猪说一些不切实际的痴话。
淑芬的生活又回到了以前的一潭死水,但好在她并没有失去什么。如果神灵能够看到她的苦难,那这一切也许还会有转机。在淑芬与现实彻底脱节的那期间,淑芬也曾试图做过改变,但她的反抗终究都是无用的,终于她选择了逃离。
那个看起来已经没有人样的宰猪匠费老赢其实才是淑芬心中所埋藏着的那个真正的十三哥哥,而我猪十三也只不过是一头普通的猪罢了,至少在淑芬看来是这样的。但那个瘦弱的老光棍已经不再是当年血气方刚的青年人,这些年他多半时候都在外务工。或许是因为穷,他一直孤身一人,后来染上了毒,整个人也就垮了。但即使是这样他与“王寡妇”之间依然有着一条时间所不可能愈合的鸿沟。淑芬放不下,也拿不起,她过惯了她的生活,即使她悲惨的一生已经过去大半,她至少还有她的两个孩子,在她的心中,孩子就是她的希望的延续。
淑芬的母亲在她嫁人两年后就死在了烂木床上,没有人知道那个操劳一生的老妇人是害的什么病,也没有人愿意为她多淌一滴眼泪,毕竟大家都得继续过自己的生活。或许淑芬身边的人都注定短命吧!这是她自己给自己的一個交代,在她丈夫死后的两年间她又失去了她的哥哥以及小妹妹,这是除去她的孩子之外,她在世间最亲的几个人,但她们都早早地离她而去了,她所剩下来的就只有一头蒿草一样枯死着的头发以及未知的时间。
毁灭一个人其实比塑造一尊神更难,只是人类血统中所独有的,在其他生物群体中你绝对找不到这一点渺小却坚硬的品质。就在半年前来福才刚刚过了十八岁的生日,他的身体依然瘦小,但他却早已是一个大人了。但就是这样一个冬天的豆筋果一样鲜活、美丽、坚硬的孩子,却在属于他以及他的可怜的母亲的十八岁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他年轻的生命没有为这个空灵的世界留下任何的痕迹,他从工地的脚手架上跌下来,如同一只沉默的羔羊,不曾喊出任何人的名字,就这样默默地离去。
当可怜的淑芬得知她的来福已经变成一具冰冷的尸体时,她成为了另一个她为自己构造好的人。淑芬疯了,至少在别人看来是这样的。
一个早上已经过去了,太阳光突然升了温度,林子里的蝉鸣声开始哑了。这个小村子安静极了,我甚至听到了不远处淡青色的炊烟的声音,烟雾在阳光的暴晒下,渐渐地与空气融为一体,而我恰好听到了那种细微的痛苦的呐喊声。淑芬把头倚靠在我的肚皮上,她的手指轻轻地撩拨着我的耳朵,她的呼吸也是有味道的,那是六月里盛开的姊妹花的味道。她睡着了,在我的身上,她的肺部在随山风翕动。如果我是一个人的话,此刻我应该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真正的幸福不是使自己感到幸福,而是能给在乎的人幸福。而我,恰巧向往着成为这样的一头猪。
来喜到树林里来寻淑芬了,作为一个儿子他不能把他妈赶在山林里来。他叫醒淑芬,让淑芬回家去吃饭,而我猪十三可以相安无事地留在这片林子里,淑芬信了;现在她像一个懵懂的小女孩那样,安静地由他的儿子牵着她的手。她花白的头发上粘着许多枯黄的松针,汗湿的衬衣贴着乳房,她身体的风韵依然活力十足。她回头看我,而我却在她的眼睛里看到了石头,那一刻我真的心动了,在我短暂的一生中,我终于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花开。
淑芬走后,费老赢带着其他几个汗津津的男人围住了我。来生,我不想再做猪,也不想做人,可不管怎样,我终究还是突破了我为畜生的极限,我的心里开了花,玫红的七姊妹花,年年盛夏都要开,人类的男人总会,采一朵给他们的女人戴。
责任编辑 包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