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木家具出口产品质量影响因素*
2021-06-01袁璐瑶万璐毛玉铃
袁璐瑶,万璐,毛玉铃
(北京林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北京100083)
截至2018年,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木家具生产、消费、贸易第一大国[1]。但中国木家具竞争力不强,廉价劳动力成本竞争优势难以继续维持,木家具出口经常受到技术性和绿色贸易壁垒等非关税壁垒的限制,木家具行业亟待优化升级。出口产品的质量是产业升级的关键,中国在“十二五”规划中提出把质量作为核心竞争力的新优势、2014年首届中国质量大会提出要把经济社会发展向质量时代推进、十九大报告强调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产品质量问题逐步成为中国现代化进程上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在此背景下,分析中国木家具出口产品质量情况,探究木家具出口产品质量的影响因素,寻求提升木家具出口产品质量的途径是十分有必要的。对于出口产品质量的测度指标和测度方法主要有技术复杂度、单位产品价值、出口质量指数、嵌套Logit模型、回归反推法等,其中以Hallak和Sivadasan构建的质量内生决定理论模型为基础形成的回归反推法是国内外学者研究产品质量问题常采用的衡量方法,众多学者在产品质量研究中均运用了这种质量测度方法[2-4]。出口产品质量影响因素研究[5-7]中,部分学者研究了战略性贸易政策[8-10](出口退税与补贴)、贸易自由化[11-12]、信贷约束[13]、外商直接投资[14]、收入[15-17]、产业集聚[18-19]对出口产品质量的影响,发现各影响因素对不同产业、不同贸易方式、不同所有制形式企业、不同产品的影响效果和方向存在差异。对木家具质量的研究中,部分学者从理论层面研究了木质林产品高质量发展的机制[20],还有学者对比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木质林产品质量变化差异[21],部分学者从技术复杂度视角出发对木家具出口产品质量进行了单独研究[22]。综上分析,国内外学者从不同角度对出口产品质量的影响因素进行了研究,但以质量视角对木家具质量变化的单独研究有待进一步丰富。因此,在国内外学者的研究基础上,以木家具这一代表性的初级制造品为研究对象,探究木家具出口产品质量情况及其影响因素。
1 数据与方法
1.1 数据来源
统计中国(研究对象为中国内地,不包括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木家具出口贸易额数据后发现,美国、日本、英国、澳大利亚、韩国、新加坡、加拿大、马来西亚、沙特阿拉伯、阿联酋、德国、法国、荷兰、印度等国以及中国香港为中国木家具主要贸易伙伴,中国与这15个贸易伙伴的木家具出口贸易额占木家具出口贸易总额的80%以上,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同时,考虑研究区间覆盖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贸易增长的重要时期,并基于多维数据的可获得性,因此选择2002—2016年中国与上述15个贸易伙伴的木家具出口贸易数据研究中国木家具出口产品质量的影响因素。研究对象包括带木框架座位、办公室用家具、厨房用家具、卧室用家具和其他用家具,HS编码包含:940161、940169、940330、940340、940350、940360。
中国对这15个贸易伙伴的木家具出口产品质量的数据是经计算所得,计算过程中使用的出口价格及数量数据运用CEPII BACI数据库中的贸易额和贸易量数据计算所得;中国与贸易伙伴的居民收入数据来源于世界银行数据库(World Bank)2003—2016年国民收入数据;中国木家具行业工资总额及年末在职人数来源于2003—2016年《中国劳动统计年鉴》;中国木家具行业研发经费内部支出来源于2003—2016年《中国科技统计年鉴》;中国木家具行业工业增加值、利息支出及总资产数据来源于2003—2016年《中国工业统计年鉴》;是否签订自贸协议数据来源于《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
1.2 变量选取
表1 各变量影响方向及影响关系
为了研究木家具出口产品质量的影响因素,计算出木家具出口产品质量作为被解释变量。根据已有研究与内生决定模型,发现生产成本、生产效率、研发投入是产品质量的主要影响因素,因此选择直接或间接影响生产成本、生产效率及研发投入的因素作为解释变量,包括木家具行业人均工资(Wc)、研发投入密度(Tc)、劳动生产率(Rc)、银行信贷约束(Fc)以及是否签订自由贸易协定(Vce)为解释变量,影响方向及其对被解释变量的影响关系如表1所示。此外,从整体外部环境来看,高收入国家更倾向于进口和出口高质量的产品,进而将贸易双方各自的居民收入(A)也加入到解释变量。
1.3 分析方法
1.3.1 出口产品质量测度
以质量内生决定理论模型[20]为基础的回归反推法是国内外研究产品质量较为权威的方法。借鉴质量内生决定理论模型的出口产品质量决定模型可得到消费者的效用水平同时受到数量和质量的影响,对消费者需求函数取自然对数并进行整理变换后,利用估计出的残差,就能得到质量的表达式⑴。为了获得目标值域下某类产品的质量情况进行对比分析,需在式⑴的基础上采用式⑵进行标准化处理。标准化质量指标便于在不同层面上进行比较分析,因此采用式⑶计算中国出口产品的整体质量。
⑴
⑵
⑶
1.3.2 出口产品质量的影响因素
经济学视角下的产品质量受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以产品质量异质性模型为基础进行实证估计,参考Hallak和Sivadasan的质量内生决定的理论框架[20],综合考虑产品需求和生产层面,由产品需求函数和生产成本函数在利润最大化的约束条件下得到质量内生决定模型,建立回归方程如下:
lnqce=α1lnAc+α2lnAe+α3lnWc+α4lnTc+α5lnRc+α6lnFc+α7lnVce+εce
⑷
式中qce为中国出口至贸易伙伴的木家具出口产品质量;Ac为中国居民收入;Ae为贸易伙伴居民收入;Wc、Tc、Rc和Fc分别为木家具行业的人均工资、研发投入密度、劳动生产率和银行信贷约束;Vce是否签订自由贸易协定虚拟变量;εce为残差;α1~α7为待估参数;c为中国;e为贸易伙伴。
对质量内生决定模型进行回归时,首先通过Hausman检验来确定面板回归方法中适用固定效应模型还是随机效应模型,其次采用F检验来确定适用混合回归还是个体固定效应。
2 结果与分析
2.1 中国木家具出口产品质量及其变化
2.1.1 中国木家具出口产品质量总体呈上升趋势
从时间维度来看,中国木家具出口产品质量总体小幅波动略有下降(表2),与市场同类产品相比,中国木家具出口产品质量竞争优势略有下降。2002—2004年中国木家具出口产品质量逐年上升,原因是中国于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对外贸易进入了新的阶段,各种资源为行业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2005—2010年中国出口至15个贸易伙伴的木家具产品质量大幅下降,原因是在全球性经济危机的影响下,行业发展受到一定程度冲击。2011—2016年,中国出口至15个贸易伙伴的木家具产品质量逐步上升,并有继续上升的趋势;经济危机过后,各方经济逐渐恢复,木家具生产和需求层次均有所提升。
表2 中国木家具产品总体质量值及出口至出口贸易额前十名地区木家具产品质量值
2.1.2 不同出口目的国/地区木家具出口产品质量呈现一定的差异
中国木家具出口额排名前10的贸易伙伴中,除日本、英国、马来西亚外,对其余贸易伙伴的出口产品质量总体呈上升趋势(表2),其中新加坡、沙特阿拉伯等国以及中国香港上升比率较大。对美国、日本出口木家具的产品质量各年均远高于整体木家具出口产品质量,这可能与出口目的地收入水平相关。对美国出口木家具的产品质量变化较为平稳,2002—2012年产品质量小幅上升,2013—2016年产品质量逐年小幅下降;对日本出口木家具的产品质量波动较大,2007—2012年出口产品质量大幅上涨,2012—2015年出口产品质量大幅下降,2016年开始回升。对英国出口木家具的产品质量在整体质量水平的上下来回波动。对其余地区出口的木家具产品质量各年均低于整体木家具出口产品质量,木家具出口产品质量由高到低的目的地依次为:加拿大、澳大利亚、韩国、沙特阿拉伯、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以及中国香港。对中国香港和沙特阿拉伯的木家具出口产品质量总体呈现上升趋势,对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的木家具出口产品质量不断波动,从2011年起主要呈下降趋势;对其余目的地出口的木家具质量变化较为平稳。可见,中国木家具出口产品质量呈现出一定的目的国/地区差异性变化特征。
2.1.3 不同地域分布下木家具出口产品质量有所差异
表3 分区域中国木家具出口产品质量值
从木家具出口产品质量的地域分布来看(表3),中国木家具出口产品质量的地域分布是不均匀的。从不同洲际来看,中国出口至北美洲国家的木家具出口产品质量最高。出口至非洲国家的木家具出口产品质量最低,其余洲际排名依次为欧洲、大洋洲、亚洲和南美洲;除北美洲外其余洲际的木家具出口产品质量均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说明从地域分布来看中国对多数地区出口的木家具停留在相对低的质量水平上。从不同发展水平来看,中国出口至发达经济体的木家具出口产品质量高于发展中经济体。出口至发达经济体的木家具出口产品质量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出口至发展中经济体的木家具出口产品质量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说明发达市场更倾向于进口中国高质量的木家具产品。从不同经济组织来看,中国出口至亚太经合组织的木家具出口产品质量较高,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出口至欧盟、“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东盟的木家具出口产品质量均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说明中国与欧洲及亚洲国家的区域经济合作,并没有明显提升中国木家具出口产品的质量,还有很大的合作发展空间。
2.2 中国木家具出口产品质量的影响因素
表4 木家具出口产品质量影响因素回归结果
Hausman检验结果显示P值小于0.05,所以应采用固定效应模型而非随机效应模型;F检验P值小于0.01,不应进行混合回归,而应选择个体固定效应模型。回归结果如表4所示。贸易伙伴居民收入(Ae)、木家具行业人均工资(Wc)、木家具行业研发投入密度(Tc)及是否签订自由贸易协定(Vce)对中国木家具出口产品质量(Qriet)均有显著影响,中国居民收入(Ac)、木家具行业劳动生产率(Rc)及银行信贷约束(Fc)对木家具出口产品质量影响不显著。其中,贸易伙伴居民收入、木家具行业研发投入密度、木家具行业人均工资对中国木家具出口产品质量提升起促进作用;签订自由贸易协议对木家具出口产品质量提升起抑制作用。
2.2.1 贸易伙伴居民收入增加促进中国木家具出口产品质量的提高
贸易伙伴居民收入的增加对木家具出口产品质量的影响为正,表明贸易伙伴居民收入增加对木家具出口产品质量提高有促进作用,与预测方向一致。由前文可知,中国木家具前10市场中主要是发达经济体,而发达市场更倾向于进口中国高质量的木家具产品,进口国或地区对高质量产品的消费偏好促使中国企业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来满足需求,因此贸易伙伴居民收入增加促进了木家具出口产品质量提升。
2.2.2 行业工资提升对中国木家具出口产品质量的提高有促进作用
木家具行业人均工资增加对出口质量的影响为正,表明工资提高对木家具出口产品质量提高有促进作用。中国木家具行业人均工资的提升,一方面吸引了更多更强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员工进入到此行业中,另一方面也可以激励原本的员工提升自身素质,使劳动力转换为更多的人力资本,有助于提升出口产品质量。
2.2.3 研发投入与中国木家具出口产品质量呈正相关关系
木家具行业研发投入密度对出口产品质量影响为正,表明增加研发投入对木家具出口产品质量提高有促进作用,与预测方向一致。中国木家具行业研发投入的增加,能够提高行业技术水平,进而通过技术提升实现生产更高质量的木家具出口产品。
2.2.4 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对中国木家具出口产品质量提升有负向作用
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对木家具出口产品质量影响为负,表明现有签订的自由贸易协议对中国木家具出口产品质量的提升产生了负作用。随着中国木家具产品出口贸易的发展,贸易伙伴也越来越多,而不同贸易伙伴对于产品质量的偏好是参差不齐的。而在贸易过程中,中国更多地与签订自由贸易协议的经济体进行贸易。对于与中国签订自由贸易协议的经济体,主要分布在亚太地区,从上文分析可以知道中国出口至除北美洲外其他洲际的木家具产品质量相对较低,因而在竞争过程中,企业会选择低价竞争策略,同时由于签订自由贸易后贸易成本下降,降低了门槛,更多企业参与到国际贸易中来,其中可能包含生产低质量产品的企业,总体来看会对出口产品质量的提升产生负向影响。
此外,中国居民收入、木家具行业劳动生产率以及银行信贷约束对木家具出口质量影响不显著。第一,中国居民收入是反映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之一,对出口产品质量的提升必然是有促进作用的,但可能由于数据层面的不匹配,用宏观数据来解释微观数据不够准确。第二,在大部分已有研究里,高劳动生产率能够提升出口产品质量,根据回归结果,说明在木家具行业劳动力生产率对出口产品质量的影响是有限的。第三,严格的银行信贷约束下企业研发支出资金紧张,就会减少研发投入,这将不利于出口产品质量的提升。但由于银行信贷约束的系数不显著,意味着木家具行业出口产品质量受银行信贷约束的影响不大。
综上分析,可以发现上述影响因素主要通过3种渠道来实现对木家具出口产品质量的提升或抑制。一是竞争效应,木家具行业人均工资所导致的劳动力成本的变化促进了企业对于新竞争优势的选择与培育。二是直接效应,行业研发投入密度会直接促进提升企业技术水平,从而提升出口产品质量。三是资源投入效应,签订自由贸易协定会带来经营成本的变动,当企业经营成本上升,可获资金受限时,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会选择投入低质量的中间品,从而生产低质量产品。
3 结论与讨论
3.1 结论
2002—2016年中国木家具出口产品质量总体略有下降,排名前十的贸易伙伴中,除日本、英国、马来西亚外,对其余地区总体出口产品质量呈上升趋势。出口至发达经济体的木家具出口产品质量远高于发展中经济体,可以发现,中国木家具出口高质量产品的目的市场主要是经济发达地区,经济发达市场的需求和消费偏好更倾向于高质量的产品。从回归结果来看,出口目的国居民收入、木家具行业研发投入及木家具行业人均工资对出口产品质量产生了促进作用,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对木家具出口产品质量提升起抑制作用。
3.2 讨论
中国正处于由贸易大国走向贸易强国的转型时期,为提高中国木家具出口产品质量,根据回归结果以及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企业应强化贸易高质量发展人才支撑。家具制造业为劳动密集型行业,提高员工素质对企业长远发展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应当提高对人力资本的重视程度。企业可以通过对员工进行技能培训、雇佣高素质员工等方式提高员工整体素质。
第二,企业应增加研发投入。增加研发投入对产品质量提高产生促进作用,而木家具企业倾向于低成本竞争,研发投入提高了企业的运营成本导致企业缺乏技术创新动力。在这种背景下,国家应当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给予技术研发一定的资金支持和优惠措施,增强企业技术改革的动力,鼓励木家具企业进行研发创新。
第三,行业应加快产业转型升级。长期以来,木家具企业依靠低成本优势占据世界市场,随着劳动力成本等运营成本的不断提升,低价竞争策略难以维持原有的竞争优势,行业需要转型升级。一方面企业自身要注重新的竞争优势的培养,提高产品质量,另一方面政府和行业协会要发挥引导作用,树立木家具出口模范企业,形成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态势,逐步实现产业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