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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者认知域中的信息及信息的认知过程*

2021-05-28答凯艳

情报杂志 2021年5期
关键词:观察者知识结构主体

答凯艳

(西安交通大学国际信息哲学研究中心 西安 710049)

20世纪60至70年代,随着认知科学的发展,信息科学领域中出现了很多认知观点,这被称为信息的认知转向。贝尔金(Nicholas J. Belkin)认为,认知观已经导致了信息科学各个领域的重大进步,信息科学领域中的各种各样的应用表明,认知观是信息科学一般理论和实践发展的强大框架,它可以将信息科学各个领域的工作相互整合和联系起来,从而提供一个统一而有效的信息科学的结构,因此采用信息科学的认知观可以带来非常有益的结果[1]。

当然,有些信息的认知观点至今还有广泛的影响力,有些也因为缺乏合理的哲学基础而受到怀疑和批判。但无论如何,认知观为信息研究者带来了新的研究视角。鉴于此,本文将对信息科学中的认知观进行阐述和分析;同时在信息哲学的指导下,从观察者的认知域中理解信息的概念、作用以及认知过程,最终揭示出信息的本质。

1 信息科学中的认知观

关于信息科学中的认知观,各家可谓“见仁见智”。伊恩·科尼利厄斯认为“信息由潜在接受者的知识状态所介导”[2];巴克兰和弗洛里安提出了信息的认知模型和概念模型,“认知”表示学习,“概念”表示知识[3];贝尔金提出了将信息需求视为一种“知识异常状态”的ASK模型[4],罗纳德·戴则提出异议,认为“需要”和“信息”的概念本身并不表示任何认知的东西,而是象征性的东西。同时他进一步指出,“信息不是指真实实体,而是指名义实体”;“信息”就是我们称之为“信息”的东西;“信息并不独立于它的语法而存在”[5]。

1.1布鲁克斯的基本方程式关于信息概念的认知方法,布鲁克斯提出了信息科学的基本方程式,即K[S]+ΔI=K[S+ΔS],其中,K[S]表示知识结构,ΔI表示信息增量,ΔS表示结构变量[6]。它所要表达的含义是,知识结构由于增加了新的信息而变为新的知识结构。这个方程式被视为信息科学中认知范式的基础。

首先,该方程式突出了信息的作用。在这个公式中,知识结构之所以由旧变新,关键取决于ΔI,它表明知识结构中注入了新的信息,由此知识结构发生了变化,从而产生了新的知识结构。在这里,ΔI的作用就相当于钱学森所说的“激活”[7],也就是说,正是由于信息的激活作用,知识结构才能发生变化,从而实现其本质与属性的不断更新。

其次,该方程式突出了知识结构中的信息现象,这一点区别于香农和韦弗在数据集中考察信息的方式。香农的信息理论主要突出了两个方面,一是对信号/符号进行编码的必要性(即信息的内容),二是通信过程中信号/符号出现概率的信息性(即信息量)[8]。所以,香农和韦弗对信息的考察是基于客观的数据集,并没有观察者的介入;布鲁克斯的基本方程式则突出了知识结构中的信息现象,因而是一种认知观,贝尔金直接将其称为“基本认知方程式”。

第三,该方程式突出了接受者的已有知识结构。我们注意到,布鲁克斯的基本方程式中,在信息的激活作用下,全新的知识结构是K[S+ΔS],即“原有的知识结构+变化了的知识结构”,这说明布鲁克斯并不只是考虑认知过程中的变量,而且同样重视接受者的已有知识结构,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发生的任何事都取决于已经存在的东西”[9]。

如果说“新的知识结构=原有的知识结构+变化了的知识结构”,那么这种观点其实就是一种建构主义,即知识就是“同化+顺应”的过程。“同化”表示主体对外界信息的吸收,而“顺应”表示主体无法直接吸收外界信息而做出的结构性变化;“同化”表示量的累积,而“顺应”表示质的改变[10]。所以,在布鲁克斯的方程式中,信息增量ΔI就是将要注入主体之内的外界信息,S表示已有结构,ΔS表示变化了的结构,其实就是“顺应”的结果,两者合起来就构成了新的知识结构K[S+ΔS],从而完成了知识的生成过程。

从这个角度来看,布鲁克斯的认知观完全可以用信息哲学的观点来解释。邬焜认为,在信息的自在阶段,即还未被主体把握的阶段,信息有两种表现形式,信息场和信息的同化和异化。信息场是信息空间传输的基本形式,而信息的同化和异化是信息时间传输的基本形式。也就是说,在信息的时间流动中,信息以同化和异化的形式表现出来。同化是指信息被信宿所接收的过程,而异化是指信息离开信源的过程[11]。

到了自为阶段,即信息开始被主体所把握,主体首先会利用自身的感官对同化的信息进行直观识辨,然后进一步将信息记忆和储存在大脑中,从而实现信息的自为发展。在这个阶段,信息也就完成了类似于建构主义中的“同化”的过程,即信息的主观感知和积累过程。然后,主体对客体的把握继续上升到再生信息阶段,人对外界事物的主观认知的最高体现就是其创造性,这主要表现为人的形象思维所创造出的概象信息和人的抽象思维所创造出的符号信息,在这个阶段,信息也就完成了类似于建构主义中的“顺应”的过程,即信息打破原有结构进行重组和再创造的过程。信息哲学中信息的基本形态和发展过程,如图1所示。

图1 信息的基本形态和发展过程

另外,布鲁克斯的基本方程式虽然以数学公式的形式表示,但事实上它只是一个伪数学表达式,它也因其非运算性而受到了广泛批评。而且,卡普罗和赫兰认为,布鲁克斯的方程式只是在使用术语以打动他人,因而只是一种说服性定义[12]。但总的来说,布鲁克斯的基本方程式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它将信息视为知识的增长来源,从而开辟了信息科学中的认知范式。

1.2梅图拉纳和瓦雷拉的认知观梅图拉纳和瓦雷拉最初沿用了香农的观点,认为通信过程中的信息仅仅表现为观察者“在他所定义的选择范围内其行为的不确定程度,因此,信息的概念仅适用于人的认知领域”[13]。除此之外,他们还说:“任何事情都是由观察者所说”,“说的任何话都必须出自一个人之口”[13]。由此可见,梅图拉纳和瓦雷拉十分重视观察者的认知视角。因此,我们有必要在这里分析梅图拉纳和瓦雷拉的认知观。

梅图拉纳和瓦雷拉认为,生物有机体有两个重要的基础系统,一是自创生系统,二是认知系统。“自创生”是指生物单位再生自身并确定其自身边界的能力[13]。一方面,自创生系统作为一个过程网络,能够通过产生可再现这些过程的组件来进行自我再生,这些过程构成了“作为空间中的具体统一体”的系统,同时确定了系统自身的边界[14]。另一方面,认知系统具有系统内部以及与外部环境发生相互作用的确定子集[13]。观察者通过他与环境交互作用的丰富表征,可以增加其认知领域的复杂性。自创生系统和认知系统共同构成了生物有机体的基础。

生物有机体作为一个自创生系统,必然在环境的扰动下“生存”[13],“生存”就意味着人的认知系统不会只是从周围环境中“拾取信息”,而是会主动与环境中的信息发生各种关联,从而“带来一个新的世界”[15]。那么,在观察者的认知域的认知过程中,信息的作用究竟是什么?

1.3新颖性和信息性根据香农的观点,通信过程必须始终以某种方式进行编码。如果我们想向对话者传达一条简单的消息,必须使用某种语言作为符号对消息进行编码。然而,为了进行这项操作,我们又必须先验地知道对话中的所有可以说但不会说的内容。例如,我给对话者的信息是“给我拿个苹果”,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使消息对他有帮助,对话者不但要清楚地知道这句话里包含的内容,又必须意识到所有其它可能性。那么在这句话中,我所要表达的意思是想要对话者给我拿一个苹果,同时我没有提及香蕉、桔子或其它任何可能的水果的预定义集合。换句话说,编码的过程涉及一个可以对通信中所有可能的消息进行编码的系统。因此,信息就成为编码信号/符号的属性,代表其新颖性和信息性的度量,可以定量地进行计算。

新颖性就是指一条消息中含有多少新信息,信息性就是一条消息中的信息量,那么,如何来衡量信息的新颖性或信息性就涉及根据位于信号/符号之前的信号/符号来计算编码信号/符号的概率问题。例如,也许有人会对我说:“记得……”,这句话显然还没有意义,因为它尚未表达出具体的语义内容,但是它又具有信息价值,因为它表明说话者要么是提醒我做某件事情,要么是自己回忆某件事情,所以它作为一个句子没有意义,但是确实具有信息。如果说话者继续在后面添加一个字“吃”,就是说“记得吃……”,那现在这个“吃”字又带来了更多的信息,因为它是一个动词,放在“记得”之后,表明说话者是要提醒我做某件事情,不是他自己要回忆某件事情,而且这件事情跟“吃”的动作有关,不是“玩”“开”“打”等其它动作行为。如果说话者继续在后面添加一个字“早”,就是说“记得吃早……”,那么这句话就有了更多的信息,表明说话者要提醒我吃的东西是一个可以与“早”字组成名词的对象。如果再添加一个字“餐”,那么这句话便最终有了完整的意义,即“记得吃早餐”。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最后这个“餐”字所带来的信息量并不是很大,因为根据对汉语语法和语义规则的判断,能够与“吃”这个动作形成动宾关系又能与“早”组合的名词,无非就是“早餐”“早饭”“早点”,而且意义也几乎相同,所以“餐”字虽然给句子最终带来了完整的意义,但几乎没有信息,因为它在人的认知预期之内。因此,信息的重要之处不在于是否有意义,或者意义是什么,而在于其新颖性和信息性,即能否带来更新、更确定、更多的和在人的认知预期之外的内容。

1.4知识的获取知识的获取原本只是哲学认识论领域的一个主题。但是,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它已经逐渐成为认知科学领域尤其是人工智能领域关注的一个重要主题。在图书情报学中,知识的获取过程通常与数据和信息不可分割,所以在图书情报学的文献中有一个经常提到的模型就是DIKW(即“数据-信息-知识-智慧”)层次结构。这个层次结构清楚地显示出了信息在知识的获取过程中的作用。

根据斯托尼尔对DIKW的解释,数据是一系列相互联系的事实和观察;通过分析、交叉引用、选择、排序、汇总或以某种方式组织数据,数据就可以转换为信息;信息模式可以组成一个连贯的知识体系,知识又构成了各种见解和判断的基础,由此形成了智慧[16]。他用一个简单的例子来类比数据、信息、知识和智慧之间的关系。如果将羊毛纺成纱线,然后再将纱线织成布,那么,在这一组关系中,羊毛就类似于数据,纱线就可以看作是信息,衣服就可以看作是知识,将布料剪裁和缝成有用的衣服就类似于创造洞察力和判断力,即为智慧[17]。

在邬焜看来,在人类的认知过程中,数据、信息、知识和智慧之间并不是单线条的关系,而是复杂交织、互为前提和基础的反馈环链关系[18]。据此,他对以上例子做出了如下的分析。羊毛是我们要处理的对象,“纺”是给羊毛注入组织模式信息,但在任何“纺”的动作之前,主体都需要把握羊毛自身存在的状态信息,这就说明:首先,羊毛能够向外显示自身信息;其次,主体有能力感知羊毛的状态信息;再次,主体对羊毛的性质和作用有所认识。只有在满足这三个前提之后,主体才可能去设计对羊毛进行加工处理的方式,然后才可能有主体的“纺”羊毛的活动。

“纺”的行为是主体给羊毛注入组织模式信息的过程,纱线可以看作是通过组织模式信息的注入而改变羊毛的结构信息的过程,其所对应的产品便是纱线,亦即所处理对象的新的结构信息的生成,这一新的结构信息正是由羊毛原有的结构信息和主体注入的组织模式信息同化重构而产生。对于将纱线织成布,再将布剪裁成衣服这两个环节也如同以上过程一样。只不过在这两个过程中,所要处理的对象不是“羊毛”,而分别是“纱线”和“布”,主体注入对象组织模式信息的行为便分别对应的是“织”或“剪裁”。

这样,上述的三个过程分别以羊毛、纱线、纱布为过程处理的对象,然后便是对象生发的状态信息,之后便是主体对要处理的对象的状态信息的把握以及据此信息对对象的性质和作用的认识,再就是给对象注入组织模式信息的主体进行设计和展开相应的加工和操作过程,最后便是形成相应的产品,即纱线、纱布和衣服。

其实,数据是人们通过感知所获得的对象的状态信息,而人们对对象性质和作用的认识则构成相应的知识,这就是说主体是通过把握对象的状态信息和对对象的相应认识来设计对对象进行加工改造的方式,并由之展开相应的加工改造过程,而任何一种对对象状态信息的把握都依赖于先已形成的认知作为背景参照和智慧的处理方式。同理,任何一种组织模式的设计和注入都依赖于相应的知识背景和智慧的处理方式。这样,在同一过程的不同阶段上,知识和智慧都同时发挥着作用。另外,不仅是对象的状态信息,而且主体的知识和智慧也同样以信息的方式存在。这就是相应的自在信息(对象的状态信息)、自为信息(主体对状态信息的把握)和再生信息(知识和智慧、组织模式信息的设计)。以上所分析的数据、信息、知识和智慧的对应关系可以用图2进行描述。

图2 数据、信息、知识、智慧关系图

为了补充和发展旧有的DIKW层次结构,在概念-隐喻层面,博桑契奇在其文章《知识获取过程中的信息》中提出了一种新的DIKW层次动态模型,他称为“DIKW树”或“知识之树”。他认为,人类知识的语料库由“知识之树”表示,“知识之树”通过两种来源获得生长,一个是“信息液”,另一个是“意义液”。“信息液”由数据基础组成,并以信息流来表示;“意义液”由“知识之树”上方的“思想阳光”而产生,它象征着人的抽象思维能力,即人的智慧。在这个动态模型中,信息被认为是一种认知结构,它在“知识之树”中的作用其实就是认知系统中的“预定义数据集”和现有的知识结构之间的一种不可见的“通信工具”[19]。所以,信息在知识获取过程中所发挥的就是一种中介作用。

2 观察者认知域中的信息认知过程

2.1认知过程(一):认知的起点基于神经信号只是电化学冲动的见解,冯·弗斯特制定了无差别编码原理,即“神经细胞的反应并不编码引起其反应的物质的物理性质”。此时,编码的只是我身上的“多少”,而不是“什么”[20]。意思就是说,“通过周围神经传递到大脑的信号仅编码有关刺激强度的信息,而不是有关其原因的信息”。正如格拉斯菲尔德所言:“由神经元发送到大脑的信号,无论在指尖、脚趾或眼睛的视网膜中,其在质上都相同”[21]。但是,相同刺激强度的原因可能完全不同。由此我们可以判断出,信号只能是环境扰动的某种后继结果,也就是说,认知的起点来自环境的特定扰动。

艾什比曾用控制论对发生扰动时自创生系统的边界可能发生的情况进行了分析[22]。他使用构造的集合来解释生物体如何在其环境中反应和生存,这些集合包括一组扰动(D)、一组响应(R)、一组可能结果(Z),最后是一组值(E)。首先,一组扰动(D)可以引起一组响应(R),响应(R)可以构建一组可能结果(Z),结果(Z)又可以进一步映射为一组值(E),E就是具有一定含义的值[23]。

举个简单的例子。当我用手指触摸到了面前的桌子,这时我的手指和桌子的相遇就构成了一组扰动(D),它可以引起我对桌子的一组响应(R),比如我感受到了桌子的硬度或者材质,根据这组响应又可以构建一组可能结果(Z),比如我对这张桌子的大小、形状、质量等的描述,这些结果又可以进一步映射为一组值(E),比如我对这张桌子是“好”还是“不好”的判断。所以,从整个过程来看,人的认知并不是来源于某种有形的力的反映,而是来源于一种电化学冲动,只是我们的身体部位(例如手指)与我们的日常经验对象(例如桌子)相遇的结果,而这种相遇或者说特定扰动其实就是信息场。

如前文所言,信息场是信息空间传输的基本形式,它不仅是信息的开端,而且是观察者认知信息的逻辑起点。我们看到、听到、闻到、摸到的每一个现象或者每一个物体,都源自于我们的身体部位与我们的日常经验对象的间接相遇,而连接相遇的中介物就是大大小小的信息场,它们以我们的肉眼看不到的各种粒子或波的形态存在于宇宙空间中,从而使我们的感官能够接收到来自外部环境的扰动或者电化学信号[11]。

那么,这些信息场是如何发挥作用使我们的身体部位能够接收到这些扰动或者电化学信号呢?这可以从莱布尼兹的“不可区分的同一性”原则来加以解释。莱布尼兹认为,当且仅当具有相同且仅仅相同的属性时,两个事物才相同。然而,两个事物具有完全相同的属性几乎不可能,所以这个世界上也就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即使是构成世界的最小物质“单子”也具有细微的差异性[24]。正是因为我们的感官辨识到了信息场中的差异性,我们才能够看到、听到、闻到、摸到形形色色的物质和现象,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即使看到同一个事物,不同的人也会有完全不同的感受性。

2.2认知过程(二):从简单认知到复杂认知解决了认知的起点问题,下面我们就必须要探讨认知的过程,即观察者究竟如何观察认知域内的事物?康德可以给我们提供的答案是:通过时空本身执行的特定“预编码”过程。用康德的话来说,空间和时间代表了我们先验感知的必要条件[25]。假设观察者认知活动的最小单位可以称为“简单认知体”,那么,空间本身就可以为所有的“简单认知体”创造空间,时间本身就可以在时间中设定“简单认知体”。于是,在观察者的认知域中就会形成一个特定的“认知时空网络”,简单认知体就可以在彼此周围(按空间)或者一个接一个地(按时间)聚集,认知系统会以信息表征的形式将其编码,编码的基本字符就是简单认知体在观察者的“认知时空网络”中的相对位置,由此,观察者的“认知时空网络”就可以立即在简单认知体之间建立“纯关系”,信息表征之间的“纯关系”的建立将最终导致观察者在原始水平上形成认知域的知识结构。

简单认知体只是观察者认知活动的最小单位,它还不是信息,那么为了成为信息,必须以某种方式对它进行编码,信息表征就是位于观察者认知时空网络中的经过适当编码的简单认知体,适当的编码系统也始终位于创建的任何数据集的背后。如果观察者通过“纯关系”注意到简单认知体或信息表征中出现任何有序性,那么简单认知体就成为了“复合认知体”,即我们共同经验的宏观对象。例如,“桌子”就是观察者认知域内的一种“复合认知体”。在这种情况下,仅通过信息表征的计算,观察者就可以确定在宏观层面上代表这张桌子的复合认知体。换句话说,按照我们的共同经验,当我们看到桌子的一部分时,便能够得出整个桌子的存在。

2.3认知过程(三):从信息表征到信息赋义如前所述,信息表征之间的“纯关系”的建立将最终导致观察者在原始水平上形成认知域的知识结构。也就是说,只有在信息表征之间建立关系,认知域才能够以某种意义构建自己的知识结构。霍基奇奈尔认为,信息本身就是一种关系[26]。冯·弗斯特也指出,信息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只有在与观察者的认知结构产生关系时才具有意义[20]。

那么,信息表征之间是如何建立关系的呢?举个例子,当一件事情让我们感到高兴时,我们就会认为这是件“好”事情;当一件事情让我们感到难过时,我们就会认为这是件“不好”的事情。这时,“高兴”和“好”、“难过”和“不好”之间就建立了信息关系,与此同时,这件事情也就有了“好”或者“不好”的意义。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信息表征之间建立关系的过程其实就是人为地为信息赋义的过程。信息哲学的“符号信息”就很好地解释了这一点。

符号信息是人为地为信息赋义后的信息形态。符号信息有不同的发展阶段。在初级阶段,人只是在身体感官和精神状态之间建立简单的信息表征关系,例如上文提到的“高兴”和“好”、“难过”和“坏”之间的信息关系。之后,经过人类认知能力的发展,在高级阶段,人便可以在物质、现象、行为动作、抽象符号等之间建立复杂的信息表征关系,例如我们可以在“香蕉-水果-黄色-吃-banana-甜-幸福”等之间建立各种各样的复杂关系。语言是符号信息的高级表现形态,而抽象思维能力是建立复杂信息表征关系的关键所在[11]。

在这里,人为地为信息赋义的结果可以对应于艾什比所说的“一组值(E)”。艾什比认为,“一组值(E)”具有某些“原始意义值”,也就是那些最简单、最基本的意义。例如,“好”或者“不好”就是一组“原始意义值”[22-23]。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将“原始意义值”进行扩展,然后衍生出其它更加复杂的意义值,比如由“好”可以衍生出“愉悦”“幸福”“成功”等,由“不好”可以衍生出“痛苦”“失败”“疾病”等。弗洛里迪(Luciano Floridi)则认为,把握认知过程不需要知道原始意义值,关键在于搞清楚信息如何获得其意义[27]。

需要强调的是,这里的“赋义”与布伦达·德温所提出的意义建构或称“赋意”有所区别。“赋意”是指在信息需求分析、信息环境设计和信息服务评价等领域为解决信息问题所提出的假设、观点和方法的集合[28];“赋义”则指的是在认知过程中,观察者为信息赋予特定的意义,这样才能在信息表征之间建立关系,而且“赋义”是一种人为的活动,体现的是信息的主观约定质[29]。

2.4认知过程(四):从知识结构到系统扩展为信息赋义之后,观察者便形成了认知域内的知识结构,并且新的知识结构总是建立在原有的知识结构的基础之上。布鲁克斯的基本方程式就十分重视已有的知识结构,哲学家德雷斯基也认为,信息正以一种流的形式注入到接收者的知识结构中,之后便成为真实、有意义、可理解的知识的新内容。他还强调说,个人收到的信息与他已经知道的信息有关,这也就是为什么“信息是使学习成为可能的东西,是知识所必需的东西”[30]。

已有的知识结构涉及多种内容,例如学习基础、既有经验、思维方式、情绪情感等。学习基础是指个体累积的学习材料以及由此形成的学习能力,既有经验是指能够影响当前事件的所有历史事件,思维方式是指个体长期形成的思考问题和看待世界的方式,情绪情感是指个体在知识建构时的心理状态。以上几个方面的差异都会导致个体在接受新知识时表现出不同的速度和程度。

观察者形成了认知域内的知识结构之后,便开始适当扩展其认知系统,以便在选定的信息表征之间建立越来越复杂的关系。此处的扩展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纵向深度的扩展,一个是横向领域的扩展。纵向深度的扩展是指意义在同一认知系统内的细化,例如上文提到的“好”和“不好”的原始意义值,认知系统不仅可以根据“好”与“不好”衍生出更加复杂的意义,而且还可以将“好”与“不好”分成不同的级别,例如“非常好”、“很好”、“不太好”和“非常不好”,并在此基础上继续衍生出更为复杂的意义。横向领域的扩展是指意义在不同认知系统内的延伸,例如哲学领域内的知识可以用于科学研究,数学领域的知识可以用来解释艺术现象。经过扩展之后,观察者的认知系统便建立了越来越复杂的关系。

2.5认知过程(五):从一次认知到多次认知由以上分析可知,一次完整的认知过程包括“信息场、简单认知、复杂认知、信息表征、信息赋义、知识结构、系统扩展”几个重要环节。这几个环节会形成一个闭环过程,从而使观察者把握一次新的内容,获得一次新的知识。但是,认知过程并不会就此结束,而是会继续进行第二次、第三次的认知,每一次的认知过程都相似,但认知内容都不同,由此观察者便会在复杂的信息表征关系中不断增进认知能力,从而形成具有个体差异的主观认知世界。

除此之外,观察者始终保持与外界环境的不断互动,接受来自外界环境中的扰动或电化学信号,由此不断形成新的刺激源和信息场;同时,观察者在不同的信息表征中与不同的被观察者形成不同的主客体关系,从而使认知活动形成一个良好的反馈与循环过程。总之,在观察者的认知域中,观察者通过表征、处理和转换信息,以“闭环+开源”的方式完成了整个认知过程。

3 结 语

本文旨在通过分析信息在观察者的认知域中的概念、作用和活动过程,重点在于阐明信息在认知科学领域的基础作用和强大包容性。从上述内容可知,在目前的信息认知观中,主要有两种理解信息的方法,一是将信息视为能够促进知识增长或减少的东西,这主要体现为布鲁克斯的观点;二是将信息看作一种现象,即观察者在他的认知域内的复合认知体之间的互动中的不确定性,这主要体现为梅图拉纳和瓦雷拉的观点。

实际上,通过以上对认知活动过程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信息是完成整个表征、处理和转换等认知过程的“运载工具”,它通过观察者的认知系统在“数据表面”和“知识结构”之间的路线上行驶。简单来讲,它就是一个中介,虽然它不可见,但是却始终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但是需要说明的是,在信息的记录、传输、积累和保存过程中,信息必须要有赖以负载的物质基础,脱离载体和具体情境的“纯信息”根本无法实现认知的过程。最初,载体以客观的物质形态出现,但是由于它负载了信息,表达了信息,载体本身也成为了一种信息。由此,载体便具有了物质和信息的双重属性。于是,信息主体、信息载体和信息客体之间便形成了一种多元的复杂关系[29]。

另外,一般文献中所说的“数据”已经是认知主体把握的“自为信息”,而在客观世界中则普遍存在着不依赖于认知主体的“自在信息”。事实上,虽然自在信息的存在不依赖于认知主体,但是,人的认知活动的起点却始于自在信息场。如果认知对象不向我们显示它的状态结构信息,或者我们没有相应的感知能力去获取对象的相关信息,那么对我们而言,对象便不可认知。

因此,我们可以用邬焜的定义来对信息的本质加以总结:信息是标志间接存在的哲学范畴,它是物质(直接存在)存在方式和状态的自身显示[31]。如果考虑到这个定义的后半句还仅仅是在信息最初产生的机制和内容的意义上所做出的话,那么,这里有必要引出邬焜关于信息形态演化展开的包容了所有层次的信息分类的另一个更为综合的信息定义:“信息是标志间接存在的哲学范畴,它是物质(直接存在)存在方式和状态的自身显示、再显示,以及认识和实践主体对信息的主观把握和创造,其中也包括人类创造的文化世界”[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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