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同构压力对私营企业集体劳动合同签订的影响
2021-05-27李强,赖勤
李 强, 赖 勤
一、 引言
随着新经济、新业态的不断发展,我国劳动关系日益复杂。劳动关系是否和谐事关广大职工和企业的切身利益。从“十二五”规划提出“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0%”的具体目标以来,中国劳动关系和劳工政策正在进行集体化转型(1)常凯.劳动关系的集体化转型与政府劳工政策的完善[J].中国社会科学, 2013(6): 91-108.。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完善政府、工会和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劳动集体协商制度是关于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劳动合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总称,旨在通过改变劳动者弱势地位来克服个体劳动合同对职工保护的不周。集体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通过工会或者劳动者代表就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休息休假等事项与企业方进行集体协商而签订的书面协议(2)杨成湘.论中国集体合同制度变迁历程、逻辑及其趋势[J].经济体制改革,2020(5):30-36.。
近年来各地出现的因劳动报酬等引发的集体停工事件,最后几乎都是通过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劳动合同解决。因此,推动集体劳动协商制度建设是有效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一种重要手段,也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我国政府的重要责任(3)同①.。但从现实来看,集体劳动协商机制的发挥和集体劳动合同签订的范围仍非常有限。《2019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有效期内的集体劳动合同累计175万份,覆盖职工1.49亿人,仅占就业总人口数的19.2%(4)2019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EB/OL].(2020-09-11)[2021-02-10].http://www.mohrss.gov.cn/gkml/ghtj/tj/ndtj/202009/t20200911_385449.html.。特别是在私营企业中,雇主与雇员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集体劳动合同签订率、社会保险参保率等均远低于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当前,私营企业仍是吸纳就业群体的重要部门,如何提高集体劳动合同签订覆盖面,稳定劳动关系和维护职工权益,已经成为我国和谐社会建设成功的重要因素。
现有集体劳动协商研究聚焦于两方面: 一是侧重于研究集体劳动协商的作用效果,二是如何推动集体劳动协商制度的普及和落实,究竟有哪些因素影响集体劳动协商?前者研究发现集体劳动协商有助于促进和谐劳动关系、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减少劳资冲突(5)张旭昆,寿菊萍.工资集体协商的工资负效应分析[J].社会科学战线,2019(12):85-93.,提高劳动者收入或职工满意度(6)谢玉华,张媚,陈佳.集体协商功能及影响因素:中外文献比较与启示[J].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 2012,26(5):27-31.(7)栾卉.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对农民工工资增长的影响机制研究——对七大城市的调查分析[J].兰州学刊, 2017(6):193-208.。然而学术界对于影响集体劳动协商采用的实证研究相对比较薄弱,主要基于如下几个视角:从组织特征角度,发现是否签订劳动合同与从事的行业、企业所有制性质、企业规模有关(8)徐道稳.劳动合同签订及其权益保护效应研究——基于上海等九城市调查[J].河北法学,2011,29(7):13-25.(9)刘林平,雍昕,舒玢玢.劳动权益的地区差异——基于对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外来工的问卷调查[J].中国社会科学,2011(2):107-123.;从人力资本角度,提出员工培训、工龄、对劳动法的认知程度等变量也具有重要作用(10)刘林平,陈小娟.制度合法性压力与劳动合同签订——对珠三角农民工劳动合同的定量研究[J].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50(1):151-160.;也有学者从制度压力视角出发,发现企业所有权制度和企业规模对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具有不同程度的影响(11)同⑨.。
事实上,我国集体劳动协商以“国家主导”的形式自上而下推行, 受国家法律法规及其执行力、地方行政力量、行业自律规范等制度要素的影响较大(12)闻效仪.从“国家主导”到多元推动——集体协商的新趋势及其类型学[J].社会学研究, 2017(2):28-50.。尽管学者开始从制度视角揭示了集体劳动合同签订的驱动因素,但他们仅仅关注于企业规模和所有权制度所带来的制度压力,不能全面揭示“国家主导”下私营企业集体劳动合同签订的制度动因(13)刘林平,陈小娟.制度合法性压力与劳动合同签订——对珠三角农民工劳动合同的定量研究[J].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50(1):151-160.。本文的研究贡献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首先,从一个新的理论视角为中国私营企业集体劳动合同签订的前因提供了证据支持,全面揭示了私营企业集体劳动协商制度覆盖率差异的制度根源;其次,现有实证研究多集中于分析签订集体劳动合同的效果和作用,本文的研究结论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集体协商制度和集体劳动合同签订影响因素的理论研究;最后,当前我国仍在努力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集体协商体制,而且在我国人口红利逐渐消失、经济增长方式逐渐转型的大趋势下,如何扩大企业集体劳动协商覆盖范围、形成规范有效的集体协商机制尤为重要,本文为此提供了一定的理论依据。
二、 文献综述和研究假设
自1992年《工会法》颁布以来,国家制订了一系列关于集体协商和集体劳动合同的法律和法规,以期形成劳资双方有效沟通与协商的制度。然而现实中往往存在资方“不愿谈”、劳方“不会谈”的普遍现象,国内外学者也对如何推动集体劳动协商制度以及国家应扮演的角色等问题存在争议(14)闻效仪.从“国家主导”到多元推动——集体协商的新趋势及其类型学[J].社会学研究, 2017(2):28-50.。西方学者采用集体谈判这一概念,认为集体谈判实质上是一种交易关系,是资方与劳方代表在工资福利、劳动条件等方面进行博弈的决策过程,谈判的成果取决于双方力量的平衡。这一流派的学者普遍认为政府应秉持劳资自治的原则,主要任务是为集体谈判制度建立法律框架, 集体谈判的具体过程则留给劳资双方自己决定,其关键问题是提升谈判双方的素质和形成对等的谈判能力。实证研究发现集体谈判参与者的个体特征,例如工会成员素质、雇主意识、员工素质对集体谈判的推动有重要影响(15)同②.;另外,企业经济效益、企业所有制、行业及区域的竞争强度、工会的代表性等因素会因改变劳资双方的地位对等性而影响集体谈判的效果(16)ROSE H, SONSTELIE J. School board politics,school district size, and the bargaining power of teachers’ unions[J]. Journal of urban economics,2010,67(3) :438-450.。
另外一些学者指出,中西方完全不同的意识形态和权力结构所形成的“集体”差异性才是中西方集体劳动协商制度差别的关键(17)闻效仪.改革开放四十年之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研究:历史演进、制度执行与类型化趋势[J].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18,35(10):97-109.。首先,我国政府在劳动关系事务中扮演“国家主导”的角色,通过自上而下的行政力量对集体协商进行推动,劳资双方必须服从国家的直接指导,工资和劳动条件也都要受制于地方政府的准则(18)闻效仪.从“国家主导”到多元推动——集体协商的新趋势及其类型学[J].社会学研究, 2017(2):28-50.。目前,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对集体协商工作进行战略部署, 下达考核指标、层层分解任务,促进集体劳动合同的签订。其次,在私营企业内设立基层党组织,这也是我国为填补单位制解体和非公有制经济兴起所带来的企业政治真空的重要举措。基层党组织在企业中扮演着“桥梁纽带”的角色,是为了在党的领导下,协调劳资关系,完成国家和政府建立“和谐社会”的总目标,它能够引导民营企业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提高民营企业职工工资以外的福利(19)梁建,陈爽英,盖庆恩.民营企业的政治参与、治理结构与慈善捐赠[J].管理世界, 2010(7): 109-118.。最后,由于高度同质性生产,同一区域或行业的私营企业会以集体的方式定期与员工进行工价的集体协商,以确定该地区或行业的标准市场工资水平(20)闻效仪.改革开放四十年之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研究:历史演进、制度执行与类型化趋势[J].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18,35(10):97-109.。这种由雇主发起的集体协商会对同区域或同行业的其他企业起到示范和标杆的重要作用。
综上所述,我国私营企业嵌入在以上正式与非正式的“集体”制度内,会受到国家法律法规及其执行力、制度安排、行业自律规范等制度要素的影响。然而,以往研究更多的是关注“国家主导”下的强制性或行政命令对于集体劳动协商的影响,并未系统地分析“集体”这一差异性制度根源对集体劳动合同签订的影响机理。新制度理论的基本观点是从组织环境的角度来认识和分析组织行为。处于制度环境中,组织需要不断地接受或采纳得到外部环境或内部组织认可的组织结构和行为(21)DIMAGGIO P J, POWELL W W. The iron cage revisited: institutional isomorphism and collective rationality in organizational fields[J]. 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 1983,48(2):147-160.。因此,本文基于新制度理论,提出私营企业集体劳动合同签订会受到来自基层党组织和工会等强制同构、同行业和同地区等模仿同构、全国工商联组织规范同构等三个制度要素的影响。
(一) 强制同构与集体劳动合同签订
强制同构是指某一组织受到所依赖的另一组织施加的正式或非正式压力,政府命令及法律法规是强制同构的主要来源(22)同④.。政府命令对企业行为的监管与规范和法律在企业中的强制执行情况均体现了强制同构机制。本文所涉及的基层党组织和工会的设立都与企业受政府压力影响的强弱直接相关。
坚持和完善党对私营企业的领导,是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关键核心。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相关规定,凡是有正式党员3名以上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并按照企业特点开展党的活动,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组织基本任务。企业基层党组织旨在微观企业层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意志和主张,督促企业遵守国家法律和生产准则,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持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23)魏下海,董志强,金钊.工会改善了企业雇佣期限结构吗?——来自全国民营企业抽样调查的经验证据[J]. 管理世界,2015(5):52-62.。
因此,许多私营企业为了合宜性目的建立了党组织,这种制度安排对推动集体劳动协商有以下四个方面的作用:首先,党组织能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密切关注企业集体劳动协商和集体劳动合同签订等法律法规的实施状况,保证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顺利开展。其次,党组织一方面可在职工中积极宣传工会和集体协商制度对于职工的维权作用,另一方面可以通过支持工会对私营企业的集体劳动协商进行引导、规范和促进。再次,共产主义文化对于共产党员的价值观念和思维模式的塑造,会教育和要求私营企业的党组织在构建和谐劳资关系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24)周怡,胡安宁.有信仰的资本——温州民营企业主慈善捐赠行为研究[J].社会学研究, 2014,29(1):57-81.。最后,私营企业的党员会受到党组织纪律和声誉机制的约束,必须按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正确处理好与职工的利益关系,主动建议并促成劳资双方的集体谈判和集体劳动合同签订(25)戴亦一,余威,宁博,等.民营企业董事长的党员身份与公司财务违规[J].会计研究, 2017(6): 75-81.。
假设1a(H1a): 设有基层党组织的私营企业,更可能与员工签订集体劳动合同。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作为实现劳资关系处理制度化的组织条件,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6条规定:“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20条规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企业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企业承担责任”;并且在第53条中将“无正当理由拒绝进行平等协商的”行为确定为违法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已将签订集体劳动合同作为一种义务性规范,工会应当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单个劳动者不具备与用人单位进行谈判的能力时,工会应当成为劳动者的坚强后盾,可使用集体协商机制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由于私营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员工流动性大,私营企业的工会组建率和职工入会率都比较低。2008年以来,我国政府采用设立集体劳动合同签订率指标等方式推动已建工会企业开展集体协商,中华全国总工会也在相关政策性文件中提出具体量化指标。而《关于深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也对深入推进非公有制企业集体劳动合同制度的目标任务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和规范。在政策推动下,工会组织在维护劳动者最基本的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如魏下海等发现工会可以显著改善企业雇佣期限结构,即增加企业长期雇佣占比,减少短期雇佣和临时雇佣占比(26)魏下海,董志强,金钊.工会改善了企业雇佣期限结构吗?——来自全国民营企业抽样调查的经验证据[J]. 管理世界,2015(5):52-62.。基于上述分析,我们认为工会组织能通过法律法规等强制规制的方式直接影响私营企业集体劳动协商制度的采用。
假设1b(H1b): 设有工会组织的私营企业,更可能与员工签订集体劳动合同。
(二) 模仿同构与集体劳动合同签订
模仿同构是指组织间互相模仿或互相示范,特别是在不确定性条件下,组织往往模仿同一组织场内的其他组织面对类似的不确定性时所采取的解决方式(27)DIMAGGIO P J, POWELL W W. The iron cage revisited: institutional isomorphism and collective rationality in organizational fields[J]. 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 1983,48(2):147-160.。由于企业需要跟踪其他企业的信息、观察它们的行为并测试这种做法的可行性,所以企业更有可能模仿与其邻近的企业。具体从决策者的认知范畴而言,企业会倾向于模仿同一行业和同一地区企业的行为。
同行的集体劳动合同签订是行业内所有私营企业都要遵循的强大规范(28)同②.。这可以降低私营企业在遵循集体协商制度时对自由裁量权以及对政府预期进行响应的能力要求。不同行业关注的集体劳动协商行为、战略重点和管理方式也不尽相同,如工伤事故风险高的建筑业更关注于安全保障、工伤赔付等,化工与金属制造业则关注劳动安全与环境污染等问题。另外,企业劳动合同的签订也和其经营所在行业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徐道稳发现加工制造业、金融地产业、运输物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远高于餐饮娱乐业、批发零售业和建筑业。私营企业在不确定性较大的环境下,可以通过简单模仿同行业伙伴的集体劳动协商做法来减少该行为的风险(29)徐道稳.劳动合同签订及其权益保护效应研究——基于上海等九城市调查[J].河北法学,2011,29(7):13-25.。另外,当许多行业同行签订集体劳动合同时,其他私营企业更有可能感知或意识到响应政府集体协商号召的重要性,这促使他们更多地为维护和谐劳动关系做出贡献,以取得政府认可和来自政府的支持。
假设2a(H2a): 同行业的集体劳动合同签订率越高,私营企业更可能与员工签订集体劳动合同。
在我国现有的政治体制下,政府内部上下级部门间磋商谈判是政府运作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政府对其管理所辖区域的经济活动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地方政府可以给予所辖区域内的私营企业提供包括财政支持、研发补贴、低息贷款、税收减免等一系列激励政策(30)杜勇,陈建英.政治关联、慈善捐赠与政府补助——来自中国亏损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财经研究,2016,42(5):4-14.;同时,获得地方政府认可的私营企业也可以优先获得投资机会。在此背景下,私营企业主有较高的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以应对变通型制度安排和政府行为的不确定性(31)吴敬琏,黄少卿.创新还是寻租 中国转型期制度环境与企业家行为[EB/OL].(2006-04-04)[2021-01-20].http://finance.sina.com.cn/leade rship/mjzcl/20060404/18412473814.shtml.。
集体协商不仅是维护劳动者权益、预防与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的重要手段,而且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效途径(32)常凯.劳动关系的集体化转型与政府劳工政策的完善[J].中国社会科学, 2013(6): 91-108.(33)栾卉.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对农民工工资增长的影响机制研究——对七大城市的调查分析[J].兰州学刊, 2017(6):193-208.。对于地方政府而言,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减少群体性事件、营造和谐安定环境是政府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而集体劳动合同的签订能有效提高劳资双方的沟通与协商,降低因劳动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有助于政府部门维持地方社会和谐。因此,积极采用集体劳动协商制度的企业,可以获得来自地方政府的支持。当更多的私营企业为获得集体劳动协商所带来的合宜性展开竞争时,没有采取集体劳动协商的企业会感受到来自区域同伴所带来的合宜性压力。因此,当同区域内的私营企业集体劳动协商程度较高时,对于没有签订集体劳动合同的企业来说,它们会出于获取地方政府的合宜性以及缓解来自同区域已实施集体协商制度企业的制度压力而签订集体劳动合同。
假设2b(H2b): 同区域的集体劳动合同签订率越高,私营企业更可能与员工签订集体劳动合同。
(三) 规范同构与集体劳动合同签订
规范同构是指社会规范对组织或个人的行为或所扮演的角色的约束作用(34)DIMAGGIO P J, POWELL W W. The iron cage revisited: institutional isomorphism and collective rationality in organizational fields[J]. 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1983,48(2):147-160.。全国工商联是一个全国性的商会组织,其章程明确指出:“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简称工商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面向工商界、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工商联所属商会为基层组织”。全国工商联的规范同构主要表现为商会成员的专业化、规范引导和行业性网络联系三个方面。
专业化体现在约束非公有制企业遵循行业内的基本准则和行业自律,通过建立一系列完整的行业规范和监督措施,规范企业的市场行为。比如,自2011年以来,全国工商联在参与的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上提出要针对不同的区域和行业发展特点推动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签订的覆盖范围,并设立年度阶段性目标。全国工商联也通过论坛峰会、对话访谈、表彰典型等多种宣传形式鼓励企业遵循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行业规范和标准,使企业自身发展和社会整体利益保持一致。2013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工商联在40家大中型非公有制企业、34家商会(协会)开展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及时总结推广示范工作中的新鲜经验,扩大示范效应(3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办公厅关于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商会(协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的通知[EB/OL].(2013-06-26)[2021-02-18].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laodongguanxi/gzdt/201307/t20130730_108956.html.。另外,全国工商联也积极促进各企业之间业务、人员和技术等领域的合作交流,如开展经验交流会、组织企业赴外考察学习等方式,深入宣传实施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假设3(H3): 当企业主是全国工商联会员时,私营企业更可能与员工签订集体劳动合同。
三、 研究方法
(一) 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本文数据来源于2012年和2014年全国私营企业调查数据(36)2014年发布的第十一次全国私营企业调查数据是目前公开披露的最新数据。,该数据由中共中央统战部、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私(民)营经济研究会联合调查获得。该调研依托各个省份工商联调查组,在全国范围内按0.55%比例对全国私营企业进行多阶段分层抽样调查,调查了中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各个行业不同规模的私营企业,具有较强的代表性。调查内容主要围绕“企业主要出资人情况”“企业情况”“企业发展环境”三部分展开,其中包括企业是否签订集体劳动合同、是否建立工会、是否设立党组织等调查项目。为保证样本数据的准确性,本文剔除了缺失值过多、不符合客观事实和存在异常值的样本,如未报告是否组建工会、是否设立党支部、劳动合同签订率等异常样本企业。经过上述处理过后,本文最终获得私营企业样本2 952个。
(二) 变量测度
本文的被解释变量为集体劳动合同签订(Dum_contract),是二分变量。如果私营企业有签订集体合同,赋值为1,未签订集体合同则赋值为0。该数据来源于2014年全国私营企业调查问卷中的题项。
解释变量包括三组变量,分别测度强制同构、模仿同构和规范同构三种制度要素。本文使用2014年私营企业党支部(Party_bran)和工会(Union)的设立情况代理测度强制同构:如果企业内设立了党组织,则定义为具有党组织的企业,赋值为1,否则为0。若企业具有工会组织,赋值为1,否则为0;本文采用2012年全国私营企业数据库中披露的信息(37)由于因变量和模仿同构都采用“集体劳动合同签订人数”这一题项进行测度可能会导致统计结果有偏差,本文分别用2012年和2014年调查问卷数据对模仿同构进行测度,以检验分析结果的稳健性。最终结果显示模仿同构的两种测度方式,其研究结果没有显著差异,本文报告了采用2012年数据的分析结果。,计算同行业和同区域(省级地区)的私营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均值来代理测度私营企业受到的区域同构压力(R_contract)和行业同构压力(I_contract)。同一行业或区域的私营企业集体劳动合同签订率均值越高,则表明私营企业受到的行业同构压力或区域同构压力越大,主要原因在于同行业或同区域企业间存在相互的竞争关系,倾向于把对方视为参考或模仿对象。另外,本文使用私营企业是否为全国工商联会员身份(ACFIC_mem)来测度规范同构,若企业是工商联的会员则赋值为1,否则赋值为0。
为避免其他变量对主效应的影响,本文分别控制了企业主个体特征和企业层面变量。企业主个体特征包括性别(Male)、政府任职经历(Gov_exp)、党员(Party_mem)、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Pol_ties)。企业特征包括企业年龄(Firm_age)、规模(Firm_size)、董事会设立情况(Board)、环境报告披露(Env_report)和光彩项目参与(Guangcai)。此外,本文还设置了地区虚拟变量、企业营商环境(Bus_env)、市场化指数(GMR、PRED、PDM、PEM、ITM)来控制行业和地区环境对私营企业集体劳动合同签订的影响。
四、 统计分析结果
(一) 实证结果与分析
本研究主要变量的均值、标准差以及变量间的相关系数如表1所示。从相关系数看,各个自变量和大部分控制变量均与因变量之间呈现显著的相关关系,相关系数在0.048与0.268之间。在后续回归分析中,各个模型的VIF值均小于2,这表明本研究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问题。
表1 相关系数矩阵与描述性统计情况
由于因变量“集体劳动合同签订(Dum_contract)”是二分变量,本文采用pro-bit回归模型进行分析,回归结果见下页表2。模型1中仅包括所有控制变量。本文发现政府任职经历、党员、企业年龄、规模、董事会设立情况、环境报告披露、政府与市场的关系(GMR)、光彩项目对集体劳动合同签订具有显著正向影响。这表明企业历史越悠久、规模越大、企业内部治理和企业社会责任制度越规范、与政府关系越好的私营企业更有可能与员工签订集体劳动合同。另外,市场中介组织的发育和法律制度(ITM)、产品市场的发育程度(PDM)与集体劳动合同签订呈显著负相关,这可能表明中介组织和法律制度越完善、市场越成熟的区域,员工可以通过其他多种渠道来保障其自身的合法劳动权益,从而减少与私营企业的集体劳动协商活动。
表2 集体劳动合同签订(Dum_contract)probit模型分析结果
续表
为了检验强制同构效应,模型2又加入了党支部和工会组织变量,结果显示设立党支部与集体劳动合同签订呈显著正相关关系(0.186,p<0.01),说明设立党支部的私营企业更可能与员工签订集体劳动合同,假设H1a得到支持。另外,企业设立工会组织与企业是否与员工订立集体劳动合同呈显著正相关关系(0.566,p<0.001),说明设立工会的私营企业更可能与员工签订集体劳动合同,假设H1b得到了支持。由此可见,为应对强制同构压力,设立党支部和工会组织的私营企业更有可能与员工签订集体劳动合同。值得注意的是,工会设立对于集体劳动合同签订的影响作用明显高于党支部。这可能是因为集体劳动协商本身就是工会的主要职能之一,而这也表明党支部在私营企业集体劳动协商方面的引领作用亟待加强。
为了检验模仿同构效应,模型3在模型1的基础上引入了同区域集体合同签订率和同行业集体合同签订率,检验当企业受到来自行业和区域同构压力时,企业参与集体劳动合同签订的倾向性是否会更高。结果显示同区域集体劳动合同签订率对集体劳动合同订立有显著的正向影响(1.559,p<0.001),说明同区域集体劳动协商程度越高,私营企业越可能与员工签订集体劳动合同。私营企业由于需要获得来自地方政府的支持,它们会以相互模仿、相互竞争的方式完善集体劳动协商制度。这表明地方政府是推动集体劳动协商制度推行的主要力量,可以有效地形成政府、私营企业、员工“三位一体”的集体协商体系。假设H2b得到了支持。同行业集体合同签订率和集体劳动合同签订呈负相关关系,但并不显著,假设H2a未得到支持。这可能是因为集体劳动协商制度的适用性、普及范围在行业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也可能是行业组织缺乏足够的权威约束私营企业雇主。
为了检验规范同构效应,模型4引入了全国工商联会员变量,结果显示,私营企业是全国工商联会员身份对集体劳动合同签订有显著的正向影响(0.217,p<0.01),意味着当私营企业是全国工商联会员时更倾向于和员工签订集体劳动合同,因此假设H3得到支持。当一些地方对国家引导私营企业发展的大政方针认识不到位、落实不到位时,全国工商联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能有效发挥对私营企业进行引导和教育的规范职能。
在控制变量的基础上,模型5加入所有自变量以检验强制同构、模仿同构和规范同构对集体劳动合同签订影响关系的稳健性。结果显示,除同行业集体劳动合同签订率对集体劳动合同签订之间关系不显著外,党支部设立和工会、同区域集体劳动合同签订率、全国工商联会员等解释变量均对集体劳动合同签订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进一步验证了假设H1a、H1b、H2b和H3。
(二) 稳健性检验
为验证实证结果的稳健性,本文以模型5为基准模型并采用以下三种方法进行检验:第一,在模型6中,仍以集体劳动合同签订(Dum_contract)为因变量,但改用Logit模型进行回归分析;第二,模型7采用集体劳动签订率(R_contract)为因变量,即集体劳动合同签订人数占企业员工总数,并采用Tobit模型进行回归分析;第三,由于大部分私营企业集体劳动合同签订人数为0,模型8采用nbreg负二项回归,以集体劳动合同签订人数(N_contract)为因变量,进行回归分析。如表3所示的三种稳健性分析中,主要变量的回归结果基本保持一致。
表3 Logit,Tobit和nbreg三种稳健性检验分析结果
续表
五、 讨论与结论
探索私营企业集体协商中国本土化,将集体劳动协商制度和中国特色相结合,确保劳动关系和谐与稳定,一直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本文以新制度理论为分析框架,利用全国私营企业抽样调查数据,系统考察了制度同构对中国私营企业集体劳动合同签订的影响,研究结论如下:
首先,中国私营企业集体劳动合同签订受到以工会和基层党组织设立为测度的强制同构的显著正向影响。这表明私营企业内部设立的党组织和工会组织是影响其集体劳动协商制度的主要驱动力和制度保障。以往研究多关注政治关联对于私营企业经营绩效、低成本融资、获取政府补贴、降低税负等方面的影响作用(38)杜勇,陈建英.政治关联、慈善捐赠与政府补助——来自中国亏损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财经研究,2016,42(5):4-14.,但是对于在私营企业内部设立党组织和工会组织这种政治嵌入的影响作用并未进行足够的讨论而且其结论也并不一致(39)何轩,马骏.党建也是生产力——民营企业党组织建设的机制与效果研究[J].社会学研究, 2018,33(3):1-24.。有学者发现党建只是私营企业与地方政府建立政治关联的一种方式,大多数私营企业只能做到维持党建的象征意义,而缺乏治理转换的必要条件(40)同②.(41)章高荣.组织同构与治理嵌入:党建何以促进私营企业发展——以D市J科技园企业党建为例[J].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2019(6):53-61.。我国集体协商实行的是自上而下的“国家主导”模式。在这种模式中,“上”“下”如何共同推动集体劳动协商是现有研究没有很好回答的问题。本文发现当国家从“上”提出目标任务时,私营企业基层党组织和工会作为现代企业治理方式的补充,可以有效推动私营企业对集体协商制度的采纳。
其次,以同省集体劳动合同签订率为测度的地区模仿同构显著正向影响私营企业集体劳动合同签订,而行业模仿同构对于私营企业集体劳动合同签订不存在显著影响作用。以往研究发现由于地区制度环境的不同,各地区的劳动保护强度、劳动权益等存在着显著的地区差异(42)刘林平,雍昕,舒玢玢.劳动权益的地区差异——基于对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外来工的问卷调查[J].中国社会科学,2011(2):107-123.(43)詹宇波,姚林肖,高扬.中国劳动保护强度测度——基于1994-2016省际面板数据[J].上海经济研究, 2020(2):43-52.,但并没有解释导致这些地区差异产生的原因。例如,刘林平等发现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工资水平、 劳动合同签订率、 社会保险购买率和工作环境等劳动权益显著低于珠江三角洲地区(44)刘林平,雍昕,舒玢玢.劳动权益的地区差异——基于对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外来工的问卷调查[J].中国社会科学,2011(2):107-123.。詹宇波等利用28个省级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进行比较分析,发现东、西、中部地区在劳动合同标准化、集体议价制度、劳动争议处置这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45)詹宇波,姚林肖,高扬.中国劳动保护强度测度——基于1994-2016省际面板数据[J].上海经济研究, 2020(2):43-52.。本文从地区模仿同构的角度,实证分析了这种地区差异产生的原因,以及这种地区差异也可能会因为企业之间的模仿同构而不断强化。另外,本文结论也表明行业层面无法有效约束或推动中小私营企业的集体协商,这需要继续提高市场集中度,培育具有行业权威的中大型私营企业。
最后,主流研究认为我国的“集体协商”更强调劳资双方之间的协调性而非对抗性(46)谢玉华,张媚,陈佳.集体协商功能及影响因素:中外文献比较与启示[J].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 2012,26(5):27-31.(47)闻效仪.从“国家主导”到多元推动——集体协商的新趋势及其类型学[J].社会学研究, 2017(2):28-50.,本文发现政府可以通过全国工商联广泛的会员资格来协调私营企业与雇员签订集体劳动合同。本质上,这不同于西方仅在劳资双方之间发生讨价还价的经济行为,而是以工商联会员所遵循的行业规范、标准来协调劳资双方的劳动关系。我国劳动关系集体化转型需要规范劳动法律制度,但现有《劳动合同法》并不是为集体劳动关系制度而设计,较少涉及劳动者的集体权利问题。而且法律无法完全规范集体劳动关系主体的权利与职责,也不能保证集体协商的有效“落地”。因此,发挥全国工商联协会的规范同构效应可以作为现有劳动法律法规的有效补充。
本文仍存在以下缺陷与不足。第一,本文采用的是2014年全国私营企业调查的横截面数据。虽然该调查是目前公布的最新数据,具有调查范围广、代表性强的优点,但仍无法知悉当前我国集体劳动协商的现状和私营企业集体劳动协商的动态行为。第二,由于数据不可得原因,本文仅采用集体劳动合同签订作为集体协商制度的代理测度。在整个集体协商工作中,全国各地都出现了企业“重签订、轻履行”的局面。当集体劳动合同签订普及时,私营企业中集体劳动合同的落实和执行会成为未来集体劳动协商制度建设的新挑战。综上所述,后续研究可以在对私营企业进行长期跟踪调查的基础上,利用面板数据对本文结论进行验证以及分析制度规制对于集体劳动协商制度履行的影响;同时,建议后续研究考虑企业自身特征、当地政府官员任职特征、行业差异性等情境的调节作用,以深化对制度同构与私营企业集体劳动协商制度之间影响机制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