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药品行业实施市场化定价效果研究
2021-05-24刘国强马玲玲
刘国强 马玲玲
摘 要:利用31个省份2011—2018年的数据构建面板回归模型,研究我国药品行业市场化定价的实施效果。结果表明,我国药品行业实施市场化定价政策非常有效,降低了居民的药品费用支出。为进一步深化药品行业市场化改革,应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完善医药行业的法律法规、加强市场监督,以期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的调控结合作用,从根本上提高我国药品行业的市场竞争效率。
关键词:药品行业 市场定价 药品费用
一、引言
进入21世纪以来,政府相关部门对药品行业的发展愈加重视,为了有效抑制药品价格过度上涨,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相继推出了系列措施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为进一步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国家发改委联合相关部门于2015年5月发出《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决定从2015年6月1日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对市场上绝大多数药品正式取消政府定价,进一步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疗保险控制医药费的作用。这就意味着我国药品定价彻底告别了过去的政府指导价,药品价格向市场化方向迈出了重要的一步,我国药品行业定价机制进入了新阶段。
二、实证分析
本文利用2011—2018年我国31个省的面板数据,研究我国政府对药品行业实施市场化定价的政策是否能够降低居民药品费用支出以及该政策实施的效果在不同地区是否具有差异性。
(一)指标选择及数据来源
1被解释变量。本文选取的被解释变量指标分以下两种:myb为门诊患者人均药品费用支出,用门诊患者人均药费占医药费比重来衡量;cyb为出院患者人均药品费用支出,用出院患者人均药费占医药费比重来衡量。原始数据均来源于wind数据库。
2解释变量。(1)政策虚拟变量(gz):本文引入政策变量(gz)作为主要解释变量,该变量为虚拟变量。由于该政策的发布时间为2015年6月1日,考虑到政策实施的滞后性,将2016年以后的取值记为1;将2016年以前记为0。(2)城镇化水平(czb):由于政策在不同省份之间的实施程度不同,所以本文引入各个省份的城镇化水平作为解释变量,用各个省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来衡量,原始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
3控制变量。为更好地进行分析,本文引入了老龄化水平(llh)、人均受教育水平(jy)、人均GDP(gdp)作为控制变量。原始数据均来源于wind数据库。
本文的数据研究是通过使用stata140软件完成的,相关变量的统计性分析如表1所示。由表1可知,人均GDP(gdp)的标准差以及最大值和最小值之差都较大,为了研究数据的稳健性,将该指标取对数进行研究,变量名为lngdp。取对数后的统计结果显示,lngdp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之差与标准差都明显降低,提高了数据结构的对称性。
(二)模型设定
本文為了更准确地估计药品行业实施市场化定价的政策实施效果,将患者分为门诊患者和出院患者两类进行实证分析,将政策虚拟变量(gz)和城镇化水平(czb)作为主要解释变量,并选取了老龄化水平(llh)、人均受教育水平(jy)以及人均GDP(lngdp)作为控制变量,具体计量模型为:
其中,下标i代表地区;t表示时间;cons代表常数项;myb代表门诊患者人均药品费用支出;cyb代表出院患者人均药品费用支出;gz代表政策虚拟变量;czb代表城镇化水平;llh代表老龄化水平;jy代表人均受教育水平;lngdp代表人均GDP水平;μit代表不可观察的地区效应,εit表示随机扰动项。
(三)实证结果分析
本文的实证研究涵盖我国31个省份的数据,属于平衡短面板数据。通过最小二乘虚拟变量法(LSDV)、LM检验、豪斯曼检验等方法对混合效应模型、固定效应模型以及随机效应模型进行回归比较,本文最终选择了固定效应模型的组内估计方法(FE)进行分析,其回归结果如表2所示。
由表2的回归结果可知:无论对于模型(1)还是模型(2),政策虚拟变量(gz)的系数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为负,说明政策虚拟变量与人均药品费用支出呈负向关系,我国药品行业实施市场定价的政策效果较好,我国需进一步贯彻深化药品行业市场化定价改革。城镇化水平(czb)在模型(1)中系数显著为正,在模型(2)中显著为负,表明城镇化水平越高的地区,门诊患者人均药品费用支出越多,住院患者人均药品费用支出越少,可能的原因是自从政府放开对药品的价格管制后,药品价格由市场竞争机制决定,城镇化水平越高的地区,人均消费能力越高,在门诊机构的用药人群更多,各个门诊机构之间可能存在缔结现象,产生市场势力,导致城镇化水平高的地区门诊机构药品价格比城镇化水平低的地区门诊机构药品价格高。此外,由于住院患者的用药要经过医疗机构检验,城镇化水平越高的地区,医疗水平越高,检验环节越严格,所以住院患者的药品价格会受到控制,产生药品价格与城镇化水平呈反向变动关系。由于老龄化水平(llh)在此次实证检验中显著性水平低,所以不做参考。教育水平(jy)在模型(1)和模型(2)中系数均显著为负,说明教育水平越高的地区,无论是门诊患者还是出院患者,其人均药品费用支出都比教育水平低的地区人均药品费用支出低。人均GDP(Ingdp)在模型(1)和模型(2)中系数均显著为负,说明人均GDP水平越高的地区,无论是门诊患者还是出院患者,其人均药品费用支出都比人均GDP水平低的地区人均药品费用支出低。
三、结论与建议
通过实证分析可知,我国药品行业市场化定价政策有效降低了我国居民的人均药品费用支出,对门诊患者和住院患者起到了很大的帮扶作用。但是由于该政策的实施过程受到各地区城镇化水平差异的影响,导致部分地区未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机制,可能的原因有以下两方面:一方面,由于医药行业的特殊性,该行业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以及规制俘获现象。行业中的大型企业凭借其较为强大的市场势力,对中小型企业进行价格挤压甚至垄断,从而导致市场被大型企业所占领,使药品价格出现反常的上升;另一方面,我国药品市场时而出现价格混乱的现象,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目前我国对药品市场的监督体制不完善造成的。首先,我国目前的药品价格监测手段单一、信息收集能力存在滞后性,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药品行业监测数据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其次,我国目前的药品价格监管专业人员不足,造成了执行过程困难的现象;最后,我国对药品行业的监督机制尚未深化,尤其对于民营医疗药店等终端销售面广的单位,由于其销售手段和方法复杂多变,更是难以监管到位。
为了更好地推进我国药品行业的市场化改革,提出如下建议:一方面,我国要充分发挥政府与市场两只手的作用,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药品价格的直接干预,逐步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政府加大对市场上中小型企业的扶持力度,降低药品市场的进入壁垒,让企业有利可图,吸引更多更有效率的企业进入市场,从而完善市场竞争机制;另一方面,我国要完善医药行业的法律法规,对不正当的俘获行为和垄断行为要依法处罚,让该行业在发挥市场定价能力的同时有法可依,只有在法律框架内才能更好地发挥市场作用;同时,提高药品行业的社会监督能力,对我国居民积极地宣传药品价格举报信息平台,鼓励消费者、媒体以及协会参与药品价格的监督和举报工作,从而规范企业市场行为,维护好药品市场价格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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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强、马玲玲(通讯作者),云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