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产权协会委托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产权协会副会长孔晓艳建议:修改《企业国有资产法》
2021-05-24
产权导刊 2021年4期
2021年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今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产权协会副会长孔晓艳通过天津代表团提交了关于修改《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议案,建议对《企业国有资产法》中涉及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关于国资国企改革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在构建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规范出资人制度、形成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等方面发生重大变革,2008年出台的《企业国有资产法》已经滞后于改革实践和改革需求,亟待修改完善。
在该议案的前期准备中,协会组织专业力量对《企业国有资产法》进行了专项研究,提出扩大国家出资企业范围、明确产权交易场所范围、约束境外国有出资企业的境内资产交易行为、明确行业自律组织的角色与职责等立法建议,充分反映了行业诉求,为产权交易行业发展、市场建设作出积极贡献。同时推动修订《企业国有资产法》能够更好发挥产权交易行业在助力国资国企改革、促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防止國有资产流失、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支持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